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端公年譜 · 國史列傳
(乾隆十八年修輯)
陳璸字文煥,廣東海康縣人。康熙三十三年進士,授福建古田縣知縣;以廉能調台灣,內升主事,歷遷郎中。
四十八年,充會試同考官,擢四川提學道。璸性清介,私居常御布素,食無兼味。督學二載,杜絕苞苴;一切陋規,纖毫不取。上聞其廉,諭廷臣曰:『近聞四川官員橫行恣肆者多,操守清廉者惟學道陳璸耳』。
尋調福建台廈道;舊例有應得銀三萬兩,璸悉屏不受。五十三年十二月,特升偏沅巡撫;陛見,奏云:『貪官不在多取,取一錢即為傷廉。臣初任縣令,便不窮苦;即一文不取亦可足用』。上諭大學士曰:「朕召見陳璸,察其言語舉動,實系清官。且璸生長海隅,非世家大族、無門生故舊,而天下皆謂其清;非實行,曷克臻此!洵為國家祥瑞,宜加優異以勵清操』。
五十四年十二月,命改撫福建。璸益勵清節;為治舉大綱,不尚煩苛,百姓安之。五十六年二月,疏請將巡撫公用銀兩撥充兵餉;上以非正項所關,且恐開不肖者分外索取之漸,未允行。署督篆,規例盡卻不受。初,廣東雷郡之東有洋田萬頃,堤岸逼近大海;潮汐吞噬,傾圮甚多。璸請築之,即以前所存公項及所積俸錢為興修費,堤工自是永固。
五十七年九月,因病乞休;上慰留之。十月,卒於任。上悼惜,諭廷臣曰:『陳璸居官優、操守潔,朕所僅見;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追贈禮部尚書,予祭葬如尚書禮;蔭一子入監讀書。賜諡「清端」,立碑墓道。雍正十一年,世宗憲皇帝追念舊臣,特詔入京師賢良祠,春秋享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