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毛氏傳 · 卷十三

毛奇齡 《春秋毛氏傳》
欽定四庫全書 春秋毛氏傳卷十三 翰林院檢討毛奇齡撰 閔公【公名啓史世家名開避景帝諱也莊公子母叔姜諡法在國逢難曰閔】 元年 春王正月 不書即位者以繼弒而不忍行即位之禮宜也說見隱元年 齊人救邢 狄伐邢在上年冬齊桓用管仲之言故救之穀梁曰善救邢是也書人者以大夫帥師也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莊公 十一月始葬者傳曰亂故是以緩也 秋八月公及齊侯盟於落姑【落公谷作洛】 此時慶父在齊季友在陳季欲歸魯定亂而慮齊桓之以姜故助慶父也故先乞公盟齊桓而後來歸此皆成季之謀所豫定者不然是時姜在宮閔方九歲國無重臣焉能遇事果斷越國而會強大如此落姑齊地名 季子來歸 大夫公子例稱名字然亦有稱子者【男子通稱】其在大夫與下二年齊高子來盟例同其在公子與宣十年天王使王季子來聘例同【王季子即劉康公也此時並無褒例可驗】 冬齊仲孫來 此因公有落姑之盟而齊使大夫來省難者也據傳仲孫名湫此不書名字而書仲孫以史例原有書某氏子某氏孫一例【仲孫齊公子仲氏之孫】此與隱三年武氏子來求賻文十五年宋華孫來盟並同 齊桓問仲孫曰魯可取乎曰不可猶秉周禮周禮所以本也又曰魯不棄周禮未可動也然則周禮盡在魯非一人言矣 二年 春王正月齊人遷陽 陽國名杜氏雲齊人逼遷之 夏五月乙酉吉禘於莊公 吉禘者喪畢即吉所以致新主祧遠主合食太祖而審諦昭穆之祭也本謂之祫祭然以合食言則謂之祫而以諦親言則謂之禘蓋天子七廟自禰祖曾高而上復有高祖之父高祖之祖二廟祭法稱為二祧以昭穆之祧從此二廟始也其所祧之主則另有遷廟藏之曾子問所謂七廟無虛主別有遷廟主可備出載是也諸侯五廟亦然故先君新主將入禰廟則必祧昭於上而後可祔穆於下因之合六廟之主升食太祖以審諦所親謂之吉禘但喪畢即吉必在二十五月之後【二期裕一月】今莊公以三十二年八月薨至此年五月止二十二月故傳以速譏之杜氏以於莊公謂別立莊廟此襲公羊無據之言而胡氏謂禘是禘所自出則誤以五年之禘為喪畢之禘又謂四時之禘為禮文錯失則又誤以礿禘之禘亂吉禘之禘殊不知禘名有三毋容溷也且周禮散亡三禮皆後起之書不足深據乃陋儒無學反有執三禮以繩春秋者如魯有吉禘明是周禮胡氏必強引禮運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一語遂謂魯不宜禘又引祭統雲成王以周公為有勲勞於天下賜魯重祭似乎魯之有禘因賜而得之則襄十六年傳晉人答穆叔有雲以寡人之未禘祀謂晉悼初薨斯時尚未吉禘也是晉亦有禘孔子身作春秋未聞曰晉之有禘非禮也何與是豈唐叔封晉亦有勲勞成王曾賜之與周末儒者竊引夫子及游夏之徒雜說成禮原有茫然不經讀春秋者胡氏既傳春秋則當通春秋全經全傳而備觀之而亦茫然不一讀何也若雲禘所自出惟王者有之故又曰不王不禘則下文不又曰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百世不遷乎王者禘所自出而祭帝嚳宗國亦禘所自出而祭文王故公山弗狃以魯為宗國而襄公哭吳子壽夢於出王之廟出王文王也則即五年之禘魯所應有禮也宗法也非成王賜之而周公始受之也故禘禮有三禘所自出則惟王有之魯亦有之吉禘礿禘則不惟魯有之凡列國諸侯皆有之此核之春秋旁證之三傳及論語諸書而皦然者【詳見予論語稽求篇大小宗通繹二書】故曰周禮盡在魯此周禮也 秋八月辛丑公薨 據傳初公傅奪卜齮田公不禁至是共仲使卜齮賊公於武闈【闈宮門之小者武者右也】其不書弒者諱國惡也薨不以地弒也說見隱十一年 九月夫人姜氏孫於邾【公羊作邾婁】 范氏雲哀姜與弒閔公故出奔孫者避也此與莊元年夫人孫於齊例同 公子慶父出奔莒 武闈之弒共仲謀簒也乃以與弒之哀姜而先奔於邾圖外應也季即奉僖公以適邾【傳成季以僖公適邾共仲奔莒乃入立之】驟扼其去路而制其所應則共仲之勢於斯盡矣蓋共仲所恃者姜姜所恃者齊也前此子般之弒慶父奔齊及季子使閔公盟齊而齊來省難則姜與慶父俱不敢復至齊國而大援遂絶此皆成季之豫為謀者至是共仲奔莒原屬鼠竄故請歸而使之自縊【傳季以賂求共仲於莒莒人歸之及密共仲使公子魚請勿殺季不許公子魚哭而往共仲聞之曰奚斯之聲也遂縊奚斯魚字】則討賊之速莫此為甚而胡氏又以緩而失賊為慶父擁兵之鑑則夢囈中矣若落姑之盟諸傳皆不得領要不知仲孫省難高子來盟誅哀姜而定魯亂皆本諸此此按之經文而自見者其不書殺慶父並慶父卒亦是文例說見前公子牙卒傳 冬齊高子來盟 高子齊大夫高徯也來盟者平魯亂也其稱子是書例與前年季子來歸宣十年王季子來聘並同 十有二月狄入衛 傳狄伐衛衛懿公【惠公子宣公孫也】好鶴鶴有乘軒者將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祿位余焉能戰遂敗績狄乃從入衛衛國不守先是宣公殺子汲而立惠公衛國不伏曾逐惠公而立子汲之母弟黔牟凡八年而惠公復入至是懿公死國人仍惡惠公朔之殺子汲而復立子汲母弟昭伯之子申為戴公廬於漕蓋汲與黔牟昭伯皆同母弟而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皆昭伯所生子【此據史世家與傳不同】故戴公渡河宋桓公逆而濟之許穆夫人賦載馳詩於是齊桓使公子無虧帥車三百乘甲士三千人戍漕且歸公乘馬祭服畜產門材歸夫人軒車重錦諸物既而戴公卒文公立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務材訓農通商惠工敬敎勸學授方任能元年革車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 鄭棄其師 傳鄭人惡高克使帥師次於河上而弗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鄭人為之賦清人【清人鄭詩名詩序雲刺文公退臣不以道為危國亡師之本】 春秋毛氏傳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