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六十九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九 洪武四年十一月庚戌朔,以興武衛指揮使孫世為河南都指揮使。 丙辰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凡執事者皆給以新衣。禮成,上還御奉天殿,百官行慶成禮。既而,上謂群臣曰:「帝王奉天,以君臨兆民,當盡事天之道。前代或三歲一祀,或歷年不舉。今朕歲以冬至祀圜丘,夏至祀方丘,遵古典禮,將以報載覆之大德。惟夙夜寅畏,冀精神昭格,庶陰陽和,風雨時,以福斯民。」群臣咸頓首曰:「陛下敬天勤民,古未有也。」 真臘國巴山王忽兒那遣其臣柰亦吉郎等進表,貢方物,賀明年正旦。賜其王《大統歷》並織金文綺,及來使紗羅文綺有差。 丁巳,以郊祀禮成,賜樂舞生錢。 西安、鳳翔、慶陽三府以旱聞,詔免田租一十九萬三千三百餘石。 戊午,命青州等衛官軍運山東糧儲以給定遼邊衛。 己未,召龍南知縣魏觀、安遠知縣宋濂還京師,以為禮部主事。 庚申,時將士居京衛閒暇,有以酣飲費貲者。上聞,召諭之曰:「勤儉為治身之本,奢侈為喪家之源。近聞爾等耽嗜於酒,一醉之費,不知其幾,以有限之資,供無厭之費,歲月滋久,豈得不乏?且男不知耕,女不知織,而飲食衣服必欲奢靡,夫習奢不已,入儉良難,非保家之道。自今宜量入為出,裁省妄費,寧使有餘,毋令不足。」 命自今官吏犯贓罪者無貸。初,元末政斃,仕進者多賂遺權,邀買名爵,下至州縣簿書小吏,非財賂亦莫得而進,及至臨事,輙蠹政鬻獄,大為民害。上深知其斃,嘗曰:「此斃不革,欲成善治,終不可得。」故有是令。 壬戌,五色雲見。 癸亥,京師大軍倉火。 興化衛指揮僉事李春發宋時人冢,盜黃金等物。有司以聞,上命罪之如律,仍追所盜物,歛瘞其骸,立木刻其事於墓左,以為民戒。 乙丑,賜北平紅羅山新附韃靼軍五千七百餘人綿布及綿花、蘇木。 丁卯,開封府祥符等五縣並睢州以旱聞,詔免今年田租。 己巳,置廣平府曲周縣。 命工部檢核府藏腳蹬弩數,擇其可用者給陝西、山西、北平、大同戍邊將士,仍命天下軍衛如式造之。 庚午,置禮店千戶所,以孫忠諒、趙伯壽為正千戶,石添壽等為副千戶。忠諒,本文州漢軍,為西番萬戶府正萬戶,夏主授以禮店副元帥、達魯花赤。聞頴川侯傅友德征蜀,師次秦州,率所部降,與漢番千戶王均諒俱從友德克階、文二州。至是,蜀平,忠諒率其軍民、千戶、世襲達魯花赤趙阿南、趙伯壽、東寨千戶唐兀不花、達魯花赤石添壽等入朝貢馬,詔賜文綺衣各一襲,及文綺有差。遂置千戶所,並所屬百戶所,以忠諒為千戶。 壬申,中書省奏:「河南、山東、北平、陝西、山西及直隸、淮安等府屯田,凡官給牛種者,請十稅五,自備者十稅三。」詔且勿徵,三年後畝收租一斗。 上御武樓下,指揮郭英等侍側。上顧謂英等曰:「朕嘗思保天下,汝能思保身與家乎?」英曰:「臣性至愚,亦嘗念及此。」上曰:「朕命軍士往臨濠造宮殿,汝等又役之為私室,豈保身與家之道哉?」英等駭愕,頓首請罪。上曰:「朕未忍加罪,汝當內省於心,朕與汝等分雖君臣,恩同父子,一子被責而眾子知懼,則家可保矣。如楊廉等,其罪當死,朕雖宥之,亦竄之遠地,使眾人知懼,不至廢法傷恩。朕每思所以保汝輩之道,汝乃不思保其身,誠愚也。」既又曰:「昔朕皇考嘗言:『凡人守分植財,如置田地,稼穡收穫,歲有常利,用之無窮;若悖理得財,如貪官污吏獲利雖博,有喪身亡命之憂。』今汝俸祿有如田力,歲享其利,無有已時,比於貪餮所得用之,有盡猶潢污之水,朝盈而夕竭矣。汝等有勛於國,朕既酬以爵祿,能守而不失,則子孫永有所賴。汝其識之。」英等頓首謝曰:「陛下訓飭臣等,切至銘刻,不敢忘也。」 甲戌,以興化衛指揮使聶緯為廣東都衛都指揮使,廣東衛指揮同知胡通為指揮使,建寧都衛都指揮同知宋晟為江西都衛都指揮使,驍騎左衛指揮使郭英為河南都衛都指揮使,神武衛指揮使繆道為河南都衛都指揮使。先是,上謂中書省臣曰:「國家設都衛,節制方面,所系甚重,當於各衛指揮中遴擇智謀出眾,以任都指揮之職,或二三年、五六年從朝廷升調,不許世襲。」至是,以緯等為都指揮使,仍著為令。 乙亥,大都督府奏:「內外衛所武臣,不能約束軍士,致逃亡者眾,宜立條章,以示懲戒。」於是定例:凡小旗逃三人者,降為軍;總旗逃十五人者,降小旗;百戶逃十五人者,月減俸一石,遞減至四石以上,則追奪所授敕命,降充總旗。如遇歸併,百戶止有軍五十人者,並與軍多百戶領之,其官別調他衛,食其減余之俸,若所管軍復有逃者,通筭減俸。千戶逃五十人者,月減俸一石,遞減至十石者降百戶,如從征在外,小旗逃五人,總旗逃二十五人者降如前百戶逃三十人者,月減俸一石,遞減至三石者,罰如四石之例。千戶逃至百人,月減俸一石,遞減至八石者,罰如十石之例。詔從之,著為令。 丁丑,置必里千戶所,屬河州衛,以朵兒只星吉為世襲千戶。必里在吐番朵甘思界,故元設必里萬戶府,朵兒只星吉為萬戶,至是來降,河州衛指揮使韋正遣送至京,故有是命。 戊寅,命中書省定功臣祖父母封爵。禮部言:「古者,封爵有五,曰公、侯、伯、子、男,如父封某國公、某侯、某伯者,母封某國夫人、某侯夫人、某伯夫人。已封某國公、某侯、某伯者,妻封某國夫人、某侯夫人、某伯夫人。未授封爵應封贈者,父母以子貴,妻從其夫,祖降父一等,曾祖又降一等,並依品級授散官職事。」從之。 大都督府奏議:「守蜀將士,凡五萬二百餘人,月支俸糧。其成都五衛,以成都府所收米谷麥一萬一百八十石及瀘州等處鹽糧給之,永寧等九所則以本處接運糧九千六百四十石給之,貴州則以本州及八番播南所徵糧一萬五千石給之,其不足者以一歲為準,移四川省會計補之,瞿塘則以大溪口所貯九千六百六十石給之,重慶則以本府所貯糧三萬九千四百二十石給之,漢中則以湖廣所運糧給之,保寧則以本處所貯米谷麥二萬九百五十石給之,雅州則以本處所貯及見運米三千四百三十六石給之,敘南則以本處所貯米谷五千三百二十七石給之,青川則以四川行省所計及保寧、漢州所運米二千石給之。」上可其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