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話 · 開誠布公以立信
現在社會上,實在找不出一個讓多數人信得及的人或團體,他們——人或團體——在談話時,都說得非常之好,非常動聽;但是人卻總不敢相信他,都以為他的背後還別有用意;這是現在中國社會上的一種普通現象。即以我們的鄉村運動來說,別人在未了解以前,也同樣地以為我們別有企圖,而非真來作此工作。中國社會之不安,半由於斯。此種不相信之態度,實非好現象。不相信,一切事都難做通,事情唯有相信才可以做的通。如《大公報》幾次抗日募捐,數目達到七十萬元之巨,社會人士踴躍輸將,而不稍有疑心,此其故,即以其信用已生根於社會,人人皆信得及,相信其不致有何差誤,故敢坦然相托。中國今日民窮財困,達於極點,六七十萬元在西洋社會原自不成問題,而在中國則著實不易;由此可以看出社會人士之重義,及要求公道之心理是如何迫切。但現在情形,到處烏煙瘴氣,黑幕重重,使社會找不出一個信得及的人或團體,以致滿懷熱誠,無由發泄,雖欲援助亦無從援助起。故目前社會要求有信用的人或團體,真是如飢如渴!古人云:「民無信不立」,旨哉言乎!此意思實甚重要。不相信的態度,實為一大亂源。因不相信,故各懷鬼胎,互為猜忌;事情原無惡意,但如此一來,便亦「好意當作惡冤家」了。
人與人之間是如此,社會與社會間亦恰無二致。如此下去,其危機不言可喻。現在的問題,是在如何才能使社會信得及。以我所見,這隻有徹底的開誠布公,將一切曖曖昧昧遮遮掩掩的行為,根本剷除。好事情固可昭然於社會;即不好的事,也必須直言不諱,一切都公開。這樣自然一面可以解除誤會;一面也漸漸地可以使人對你信得及。的確,人心都是要求光明磊落的,凡是光明磊落說出做出的事情,即便不好,人也甘心。人最不樂意於藏頭露尾,半吞半吐的把戲。此道理無論在家庭之間、政府與人民之間、一切人與人之間,皆是如此。如能看透此點,本此去公開作事,自然可以行得通。自身先不使人懷疑,人家才肯相信;人家信得及,才肯舍死相助,終至萬眾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