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眠不醒 · 二十七

雷蒙·錢德勒 《長眠不醒》
「把錢給我。」 她的聲音蓋過了那輛灰色普利茅斯顫動的發動機聲,雨滴則不斷拍打著車前蓋。布羅克斯威爾希爾淡綠色塔樓頂上的紫色燈光又高又遠,安詳而孤僻地聳立在這座黑暗、濕淋淋的城市之外。她伸出戴黑手套的手,我把鈔票放了上去。她低頭借著儀錶盤暗弱的燈光點了點錢。提包咔噠打開,又咔噠關上了。她虛弱地呼出一口氣,那氣息剛到嘴邊就消散了。她朝我身邊靠了靠。 「我走了,警探。我要上路了。有了這筆錢我就能遠走高飛,老天啊,來得真是及時。哈利怎麼了?」 「跟你說他逃走了。卡尼諾不知怎的知道了他的行蹤。別管哈利了。錢付了,該告訴我情報了。」 「會告訴你的。上上個禮拜天,我和喬在山麓大街上開車。當時不早了,路燈都亮了,像往常一樣,到處都是車。我們駛過一輛小轎車,我看到是個姑娘在駕駛。旁邊有個男的,深色頭髮,挺矮。那是個金髮姑娘。我見過她。她是艾迪·馬爾斯的老婆。那男的是卡尼諾。這兩人,只要你見過,保管哪個都忘不了。喬開在前面跟蹤起那輛車來。干那個他很拿手。卡尼諾那條看門狗是帶她出門兜風來了。朝里阿利特東邊開了一英里左右,路拐向了丘陵地帶。往南是橘子林,可往北卻啥也沒有,荒涼得像地獄的後院兒,有座生產殺蟲劑的氰化物工廠傍山而建。一下公路就能看到一間小小的修車和噴漆的店鋪,老闆名叫阿爾特·哈克。很可能是窩藏贓車的地方。稍遠點是一幢木板房,房子再過去就只見丘陵山地、裸露的石頭地表和綿延幾英里的化工廠了。那就是她的藏身之處。他們打了個彎駛下公路,喬調轉車頭返回,發現他們拐入的正是那幢木板房所在的地方。我倆在那邊坐了半個小時,看著一輛又一輛開過的車。沒人走出來。眼看天色很黑了,喬只好偷偷溜過去看了一眼。他說屋裡亮著燈,還開著收音機,門前就停了一輛車,就是那輛小轎車。於是我們就撤了。」 她的話告一段落,我聽著威爾希爾大街上「刷刷刷」的車胎摩擦聲。我說:「沒準他們已經換地方了,不過你能提供的也就是這麼些了——多的應該沒有了。想必你是認識她的,對吧?」 「要是你見過她,第二次見面時准不會認錯。再見,警探,祝我好運吧。我近來遭了不少罪。」 「可不是麼。」說完,我走到馬路對面上了自己的車。 那輛灰色普利茅斯向前駛去,加速猛衝轉過街角,開上日落大道。引擎聲漸漸遠去,隨之一同遠去的還有金髮女郎艾格尼絲,從此,她的名字不再與我有任何關係。死了三個男人,蓋革、布羅迪和哈利·瓊斯,如今,這個女人在雨中駕車飛馳,包里裝了兩百塊錢,誰也不知道她的行蹤。我發動汽車,開去市中心吃飯。在雨中行駛四十英里是段長路,而且我還希望把車開回來呢。 我往北過了橋,開進了帕薩迪納,等穿過帕薩迪納,我幾乎是立刻身處橘子林中了。雨滴翻著跟頭,在車前燈上濺起有力的白色水花。雨刮器來不及刷乾淨玻璃,視線始終很模糊。可即便是這淋漓濕透的黑暗也無法遮擋那些橘子樹的完美線條,它們沿著道路滾滾而去,仿佛無窮無盡的輪輻戳進夜空。 往來車輛發出撕心裂肺的嘶嘶聲,濺起污穢的泥漿水。汽車顛簸著經過一個小鎮,四處儘是屠宰場和牲口棚,鐵道的岔線穿梭其間。果林漸漸稀疏,越往南橘樹越少,路面徐徐上升,氣溫轉冷,北邊,蜷伏的黑色丘陵離得更近了,凜冽的寒風從山麓兩側猛掃下來。過了一會兒,黑暗裡依稀出現黃色的亮光,原來是兩盞蒸汽燈高懸在半空中,中間有塊霓虹標牌:「歡迎來到里阿利特。」 那些木板房和一條寬闊的主幹道遠遠相隔,接著突然出現了一堆店鋪,透過起霧的車玻璃,我看到一爿雜貨店亮著幾盞燈。電影院門口的車停得跟一窩蒼蠅似的,街角有家黑魆魆的銀行,裝了一台時鐘突在人行道上方,人群站在雨里看著窗戶,好像裡面在演戲一樣。我繼續趕路。曠野再次包圍了我。 命運主導了整台戲。出了里阿利特,剛過大約一英里,開進一個彎道時我上了大雨的當,跟路肩靠得太近了。伴隨著一聲尖利的狂嘯,我的右前胎爆了。我還沒來得及剎車,右後胎也爆了。車在我的緊急制動下停了,一半在人行道上,一半在路肩上,我鑽了出來,打開手電照了照。兩個輪胎癟了,可備胎只有一個。赫然出現在前胎上的,是一隻大號鍍鋅圖釘扁平的屁股。 圖釘在人行道上扔了一地。有人把它們往邊上掃了,但掃得還不夠遠。 我「啪嗒」關上手電,站在那兒,吸進呼出的儘是雨水,一邊看著一條旁路深處的黃色燈光。那燈光似乎是從天窗里透出來的。那天窗或許是一間修車廠屋頂上的,那修車廠的老闆或許名叫阿爾特·哈克,廠子隔壁或許是幢木板房。我一縮脖子,把下巴塞進衣領,朝那亮光走去,接著又回到車上從擋杆上解下證件夾,放進口袋。我屈了屈身,探進方向盤下面。在一塊特意加重的活板後面,當我坐在駕駛座上時正好在右腿下方的位置,有一個暗箱。裡面放著兩把槍。一把是艾迪·馬爾斯的跟班萊尼的,另一把是我的。我拿了萊尼那把。它應該比我那把更有實戰經驗。我把它槍口朝下塞進內袋裡,踏上那條旁路。 那間修車廠離公路大約一百碼。正對公路的是一堵空白的側牆。我用手電光飛快地一掃。「阿爾特·哈克——汽車修理和上漆。」我不禁暗笑,可這時眼前浮現起哈利·瓊斯的臉,我笑不出來了。修車廠的門關著,但底下隱隱有一道光暈,兩半門的中縫裡也有一線亮光。我繼續走過去。果然有幢木板房,正面的兩扇窗戶里有燈光,遮著窗簾。那房子跟公路離得很遠,建在一片稀疏的樹叢後面。門前的礫石車道上停著一輛車。車黑黢黢的,看不太清楚,但那或許是輛棕色的小轎車,屬於卡尼諾先生。它蟄伏於此,平靜地停在狹長的木頭門廊前面。 他會讓她偶爾開著這輛車出去兜兜風,他坐在旁邊,也許手邊還準備了槍。就是那個女人,拉斯蒂·里根本該迎娶她,艾迪·馬爾斯留不住她,她卻偏偏沒有同里根私奔。好一個卡尼諾先生。 我費勁地走回修車廠前,用手電筒的柄砸門。回應我的是片刻垂幕般的寂靜,卻沉重有如雷聲。屋裡的燈滅了。我咧嘴笑著站在那兒,舔去唇上的雨水。我「吧嗒」打開手電,照在兩扇門的正中央。我呲牙咧嘴朝那個白色光圈笑著。我要找的就是這地方。 一個聲音透過門開口了,那是個粗魯的聲音:「你想幹嗎?」 「開門。我的車在後面的公路上,兩個輪胎癟了,備胎卻只有一個。我需要幫忙。」 「抱歉,先生。我們打烊了。往西一英里是里阿利特。可以去那邊試試。」 這話我可不愛聽。我狠狠踹起門來。我不停踹門。另一個聲音傳出來了,是個嗡嗡響的聲音,像一堵牆後面有台轉動的小發電機。我喜歡這聲音。那聲音說道:「來了個狠角色,啊?開門,阿爾特。」 門閂吱嘎一響,半扇門向你打開了。我的手電短暫地照亮了一張瘦削的臉。接著有個什麼亮閃閃的東西掃了下來,打落了我手裡的電筒。一把槍指著我。我朝著潮濕地面上的手電筒蹲下去,把它撿起來。 那個粗魯的聲音說道:「把手電滅了,哥們兒。人就是這樣挨揍的。」 我關掉手電,直起身來。修車廠里燈亮了,現出一個身穿工作服的高個男人的輪廓。他從打開的門裡退後兩步,槍還是指著我。 「進來吧,關好門,陌生人。看看我們能做點什麼。」 我踏進屋,關上身後的門。我看了一眼那個瘦削的男人,但沒看另外那個站在工作檯前沉默的模糊身影。這間修車廠里瀰漫著火棉塗料的味道,香甜而兇險。 「你沒腦子嗎?」那個瘦子責怪我道,「今天中午里阿利特有人搶了銀行。」 「不好意思,」我說道,想起那群在雨里盯著銀行看的人,「我可沒搶。我是外地人。」 「嗯,出事兒了,」他陰鬱地說,「有人說是一群乳臭未乾的小阿飛乾的,他們走投無路,只好躲進了山里。」 「這樣的夜晚很適合躲藏,」我說,「估計圖釘就是他們扔的。我的車扎到了幾個。正好來照顧下你的生意。」 「你大概還沒挨過別人的耳刮子吧?」那瘦子很不客氣地問道。 「反正沒有被你這種瘦巴巴的人揍過。」 那邊重重陰影里的人用嗡嗡響的聲音說道:「別惡狠狠嚇唬人了,阿爾特。這傢伙遇到了麻煩。你乾的不就是修車這行嗎?」 「謝謝。」我說。即便是此時我也沒有看他。 「好吧,好吧。」那穿工作服的男人咕噥道。他把槍塞進身上一隻帶翻蓋的口袋,咬住指關節,悶悶不樂地抬眼盯著我。火棉塗料的氣味乙醚般令人直犯噁心。那一頭的角落裡,吊燈下停著一輛嶄新的大轎車,擋泥板上擱著一把漆槍。 這時我才看了一眼那個工作檯邊的人。他個子不高,身板厚實,肩膀健壯。他有著冷峻的臉和冷峻的深色眼睛。他穿一件系腰帶的棕色仿麂皮雨衣,沾滿了雨滴。一頂棕色帽子,瀟灑地歪戴著。他背靠工作檯,打量我的時候不緊不慢,神情漠然,仿佛看的是一塊冷餐肉。也許人們在他眼裡就是這麼回事。 他上下翻動著那雙深色眼珠,隨後一根一根掃視起指甲,又把手指舉到燈下,仔細端詳起來,就像好萊塢大片教人們做的那樣。他抽著煙開口了: 「癟了倆輪胎,啊?棘手。還以為他們把圖釘掃乾淨了呢。」 「我在彎道有點打滑。」 「你說你是外地人?」 「旅行正好經過。在去洛杉磯的路上。還有多遠?」 「四十英里。這種天,顯得路更長了。打哪兒來,外地人?」 「聖羅莎。」 「過來很遠,啊?是塔霍湖和朗派恩那邊嗎?」 「不是塔霍湖。里諾和卡爾森市那一帶。」 「還是很遠啊。」他嘴角一彎,笑容一閃而過。 「路遠也犯法嗎?」我問他。 「啥?不,當然不犯法。你大概覺得我們喜歡問長問短。就是讓那邊的搶劫案給鬧的。拿上千斤頂,把他的癟輪胎拆過來,阿爾特。」 「我忙著呢,」那瘦子大吼,「我有活要干。還得給車噴漆啊。你也應該看到了,還下著雨呢。」 棕色衣服的男人和氣地說:「天太潮濕了,噴不好的,阿爾特。動身吧。」 我說:「是右側的前胎和後胎。你要是忙,其中一個換備胎就行了。」 「拿上兩個千斤頂,阿爾特。」棕色衣服的男人道。 「哎,我說——」阿爾特咆哮起來。 棕色衣服的男人眼珠子一動,溫和平靜地注視著他,隨後近乎羞澀地垂下了眼睛。他沒說話。阿爾特像受到了一陣勁風吹拂一般,劇烈搖晃起來。他大步走到屋角,在工作服的外面套上一件橡膠雨衣,戴上雨帽。他抓起一把套筒扳手和一個小千斤頂,又推著一台千斤頂朝門口走去。 他悄然走了出去,門都沒關好。大雨傾瀉進來。棕色衣服的男人信步走過去關上門,又信步走回工作檯前,落座的位置跟起身前完全一樣。此時我本可以拿下他。只剩下我倆。他不知道我是誰。他滿不在乎地瞥了我一眼,把香菸頭扔在水泥地上,看也不看就踩了下去。 「我想你應該喝一杯,」他說,「把身體裡面也弄濕,就扯平啦。」他從身後的工作檯里拿出一瓶酒,擱在台子邊緣,又在酒瓶旁邊放了兩個玻璃杯。他給兩個杯子分別倒上一點烈酒,把一杯遞過來。 我像個傀儡般走過去,接下酒杯。我的臉上還能真切感受到雨水的冰涼。修車廠里的空氣本就悶熱,加上滾燙塗料的味道,益發令人昏昏沉沉。 「那個阿爾特,」棕色衣服的男人說,「跟所有機修工一樣。老是在忙上個禮拜就該做完的活兒。開車去辦事?」 我細心嗅了嗅那杯酒。味道是對的。看他先喝了一點我才動杯子。我翻卷著舌頭辨別滋味。酒里沒有氰化物。我喝完了那一小杯酒,把杯子放到他旁邊,走了開去。 「不完全是。」我說。我走到那輛擋泥板上放著一把大型金屬漆槍、漆才上了一半的轎車前。雨點重重拍打著平坦的屋頂。阿爾特冒雨一邊走,一邊咒罵。 棕色衣服的男人看了一眼大轎車。「其實面板上噴一下就行了,」他漫不經心道,喝過酒,他那嗡嗡的嗓音顯得更加溫柔,「但車主有錢,他的司機想賺一筆。這種行當你懂的。」 我說:「比這種行當還古老的我只見過一種。」我感到嘴唇很乾。我不想說話。我點了一根煙。我希望輪胎快點修好。一分鐘一分鐘緊張地挨過去。棕色衣服的男人和我,這兩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抬眼望著對方;我倆之間,是那被害身亡的小個子哈利·瓊斯。只是棕色衣服的男人還不知道這一點。 屋外傳來吱嘎吱嘎的腳步聲,門被推開了。燈光打亮了連綿不斷的雨滴,將它們映照成了銀色的千絲萬縷。阿爾特悶悶不樂地把兩個沾滿泥漿的癟胎滾進屋,踹上門,放手讓一個輪胎翻倒在地。他兇惡地看著我。 「你可真會給千斤頂選地方。」他吼道。 棕色衣服的男人笑了,從口袋裡掏出一卷疊在一起的鎳幣,在手掌心裡輕輕拋著。 「別怨氣那麼大,」他冷冷道,「補胎吧。」 「我這不是在補嗎?」 「行了,別補個胎還囉里八嗦一大堆。」 「唷!」阿爾特脫掉橡膠雨衣,摘掉雨帽,扔向一旁。他把一隻輪胎舉到支架上,惡狠狠地卸掉輞圈。他拆下內胎,迅速補好。他還是悶悶不樂的,大步走到我身旁的牆前,抓起一根軟管給內胎充入足量空氣,看胎形恢復了,他扯開管子,任由管嘴甩在粉刷過的牆壁上。 我站在那兒,看著那捲鎳幣在卡尼諾的手裡上下起舞。渾身緊繃的緊張時刻已經過去,我放鬆了警惕。我轉過頭,看著身旁那個瘦削的機修工抬起鼓脹的內胎,撐開雙臂,一隻手握著一邊。他煩躁地端詳著內胎,瞥了一眼屋角那個鍍鋅大桶里的髒水,咕噥了兩句。 他倆配合得一定非常出色。我沒看到暗號,沒看到意味深長的眼色,也沒看到疑似帶有特殊含義的手勢。那瘦子把鼓脹的內胎高高舉起,注視著。他轉過半個身子,快速向前跨了一大步,猛地把內胎套過我的頭和肩膀——套環正中目標。 他躍到我身後,重重壓在橡膠內胎上。他用全身的重量繃住我的胸腔,把我的上臂夾緊在身側。我的手還能動,卻沒法夠到口袋裡的槍。 棕色衣服的男人幾乎是跳著穿過房間向我走來的。他握緊了手裡那捲鎳幣。他悄然無聲來到我面前,也沒有表情。我俯身前傾,試圖抱起阿爾特。 這時,握著那捲沉甸甸的鎳幣的拳頭穿過了我攤開的手掌,仿佛一塊石頭穿透一團灰塵。只見燈光亂晃,眼前的世界雖然沒有消失,卻模糊不清起來,剎那間我嚇呆了。他又打了我一下。我腦袋裡沒了知覺。那道白光更明亮了。除了極度刺眼的白光,什麼都沒有。接著是一片黑暗,黑暗裡有個紅色的東西像條顯微鏡下的細菌般在蠕動。隨後明亮的或蠕動的東西都沒了,只剩下黑暗,空無,一股勁風,還有仿若大樹紛紛倒地的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