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運通志 · 漕運通志 卷之六 漕倉表

楊宏 《漕運通志》
漕之法莫善於轉搬,莫不善於直達。稽之於古,漢漕關東、山東之粟,悉從渭而上。故河東有糧倉涇倉,滎陽有敖倉。河南以東置漕舟五百艘,則知東方諸郡,其粟自遠而致者,皆至三河交卸,給節而入都矣。迨後魏邸閣之法立,歷代相因。 在唐則於水次有集津倉,有洛口倉,有含嘉倉,有河陰倉。水通則隨近轉運,否則暫寓以待,以及江南之運積揚州,汴河之運積河陰,河船之運積河口,操舟便宜,無有傾覆。唐之運於斯為盛。 在宋東京之制,受四方之運者謂之[轉](船)[搬]倉,曰永豐,曰通濟,曰富國等,凡十倉,則受江淮所運,謂之里河;曰永濟,曰永富者,受懷、孟等州所運,謂之西河;曰廣濟第一者,受潁、壽等州所運,謂之南河;曰廣積,曰廣儲者,則受曹、濮所運,謂之北河。又置轉搬倉於真、楚、泗三州,而江南之船至三倉而止,汴船轉輸京師。故大中祥符間,歲漕至七百萬石,可謂極矣。一變直達,久涉歲月,奸費互作而委積發運,名浮於實,遂啟胡人之亂。 元都幽燕,變為海運,而白河一道接運備至,在河西務則有倉十四,通州則有倉十三,河倉則十有七,是皆重於轉搬也。 我國家監於前代,其漕運之敖倉也,在京、通者,則有總督、太監、戶部尚書或侍郎,巡倉則有御史,撥糧則有員外郎,監收則有主事,以至倉使、攢典,各有人焉。所以統儲天下之粟,以資國用也。在淮、徐、臨、德者,監收則亦有太監,有主事,以至倉使、攢典,亦各有人焉。所以分貯天下之粟,以待轉運也。及後轉運變為兌運,又變為長運至今,其間因時便宜,為軍民計者,固周且密,然竟疑於直達也。議者謂轉運則民有往復出納之擾,長運則軍有守淺阻凍之困,利害蓋相當焉。於是作《漕倉表》,以俟觀者損益雲。 表1京倉通州倉 京倉通州倉舊太倉 在東城坊,總督撥糧二廳及銀庫在焉。 南新倉 在舊太倉前,西倉連絡。 海運倉 在舊太倉北門相對。 新太倉 在海運倉西。 百萬倉 在東城坊。 北新倉 在百萬倉後。 祿米倉 在東城坊。 廣備庫倉 在西城坊。大運西倉 永樂間設,在新城,敖三百三十座,計一千六百五十間,南、北、西三門,每門軍官一人,辦事官一人,軍十人。 大運中倉 在舊城,敖一百三十座,計六百九十七間,南、北、東三門,同前。 大運南倉 永樂間設,在新城,敖一百三十座,計五百一十間,北、東二門,同前。 大運東倉 在舊城,敖四十一座,計二百五間,東、西、南三門,同前。表2淮安倉徐州倉臨清倉德州倉 淮安倉徐州倉臨清倉德州倉常盈倉 永樂十三年建,在清江浦河南岸,敖八十座,共八百間。廣運倉 宣德五年增,在城南一里,建置上同,敖一百座,共一千間,今存五十一座,共五百一十間。 廣積倉 在今城內,建置上同,敖七十二座,共七百二十間。先是永樂四年於廣積分敖十座,共一百間,設倉曰「臨清」,今復修。德州倉 在舊州城北門外,建置上同,正統移置城內,東、西分為二,東倉敖二十九座,共二百六十三間;西倉敖一十二座,一百一十七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