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辦夷務始末選輯補編 · 籌辦夷務始末選輯補編三
美國檔選錄
咸豐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兩江總督何桂清奏附摺(美使請照新章納稅及先行開市來往文件)
上諭(命何桂清開導美使俟英法條約議定後再照新章互市)
九月初九日兩江總督何桂清奏附摺(錄呈美使先行開市往來照會)
十月十五日兩江總督何桂清奏(美使請在潮州台灣先行開市)
二十一日兩江總督何桂清奏附摺(會晤美使商討照新章貿易及潮台開市往來照會)
十一月十一日兩江總督何桂清奏附摺(給美使潮台二口開市及完納船鈔事已行各海口照會)
·〔咸豐九年(一八五九)八月二十二日(己未)〕……(文見「籌辦夷務始末選輯」卷二同日「欽差大臣兩江總督何桂清奏」,以下為其附摺--美使華若翰照會及照復)。
謹將咪酋請照新章先行開市往來文件照錄,恭呈御覽。
咪酋來文
為照會事。
案照咸豐九年七月十一日當本大臣寓京都時,淮欽差便宜行事全權大臣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會商辦理;當於七月十八日在直隸北塘海口地面與直隸督部堂恆、布政使文將去年天津定議蒙恩批淮和約互換,並給收據在案。按此新約既應舉行,據本大臣意見,自當曉諭美國民人匆悉:嗣後各商所納船鈔,應照新章。請貴大臣亦即咨明:舊日五港並按美國和約新開廣東之潮州、福建之台灣共七港口,各照新則舉行。現除舊港外,擬派領事官前往新開二港。並請咨知各該地方官按約以禮往來,俾得任職辦公;復希會同曉諭各港商民咸遵新約,恪守稅則條款。因此係緊要重事,關繫我兩國和好利益;今既堅立,請即咨明曉諭遵行是望。
相應照會,須至照會者。
臣照覆文
為照會事。
咸豐九年八月初二日,接貴大臣來文內稱:七月十八日在直隸北塘海口與直隸督部堂恆、布政使文將上年蒙恩批淮和約互換,自當曉諭美國民人知悉:嗣後各商所納船鈔,應照新章。請即咨明舊日五港並新開廣東之潮州、福建之台灣共七港口各照新則舉行,復希會同曉諭各港口商民等語。本大臣查前淮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來咨,知貴大臣已在北塘換約;並因英、法兩國條約尚未定議,各口通商未便兩歧,經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照會貴大臣:應俟英、法兩國一律定議之後,再開新章。其如何定議,由貴大臣與本大臣會商辦理。接淮貴大臣照覆:各國通商須歸一律辦理,所云與本大臣會商辦理之說,欣然樂從;足見貴大臣顧念大局、永堅和好之心。本大臣方深欣悅,現在英、法兩國條約尚未定議,本大臣意見:貴國若照新章先行開市,則事不一律,似於大局有礙。應請貴大臣俟英、法兩國條約定議後,再照新章舉行。屆時本大臣亦即咨行各口並曉諭商民遵辦,以歸一律。此時貴大臣如須出示曉諭,並請將前項緣由逐一敘明,俾免參差。貴大臣素稱信實公正,必以本大臣之言為然也。
相應抄粘照覆,須至照會者。
咪酋來文
為照覆事。
照得八月初九日始接貴大臣八月初三日來文內開各情,均已閱悉。接本大臣果曾知照欽差大臣桂、花以各口通商應歸一律,並允許與貴大臣會商辦理等因;但於和約、貿易章程須俟英、法定議之說,不惟從未應許,乃亦斷難應許。因為若果等候,是使美國國家靠賴他國矣。至貿易章程應如何施行之處?請貴大臣於本月十九日前來上海互相酌辦,以便勝於文移往返,諸多未便。又本大臣之立意曉諭者,係為和約已經易換,決當遵行。如第十六款所載「嗣後美國船隻噸鈔,每方四十尺納鈔四錢」;此則本大臣立行請貴大臣咨明各港地方官,庶免參差。此款既無關英、法兩國,諒蒙允從。又按第十四款所載「新開廣東之潮州、福建之台灣並淮美國商民攜帶眷屬」之語,亦請迅定早期開港,俾領事官即往蒞事。此款施行,亦屬無可推諉延宕之理。在本大臣極欲永堅和好,凡可為兩國之益,無不樂為;其餘暫緩施行者,專候貴大臣照覆。今之暫留上海,亦只為商辦各事耳。現因本大臣不久即要回至中國南方,在彼尚有公事須辦;為此請即照知:何時領事官可到新開兩港與夫本國船隻在各港按照第十六款輸納船鈔之事?倘荷貴大臣於本月十九日以前到來上海商辨通商章程,尤為切望!
為此照覆,須至照會者。
臣照覆文
為照覆事。
咸豐九年八月十二日接到貴大臣初九日來文各情,均已閱悉。查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前次抄送照會,應俟英、法兩國一律定議之後,再開新章。今貴大臣欲先派領事官到潮州、台灣兩港與夫貴國船隻在各港按照第十六款輸納船鈔兩事,要與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來咨不符,亦與貴大臣前此文內「各口通商須歸一律辦理」之語稍有歧異。本大臣不敢擅專,即應奏明請旨;俟奉到大皇帝諭旨後再行訂期相見,不能趕副十九之期也。
相應照覆,須至照會者。
--見「美國檔」一四七號文。
·軍機大臣字寄欽差大臣兩江總督何,咸豐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奉上諭:『何桂清奏「咪酋請照新章完納船鈔,即在潮州、台灣先行開市」一摺,覽奏均悉。咪酋華若翰回至上海,將在京照會飾詞狡賴,並約該督前往上海會商先照新章完納船鈔,並在潮州、台灣二口先行互市等語。各口通商,須俟■〈口英〉、咈條約議定後再開新章,桂良等照會該酋聲敘明晰。今華若翰欲在潮州、台灣先行互市,若一經允許,必至得步進步。何桂清現已備文照覆,俟其覆到,如必欲與該督一見,自可往崑山一帶與該督會晤。所請完納船鈔一節,似尚可允。至潮州、台灣本在五口之外,必須俟■〈口英〉、咈兩國定局後方能辦理,斷不淮其先行互市。如華若翰藉此為■〈口英〉、咈作說客,該督仍遵前旨,不可先向其關說,以致跡涉求和。如該夷誠心悔悟,自來乞請,再為迎機善導;操縱之機,全在該督臨時酌辦。至上海各國通商,以茶葉為太宗。現在■〈口英〉、咈聲言赴京報復,不肯就我範圍;必須設法鈐制,為釜底抽薪之計。著何桂清密飭上海道將運茶各商向與何國交易?先行查明。如明年該夷阻撓海運,即可禁止茶葉出口。倘他國夷商不願,即告以因係■〈口英〉夷與中國為難,未便與別國互易,致令影射。如此辦理,他國或恐罷市,歸怨■〈口英〉夷;因而易於轉圜,亦未可知。但此係將來辦法,何桂清慎勿宣露!另片奏「由商墊辦採買米石四、五十萬石運津」等語,所辦甚好;已諭僧格林沁等知悉,並令陳孚恩前往驗收矣。將此由六百里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見「美國檔」一四八號文。
·〔九月初九日(乙亥)〕……(文見「籌辦夷務始末選輯」卷二同日「欽差大臣兩江總督何桂清奏」,以下為其附摺──與美使往來照會)。
謹將咪酋瀆請先行通商往來照會二件照錄,恭呈御覽。
咪酋來文
為照覆事。
淮貴大臣八月十四日來文,內開各情均已領悉。案照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來文,明雲換約之後,應照舉行;惟通商各口未便兩歧,恐礙大局等語。查文內所言「再開新章」,定必指說去年八月三日在上海所定者,並非說及和約;因和約已明言「俟易換後,即必施行」。但通商章程既說「與英、法同立,自應同行」之語,然本大臣於所云「猶無權延緩,極願與貴大臣會商,務使無礙通商大局」;是則與貴大臣並與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公文之語毫無異致。請即於九月十五日至二十五日定期來此,因本大臣於十五日可回上海,至二十五日必須離滬。至論及和約各款,請照第三款所載「條約各款必使兩國軍民人等盡得聞知,俾可遵守」,大合眾國於批淮互易後,立即宣布照例刊傳;大清國於批淮互易後亦即通諭都城,並著各省督、撫一體頒行。在本大臣斷不能稍異和約,當易換後至今一月之久,以為督、撫必定照約示諭各省及都城左右。因若不然,誠恐必要生出拮据維艱大故矣。硃批和約現已齋回本國,一到之時,定必頒示。是以中國若未頒行,此遵舊約、彼行新約,必至互異,斷難和合。所以本大臣於回時誠願得知業已頒行,並願貴大臣諭知各港地方官按約第十六款徵收美國船鈔,並祈定期於九月十五日至二十五日會晤商酌通商章程稅則及開設潮州、台灣等事。因美國和約較之英、法先立,於彼兩國毫無干涉;並不用倚靠於他也。至和約宣示後,該兩新港領事官縱本大臣未派,亦必由本國派往;各港領事必奉諭令按照第十六款徵收船鈔,商民亦不肯仍舊交收。為此特將維艱照知,請煩諭明各港地方官一體按約徵收船鈔,以免參差,致啟爭端;並祈達知何時兩新港領事可以赴任為望。
為此照覆,須至照會者。
臣照覆文
為照覆事。
咸豐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淮貴大臣八月十八日來文,均已領悉。查貴國和約既已互易,本應查照第三款所載「即行通諭都城並著各省督、撫一體頒行」。惟英、法二國條約尚未定議,恐礙通商大局;即經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照會貴大臣:俟英、法兩國一律定議之後,再開新章。貴大臣覆文,亦稱欣然樂從。是以互易之「天津和約」未奉頒示,並非有所參差也。前接貴大臣來文,請將船隻噸鈔及潮州、台灣開市先行辦理,其餘暫緩施行等語;本大臣業經據實具奏。俟奉到大皇帝諭旨,再行欽遵辦理。總之,英、法二國條約未定,不獨貴大臣辦理維艱,本大臣亦多有為難之處。貴大臣明白誠信,當可不言而喻。
相應照覆,須至照會者。
--見「美國檔」一五一號文。
·十月十五日(辛亥),何桂清奏:
竊咪酋華若翰先請查照新章開市,曉諭商民;旋又請先完納船鈔,並在潮州、台灣開市,復以通諭各省一體頒行為詞瀆辦。經臣節次專摺馳奏在案。迨奉到咸豐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上諭,適華若翰已赴日本。臣約計該酋將次返棹,即先備文照會,告以「船鈔一事,尚可奏懇大皇帝加恩」。該酋於九月二十二回至上海,接閱照會,即飭夷目士覓威良往見吳煦等,聲言「換約後所請三事,一、將咪國互換條約及先照新章征船隻噸鈔、開潮台兩口等事,通行沿海各口遵照;一、照新章即日定期征完船隻噸鈔;一、於兩個月內淮開潮州、台灣兩口:皆係約內履行之件。何以如是轉折」?吳煦以華酋在京,大皇帝淮予先行換約,已屬恩施格外;該酋照覆桂中堂等「情願一律辦理」並與通商大臣會同商酌,今之所商係照案辦事,有何轉折!該夷目則稱「前雲暫緩施行者係上海續定章程,天津非原立和約」;飾詞狡辯,竟有全行翻異之勢。經吳煦等再三駁詰,始雲「天津條約祗要允此三事,其餘不必提及」。自申至戌,辯論多時而退。吳煦等察看情形,其意已決;將送到華若翰照會一件,稟呈前來。臣察閱來文,措詞既不明晰,語意亦不平正;內有「應開兩港,向來、現在並將來必有船隻貿易,貴大臣亦風聞」之語,則明指潮州、台灣已私在貿易而言,其情尤為狡譎。
伏查臣於六月間,風聞潮州汕頭地方有■〈口英〉夷蘇里完假充司稅,勾結內地奸民在彼盤踞,冒收關稅;即經分咨廣東督、撫、粵海關監督一體飭禁。茲淮兼署廣東督臣勞崇光咨:『潮州汕頭因抽釐助餉,曾據委員余恩鑅稟報「有番商沙梨雲幫同緝私,頗為嚴密」。今來咨之蘇里完,與沙梨雲對音相近;是否傳言附會,抑另有其人、其事?巳飭惠潮嘉道確查辦理』等因。然非華夷互市,何以借夷人幫同抽釐!又於七月內,淮閩浙督臣慶端咨:『台灣地方,時有夷船貿易』。飭據福州府知府照會■〈口英〉、咪領事轉諭各商勿再赴台,據■〈口英〉夷麥華陀覆稱:■〈口英〉商不照和約交易,非關該領事之事等語;咨請照會該酋諭止』。即經臣照會卟嚕嘶「俟定議換約後,再飭商船前往」;迄今查無一覆。並據吳煦等訪得潮州、台灣兩處,各國私自買賣已越三年,稅餉全無;從前向係隱瞞,近時上海船到,竟有明報潮州、台灣來者。臣竊維潮州、台灣兩口本係咪酋所請,既經換約,遲早總可仰沐天恩,前往開市。惟該酋因貿易已久,欲掩其私開之跡,亟請先開;是尚知尊崇天朝,心存恭順。若不允所請,則該酋等早在潮、台兩處貿易之船,亦必不肯撤回;是該夷等轉得自行其便,久將漫無限制。若淮其先開,■〈口英〉、咈各商援道光年間「一律均沾」之舊例,亦必相率前往。惟未換之新約稅則,則斷不任其牽混;似大權仍自我操,不致有踰範圍。至咪夷新章船鈔,本與■〈口英〉、咈兩夷微有區別。既據咪酋有「其餘不必提及」之言,如蒙允予先開兩口,則將「換約後應先完船隻噸鈔並開潮、台兩口緣由」明晰宣示,使知格外之恩出自大皇帝,各夷不至自行其便;於體制,亦極尊崇。臣因此次來文並無請見之語,是以覆給一文,仍令訂期至崑山相見。恐其得步進步,必須與之要約明白。茲據該酋照會:定於十月初九日前往。臣拜摺後,即日起程,往返不過數日。俟晤見該酋時,切實開導;除三事之外,均不得另有覬覦,始能代奏請旨。而能否允行?恩出自大皇帝;須俟奉到諭旨遵辦。臣回常後,再行詳細奏聞。
再,■〈口英〉、咈二酋仍無動靜。惟探聞粵東夷商亦已指告卟嚕嘶之辦理不善,各夷商揣度該國王必將另派人來議和;又慮中國另生異議,亦必淮備兵船同來。其尋釁之處,有「不在天津而在盛京山海關,計期總在明春」之說。謹奏。
奉硃批:『另有旨。欽此』。
--見「美國檔」一五二號文。
·〔二十一日(丁已)〕……(文見「籌辦夷務始末選輯」卷二同日「何桂清又奏」,以下為其附摺--與美使往來照會)
謹將會晤咪酋往來照會三件照錄,恭呈御覽。
臣照會咪酋文
為照會事。
本月初六日淮貴大臣本月初三日來文,以照會內各事有未成者,須與本大臣會晤議定,訂於本月初九日在崑山相會等由。茲本大臣如期行抵崑山,擬於初九日一點鐘請貴大臣前詣崑山縣城隍廟相會,以便面商一切。所有上年在天津新立條約,現淮貴大臣先請開辦三款,俟面商後,本大臣即當迅速具奏,懇請大皇帝施恩淮行。一俟奉到諭旨即可照辦外,其上海續立章程及新定稅則各款有關通商大局,與各國貿易互有牽涉,勢不能先行辦理。貴大臣亦深知中國為難情形,應請俟英、法二國互換和約開辦新章之時,貴國商船一體照辦,以歸畫一;足徵和好之雅意。但開辦新章,遲速不定;誠恐貴國商船人等,未知其詳。為此照會貴大臣,請即札飭駐滬領事官暨各口領事官遵照存案;仍請貴大臣即日照覆,以便轉行各口遵照可也。須知照會者。
咪酋照覆文
為照覆事。
淮貴大臣十月初八日來文內開等情,均已閱悉;並經彼此會晤,深愜素衷。俟回上海,立將前在北塘互換之和約曉諭美國商民知悉,並扎行各港領事:於十月初一日以後,所有美國商船均按和約輸納船鈔;又自本日起扣至兩個月後,即潮州、台灣兩新港與美國商民貿易。爾時本大臣當派領事前往,與地方官同辦一切事宜。若續立章程及新定稅則因與各國牽涉,應如貴大臣所云「俟英、法兩國互換和約、開辦新章之時一體照行,以歸畫一」。當中外各國列位欽差大臣會訂章程稅則時,諒亦此意。是以按約所載雖應立即施行,然本大臣今允漸緩者,無非為表明中華與美國友好之誼,並以副列位初訂時之美意雲耳。
為此照覆,須至照會者。
臣照覆咪酋文
為照覆事。
十月初十日淮貴大臣初九日來文內開:「俟回上海,即曉諭美國商民並札行各港領事:於十一月初一日以後,所有美國商船均按「天津和約」輸納船鈔;又自本日起扣至兩個月後,即開台灣、潮州兩新港與美國商民貿易。爾時本大臣當派領事前往,與地方官同辦一切事宜。若續立章程及新定稅則因各國牽涉,應如貴大臣所云「俟英、法兩國互換和約開辦新章之時一體照行,以歸畫一」』等由。淮此,查貴大臣所請先辦新章各事,節次往來照會,均已詳細言之。本日會晤之際,又復逐一評論。所有請開台灣、潮州兩新港,貴大臣欲於兩個月後開辦,本大臣自當迅速據情具奏;一俟奉到大皇帝諭旨,定行遵照施行。其天津新定條約內徵納船鈔一層,貴大臣既定十一月初一日為始,本大臣亦允如期辦理,即可咨行沿海各口按照新章徵收。至上海續立章程及新開稅則各款因與各國互有牽涉,勢不能先行辦理。現經貴大臣允俟英、法兩國互換和約開辦新章之時,一體照行以歸畫一;足徵貴大臣能顧大局,克敦和好之雅意。
相應照覆貴大臣,請煩查照施行。須至照覆者。
--見「美國檔」一五八號文。
·〔十一月十一日(丙子)〕……(文見「籌辦夷務始末選輯」卷二同日「欽差大臣兩江總督何桂清奏」,以下為其附摺--照會美使文)
謹將臣照會咪酋文照錄,恭呈御覽。
為照會事。
照得前淮貴大臣疊次照會,請將貴國條約宣示各口,先在潮州、台灣開市照章完納噸鈔一案,經本大臣與貴大臣在崑山晤商定議,即於咸豐九年十月十四日具奏。茲奉大皇帝恩淮潮州、台灣兩口開市並照新章完納船隻噸鈔,其餘新章稅則等項暫緩舉行;即行文各海口一體遵照。其潮州、台灣兩口應行設關徵收商稅之處,並著本大臣會同督、撫妥議章程具奏。
除欽遵行文各海口遵辦外,相應照會貴大臣查照。須至照會者。
--見「美國檔」一六三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