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讞義 · 卷四

王元傑 《春秋讞義》
欽定四庫全書 春秋讞義卷四     元 王元傑 撰 閔公 公名開莊公子惠王十六年即位閔諡也在國逢難曰閔 經元年 春王正月 胡氏曰不書即位內無所承上無請命也 讞曰莊公既薨子般繼卒魯國內亂而無君慶父利幼而立閔是不得承國於先君也職喪所掌諸侯之喪魯不以告王周不以遣使是不得請命於天子也春秋以大義正之故不書即位 齊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莊公 秋八月公及齊侯盟於落姑季子來歸 程氏曰莊公既薨子般被殺魯國方危而慶父未討公子友賢而在齊國人思得以安社稷故公為落姑之盟以請復而來歸書曰季子而不名異其文以嘉之也 朱子曰諸家多言來歸為聖人美之之詞據某看此一句正是著季氏專國為禍之基但歸後能平魯難故如此說【語録】 胡氏曰其曰季子賢之也其曰來歸喜之也 讞曰季子之忠賢是依魯國之安危所系間於兩社為公室輔其事灼見於前同復於父敬如王所其兆已符於後自莊公之啟問致慶父之邪謀叔牙黨惡以亂倫季子割恩而正法奉般之位始定黨氏之禍已成去陳為避難之謀盟齊定來歸之議元惡不容而奔莒巨奸未免於孫邾魯祀由是而寧僖公由是而定然則忠賢之有益於國家也不其美歟易蹇九三之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程子曰三以剛居正處蹇而得下之心可以求安故以來為反猶春秋言歸之詞也春秋為賢者諱不書出奔欲旌其賢來歸書字聖人之情見矣與人為善之德宏矣 冬齊仲孫來 經二年 春王正月齊人遷陽 夏五月丁酉吉禘於莊公 程氏曰天子曰禘諸侯曰祫其禮皆是合祭之義禘從帝禘其祖所自出之帝以所出之帝為東向之尊其餘合食於其前是為禘也諸侯無所出之帝祫從合只是於大祖廟羣廟之主合食是為祫也魯所以有禘者只為得用天子禮樂故於春秋之中不言祫而言禘言大事者即是祫言大事於大廟躋僖公即是合食閔僖二公之義若時祭當言有事吉禘於莊公只是禘祭言吉者以其行之太早也四時之祭有禘之名是禮文交錯 胡氏曰天子曰禘諸侯曰祫皆合祭也禘其所自出之帝為東向之尊其餘皆合食於前此之謂禘禘言吉者喪未三年行之太早也於莊公者方祀於寢非宮廟也一舉而三失禮焉春秋之所謹也四時之祭有禘之名蓋禮文交錯之失也 讞曰天子禘諸侯祫禮也諸侯行禘祭僭也天子禘其所自出之帝以其祖配之設兩位而不兼舉羣主以其尊遠不可?也諸侯不得祖天子則無所出之帝是以三年之喪畢致新主於廟廟之遠祖則當遷入於祧故以祖禰之主合祀於太廟故謂之祫不王不禘之法在魯之所當諱也魯用天子之祭報德於周公閔以從吉之禮禘之於莊寢喪禮失矣僭又甚焉而又禘非其所所謂一舉三失也春秋書吉禘者譏其不終喪而行僭禮書於莊公以明禘非其所之失書日謹之其義明矣 秋八月辛巳公薨 程氏曰遇難故不地賊不討故不書葬 胡氏曰公薨不地者仲尼親筆也書薨以示臣子之情不地以存見弒之實 讞曰閔公八歲為君未能見諸行事慶父朶頤其大器假詞公傅之奪田使卜齮賊公於武闈哀姜與聞其弒逆利其幼而立矣亦何忍而殺之是時哀姜內固其寵慶父外握兵權魯氏之危不絶如綫幸齊盟之已定喜季子之來歸哀姜無所容而孫邾慶父有所畏而奔莒禍淫之報天道昭昭春秋君不書弒示臣子之情薨不書地存見弒之實討賊之法其嚴矣乎 九月夫人姜氏孫於邾公子慶父出奔莒 程氏曰慶父雖縊不以國法正其罪而絶之與賊不討同也 胡氏曰夫人稱孫聞乎故也不去姓氏降文姜也莊公忘親釋怨無志於復仇春秋深加貶絶一書再書屢書而不諱者以謂三綱人道所由立也 讞曰慶父之惡已極魯國之難未巳賊般弒閔之際有窺神器之心奔莒孫邾之時已失大國之援跡其奸惡不可勝誅烝國母以固權弒其君如反掌季子欲存其後祀不忍討賊以正名春秋前書如齊見其無忌憚而行後書出奔罪魯之不能討賊君薨不地既葬不書示討賊無時而可終雖萬世必誅而不赦律以大法其嚴矣乎 冬齊高子來盟 程氏曰高子來省難然後盟盟未前定也稱高子善其能恤魯 胡氏曰高子齊大夫也子者男子之美稱其稱子賢之也其不曰齊侯使之者權在高子也 讞曰明人臣之義達奉使之宜高子其得之矣魯難未已曠年無君齊命將南陽之甲以臨魯非有安危繼絶之定論也苟此心利於吞噬則魯祀必至於覆亡乃能因事以制宜從義不從命會盟以定約魯難於是乎寧奸惡之黨伏誅僖公之位遂定魯人賴之以為美談而不絶也春秋特書高子以旌其賢特書來盟以著其善為萬世下納君於善之勸可不敬乎 十有二月狄入衛 鄭棄其師 程氏曰鄭詩清人刺文公也顧其詩序則鄭棄其師灼然著矣 胡氏曰棄師者鄭伯乃以國稱何也二三執政股肱心膂休戚所同也不能進謀於君協志同力黜逐小人而事至此是謂危而不扶顛而不持則將焉用彼相矣 讞曰鄭伯柔而不斷高克貪而無君克之罪固不可逃鄭之失亦不能辭矣且人君執威福之柄司予奪之權克之不臣當舉以法其罪未顯必察其情豈有假兵戎之權任方面之寄坐視其卒伍離散而莫之問及其棄師出奔而不之知進之不以禮退之不以道危國亡師之本也經書鄭棄其師稱國以貶君臣同受其責矣可不謹乎 春秋讞義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