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六十二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二
洪武四年三月乙酉朔,策進士於奉天殿,登第者百二十人。賜吳伯宗等三名進士及第;第二甲十七人,賜進士出身;第三甲百人,賜同進士出身。詔賜伯宗朝服冠帶,授禮部員外郎。高麗入試者三人,惟金濤登第,授東昌府安丘縣丞,樸實、柳伯儒皆不第,三人俱以不通華言請還本國,詔厚給道里費,遣舟送還。
以泗州隸臨濠府。
命中書省凡所鎮撫累戰有功者,不比試即升千戶,其百戶以久次升千戶者,比試如例,比試之法,每二人為偶,持槍角勝,負勝者始得升擢。
丙戌,詔改築圜丘、方丘壇。圜丘壇二成,上成面徑四丈五尺,高五尺二寸,下成周圍壇面,皆廣一丈六尺五寸,高四尺九寸,上、下二成通徑七丈八尺,高一丈一寸,壇址至內壝牆,南北東西各九丈八尺五寸,內壝牆至外壝牆南十三丈九尺四寸,北十一丈,東西各十一丈七尺,內壝牆高五尺,外壝牆高三尺六寸。方丘壇亦二成,上成面徑三丈九尺四寸,高三尺九寸,下成周圍每面廣一丈五尺五寸,高三尺八寸,上、下二成通徑七丈四寸,高七尺七寸,下成壇址至內壝牆,南北東西各八丈九尺五寸,內壝牆至外壝牆,南北東西各八丈二尺,內壝牆高四尺三寸,外壝牆高三尺三寸。
戊子,武靖衛指揮同知卜納剌率舊所部官屬入朝貢馬,賜文綺三十匹,官屬亦各賜有差。時故元宗王子任八隔巴亦從入朝,上命禮部日給廩餼,馬給芻豆,以優禮之。
庚寅,定孳牧所官秩:司象,從七品;副,從八品;典牧大使,正八品;副使,從八品。
癸巳,廣西衛指揮僉事左君弼等平溪洞蠻獠有功,命賜君弼綺帛二十匹,千戶蔡天祿以下各賜有差。
命中書省臣曰:「山北口外,東勝、蔚、朔、武、豐、雲、應等州皆極邊沙漠,宜各設千百戶統率士卒,收撫邊民,無事則耕種,有事則出戰。所儲糧草,就給本管,不必再設有司重擾於民。」
賜韓國公李善長等六國公、延安侯唐勝宗等二十五侯及丞相、左右丞、參政等臨濠山地六百五十八頃有奇。
丙申,置濠梁後衛、南陽衛二指揮使司。
丁酉,罷司農司。
命工部置戰襖,給征蜀軍士。
戊戌,日中有黑子。
己亥,命故元宗王子任八隔巴從卜納剌西還,賜文綺衣一襲。
中書省臣奏言:「高麗國郎將李英等因入朝貢,多帶物出境,請加禁止。」詔勿禁。
庚子,上命皇太子觀《元史》世祖時事,告之曰:「世祖雖能立國而制度甚疏闊,禮樂無聞,故政事不及漢唐,況能復古乎?」
辛丑,中書省臣言:「山東、山西、陝西等處歲辦鹽課,請於本處貿易綿布,以備軍裝,庶省轉運之勞。」從之。
壬寅,皇第十一子椿生,惠妃郭氏出也。
陝西延安府膚施縣以旱聞,詔免其田租二萬八千二百餘石。
改北平平灤府為永平府。
上以兵革之後,中原民多流亡,臨濠地多閒棄,有力者遂得兼併焉。乃諭中書省臣曰:「古者井田之法,計口而授,故民無不授田之家。今臨濠之田,連疆接壤,耕者亦宜驗其丁力,計畝給之,使貧者有所資,富者不得兼併。若兼併之徒多占田,以為己業,而轉令貧民佃種者,罪之。」
癸卯,吏部奏:「欽天監司歷楊野、俞鈞職專司天,非常選官之比,宜令久任,非奉特旨,不得升調。」從之。
大同衛都指揮使耿忠請以山東、山西鹽課折收綿布、白金赴大同易米,以備軍餉。從之。
以太醫院同知葛景先為太醫院使。
乙巳,定命婦封號:一品、二品為夫人,三品淑人,四品德人,五品宜人,六品安人,七品儒人,公、侯、伯、子、男各隨其夫之爵。
命湖廣武昌等十府發民夫三萬人、舟八千艘運糧十四萬石,由襄陽轉輸漢中,仍命所在衛所軍士沿江護送。
中書右丞相魏國公徐達奏:「山後順寧等州之民密邇虜境,雖已招集來歸,未見安土樂生,恐其久而離散,已令都指揮使潘敬、左傳高顯徒順寧、宜興州沿邊之民皆入北平州縣屯戍,仍以其舊部將校撫綏安集之,計戶萬七千二百七十四、口九萬三千八百七十八。」上可其奏。
置懷遠衛親軍指揮使司於臨濠。
丁未,詔:「凡大小武官亡沒,悉令嫡長子孫襲職,有故則次嫡承襲,無次嫡則庶長子孫,無庶長子孫則弟侄應繼者襲其職。如無應繼弟侄而有妻女家屬者,則以本官之俸月給之。其應襲職者,必襲以騎射之藝,如年幼則優以半俸,歿於王事者給全俸,俟長襲職。」著為令。
遣使祭歷代帝王陵寢。上諭中書省臣曰:「天下都邑咸有三皇廟,前代帝王大臣皆不親祭,徒委之醫藥之流,且令郡縣通祀,豈不褻瀆?至於堯、舜、禹,皆聖人有功於天下,後世又不立廟,朕不知其何說也。宜令禮部會諸儒,詳考以聞。」於是禮部同翰林院、太常司官考前代聖帝、賢王,自唐以來皆祭於陵寢,唐玄宗常立三皇五帝廟於京師,至元成宗時,乃立三皇廟於府州縣,春秋通祀而以醫藥主之,甚非禮也。上曰:「三皇繼天立極,以開萬世教化之源,而汨於醫師,其可乎?自今命天下郡縣,毋得褻祀,止命有司祭於陵寢。」禮部覆議:「三皇五帝、三王、漢以下創業之英主、守成之賢君,歲時俱宜一體祭於陵寢。」上曰:「古先聖帝、賢王以及歷代帝王曾主中原安人民者,皆春秋祭祀,偏方之君雖賢不祭,主中原而昏愚者亦不祭。」於是禮部復定議:「合祀帝王三十五。在河南者十,陳州祀伏羲、商高宗,孟津縣祀漢光武,洛陽縣祀漢明帝、章帝,鄭州祀周世宗,鞏縣祀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在山西者一,榮河祀商湯;在山東者二,須成縣祀唐堯,曲阜縣祀少昊;在北平者三,內黃縣祀商中宗,滑州祀顓頊、高辛;在湖廣者二,酃縣祀神農,寧遠縣祀虞舜;在浙江者二,會稽縣祀夏禹、宋孝宗;在陝西者十五,中部縣祀黃帝,咸陽縣祀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宣王、漢高帝、文帝、景帝,興平縣祀漢武帝,長安縣祀漢宣帝,三原縣祀唐高祖,醴泉縣祀唐太宗,蒲城縣祀唐憲宗,涇陽縣祀唐宣宗。歲祭用仲春、仲秋朔,器用籩、豆各八,登一,鉶一,簠、簋各一,俎一,爵三,尊三,篚一,牲用太牢。」制可之。於是遣使詣各陵致祭,復命陵寢所在禁民無得樵採,置牌刻祭之日月、牲帛之數於其上,俾所在有司守之,以為常式。
戊申,贛州民有止宿逃囚者,初不知其囚,刑部逮問,坐之罪。上曰:「刑者,聖人設防於天下耳。深文重法,仁者不為。故凡斷獄,貴得其情,緣情而論罪,則刑當而民服。彼既不知其為囚而止宿之者,人情之常也,何為罪之?如所議,行路之人將無止宿矣。」遂命釋之,給道里費遣歸。
庚戌,吏部言:「天下有司官員,到任未久,賢否未明,今後歷任三年考核,稱職無私過者,然後給誥。」從之。
癸丑,中書省臣奏舉百官起居之禮及進膳用樂,上弗許。
是月,故元院判劉原利、副樞張時用、平章郭伯通等既降,聞四大王聚眾岢嵐山中,欲攻太原,乃謀相應為亂,伯通潛入城中為內應,原利等率眾從外起。軍士林旺等覺其謀,密以告指揮桑桂,桂領兵捕伯通,復收原利等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