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 · 概述政府之起源與構成,並簡要評述英國政體
有些作者未能釐清社會與政府,將兩者混為一談或區分甚微;然此兩者不僅存在差異,亦有著不同的源起。社會為我們的欲求而生,政府則因我們的惡念而誕;社會讓我們同心同情,從正面增進幸福;政府則抑制惡行,從另一面提升我們的幸福感;社會倡導交流,政府則創設罅隙;社會庇護長者,政府則懲戒厲者。
任何形態的社會均是幸福之源,而政府即使處於最佳的狀態亦只是必要之惡,最差的政府則是無法忍受之惡;當我們經歷或直面由政府而生的不幸,也許這些不幸在無政府的情況下同樣存在,我們因念及這種種不幸乃是作繭自縛而會更覺悲痛。政府與衣服一樣奠祭著純真之殤;君主的宮殿建築於天堂亭榭的廢墟之上。若人類可以始終如一地抵住所有誘惑而心懷毫無雜念的良知,其他立法者便無需存在;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人們便認為有必要繳出部分財產用以構建保護其餘財產的方式;一如在任何情況下,人們總會審慎地權衡兩害而取其輕。因此,鑒於設立政府的初衷和政府所起的作用均為保障安全,最能確保我們的安全且花費最少、福利最豐的政府必然廣受歡迎,其形式可以不盡相同。
為了清晰客觀地了解設立政府的初衷和政府所起的作用,現假設有一小群人與世隔絕地居住在地球的一個偏僻角落,他們即象徵著任何國家甚至地球的第一批住民。在這種最原始的自由狀態下,各種驅動力都會讓他們首先想到「社會」這一概念。單個人的力量遠遠不能滿足其欲求,單個人的思想完全無法讓其適應長久的孤獨,各種需求迫使其尋求他人的幫助和慰藉;每個人均是如此。四五個人團結起來可以在荒野中構建起賴以為生之處,而一個人則可能忙碌終生卻一無所成: 他可以伐斷樹木卻無法搬運木材,就算可以搬運木材也無法將之豎立起來;飢餓迫使他中斷勞作,各種欲求以不同的方式向他襲來。疾病,甚至一些災禍,都可能意味著死亡;即使疾病或災禍本身可能並不致命,但也會讓其喪失生存能力,最終淪落到一種生不如死、日漸消亡的境地。
就這樣,需求像引力一樣將新到來的住民凝聚成社會。只要社會成員始終彼此公正相待,社會所帶來的互利性便可取代法律與政府的制約性;在這種完美的狀態下,法律與政府毫無存在的必要。但是,除了在天堂之外,邪惡正到處滋生。最初讓住民齊心協力的是他們共同面對的困難,而隨著這些困難逐漸減少,邪惡一步步入侵;他們開始不再對自己的職責盡心盡力,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依賴日漸鬆散。這種種懈怠都讓政府的設立成為必要,人們希望以某種形式的政府來彌補道德方面的缺陷。
他們將政府議場設在附近的一棵大樹邊,所有住民都聚在樹下討論公共事務。他們最初的法律極可能只是有著法規之名,對違法者僅有的懲罰是眾人的鄙視。在這種最原始的議會中,每個人都自然而然地擁有一個席位。
在初始時,住民人數不多、住所相去不遠、公共事務不多且無關緊要;但隨著住民越來越多、住所漸漸分散、公共事務日益增加,所有人都聚在一起召開每一次會議就變得非常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認識到: 從全體民眾中選出一部分人作為代表並准許他們管理立法事宜更為方便,這些代表關注的事務應該與選擇他們的民眾所關注的事務相一致,而他們處理這些事務的方式亦應該與全體民眾均在場時的處理方式相一致。如果住民持續不斷地增多,則有必要增加代表的人數,各處民眾的利益亦均需顧及。人們發現,最好的方法是將全體民眾合理劃分成幾部分,每部分群體選派一定數量的代表。為確保當選代表不謀求背離選民的私利,審慎之舉是將經常性的選舉常態化;因為在經常性選舉的制度下,當選代表每隔幾個月便重回並融入選民,於是其必須謹言慎行以免自掘墳墓,從而確保了其對公眾的忠誠。這種頻繁的交替互換在整個群體間建立起共同利益,彼此支持自然就得以維繫。而正是基於此(而非毫無意義的君主虛名)才能構建起管轄者的力量與受治者的福祉。
這便是政府源起與誕生的過程;換言之,政府是道德無法治理天下時的必然產物。這也是設立政府的目的及其所發揮的作用,即自由與保障。無論光亮如何耀照雙目、聲響如何欺騙雙耳、偏見如何扭曲意願、利益如何蒙蔽心智,自然與理性都會以最質樸的語言告訴我們: 這是正確的。
一個人為無法推翻的自然原則啟發了我對政府形成的認識: 越簡單的事物越不容易紊亂,就算存在些許紊亂也較容易矯正。我本著這一真知,就廣受吹捧的英國政體評論一二。英國政體成型於黑暗的奴役時期,其對於那個時代而言無疑是崇高無上的。在暴政肆虐的世界裡,任何改變專政的行為都是榮耀之舉。但顯而易見的是,英國政體並不完善,易引發動亂且無力兌現承諾。
儘管專制政府乃人性之恥,但其也具備優勢: 簡單。專制政府統治下的人民在遭受苦難時能清楚地知曉苦難之源,並且能找到解決之道;他們不會因紛繁的源由與對策而困擾。但是,英國政體過於複雜,國民可能共擔苦痛多年卻未能找到癥結何在,眾人就此各持己見,政治醫師們也各自開出不同處方。
我知道擺脫地域性或長久性的偏見非常困難,但如果我們花點心思剖析一下英國政體的構成,應該能夠發現其是在兩種古代暴政令人反感的遺存形式中加入了一些新的共和因素。
首先是君主專制的遺存,即國王。
其次是貴族專制的遺存,即上議院貴族。
再者是新的共和成分,即下議院議員;英國的自由正是基於這些人的德行。
前兩者為世襲制,與普通民眾沒有關聯;因此,從體制層面而言,這兩者對國家自由毫無裨益。
把英國政體說成是由三股互相牽制的力量連結而成的,這是無稽之談,這種說法若不是毫無意義的詞藻堆砌,便只能是一目了然的自相矛盾。
下議院若對國王起牽製作用,則下述兩大先決條件均須成立:
首先,不受監督的國王不足以信;換言之,對絕對權力的渴求是君主制的通病。
第二,被賦予該等權力的下議院議員應比君主更睿智或更值得信賴。
但是,英國政體在賦予下議院議員通過控制供給的方式制約國王權力的同時,又賦予了國王通過否決下議院其他法案的方式牽制下議院的權力,意即預設了國王比下議院議員更有智慧,這與之前的先決條件自相矛盾。真是荒唐至極!
君主制的構成中存在著極度荒謬之處。在這種體制中,一個無法獲取信息的人卻有權定奪對判斷力要求最高的事務。國王的地位註定其遠離塵囂,而其職責卻要求其洞悉世事。因此,君主制中這幾個不合常理地相互對立與抵消的組成部分證明了君主的存在完全是荒唐無用的。
有些論者在解釋英國政體時將其分成國王和人民兩部分,上議院歸為國王部分,而下議院歸為人民部分;這種劃分造成了議會內部的割裂與對立。這種精巧的表述一經推敲便會發現其意義空洞含糊。若用那些堆砌得最為華麗的辭藻去描述無法存在的,或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事物,這些辭藻只能組成悅耳的聲音,無法傳達實質的信息;這種情況常有發生。這樣劃分英國政體的組成部分存在著一個需要先行回答的問題: 國王何以得到人民懼於仰賴但需時刻牽制的權力?睿智的人民不會賦予這樣的權力,上帝所賦予的權力則無需牽制。而英國政體設立了國王,即認定這種權力是存在的。
但是,如此構建的英國政體與其使命不符,這樣的政體無法或不會去滿足民眾的需求;所有這一切只是自取滅亡而已。正如較重之物總是能承載起較輕之物,又如機器的所有輪子都由一個輪子帶動,我們只需分辨出英國政體中最具分量的部分,那便是主導的力量。就算其他因素共同或部分地阻礙著主導力,或者說,制約著主導力的速度,只要這些因素無法制動主導力,其企圖只是徒勞無益;而主導力將最終如願以償,其原來未能達到的預期速度會在行進過程中慢慢補足。
在英國政體中,王權的專橫令人憎惡,這一點無須贅言;君主僅靠給予他人身份地位和補助年金便享有著特殊待遇,這一點不證自明。雖然我們明智地鎖住了君主專制之門,卻愚蠢地將鑰匙交給了君主。
英國人偏愛其由國王、貴族和下議院構成的政府,這種感情在更大程度上是基於民族自豪感,而非理性。英國確實比有些國家更能給予國民安全感,但在英國,國王的意願即代表國家的法律;法國亦是如此,然而這兩者有所不同: 在英國,國王不是直接下達命令,而是通過令民眾敬畏的議會傳達其意願。查理一世的命運並沒有讓王權更公正,而是讓國王更精明。
因此,若拋開贊同各種模式與形式的國家尊嚴和偏見,真相簡單而質樸: 英國的國王之所以不像土耳其國王那樣暴虐,完全是因為人民之品性而非政府之構成。
探究英國政府構成之謬誤乃當務之急。若我們的思維一直受制於某些影響深遠的偏袒,便無法就其他事物做出公正的判斷;若我們深陷於某種固執的偏見,則無法對自己做出正確的判斷;就如一個沉溺於娼妓的男人不適宜選擇或評價妻子一樣。先入為主地認定一種腐朽的政府體制會讓我們沒有能力發掘優質的政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