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無盡藏法 · 大乘無盡藏法

(前殘) 又普告一切施主,各各以此無盡善根,令一切眾生自然具足十六種無盡果。 第九、明所度眾生得益淺深者。位判有五: 一者,同行人得十六法無盡。 二者,隨喜人得十六法無盡。 三者,見人得十六法無盡。 四者,聞人得十六法無盡。 五者,受供養人得十六法無盡。 第十、明無盡藏種子多少者。法別有兩: 一者,田無盡。所謂供養佛、法、僧及眾生,日日常不斷是。 二者,種子無盡。此明能施人日日布施,相續不斷,是無盡藏。 第十一、明作無盡藏人進、退,有罪、無罪義者。於內有兩子段: 一者,明別功德作者唯得進,不得退。何以故?別功德不通自他,所以與奪有罪。 二者,明普功德隨人進退。進者得福,退者無罪。何以故?普功德體通自他,所以退者一向無罪,唯除退菩提心。雖退猶勝本不作。 又,所舍之物若自不用轉與他人,別有兩失:一者,有舍常樂、入苦空失。二者,復有違信之愆。 此十一段義文里,唯明有義,不出空文。然解義之徒見有達空,並知不少。普別義亦如是,唯明諸大乘經里普行法,不出其別。普法者,如《摩訶衍經》四攝等,廣明普施法。別法者,普遍一切修多羅,略明少分:或說善惡一處損益多少法,明持戒之人與破戒者同其事業,二俱不免地獄。或道持戒人不得與破戒人共一河飲水。或道持戒人不得向破戒人禮拜,如《涅盤經》說。或明遠惡近善遲疾法,教眾生遠惡知識如怖怨賊,近善知識。一者苦樂同,二者身命財等不惜,三者眷屬不惜,如《阿含經》說。或明遠惡近善遠近法,有四法當急走避之,去百由旬。一由旬,四十里;百由旬,四千里。四法者,一者惡友,二者惡眾,三者或多語、或戲笑,四者或瞋或斗。何以故?釋出罪相輕重義,寧斫截三千世界眾生,不於初發心菩薩所起瞋心。或明不得與說出家人等過者往來,如《方等經》三十五種護戒法廣說。又,《寶雲經》不聽向破戒家乞食。又,《法華經》四「安樂行品」教佛去世後末法,法師說法,法於內明遠惡近善法,義最具足。總而言之,如諸經律戒品廣說。又,末法凡夫學舍邪入正,《涅盤》最顯。舍慈入善、舍小入大,《十輪經》最顯。 無盡藏法略說盡。 開皇三年歲次癸卯十一月二十日,相州光嚴寺僧信行普為過去、未來、現在皇帝陛下、臣僚百官、諸師、父母,乃至一切眾生頓捨身命財屬十六種。常樂我淨法等一切法,於內有五段明義:一者,明學行常樂我淨行多少義。二者,明常樂我淨行所用財物定不定義。三者,明常樂我淨行行之先後義。四者,明常樂我淨行度眾生淺深義。五者,明常樂我淨行能行人。 第一,明學行常樂我淨行多少義者,於內有十六段。 一者願施禮佛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二者願施轉經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三者願施眾僧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四者願施眾生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五者願施坐禪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六者願施十二頭陀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七者願施飲食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八者願施食器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九者願施衣服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十者願施房舍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十一者願施床坐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十二者願施燈燭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十三者願施鍾鈴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十四者願施香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十五者願施柴炭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十六者願施洗浴無盡,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造像、造經、誦經、講經亦應有。如未見,不敢玄說。除十六法,餘一切法或續、不續,亦願至佛不斷。 第二,明常樂我淨行所用財物定不定義者,於內有兩段: 一者,明普施法,法法不定。 二者,明別施法,法法各定。 第一明普施法,法法不定者,或回或減,禮佛轉經物,作餘十四種用,乃至或回或減,餘十四種物,作禮佛轉經用,亦如是。如十六既通,互用不定,乃至法界行亦如是。所以普施法雖為十六法施,如得一處,共用無罪。 第二明別施法,法法各定者,若餘十六法各各別施者,唯得還依十六法各各別用。不得互用,互用有罪。所以於十六法各各別施者,唯得更余處作功德,一向不得共普施者一處。 第三,明常樂我淨行,行之先後者,所有財物莫問多少,會待十六行等得成相續,然後余用終不得廢。修常樂我淨相續行,先作苦空無常不相續功德,壞他菩提行,大得罪。 第四,明常樂我淨行,度眾生淺深義者,於內有五段: 一者,明於十六行同行人,得十六種常樂我淨果。 二者,明於十六行生隨喜人,得十六種常樂我淨果。 三者,明見行十六行人,得十六種常樂我淨果。 四者,明聞行十六行人,得十六種常樂我淨果。 五者,明受供養人,得十六種常樂我淨果。 第五,明常樂我淨行能行人者,今現有四人:一者,相州光嚴寺僧惠定;二者,并州嚴淨寺僧道進;三者魏州貴鄉縣黨孫浪彪下俗人王善行,年三十;四者,趙州癭陶縣黨王鳳邕下俗人王善性,年十九。此四人普為一切眾生,頓捨身命財屬十六種。常樂我淨等一切法,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常樂我淨行具出竟。 答呼修營功德啟。 信行啟:信行自思量,無始生死,徒致羈纏,皆由無知,不依聖典。今得遭逢,還復不依,恐增生死,永無解脫。所以今日隨力隨分,依傍大乘,具足真軌,如說修行。大乘法者,義雖塵沙,大判不過有四:一者境盡;二者行周;三者人是;四者處當。第一境盡者,所謂佛、法、僧及盡眾生界。第二行周者,所謂六波羅蜜等法界行。第三人是者,法別有三:一者解真;二者行深;三者病輕。三乘根機無與等者。第四處當者,處通十方。何以故?盡有多種。一者從總入別,此就行說。明新學之徒但得總盡,未能及別。二就人明,從本至末,一一普遍。三者窮盡,盡此之一階,唯是諸佛。降斯以還,普未究竟。此大乘法,但能廢別就總,一處得成,則眾處不少。若也廢總隨別,雖得見在少益,還復不免來生,彼此皆不具足。既蒙重意,無以能報。故附微心,仰願照知。謹啟。 十月十五日某甲啟 禮佛法用功至大。 第一須食,若官府聽乞食,食自乞,一向不須食。若官府不聽乞食,先須得食。 第二大須炭。 第三大須柴。 第四須內衣,多少任意。 第五須香,多少任意。 第六大須澡豆。 第七大須灰水。 第八大須楊枝。 第九須四人。兩人供灰水,兩人作食。 第十須屋三口。一口禮佛,一口消息,一口坐禪。 又若能禮佛、坐禪者,復須知行之法用。坐禪者常坐,莫問晝夜,一向不得臥。禮佛者,各各須得淨衣,一日一夜,三時洗浴。莫問晝夜,常禮不息。除半夜一時臥,晝日一時食。食之多少,坐禪、禮佛,一種唯得一食。 既知行之法用,能者同行,不能者任意。何以故?末世凡夫懈怠者多,精進者少。若三品一處作業,上者不立,所以隨分隨力。學行大乘常樂我淨行者,唯得取上,不及次下。又,能禮佛者,莫問道俗。有籍者得,無籍者不得。 一乞聽行四種無盡行。 一乞聽隨喜助施。 一乞聽依十二頭陀,常行乞食。 一乞聽依《法華經》,學行不輕行。 第一,四種無盡行者。 一願禮一切佛,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二願轉一切經,日日不斷,乃至成佛。 三願供養一切眾僧,日日不斷,乃至成佛。此唯少分,不絕如已。 四願供養一切眾生,日日不斷,乃至成佛。此唯少分,不絕如已。 開皇七年正月十日,相州光嚴寺沙門信行白州知事檀越:信行少小患心勞損,由是不堪坐禪,亦不堪講誦。自從十七以來,求善知識。至今四十八歲,積滿三十二年,唯得相州光嚴寺僧慧定、并州嚴淨寺僧道進、魏州貴鄉縣黨孫浪彪下王善行、趙州癭陶縣黨王鳳邕下王善性等四人。誓願頓捨身命財,直到成佛,修行上事,相續不斷。此既有助王國,饒益群生,乞為奏聞。賜垂聽許。謹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