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眠不醒 · 五

雷蒙·錢德勒 《長眠不醒》
回到大道後,我走進一家雜貨鋪的電話亭,查了阿瑟·格溫·蓋革的地址。他住拉維恩街,是條月桂峽谷大道外的半山路。我投進硬幣撥他的號碼,純為鬧著玩。無人接聽。我翻到分類廣告欄,發現附近街區有好幾家書店。 我來到的第一家店在街北,是個很大的地下樓面,專賣文具和辦公用品,夾樓里胡亂摞著很多書。看來沒找對地方。我穿過馬路,向東走了兩個街區,找到另一家。這回比較像了,是家逼仄雜亂的小店,頂天立地堆滿了書,有四五個顧客正慢吞吞翻書,在嶄新的書衣上留下指紋。完全沒人在意他們。我用背推門擠進店裡,穿過一個隔間,看見有個矮小的黑皮膚女人正在桌子後面讀一本法律書。 我打開錢包扔在她桌上,讓她看別在翻蓋上的徽章。她看了一眼,摘下眼鏡,靠在椅背上。我拿走了錢包。她的臉打扮得很精緻,分明是個才智出眾的猶太女人。她凝視著我,一言不發。 我說:「能否幫我一個忙,一個小忙?」 「不好說。是什麼忙?」她的聲音嘶啞卻很順耳。 「你知道蓋革的店嗎,就在街對面,往西過兩個街區?」 「也許經過過吧。」 「是家書店,」我說,「不是你這種書店。你很清楚。」 她稍微撇了撇嘴,沒說話。「見到蓋革你認得出嗎?」 「抱歉。我不認識蓋革先生。」 「就是說你沒法告訴我他長什麼樣?」 她又撇了撇嘴。「我幹嗎要告訴你呢?」 「沒有任何原因。如果你不想,我沒法強迫你。」 她朝隔間門外放眼張望了一下,又靠回椅背上。「那是警徽,對嗎?」 「榮譽代表罷了。啥也算不上。就值一根便宜的雪茄。」 「明白了。」她伸手拿了一包煙,搖出一根後用嘴叼了起來。我為她點上火。她謝過我,又向後一靠,在煙霧繚繞中打量著我。她謹慎地說: 「你想知道他長什麼樣但並不想同他面談?」 「他不在那兒。」我說。 「總會在的吧。那是他的店。」 「我暫時還不想跟他打照面。」我說。 她再次朝隔間門外望去。我說:「懂珍本書嗎?」 「你可以考考我。」 「你這兒有沒有1860年的第三版《賓虛》,第116頁上有一行是重複的?」 她把法律書推到一旁,拿起豎放在桌上的一冊厚書,匆匆翻閱著,找到她要的那一頁後,查看了一番。「誰都不會有的,」她頭也不抬地說道,「根本不存在這麼本書。」 「沒錯。」 「你到底想說什麼?」 「蓋革店裡的姑娘對此卻一無所知。」 她抬起頭。「懂了。我隱約覺得你這人有點意思。」 「我是個私家偵探,正在查一樁案子。也許我問得太多了。不知怎麼的,我自己倒好像不覺得多。」 她吐出一個綿軟的灰色煙圈,手指穿了進去。那煙圈頓時化成了飄渺的一縷縷遊絲。她平和冷淡地說道:「他四十出頭,我估計。中等身高,胖乎乎的。體重一百六十來磅。肥臉,陳查理[1]那樣的八字須,鬆軟厚實的脖子。一身鬆軟的肥肉。穿著考究,來去不戴帽子,假裝是古董行家,其實啥也不懂。噢,對了。他左眼是顆玻璃球。」 「你去當警察一定是把好手。」我說。 她把參考書放回桌子盡頭的敞開式書架上,重新在面前攤開那本法律書。「還是不當了吧。」說完,她戴上了眼鏡。 我謝過她便離開了。開始下雨了。我腋下夾著那本包好的書,奔跑起來躲雨。我的車停在朝向大道的一條小路上,對面差不多就是蓋革的店。跑過去時我身上已經星星點點淋濕了。我連滾帶爬鑽進車裡,拿出手絹擦乾包裹,打開來。 我知道裡面會是什麼,當然。一部厚重的書,裝訂考究,精美活字印刷,紙張上乘。書里穿插著貌似風雅的整頁照片。照片和文字都污穢得難以形容。這不是本新書。前襯頁上加蓋了借出和歸還的日期。是本專供出借的書。那原來是一家專借精美淫穢書籍的圖書館。 我把書重新包好,鎖進座椅後面的箱子。這種見不得人的店堂而皇之開在大道上,似乎說明背後有不少人撐腰。我坐在那兒,浸在自己吐出的毒煙里,聽著雨聲,陷入了思考。 [1]CharlieChan:美國作家比格斯(EarlDerrBiggers)筆下的華人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