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三山志 · ●凡例
一、校注選本:(1)1980年由台北縮印「宋元地方志三十七種」之一的烏程程氏抄本,是經過繆荃孫、海寧陳氏鑑藏的精抄本,較好保存著古本的面貌,今選作匯校底本,於校注文中簡稱「底本」。(2)華東師範大學收藏且列為全國善本書目之一的明崇禎十一年林弘衍「越山草堂」刊本,經由福建省圖書館抄錄。因抄工稍遜,故有衍奪亂行,今選作主要參校本,於校注文中簡稱「崇抄」。(3)清《四庫全書》文淵閣抄本,由台灣影印出版,今取作參校本,於校注文中簡稱「庫本」。此外,還參照福建師大館藏之螺洲陳氏賜書樓節抄本和省圖館藏之抱山堂抄本(皆民國初抄本),其中有可采者,亦收於校注之中。
二、編排順序:總敘之前,插入《福州古城坊巷圖》。然後首置梁克家原序,次原志目錄,次本志自卷第一至卷第四十二內容,次設附錄。附錄收載原志作者梁克家、陳傅良和補續第三十一、第三十二兩卷的作者朱貔孫等三人傳記,以及宋、明、清至近代名家學者有關此志的序跋、評介、題識等。
三、編排形式:改豎排為橫排,文句加標點符號(朝代、年號、縣以上地名、人名下加橫線)。原志卷、章、節、目之標題,改用不同字型、字號以區別其領屬層次。志中正文用五號宋體字;原作之雙行注,用小號字改作單行排列;正文長者,依文意適當分段。原注文一般不分段,其中田畝、戶口、歲收部分改連排為分縣排列,以清眉目。原志歷代秩官表各抄本時見紊亂,今皆循原意製成表格,分欄處理。科名各卷之正榜進士,一名占一行列次,其他科目出身者仍依原志蟬列名次。
四、秩官類表格中,凡無任職記載,只空列年號、年序,量多者註明節略,量少者不注。
五、文字處理:改原繁體字為簡化字。年號、人名中若用簡化字恐致混淆者,則保留繁體以示區別,如「祐」、「佑」,「橒」、「枟」、「適」、「適」等;原志之異體、通假字,今已廢者,徑改今字,如「塗」改「途」、「鄉」改「向」、「亡」改「無」、「■」改「岳」,「囦」改「淵」,「埜」改「野」,「龡」改「吹」,「龢」改「和」等;原志因避宋帝名諱而改字者,仍復其舊。凡後世抄錄者為避明、清帝諱而改字或作缺筆者,皆復原字;為尊崇本朝而提行或空格者,不再保留。
六、校注原則:以底本、崇抄、庫本為主,偶亦參考其他抄本。凡三本匯校中疑似、缺漏、衍奪之處,其歧異互見者擇善而從,疑則注疑。如各本皆誤,而可於前後文中以本校法得解者,或從經籍史書中他校可得者,或以理校法可明其訛者,或查檢年號干支有誤者,或已知其訛而暫無從校者,皆於頁下註明。凡三本所見錯簡、脫簡、亂行、錯位處,於互相校補外,亦作校注。凡簡單字誤、一望可辨者徑改不注。
七、本書目錄新增總敘、前言、凡例及附錄、後記。附錄所收傳記、序、跋、題識等,其出處及作者生平、歷史事件等,各附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