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眠不醒 · 二十五
第二天早上又下雨了。灰色的雨幕傾斜著披下來,像一片水晶珠子結成的掛簾。起床時我感到又倦又乏,站在窗前向外望著,嘴裡還殘留著斯特恩伍德姐妹濃烈、苦澀的味道。我了無生氣,空虛得猶如稻草人的口袋。我到廚房裡去喝了兩杯清咖。能讓你宿醉的,不光是酒精。這回是女人帶給我的。女人把我噁心到了。
我颳了臉沖了澡,穿好衣服,翻出雨披,下樓朝門外望去。街對面,往北一百英尺的地方,停著一輛灰色的普利茅斯轎車。就是前一天試圖跟蹤我的那輛,也就是我向艾迪·馬爾斯打聽的那輛。車裡也許是警察,如果一個警察手上有大把時間,並且願意浪費來盯我的梢的話。也可能是某個偵探界的滑頭,為了插上一腳別人的案子,正設法打探情報。也可能是百慕達主教,專程來批評我的夜生活。
我出門到後面的車庫裡取了車,繞道樓前經過那輛普利茅斯。裡面獨自坐著個小個男人。他發動汽車跟上來。看來他比較擅長開雨路。他靠得足夠近,碰上短的街區我還沒開出去他已經跟上來了;他又離得足夠遠,多數時間我倆之間總有其他車子。我一路開到大道,在我辦公樓旁的停車場停了車,走出來時,我的雨衣領子豎得很高,帽檐壓得很低,冰涼的雨水拍打著兩者之間的我的臉。那輛普利茅斯車停在路對面的消防栓前。我走到十字路口,等綠燈亮了穿過去又踅回來,靠近人行道和停泊的車輛。那輛車沒動。沒人下車。我走上前,猛地拉開它靠人行道一邊的車門。
一個眸子亮閃閃的小個男人縮在駕駛座的角上。我站在那兒探頭看他,雨點重重拍打著我的背。他的眼睛在盤旋的煙霧後面眨了眨。他的手不安地在纖細的方向盤上拍著。
我說:「還沒想好嗎?」
他咽了口唾沫,他唇間的香菸一上一下動著。「我好像不認識你啊。」他緊張地小聲說道。
「鄙姓馬洛。就是你想方設法跟蹤了兩天的人。」
「我沒在跟蹤誰,夥計。」
「那就是這輛破車在跟蹤。也許你無法控制它。隨你怎麼說吧。我現在要去對面咖啡店裡吃個早飯,橙汁、培根配雞蛋、吐司、蜂蜜、三四杯咖啡,再來一根牙籤剔剔牙。然後我會去辦公室,就在你正對面那棟樓的七樓。如果你心裡有什麼事困惱得受不了,來一趟聊聊吧。我今天挺閒,就是要給機關槍上點油。」
我由他眨巴著眼睛,自顧走了。二十分鐘後,我正一邊把保潔女工的《愛的夜晚》扔出辦公室,一邊打開一個粗糙的厚信封,地址是用老派的帶尖頭的筆跡寫的。信封里有一張例行的短箋和一張淡紫色五百美元支票,寫明應支付給菲利普·馬洛,落款蓋伊·德·布利塞·斯特恩伍德,由文森特·諾里斯代簽。這個早晨於是變得很美好。我正填著銀行的單子,門鈴響了,我知道狹小的接待室里來了客人。是那個開普利茅斯車的小個男人。
「很好,」我說,「進來,外套脫了吧。」
我撐著門,他謹小慎微地徐徐走過我身邊,謹慎得好像生怕我會往他的小屁股上來一腳。我們在桌子兩邊落座,面對面。他個子特別小,不到五英尺三,體重幾乎及不上一個屠夫的大拇指。他有一雙略顯緊張的明亮眼睛,努力想顯得堅定,但那副「堅定」的樣子就像半塊貝殼上的牡蠣。他穿一身雙排扣深灰色套裝,肩膀處太寬,翻領又太大。外面是一件愛爾蘭花呢外套,敞著,有幾個點磨損得厲害。交疊的翻領之上,一條薄軟綢的領帶露出了大半,濺滿了雨水。
「也許你認得我,」他說,「我是哈利·瓊斯。」
我說我不認識他。我把一扁聽香菸推到他面前。他小巧幹淨的手指夾出一根,猶如一條鮭魚咬住蠅餌。他用台式打火機點完煙,擺了擺手。
「我來過這塊兒,」他說,「認識了一些本地人。以前常從胡內米角[1]運點酒過來。這行不好做啊,兄弟。坐著偵察的車,大腿上擱一把槍,屁股口袋裡塞著足以堵住運煤槽的一大摞錢。好幾回,還沒到貝弗利山我們已經給四批警察孝敬買路錢了。這行不好做啊。」
「可怕。」我說。
他向後一靠,他那張緊繃的小嘴向天花板吐著煙。
「也許你不相信我的話。」他說。
「我也許不相信,」我說,「也許相信。話說回來,也許我沒必要浪費時間做決定。你鋪墊了這麼多,跟我有什麼關係呢?」
「是沒關係。」他譏誚地說。
「這兩天你一直在跟蹤我,」我說,「就像一男的想勾搭某個姑娘,卻又缺少最後那一絲勇氣。可能你是要推銷保險。也可能你認識一個叫喬·布羅迪的傢伙。可能性有很多,但我手上有很多正事要忙。」
他的眼珠子突了出來,下嘴唇簡直掉到了大腿上。「老天爺,你是怎麼知道的?」
「我懂讀心術。別憋著了,一吐為快吧。我時間有限。」
他的眼睛突然一眯,眼裡的光彩幾乎消失了。屋裡沉寂了下來。在我窗戶下方,雨不停拍打著大廈門廳那塗了柏油的平坦屋頂。他的眼睛睜大了一點,再次閃亮起來,他的聲音透著深思熟慮。
「沒錯,我是在打探你的情況,」他說,「我有東西要賣——便宜,只要兩百塊。你怎麼知道我認識布羅迪?」
我打開一封信讀了讀。說有六個月的函授課程教授提取指紋,專業人士可以給予特別的優惠。我把信扔進垃圾桶,目光回到那小個子身上。「別介意。我就是瞎猜。你不是警探。跟艾迪·馬爾斯也不是一夥的。昨晚我問過他了。除了喬·布羅迪的朋友,我想不出還有誰會對我有那麼大的興趣。」
「天哪!」說著,他舔了舔下嘴唇。聽我提起艾迪·馬爾斯,他的臉色頓時慘白如紙。他的嘴耷拉著張了開來,那根煙有魔力似的懸在嘴角,仿佛原本就長在那兒。「呀,你在開玩笑吧!」最後他說道,臉上掛著那種你能在手術室里看到的笑容。
「好吧。算我開玩笑。」我打開另一封信。這次是要從華盛頓給我寄每日通訊,都是直接來自內部的機要消息。「艾格尼絲應該已經放出來了。」我補了一句。
「對。是她派我來的。你有興趣了?」
「嗯——她是個金髮美女嘛。」
「去你的。那天晚上你上那兒打了人——就是喬被槍殺的那晚。喬在某方面肯定掌握了一些關於斯特恩伍德家的好東西,不然他不會把賭注下在寄給他們的照片上。」
「嗯哼。他掌握了?是什麼呢?」
「讓你花兩百塊就是要買這個。」
我又把幾封仰慕者的來信丟進垃圾桶,給自己新點上一根煙。
「我們準備出城,」他說,「艾格尼絲是個好姑娘。你不能欺負她。這年頭,一個女人過日子不容易。」
「她對你而言塊頭太大了,」我說,「一個翻身就能把你悶死。」
「你那樣打女人很卑鄙,兄弟。」他的語氣予人的感覺似乎此事關乎尊嚴,讓我不由盯著他看。
我說:「你說得對。我最近交友不慎。廢話到此為止吧,我們來談案子。你靠什麼賺那筆錢?」
「你願意出錢嗎?」
「在什麼情況下?」
「在我的情報可以幫你找到拉斯蒂·里根的情況下。」
「我又沒在找拉斯蒂·里根。」
「得了吧。想聽還是不想聽?」
「趕緊說吧。只要我用得上,我就付錢。在我的圈子裡,兩百塊可是能買到許多情報的。」
「艾迪·馬爾斯派人弄死了里根。」他平靜地說,隨後向後一靠,那派頭就像是剛當選了副總統。
我朝門口擺了擺手。「我都不想跟你爭辯,」我說,「不願意浪費氧氣。走好不送,小個子。」
他俯身從桌上靠過來,嘴角露出白色的線條。他小心地掐滅香菸,掐了一次又一次,連看也不看一眼。同我辦公室相通的一扇門內傳來單調的打字機聲響,敲鈴,換擋,一行又一行。
「我沒開玩笑。」他說
「走你的吧。別煩我。我還有事要做。」
「不,你閒著呢,」他尖刻地說,「我沒那麼好打發。我來這兒是為了講我知道的那點東西,而我正在說呢。我跟拉斯蒂認識。談不上熟,見面時我會打招呼:『最近可好?』他有時會回我有時不回,取決於他的心情。但人是好人。我一向挺喜歡他。他很迷一個名叫莫娜·格蘭特的歌女。後來她把姓氏改成了馬爾斯。拉斯蒂傷了心,找了個富婆結婚了。那女人整天混跡賭場,像在家裡睡不著覺似的。你對她的底細一清二楚,高個子,黑頭髮,如果是匹馬,論模樣應該也足夠拿冠軍了,但那種類型的女人會讓男的有壓力。神經緊張。拉斯蒂跟她過不下去。但老天啊,他總不會跟她爸爸的錢過不去吧?你準是這麼想的。想這裡根是個貪婪小人,路子卻很怪。他目光長遠。他總是在眺望下一個山谷。他極少原地踏步。但我覺得他根本不在乎錢。這話從我嘴裡說出來,兄弟,是真心稱讚。」
這小個男人到底不傻。那種花二十五分錢能找來三個的小混混根本想不到這些,更別說表達出來了。
我說:「所以他逃跑了。」
「他就此開始一路逃,有可能。帶著那個叫莫娜的姑娘。她不跟艾迪·馬爾斯一起住,看不慣他的勾當。尤其是那些副業,像勒索錢財、偷竊車輛、藏匿東部來的通緝犯,等等。據說有天晚上里根在大庭廣眾下警告艾迪,要是他敢連累莫娜違法犯罪,他到時會來問候他。」
「你說的大多數都能查到案底,哈利,」我說,「你不能指望靠這些讓我掏錢。」
「我來就是要說點查不到的。所以里根就走了。我一度看到他每天下午都在瓦爾迪酒館喝愛爾蘭威士忌,盯著天花板出神。他話也不多了。他時不時會給我筆賭金,而我去那兒的目的就是替普斯·沃爾格林收賭金。」
「我原以為他是干保險的。」
「門面上確實是這麼寫的。如果你硬逼他,我想他也是可以賣保險給你的。嗯,九月中旬那段,我再沒見著里根。我並沒有立刻注意到這點。這種事情你明白的。某個人在那兒時,你常看見他,後來他不在了,你雖然看不到他,但總要等出了什麼事才會想起來。我是怎麼想起來的呢?有天我聽到有人嘲笑艾迪·馬爾斯,說他老婆都跟拉斯蒂·里根跑了,自己非但不傷心,還表現得像伴郎似的。於是我把這事告訴了喬·布羅迪。喬倒是聰明。」
「他是聰明。」我說。
「不是警察那一路的聰明,但還是聰明的。他想要錢。他冒出了一個念頭:要是能設法弄到那對鴛鴦的情況,他或許可以撈到雙份——從艾迪·馬爾斯那兒賺一次,再從里根太太那兒賺一次。喬跟那家人有點認識。」
「五千塊,」我說,「不久前,他剛敲過他們這麼大的竹槓。」
「是嗎?」哈利·瓊斯略顯吃驚,「艾格尼絲應該告訴我的。碰上命定的女人了,總對你有所隱瞞也沒轍。對了,喬和我留心了各大報紙卻什麼也沒看到,所以我們知道老斯特恩伍德掩蓋了真相。然後有一天我在瓦爾迪酒館見到了拉什·卡尼諾。認識嗎?」
我搖頭。
「有些傢伙是自以為強悍,那小伙子是實打實的強悍。馬爾斯有需要的時候,他為他辦事——解決麻煩。他可以喝完一杯去殺個人,殺完人再喝一杯。馬爾斯不需要他的時候,他就離得遠遠的。而且他不住在洛杉磯。嗯,這也許能說明點問題,也許不能。也許他們已經鎖定里根了,馬爾斯正坐在幕後,臉上含著笑,等待時機。但也可能事情完全是另外一副樣子。總之我跟喬通了氣,他盯上了卡尼諾。盯梢他拿手。我就干不來。我現在透露給你的這部分內容,不收費。喬跟蹤卡尼諾去了斯特恩伍德府,等卡尼諾在莊園外面停好車,他身邊出現了另一輛車,裡面是個姑娘。他倆聊了一會兒,喬似乎看到那姑娘把什麼東西交給了卡尼諾,好像是錢。那姑娘旋即離開了。是里根太太。很好,她認識卡尼諾,而卡尼諾認識馬爾斯。於是喬斷定卡尼諾知道一些里根的底細,正想法給自己撈點好處。卡尼諾離開的路上,喬跟丟了。第一幕至此結束。」
「卡尼諾這人長什麼樣?」
「矮個,塊頭敦實,棕色頭髮,棕色眼睛,總是穿棕色衣服戴棕色帽子。甚至還有一件棕色仿麂皮雨衣。開一輛棕色小轎車。卡尼諾先生的整個世界都是棕色的。」
「可以講第二幕了。」我說。
「不給錢的話到此為止了。」
「我覺得這些不值兩百塊。里根太太嫁給了夜店裡認識的一個前私酒販子。她還會認識他這一類的其他人。她跟艾迪·馬爾斯很熟。如果她認為里根出了什麼事,艾迪就是當仁不讓她會去找的那個人,而卡尼諾又很可能是艾迪派去處理事務的人選。你想說的就這麼多對吧?」
「你願不願意花兩百塊打聽到艾迪的妻子在哪裡?」那小個子平靜地問。
這下我的注意力全在他那兒了。我緊緊靠在座椅上,都快把扶手壓斷了。
「哪怕她是一個人?」哈利·瓊斯加了一句,語氣輕柔,又十分奸詐,「哪怕她根本從來沒有跟里根私奔,現在正藏匿在離洛杉磯大概四十英里遠的一個隱蔽住處——所以警方才會始終認為她跟里根一塊兒跑了,你願意為此付兩百塊嗎,探子?」
我舔了舔嘴唇。它們嘗起來又干又咸。「我想我是願意的,」我說,「她在哪兒?」
「是艾格尼絲找到她的,」他陰鷙地說,「機緣巧合。在路上看到她開車,就想法跟蹤她回了家。艾格尼絲會告訴你她在哪兒——等錢到她手裡之後。」
我狠狠盯了他一眼。「你把這些告訴警察可就一分錢拿不到了,哈利。最近總局那邊雇了一些厲害的打手,要是在審訊時把你弄死了,他們還有艾格尼絲呢。」
「他們可以試試看,」他說,「我沒那麼脆弱。」
「艾格尼絲肯定掌握了一些我之前沒有留心到的東西。」
「艾格尼絲是滑頭,偵探。我也是滑頭。我倆都是滑頭。所以為了一點錢我們盡可以出賣對方。沒問題的。看你有沒有本事了。」他伸手又拿了一根我的煙,乾淨利落地放在嘴裡,跟我一樣想用火柴點,可在拇指指甲上滑了兩次都沒點著,只好在鞋底上擦燃了。他和緩地吐著煙,視線齊平注視著我。這小個子真是有意思又難對付,我簡直能把他從本壘一下扔到二壘。是個生活在大人國的侏儒。不過,他的某些方面我還挺喜歡的。
「我還一無所獲呢,」他沉著地說,「我來是為了那兩百塊錢。還是這個價。來這兒是因為覺得不管錢能不能到手,總是找對了人。你倒拋出警察來要挾我。你該感到害臊。」
我說:「提供了這條情報,你的兩百塊跑不了。不過我先得去兌現。」
他站起來,點點頭,把那件破舊、窄小的愛爾蘭花呢外套拉緊,裹住胸膛。「好說。反正天黑更好辦事。幹這活得時刻警惕——跟艾迪·馬爾斯那樣的傢伙作對。但人總得有口飯吃。最近公司業績很慘澹。估計大佬們已經放話讓普斯·沃爾格林加把勁了。你跑一趟辦事處吧,在聖莫尼卡西大道上的富爾懷德大廈,靠後的428室。到時帶著錢,我領你去見艾格尼絲。」
「就不能由你來告訴我嗎?我見過艾格尼絲。」
「我答應了她的。」他簡短地說。他扣上大衣,樂呵呵地歪戴著帽子,又點了點頭,朝門口溜達過去。他出去了。腳步聲在走廊里漸漸消失。
我下樓去了銀行,把那張五百塊的支票存好,取了兩百現金。我上樓回到辦公室,坐在椅子上尋思著哈利·瓊斯這個人和他的故事。好像有點太巧合了。裡頭更多的是小說那種質樸簡明,而非事實中難免的千頭萬緒。如果莫娜·馬爾斯離格里高利上尉的轄區那麼近,他應該已經找到她了。我是說,假如他真的派人去找了的話。
那天的大部分時間,我都在思索這個問題。沒人來我辦公室。沒人給我打電話。雨一直在下。
[1]HuenemePoint:位於加利福尼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