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淡定的中國人 · 第六部分
搬家:
搬家就像生病,很久才能緩過來
人譏笑我,說我大概是吃了耗子藥,否則怎麼會五年之內搬了三次家。搬家是辛苦事。除非是真的家徒四壁,任誰都會蓄積一些棄之可惜留之無用的東西,到了搬家的時候才最感覺到累贅。小時候師長就諄諄告誡不可暴殄天物,常引陶侃竹頭木屑的故事為例,所以長大了之後很難改除收藏廢物的習慣,日積月累,滿坑滿谷全是東西。其中一部分還怪不得我,都是朋友們的寵錫嘉貺,有些還真是近似「白象」,也不管蝸居逼仄到什麼地步,一頭接著一頭的「白象」接踵而來,常常是在拜領之後就進了儲藏室或是束之高閣。到了搬家的時候,陳穀子爛芝麻一齊出倉,還是哪一樣都捨不得丟。沒辦法,照搬。我認識一個人,他也是有這個愛惜物資的老毛病,當年他到外國讀書,訂購牛奶每天一瓶,喝完牛奶之後覺得那瓶子實在可愛,洗乾淨之後通明透剔,捨不得丟進垃圾桶,就放在屋角,久而久之成了一大堆,地板有壓壞之虞,無法處理,最後花一筆錢才請人為之清除。我倒不至於這樣的痴,可是毛病也不少。別的不提,單說朋友們的來信,我照例往一隻抽屜里一丟,並非庋藏,可是一抽屜一抽屜的塞得結結實實,難道搬家時也帶了走?要想審閱一遍去蕪存菁,那工程也很浩大,無已,硬著頭皮選出少數的存留,剩下的大部分的朵雲華簽最好是付之丙丁,然而那要構成空氣污染也於心不忍,只好棄之,好在內中並無機密。我還聽說有一位先生,每天看完報紙必定摺疊整齊,一天一沓,一月一捆,久之堆積到充棟的地步,一日行經其下,報紙堆突然倒坍,老先生壓在底下受傷竟至不治。我每次搬家必定割捨許多平素不肯拋棄的東西,可嘆的是舊的才去新的又來。
搬一次家要動員好多人力。我小時在北平有過兩次搬家的經驗。大敞車、排子車、人力車,外加十個八個「窩脖兒的」,忙活十天半個月才暫告段落。所謂「窩脖兒的」,也許有人還沒聽說過,凡是精緻的家具,如全堂的紫檀、大理石心的硬木桌椅,以至於玻璃罩的大座鐘和穿衣鏡等等,都禁不得磕碰,不能用車運送,就是雕花的櫃櫥之類也不能上車。於是要僱請「窩脖兒的」來任艱巨。顧名思義,他的運輸工具主要的就是他的脖頸。他把頭低下來,用一塊麻包之類的東西墊在他的脖頸上,再加上一塊夾板,幾百斤重的東西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伸出兩手扶著,就健步如飛地上路了。我曾察看他的脖子,與眾不同,有一大塊青紫的肉墳起如駝峰,是這一行業的標記。後來有所謂搬場公司,這一行就沒落了。可是據我的經驗,所謂搬場公司雖然揚言服務周到,打個電話就來,可是事到臨頭,三五個粗壯大漢七手八腳地像拆除大隊似的把東西塞滿大卡車,小發財,一聲吆喝,風馳電掣而去,這時候我便不由得想起從前的「窩脖兒的」那一行業。搬一次家,家具缺胳膊短腿是保不齊的,至若碰癟幾個坑、擦掉幾塊漆,那是題中應有之義,可以算做是一種折舊。如果搬家也可以用貨櫃制度該有多好,即使有人要在你忙亂之際順手牽羊,也將無所施其技。
搬一次家如生一場病,好久好久才能蘇息過來,又好久好久才能習慣下來。這一切都沒有什麼可怨的,只要有個地方可以棲遲也就罷了。我從小到大,居住的地方越搬越小,從前有個三進五進外加幾個跨院,如今則以坪計。喜樂先生給我畫過一幅「故居圖」,是極高明的一幅界畫,於俯瞰透視之中繪出平昔宴居之趣,懸在壁上不時地撩起我的故國之思,而那舊式的庭院也是值得懷念的。如今我的家越搬越高,搬到了十幾層之上,在這一點上倒是名副其實的喬遷。
俗話說:「千金買房,萬金買鄰。」旨哉言也。孟母三遷,還不是為了鄰居不大理想?假使孟母生於今日,卜居一大城市之中,恐怕非一日一遷不可。孟母三遷,首先是因為其舍近墓,後來遷居市旁,其地又為賈人炫賣之所,最後徙居學宮之旁,才決定安居下去。「昔孟母,擇鄰處」,主要是為了孩子,怕孩子受環境影響,似尚不曾考慮環境的安寧、衛生等條件,如今擇鄰而處,真是萬難。我如今的住處,左也是學宮,右也是學宮,幾曾見有「設俎豆揖讓進退之事」?時常是嚨聒之聲盈耳,再不就是操場上的擴音喇叭瘋狂地叫喊。賈人炫賣更是常事,如果樓下沒有修理汽車的小肆之夜以繼日的敲敲打打就算是萬幸了。我住的地方位於台北盆地之中,四面是山,應該是有「山花如水淨,山鳥與雲閒」(王荊公詩)的景致,但是不,遠山常為霧罩,眼前看到的全是鱗次櫛比的鴿子籠。而且千不該萬不該我買了一具望遠鏡,等到天朗氣清之日向遠山望去,哇!全是累累的墳墓。我想起洛陽北門外有北邙山,「北邙山頭少閒土,儘是洛陽人舊墓」(王建詩),城外多少土饅頭,城內多少饅頭餡,亘古如斯,倒也不是什麼值得特別感慨的事。
不過我住的地方是傍著一條交通孔道,早早晚晚車如流水,轟轟隆隆,其中最令人心驚的莫過於喪車。張籍詩:「洛陽北門北邙道,喪車轔轔入秋草。」我所聽到的聲音不只是轔轔,於轔轔之外還有鑼、鼓、喇叭、嗩吶,以及不知名的敲打吹腔的樂器,有不成節奏的節奏和不成腔調的腔調。不過有一回我聽出了所奏的是「蘇武牧羊」。這種樂隊車常不止一輛,場面大的可能有十輛八輛,南管北管、洋鼓洋號各顯其能。這種大出喪、小出喪,若遇黃道吉日,一天可能有幾十檔子由我樓下經過。有人來賀新居問我,住在這樣的地方聽這種聲音,是不是不大吉利。我說,這有什麼不吉利。想起王荊公一首五古《兩山間》,其中有這樣幾句:
我欲拋山去,山仍勸我還。
只應身後冢,亦是眼中山。
且復依山住,歸鞍末可攀。
點名:
點名可以幫老師多認幾個字
我在小學讀書的時候,先生根本不點名。全班二十幾個學生,先生都記得他們的名字。誰缺席,誰遲到,先生舉目一看,了如指掌,只須在點名簿上做個記號,節省不少時間。
我十四歲進了清華。清華的學生每個都編列號碼(我在中等科是五八一號,高等科是一四七號)。早晨七點二十分吃早點(饅頭稀飯鹹菜),不准缺席遲到。飯廳座位都貼上號碼,有人巡視抄寫空位的號碼。有貪睡懶覺的,非到最後一分鐘不肯起床,匆促間來不及盥洗,便迷迷糊糊蓬頭散發地趕到餐廳就座,果坐片刻,俟點名過後再回去洗臉,早飯是犧牲了。若是不幸遇到齋務主任陳筱田先生親自點名,遲到五分鐘的人就難逃法網了,因為這位陳先生記憶力過人,他不巡行點名,他隱身門後,他把遲到的人的號碼一一錄下。凡遲到若干次的便要在周末到「思過室」里去受罰靜坐。他非記號碼不可,因為姓名筆畫太繁,來不及寫,好幾百人的號碼,他居然一一記得,這一份功夫真是驚人。三十多年後我偶然在南京下關遇見他,他不假思索喊出我的號碼一四七。
下午是中文講的課程,學校不予重視,各課分數不列入成績單,與畢業無關,學生也就不肯認真。但是點名的形式還是有的,記得有一位葉老先生,前清的一位榜眼,想來是頗有學問的,他上國文課,簡直不像是上課。他夾著一個布包袱走上講台,落座之後打開包袱,取出眼鏡戴上,打開點名簿,拿起一支鉛筆(他拿鉛筆的姿勢和拿毛筆的姿勢完全一樣,挺直地握著筆管),然後慢條斯理地開始點名。出席的學生應聲答「到」!缺席的也有人代他答「到」!有時候兩個人同時替一個缺席的答到。全班鬨笑。老先生茫然地問:「到底哪一位是……?」全班又哄然大笑。點名的結果是全班無一缺席,事實上是缺席占三分之一左右。大約十分鐘過去,老先生用他的濃重的鄉音開講古文,我聽了一年,無所得。
胡適之先生在北大上課,普通課堂容不下,要利用大禮堂,可容三五百人,但是經常客滿,而且門口窗上都擠滿了人。點名是不可能的。事實上其中還有許多「偷聽生」,甚至是來自校外的。朱湘就是遠從清華趕來偷聽的一個。胡先生深知有教無類的道理,來者不拒,點名作甚?「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其實點名對於教師也有好處,往往可以藉此多認識幾個字。我們中國人的名字無奇不有。名從主人,他起什麼樣的名字自有他的權利。先生若是點名最好先看一遍名簿,其中可能真有不大尋常的字。若是當眾讀錯了字,會造成很尷尬的局面。例如尋常的「展」,偏偏寫成為「」,這是古文的展字,不是人人都認得的。猛然遇見這個字可能不知所措。又如「珡」就是古文的「琴」,由隸變而來,如今少寫兩筆就令人不免躊躇。諸如此類的情形不少,點名的老師要早防範一下。還有些常見的字,在名字里常見,在其他處不常用,例如「茜」字,讀倩不讀西,報紙上字幕上常有「南茜」、「露茜」出現,一般人遂跟著錯下去。可是教師不許讀錯,讀錯了便要遭人恥笑了。也有些字是俗字,在字典里找不著,那就只好請教當地人士了。
婚禮:
婚禮應該讓小兩口自己瞧著辦
一般人形容一般的婚禮為「簡單隆重」。又簡單又隆重,再好不過。但是細想,簡單與隆重頗不容易合在一起。隆是隆盛的意思,重是鄭重的意思,與簡單一義常常似有出入。燙金紅帖漫天飛,席開十桌八桌乃至二三十桌,杯盤狼藉,嘈雜喧豗。新娘三換服裝,作時裝表演,正好違反了蔡邕「一朝之晏,再三易衣,從慶移坐,不因故服」的「女誡」。新郎西服筆挺,呆若木雞。證婚人語言無味,介紹人嬉皮笑臉,主婚人形如木偶。隆則隆矣,重則未必,更不能算簡單。
我國婚禮,自古就不簡單。《禮記·昏義》:「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傳宗接代的事,所以要隆重。「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筵席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隨後就是新郎親迎,女家「筵几於廟」,婿揖讓升堂,再拜奠雁。最後是迎婦以歸,「共牢而食,合卺而芾」,大事告成。這一套儀式,若干年來,當然有不少的修改,但是基本的精神大致未變,仍是鋪張揚厲,仍是以父母為主體,以當事人為主要工具。男娶婦曰授室,女嫁夫曰于歸。
民初以來所謂文明結婚的儀式,一直沿用到現在,其實不見得怎樣文明。最令人不解的是儀式之中冒出來一個證婚人——多半是一個機關首長什麼的,再不就是一位年高確實有徵而德劭尚待稽考的人,他的任務是宣讀結婚證書,然後說幾句空空洞洞的廢話。從前有「新娘攙上床,媒人扔過牆」之說,如今則是證婚人等到大家用過印,就被人挾持扶下台。如果他運氣好,會有人領他到鋪紅桌布的主要席次,在新郎新娘高據首席之下敬陪末座。否則下得台來,沒有人理,在擁擠的席次之間彷徨逡巡一陣,臊不搭的只好溜走了事。若是婚後數日,男家家長帶著兒子媳婦和一籃水果什麼的到證婚人家中拜謝,那是難得一見的殊榮。
新娘由兩個伴娘左右扶持也就夠排場的了,但是近來還經常有人採用西俗,由女方男性家長(或代理家長)挾持著新娘,把她「送給」男方。而且還要按著一架破鋼琴(或錄音機)奏出的進行曲的節奏,緩緩地以蝸步走到台前。也有人不知受了什麼高人導演,一步一停,像玩偶中的機器人一樣的動作有節。為什麼新娘要由男性家長「送給」人,而不由女性家長把她送出去?為什麼新郎老早地就站在那裡,等候接收新娘,而不是由家長挾持著把他「送給」新娘?究竟有無道理?
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是泛指一般的禮而言,當然也包括婚禮在內。在這裡儉也就是簡單的意思。西俗婚禮較為簡單,但是他們有人還嫌不夠簡單。從前,蘇格蘭敦福利縣春田鄉附近有一個小村落格萊特納(Gretna),離英格蘭西北部的卡利爾只有八里,那個地方的結婚典禮既不需牧師主持,亦不必請領什麼證書,更不要預告的那種手續,只要雙方當事人對一位證人宣稱同意結婚就行了。而那位證人通常是當地的鐵匠。一時的私奔的男女趨之若鶩。號稱為「格萊特納草原結婚」(Gretna Greenmarriages)。這風俗延至一八五六年才告終止。這方式簡單之至,實在也沒有什麼不好,不曉得何以終於廢棄。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何需牧師參與其間。男女相悅,欲結秦晉之好,也沒有絕對必要徵求家長同意。必須要個證人,表示其非私奔,則鄉村鐵匠最為便當。從前一個鄉村鐵匠是當地盡人皆知的一個響噹噹的人物。在鐵匠面前,三言兩語把終身大事解決了,豈非簡單之至?
聽說美國近年來有所謂「快速結婚」。南卡羅來納州迪朗市政府公證處設立了一個結婚禮堂,除耶誕節休息一日外,全年開放,周末還特別延長服務時間。凡年滿十六歲男子與年滿十四歲女子,無論來自何處,不需體檢,不必驗血,一律歡迎。只需家長同意,於二十四小時前申請,繳註冊費四十元,公證處即派員主持結婚典禮,費時不超過五分鐘。結婚人不必穿禮服,任何服裝均可,牛仔褲、襯衫、工作服任聽尊便。簡單迅速,皆大歡喜。五分鐘完成婚禮不一定就是不隆重,婚禮本不是表演給人觀賞的。我國法院的公證結婚相當簡單,不過也還要有一位法官行禮如儀,似嫌多事。那位法官所披的法衣,白領往往婪黑,和新娘的白紗禮服不大相稱。公證結婚之後,也曾有人再行大宴賓客,借用學校禮堂操場席開一二百桌,好像是十分風光,實則跡近荒唐,人人為之側目。當然這種荒唐鬧劇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有人估計,像這樣的敬治喜筵可以收回為數可觀的喜敬,用以開銷尚有餘羨。此種行徑,名曰:「撒網。」距離隆重之義何止十萬八千里。
聽說有人結婚不在教堂行禮,也不在家裡或是餐廳里,而是在運動場裡、滑冰場上、遊覽車中,甚至不在地面上而是在天空的飛機裡面。地點的選擇是人人有自由的,製造噱頭也不犯法。成為新聞有人還很得意。
然則婚禮如何才能簡單隆重?初步的建議是,做父母的退出主辦的地位,別亂髮請帖,因為令郎令嬡的婚事別人並不感覺興趣。在家裡靜靜地等著抱孫子就可以了。至於婚禮,讓小兩口子自己瞧著辦。
中年:
別以為人到中年,才算完事
鐘錶上的時針是在慢慢地移動著的,移動得如此之慢,使你幾乎不感覺到它的移動,人的年紀也是這樣的,一年又一年,總有一天會驀然一驚,已經到了中年,到這時候大概有兩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訃聞不斷地來,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經先走一步,很殺風景,同時又會忽然覺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現,從前也不知是在什麼地方藏著的,如今一齊在你眼前搖晃,磕頭碰腦的儘是些昂然闊步滿面春風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樣子。自己的夥伴一個個地都入蟄了,把世界交給了青年人。所謂「耳畔頻聞故人死,眼前但見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寫照。
從前雜誌背面常有「韋廉士紅色補丸」的廣告,畫著一個憔悴的人,弓著身子,手拊著腰上,旁邊注著「圖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對於青年人是相當深奧的。可是這幅圖畫卻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腦里湧現,雖然他不一定想吃「紅色補丸」,那點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黃松的柱子,都有彎曲傾斜的時候,何況是二十六塊碎骨頭拼湊成的一條脊椎?年輕人沒有不好照鏡子的,在店鋪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總覺得大致上還有幾分姿色。這顧影自憐的習慣逐漸消失,以至於有一天偶然攬鏡,突然發現額上刻了橫紋,那線條是顯明而有力,像是吳道子的「蓴菜描」,心想那是抬頭紋,可是低頭也還是那樣。再一細看頭頂上的頭髮有搬家到腮旁頷下的趨勢,而最令人怵目驚心的是,鬢角上發現幾根白髮,這一驚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這時候也不免要狠心地把它拔去,拔毛連茹,頭髮根上還許帶著一顆鮮亮的肉珠。但是沒有用,歲月不饒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著急。哪個年輕女子不是飽滿豐潤得像一顆牛奶葡萄,一彈就破的樣子?哪個年輕女子不是玲瓏矯健得像一隻燕子,跳動得那麼輕靈?到了中年,全變了。曲線都還存在,但滿不是那麼回事,該凹入的部分變成了凸出,該凸出的部分變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變成金絲蜜棗,燕子要變鵪鶉。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張臉,從「魚尾」起皺紋撒出一面網,縱橫輻轉,疏而不漏,把臉逐漸織成一幅鐵路線最發達的地圖,臉上的皺紋已經不是熨斗所能燙得平的,同時也不知怎麼在皺紋之外還常常加上那麼多的蒼蠅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糞土之牆,沒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張臉上再罩上一張臉,本是最簡便的事。不過在上妝之前下妝之後,容易令人聯想起《聊齋志異》的那一篇《砸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齊鬆懈下來往下堆攤,成堆的肉掛在臉上,掛在腰邊,掛在踝際。聽說有許多西洋女子用擀麵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渾身亂搓,希望把浮腫的肉壓得結實一點,又有些人乾脆忌食脂肪忌食澱粉,紮緊褲帶,活生生地把自己「餓」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別以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臨,人到中年像是攀躋到了最高峰。回頭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頭也不回呀汗也不揩」地往上爬。再仔細看看,路上有好多塊絆腳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臉腫,有好多處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從前,自己做過撲燈蛾,惹火焚身,自己做過撞窗戶紙的蒼蠅,一心想奔光明,結果落在粘蒼蠅的膠紙上!這種種景象的觀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滸》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應再娶;四十未仕,不應再仕。」其實「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罷,只是這種說法有點中途棄權的意味,西諺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開始。」好像四十以前,不過是幾齣配戲,好戲都在後面。我想這與健康有關。吃窩頭米糕長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經蒸發殆盡。這樣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維他賜保命」都嫌來不及了。我看見過一些得天獨厚的男男女女,年輕的時候愣頭愣腦的,濃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澀的毛桃子,上面還帶著挺長的一層毛。他們是未經琢磨過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們變得潤澤了,容光煥發,腳底下像是有了彈簧,一看就知道是內容充實的。他們的生活像是在飲窖藏多年的陳釀,濃而芳洌!對於他們,中年沒有悲哀。
四十開始生活,不算晚,問題在「生活」二字如何詮釋。如果年屆不惑,再學習溜冰踢毽子放風箏,「偷閒學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點勉強。半老徐娘,留著「劉海」,躲在茅房裡穿高跟鞋當做踩高蹺般地練習走路,那也是慘事。中年的妙趣,在於相當地認識人生,認識自己,從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於唱全本的大武戲,中年的演員才能擔得起大出的軸子戲,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戲的內容。
窮:
窮若沒有酸支持,便不會持久
人生下來就是窮的,除了帶來一口奶之外,赤條條的,一無所有,誰手裡也沒有握著兩個錢。再稍稍長大一點,階級漸漸顯露,有的是金枝玉葉,有的是「雜和面口袋」。但是就大體而論,還是泥巴里打滾袖口上抹鼻涕的居多。兒童玩具本是少得可憐,而大概其中總還免不了一具「撲滿」,瓦做的,像是陶器時代的出品,大的小的掛綠釉的都有,間或也有形如保險箱,有鐵制的,這種玩具的用意就是警告孩子們,有錢要積蓄起來,免得在饑荒的時候受窮,窮的陰影在這時候就已罩住了我們!好容易過年賺來幾塊壓歲錢,都被騙弄丟在裡面了,丟進去就後悔,想從縫裡倒出是萬難,用小刀撥也是枉然。積蓄是稍微有一點,窮還是窮。而且事實證明,凡是積在撲滿里的錢,除了自己早早下手摔破的以外,大概後來就不知怎樣就沒有了,很少能在日後發生什麼救苦救難的功效。等到再稍稍長大一點,用錢的欲望更大,看見什麼都要流涎,手裡偏偏是空空如也,那時候真想來一個十月革命。就是富家子也是一樣,儘管是綺襦紈禱,他還是恨繼承開始太晚。這時候他最感覺窮,雖然他還沒認識窮。人在成年之後,開始面對著餬口問題,不但糊自己的口,還要糊附屬人員的口,如果臉皮欠厚心地欠薄,再加上祖上是「忠厚傳家詩書繼世」的話,他這一生就休想能離開窮的掌握,人的一生,就是和窮掙扎的歷史。和窮掙扎的一生,無論勝利或失敗,都是慘。能不和窮掙扎,或於掙扎之餘還有點閒工夫做些別的事,那人是有福了。
所謂窮,也是比較而言。有人天天喊窮,不是今天透支,就是明天舉債,數目大得都驚人,然後指著身上衣服的一塊補丁或是皮鞋上的一條小小裂縫作為他窮的鐵證。這是寓闊於窮,文章中的反襯法。也有人量入為出,溫飽無虞,可是又擔心他的孩子將來自費留學的經費沒有著落,於是於自我麻醉中陷入於窮的心理狀態。若是西裝褲的後方越磨越薄,由薄而破,由破而織,由織而補上一大塊布,細針密縫,老遠地看上去像是一個圓圓的箭靶,(說也奇怪,人窮是先從褲子破起!)那麼,這個人可是真有些近於窮了。但是也不然,窮無止境。「大雪紛紛落,我住柴火垛,看你們窮人怎麼過!」窮人眼裡還有更窮的人。
窮也有好處。在優裕環境裡生活著的人,外加的裝飾與鋪排太多,可以把他的本來面目掩沒無遺,不但別人認不清他真的面目,往往對他發生誤會(多半往好的方面誤會),就是自己也容易忘記自己是誰。窮人則不然,他的襤褸的衣裳等於是開著許多窗戶,可以令人窺見他的內容,他的蓽門蓬戶,儘管是窮氣冒三尺,卻容易令人發見裡面有一個人。人越窮,越靠他本身的成色,其中毫無夾帶藏掖。人窮還可落個清閒,既少「車馬駐江於」,更不會有人來求謀事,訃聞請箋都不會常常上門,他的時間是他自己的。窮人的心是赤裸的,和別的窮人之間沒有隔閡,所以窮人才最慷慨。金鍩囊中所余無錢,買房置地都不夠,反正是吃不飽餓不死,落得來個爽快,求片刻的快意,此之謂「窮大手」。我們看見過富家弟兄析產的時候把一張八仙桌子劈開成兩半,不曾看見兩個窮人搶食半盂殘羹剩飯。
窮時受人白眼是件常事,狗不也是專愛對著鶉衣百結的人汪汪嗎?人窮則頸易縮,肩易聳,頭易垂,鬚髮許是特別長得快,擦著牆邊逡巡而過,不是賊也像是賊,以這種姿態出現,到處受窘。所以人窮則往往自然地有一種抵抗力出現,是名曰:酸。窮一經酸化,便不復是怕見人的東西。別看我衣履不整,我本來不以衣履見長!人和衣服架子本來是應該有分別的。別看我囊中羞澀,我有所不取;別看我落魄無聊,我有所不為,這樣一想,一股浩然之氣火辣辣地從丹田升起,腰板自然挺直,胸膛自然凸出,徘徊嘯傲,無往不宜。在別人的眼裡,他是一塊茅廁磚——臭而且硬,可是,人窮而不志短者以此,布衣之士而可以傲王侯者亦以此,所以窮酸亦不可厚非,他不得不如此,窮若沒有酸支持著,它不能持久。
揚雄有逐貧之賦,韓愈有送窮之文,理直氣壯地要與貧窮絕緣,反倒被窮鬼說服,改容謝過肅之上座,這也是酸極一種變化。貧而能逐,窮而能送,何樂而不為?逐也逐不掉,送也送不走,只好硬著頭皮甘與窮鬼為伍。窮不是罪過,但也究竟不是美德,值不得誇耀,更不足以傲人。典型的窮人該是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不改其樂。不改其樂當然是很好,簞食瓢飲究竟不大好,營養不足,所以顏回活到三十二歲短命死矣。孔子所說:「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譬喻則可,當真如此就嫌其不大衛生。
請客:
席終人散後,只有自己善後
常聽人說:「若要一天不得安,請客;若要一年不得安,蓋房;若要一輩子不得安,娶姨太太。」請客只有一天不得安,為害不算太大,所以人人都覺得不妨偶一為之。
所謂請客,是指自己家裡邀集朋友便餐小酌,至於在酒樓飯店「鋪筵席,陳尊俎」,呼朋引類,飛觴醉月,享用的是金樽清酒,玉盤珍饈,最後一鬨而散,由經手人員造賬報銷,那種宴會只能算是一種病狂或是罪孽,不提也罷。
婦主中饋,所以要請客必須先歸而謀諸婦。這一謀,有分教,非十天半月不能獲致結論,因為問題牽涉太廣,不能一言而決。
首先要考慮的是請什麼人。主客當然早已內定,陪客的甄選大費酌量。眼睛生在眉毛上邊的宦場中人,吃不飽餓不死的教書匠,一身銅臭的大腹賈,小頭銳面的浮華少年……若是聚在一個桌上吃飯,便有些像是雞兔同籠,非常勉強。把夙未謀面的人拘在一起,要他們有說有笑,同時食物都能順利地從咽門下去,也未免強人所難。主人從中調處,殷勤了這一位,怠慢了那一位,想找一些大家都有興趣的話題亦非易事。所以客人需要分類,不能魚龍混雜。客的數目視設備而定,若是能把所有該請的客人一網打盡,自然是經濟算盤,但是算盤亦不可打得太精。再大的圓桌面也不過能坐十三四個體態中型的人。說來奇怪,客人單身者少,大概都有寶眷,一請就是一對,一桌只好當半桌用。有人請客寬髮箋帖,心想總有幾位心領謝謝,萬想不到人人惠然肯來,而且還有一位特別要好帶來一個七八歲的小寶寶!主人慌忙添座,客人謙讓:「孩子坐我腿上!」大家擠擠攘攘,其中還不乏中年發福之士,把圓桌圍得密不通風,上菜需飛越人頭,斟酒要從耳邊下注,前排客滿,主人在二排敬陪。
擬菜單也不簡單。任何家庭都有它的招牌菜。可惜很少人肯用其所長,大概是以平素見過的飯館酒席的局面作為藍圖。家裡有廚師廚娘,自然一聲吩咐,不再勞心,否則主婦勢必親自下廚操動刀俎。主人多半是擅長理論,真讓他切蔥剝蒜都未必能夠勝任。所以擬定菜單,需要自知之明,臨時「鑽鍋」翻看食譜未必有濟於事。四冷葷,四熱炒,四壓桌,外加兩道點心,似乎是無可再減,大魚大肉,水陸雜陳,若不能使客人連串地打飽嗝,不能算是盡興。菜單擬定的原則是把客人一個個地填得嘴角冒油。而客人所希冀的也往往是一場牙祭。有人以水餃宴客,餡子是豬肉菠菜,客人咬了一口,大叫:「喲,裡面怎麼淨是青菜!」一般人還是欣賞肥肉厚酒,管它是不是爛腸之食!
宴客的吉日近了,主婦忙著上菜市,挑挑揀揀,揀揀挑挑,又要物美又要價廉,裝滿兩個籃子,半途休憩好幾次才能氣喘汗流地回到家。泡的,洗的,剝的,切的,鬧哄一兩天,然後醜媳婦怕見公婆也不行,吉日到了。客人早已折簡相邀,難道還會不肯枉駕?不,守時不是我們的傳統。準時到達,豈不像是「頭如穹廬咽細如針」的餓鬼?要讓主人干著急,等他一催請再催請,然後徐徐命駕,姍姍來遲,這才像是大家風範。當然朋友也有特別性急而提早蒞臨的,那也使得主人措手不及慌成一團。客人的性格不一樣,有人進門就選一個比較最好的座位,兩腳高架案上,真是賓至如歸;也有人寒暄兩句便一頭扎進廚房,聲稱要給主婦幫忙,繫著圍裙伸著兩隻油手的主婦連忙謙謝不迭。等到客人到齊,無不飢腸轆轆。
落座之前還少不了你推我讓的一幕。主人指定座位,時常無效,除非事前擺好名牌,而且寫上官銜,分層排列,秩序井然。敬酒按說是主人的責任,但是也時常有熱心人士代為執壺,而且見杯即斟,每斟必滿。不知是什麼時候什麼人興出來的陋習,幾乎每個客人都會雙手舉杯齊眉,對著在座的每一位客人敬酒,一霎間敬完一圈,但見杯起杯落,如「兔兒爺搗碓」。不喝酒的也要把汽水杯子高高舉起,虛應故事,喝酒的也多半是獰眉皺眼地抿那麼一小口。一大盤熱乎乎的東西端上來了,像翅羹,又像糨糊,一人一勺子,盤底花紋隱約可見,上面灑著的一層芫荽不知被哪一位像芟除毒草似的撥到了盤下,又不知被哪一位從盤下夾到嘴裡吃了。還有人堅持海味非蘸醋不可,高呼要醋,等到一碟「忌諱」送上檯面海味早已不見了。菜是一道一道地上,上一道客人喊一次「太豐富,太豐富」,然後埋頭大嚼,不敢後人。主人照例謙稱:「不成敬意,家常便飯。」心直口快的客人就許提出疑問:「這樣的家常便飯,怕不要吃窮了?」主人也只好撲哧一笑而罷。將近尾聲的時候,大概總有一位要先走一步,因為還有好幾處應酬。這時候主婦踱了進來,紅頭漲臉,額角上還有幾顆沒揩乾淨的汗珠,客人舉起空杯向她表示慰勞之意,她坐下胡亂吃一些殘羹剩炙。
席終,香茗水果伺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這時節應該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興不淺,談鋒尚健,飯後磕牙,海闊天空,誰也不願首先言辭,致敗人意。最後大概是主人打了一個哈欠而忘了掩口,這才有人提議散會。天下無不散之筵席,奈何奈何?不要以為席終人散,立即功德圓滿,地上有無數的瓜子皮、紙菸灰,桌上杯碟狼藉,廚房裡有堆成山的盤碗鍋勺,等著你辦理善後!
門鈴:
一切煩惱都是生活環境造成的
居住的地方不該砌起圍牆。既然砌了牆,不該留一個出入的門口。既然留了門口,不該安上一個門鈴。因為門鈴帶來許多煩惱。
門鈴非奢侈品,前後左右的鄰居皆有之。而且巧得很,所裝門鈴大概都是屬於一個類型,發出啞啞的沙沙的聲音。一聲鈴響,就是心驚,以為有什麼人的高軒蒞止,需要仔細地傾耳辨別,究竟是人家的鈴響,還是自己的鈴響,一方面怕開門太遲慢待嘉賓,一方面怕一場誤會徒勞往返,然而必須等待第二聲甚至第三聲鈴響,才能確實分辨出來。往往因此而惹得來人不耐煩,面有慍色。於是我把門鈴拆去,換裝了一個聲音與眾不同的鈴。鈴一響,就去開門,真正的是如響斯應。
實際上不能如響斯應。寒舍雖非深宅大院,但是沒有應門三尺之童,必須自理門戶,由起居之處走到門口也還有一點空間,空間即時間,有時還要脫鞋換鞋,倒屣是不可能的,所以其間要有一點耽擱。新的門鈴響聲相當宏亮,不但主人不會充耳不聞,客人自己也聽得清清楚楚。很少客人願意在門外多停留幾秒鐘,總是希望主人用超音速的步伐前來應門。尤其是送信的人,常常是迫不及待,按起門鈴如鳴警報,一聲比一聲急。有時候沿門求乞的人,也充分地利用這一設備,而且是理直氣壯地大模大樣地按鈴。賣廣柑的,修理棕繃竹椅的,打滴滴涕的,推銷醬油的,推銷牛奶的,傳教的洋人及准洋人,都有權利按鈴,而且常是在最令人感覺不方便的時候來使勁地按鈴。鈴聲無論怎樣悅耳,總是給人以不悅快的預兆時為多。
鈴是為人按的,不拘什麼人都可以按,主人有應聲開門的義務,沒有不去開門的權利。開門之後,一個鳩首鵠面的人手裡拿著爛糟糟的一本捐冊,緣起寫得十分悽慘,有「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的意味,外加還有什麼證明文件之類。遇到這種場面,除了敬謹捐獻之外,夫復何言?然而這不是最傷腦筋的事,尤有甚於此者。多半是在午睡方酣之際,一聲鈴響,令人怵然以驚,趕緊披衣起身施施然出,開門四望,闃無一人。只覺陰風撲面,令人打一個冷戰。一條夾著尾巴的野狗斜著眼睛瞟我一下匆匆過去,一個不信鬼的人遇見這樣情形也要覺得心頭慄慄。這種怪事時常發生,久之我才知道這乃是一些小朋友們的戶外遊戲之一種,「打了就跑」。你在四向張望的時候,他也許是藏在一個牆角正在竊竊冷笑。
有些人大概是有奇怪的收藏癖,喜歡收集各式各樣的電鈴的蓋子,否則為什麼門口的電鈴上的蓋子常常不翼而飛呢?這種蓋子是沒有什麼其他的用場的,不值得竊取,只能像集郵一般地滿足一種收藏的癖好。但是這癖好卻建築在別人的煩惱上。沒有把你的大門摘走,已是取不傷廉,還怨的是什麼?感謝工業的偉大的進步,有一種電鈴沒有凸出的圓蓋了,釘在牆上平乎乎的只露出滑不溜丟的一個小尖頭在外面供你按,但不能一把抓。
按照我國固有文明,拉鈴和電鈴一樣有用,而煩惱較少。《江南余載》有這樣一條:「陳雍家置大鈴,署其旁曰:『無錢雇仆,客至請挽之。』」今之拉鈴,即其遺風。這樣的拉鈴簡單樸素,既無虞被人採集而去,亦不至被視為戶外遊戲的用具。而且,既非電化器材,不怕停電。從前我家裡的門鈴就是這樣的,記得是在我的祖父去世的那年,出殯時獅子「松活」的頭下繫著的幾個大銅鈴,扎在一起累累然掛在房檐下,作為門鈴用。挽拉起來,嘩啦嘩啦地亂響,聲勢浩大。自從改裝了電鈴,就一直煩惱,直到於今。
這一切煩惱皆是城市生活環境使然。如果是野堂山居,必定門可羅雀,偶然有長者車轍,隔著柴扉即可望見顏色,「門前剝啄定佳客,檐外孱顏皆好山」,那是什麼情景?
談考試:
考試是少年時的苦事
少年讀書而要考試,中年做事而要謀生,老年悠閒而要衰病,這都是人生苦事。
考試已經是苦事,而大都是在炎熱的夏天舉行,苦上加苦。我清晨起身,常見三面鄰家都開著燈弦歌不輟;我出門散步,河畔田埂上也常見有三三兩兩的孩子們手不釋卷。這都是一些好學之士麼?也不盡然。我想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臨陣磨槍。嘗聞有「讀書樂」之說,而在考試之前把若干知識填進腦殼的那一段苦修,怕沒有什麼樂趣可言。
其實考試只是一種測驗的性質,和量身高體重的意思差不多,事前無須恐懼,臨事更無須張皇。考的時候,把你知道的寫出來,不知道的只好闕疑,如是而已。但是考試的後果太大了。萬一名在孫山之外,那一份落第的滋味好生難受,其中有慚恧,有怨憤,有沮喪,有悔恨,見了人羞答答,而偏有人當面談論這回事。這時節,人的笑臉都好像是含著譏諷,枝頭鳥囀都好像是在嘲弄,很少人能不頓覺人生乏味,其後果猶不止於此,這可能是生活上一大關鍵,眼看著別人春風得意,自己從此走向下坡。考試的後果太重大,所以大家都把考試看得很認真。其實考試的成績,老早的就由自己平時讀書時所決定了。
人苦於不自知。有些人根本無須去受考試的煎熬,但存一種僥倖心理,希望時來運轉,一試得售。上焉者臨陣磨槍,苦苦準備;中焉者揣摩試題,從中取巧;下焉者關節舞弊,渾水摸魚。用心良苦,而希望不大。現代考試方法,相當公正,甚少僥倖可能。雖然也常聞有護航頂替之類的情形,究竟是少數的例外。如果自知僅有三五十斤的體重,根本就不必去攀到千斤大秤的鉤子上去上吊。冒冒然去應試,只是湊熱鬧,勞民傷財,為別人做墊腳石而已。
對於身受考試之苦的人,我是很同情的。考試的項目多,時間久,一關一關地闖下來,身上的紅血球不知要死去多少千萬。從前科舉考場裡,聽說還有人在夜裡高喊:「有恩的報恩,有怨的報怨!」那一股陰森恐怖的氣氛是夠怕人的。真有當場昏厥、瘋狂、自殺的!現代的考場光明多了,不再是鬼影幢幢,可是考場如戰場,還是夠緊張的。我有一位同學,最怕考數學,一看題目紙,立刻臉上變色,渾身寒戰,草草考完之後便佝僂著身子回到寢室去換褲子!其神經系統所受的打擊是可以想像的!
受苦難的不只是考生。主持考試的人也是在受考驗。先說命題,出這題目來難人,好像是最輕鬆不過,但亦不然。千目所視,千手所指,是不能掉以輕心的。我記得我的表弟在二十幾年前投考一個北平的著名的醫學院,國文題目是:「卞壹不苟時好論」。全體交了白卷。考醫學院的學生,誰又讀過《晉書》呢?甚至可能還把「卞壹」讀做「便壺」了呢。出題目的是誰,我不知道,他此後是否仍然心安理得地繼續活下去,我亦不知道。大概出題目不能太僻,亦不能太泛。假使考留學生,作文題目是《我出國留學的計劃》,固然人人都可以謅出一篇來,但很可能有人早預備好一篇成稿,這樣便很難評分而不失公道。出題目而要恰如分際,不刁鑽,不炫弄,不空泛,不含糊,實在很難。在考生揮汗應考之前,命題的先生早已汗流浹背好幾次了。再說閱卷,那也可以說是一種災難。真的,曾有人於接連十二天閱卷之後,吐血而亡,這實在應該比照陣亡例議恤。閱卷百苦,尚有一樂,荒謬而可笑的試卷常常可以使人絕倒,四座傳觀,粲然皆笑,精神為之一振。我們不能不嘆服,考生中真有富於想像力的奇才。最令人不愉快的卷子是字跡潦草的那一類,喻為塗鴉,還嫌太雅,簡直是墨盒裡的蜘蛛滿紙爬!有人在寬寬的格子中寫蠅頭小字,也有人寫一行字要占兩行,有人全頁塗抹,也有人曳白。像這種不規則的試卷,在飯前閱覽,猶不過令人蹙眉,在飯後閱覽,則不免令人噁心。
有人頗艷羨美國大學之不用入學考試。那種免試升學的辦法是否適合我們的國情,是一個問題。據說考試是我們的國粹,我們中國人好像自古以來就是「考省不倦」的。考試而至於科舉可謂登峰造極,三榜出身仍是唯一的正規的出路。至於今,考試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已形成為不可少的一部分。英國的卡賴爾在他的《英雄與英雄崇拜》里曾特別指出,中國的考試制度,作為選拔人才的方法,實在太高明了。所謂政治學,其要義之一即是如何把優秀的分子選拔出來放在社會的上層。中國的考試方法,由他看來,是最聰明的方法。照例,外國人說我們的好話,聽來特別順耳,不妨引來自我陶醉一下。平心而論,考試就和選舉一樣,屬於「必需的罪惡」一類,在想不出更好的辦法之前,考試還是不可廢的。我們現在所能做的,是如何改善考試的方法,要求其簡化,要求其合理,不要令大家把考試看做為戕賊身心的酷刑!
聽,考場上戰鼓又響了,由遠而近!
談友誼:
臭味相投,方能永以為好
朋友居五倫之末,其實朋友是極重要的一倫。所謂友誼實即人與人之間的一種良好的關係,其中包括了解、欣賞、信任、容忍、犧牲……諸多美德。如果以友誼做基礎,則其他的各種關係如父子夫婦兄弟之類均可圓滿地建立起來。當然父子兄弟是無可選擇的永久關係,夫婦雖有選擇餘地,但一經結合便以不再仳離為原則,而朋友則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過,說穿了,父子夫婦兄弟都是朋友關係,不過形式性質稍有不同罷了。嚴格地講,凡是充分具備一個好朋友的條件的人,他一定也是一個好父親、好兒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反過來亦然。
我們的古聖先賢對於交友一端是甚為注重的。《論語》裡面關於交友的話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羅馬的西塞羅有一篇著名的《論友誼》,法國的蒙田、英國的培根、美國的愛默生,都有論友誼的文章。我覺得近代的作家在這個題目上似乎不大肯費筆墨了。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誼沒落的徵象呢?我不敢說。
古之所謂「刎頸交」,陳義過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與Pythias,David與Jonathan,怕也只是傳說中的美談罷。就是把友誼的標準降低一些,真正能稱得起朋友的還是很難得。試想一想,如有銀錢經手的事,你信得過的朋友能有幾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難之中還肯登門拜訪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幾人?你出門在外之際對於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顧而又不照顧得太多者又有幾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報李,莫逆於心,能維持長久於不墜者,又有幾人?總角之交,如無特別利害關係以為維繫,恐怕很難在若干年後不變成為路人。富蘭克林說:「有三個朋友是忠實可靠的——老妻、老狗與現款。」妙的是這三個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亞里士多德的一句話最乾脆:「我的朋友們啊!世界上根本沒有朋友。」這些話近於憤世嫉俗,事實上世界裡還是有朋友的,不過雖然無須打著燈籠去找,卻是像沙裡淘金而且還需要長時間的洗鍊。一旦真鑄成了友誼,便會金石同堅,永不退轉。
大抵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為好。交朋友也講究門當戶對,縱不必像九品中正那麼嚴格,也自然有個界限。「同學少年多不賤,五陵裘馬自輕肥」,於「自輕肥」之餘還能對著往日的舊遊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邊去麼?漢光武容許嚴子陵把他的大腿壓在自己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風,但是嚴子陵之毅然決然地歸隱於富春山,則尤為知趣。朱洪武寫信給他的一位朋友說:「朱元璋做了皇帝,朱元璋還是朱元璋……」話自管說得很漂亮,看看他後來之誅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構造原是一樣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發生突變。孔子說:「無友不如己者。」我想一來只是指品學而言,二來只是說不要結交比自己壞的,並沒有說一定要我們去高攀。友誼需要兩造,假如雙方都想結交比自己好的,那便永遠交不起來。
好像是王爾德說過,「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之間是不可能有友誼存在的。」就一般而論,這話是對的,因為男女之間如有深厚的友誼,那友誼容易變質,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誼。過猶不及,那分際是難以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禰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這樣的例子史不絕書。但似乎是也以同性為限。並且以我所知,忘年交之形成故有賴於興趣之相近與互相之器賞,但年長的一方面多少需要保持一點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顯著幾分老成。老氣橫秋則令人望而生畏,輕薄儇佻則人且避之若浼。單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為他的情感無所寄託,漂泊流離之中最需要一個一傾積愫的對象,可是等到他有紅袖添香稚子候門的時候,心境便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因為淡所以才能不膩,才能持久。「與朋友交,久而敬之」,敬也就是保持距離,也就是防止過分的親昵。不過「狎而敬之」是很難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誼不可透支,總要保留幾分。Mark Twain說:「神聖的友誼之情,其性質是如此的甜蜜、穩定、忠實、持久,可以終身不渝,如果不開口向你借錢。」這真是慨乎言之。朋友本有通財之誼,但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難忘的事是借出去的錢,一般認為最倒霉的事又莫過於還錢。一牽涉到錢,恩怨便很難清算得清楚,多少成長中的友誼都被這阿堵物所戕害!
規勸乃是朋友中間應有之義,但是談何容易。名利場中,沆瀣一氣,自己都難以明辨是非,哪有餘力規勸別人?而在對方則又良藥苦口忠言逆耳,誰又願意讓人批他的逆鱗?規勸不可當著第三者的面前行之,以免傷他的顏面,不可在他情緒不寧時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說:「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我總以為勸善規過是友誼之消極的作用。友誼之樂是積極的。只有神仙與野獸才喜歡孤獨,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個人獨自升天,看見宇宙的大觀,群星的美麗,他並不能感到快樂,他必要找到一個人向他述說他所見的奇景,他才能快樂。」共享快樂,比共受患難,應該是更正常的友誼中的趣味。
說儉:
奢和儉本沒有明確界限
儉是我們中國的一項傳統的美德。老子說他有三寶,其中之一就是「儉」,「儉故能廣」。《易·否》:「君子以儉德辟難。」《書太甲上》:「慎乃儉德,唯懷永圖。」《墨子·辭過》:「儉節則昌,淫逸則亡。」都是說儉才能使人有遠大的前途,長久的打算,安穩的生活,古訓昭然,不需辭費。讀書人尤其喜歡以儉約自持,縱然顯達,亦不欲稍涉驕溢,極端的例如正考父為上卿,粥以餬口,公孫弘位在三公,猶為布被,歷史上都傳為美談。大概讀書知禮之人,富在內心,應不以處境不同而改易其操守。佛家說法,七情六慾都要斬盡殺絕,儉更不成其為問題。所以,無論從哪一種倫理學說來看,儉都是極重要的一宗美德,所謂「儉,德之共也」就是這個意思。不過,理想自理想,事實自事實,奢靡之風亦不自今日始。一千年前的司馬溫公在他著名的《訓儉示康》一文里,對於當時的風俗奢侈即已深致不滿。「走卒類士服,農夫躡絲履」,他認為是怪事。士大夫隨俗而靡,他更認為可異。可見美德自美德,能實踐的人大概不多。也許正因為風俗奢侈,所以這一項美德才有不時地標出的必要。
在西洋,情形好像是稍有不同。柏拉圖的「共和國」,列舉「四大美德」(Cardinal Virtues),而儉不在其內,後來羅馬天主教會補列三大美德,儉亦不包括在內。當然基督教主張生活節約,這是眾所熟知的。有人問Thomas à Kempis(《效法基督》的作者):「你是過來人,請問和平在什麼地方?」他回答說:「在貧窮、在退隱、在與上帝同在。」不過這只是為修道之士說法,其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西洋哲學的主要領域是它的形上學部分,倫理學不是主要部分,這是和我們中國傳統迥異其趣的。所以在西洋儉的觀念一向是很淡薄的。
西洋近代工業發達,人民生活水準亦因之而普遍提高。物質享受方面,以美國為最。美國是個年輕的國家,得天獨厚,地大物博,人口稀少,秉承了歐洲近代文明的背景,而又特富開拓創造的精神,所以人民生活特別富饒,根本沒有「饑荒心理」存在。美國人只要勤,並不要儉。有一分勤勞,即有一分收穫;有一分收穫,即有一分享受。美國的《獨立宣言》明白道出其立國的目標之一是「追求幸福」,物質方面的享受當然是人生幸福中的一部分。「一簞食,一瓢飲」,在我們看是君子安貧樂道的表現,在美國人看是落伍的理想,至少是中古的禁慾派的行徑。美國人不但要儘量享受,而且要儘量設法提前享受,分期付款制度的暢行,幾乎使得人人經常地負上債務。
奢與儉本無明確界限,在某一時某一地並無虧於儉德之事,在另一時另一地即可構成奢侈行為。我們中國地大而物不博,人多而生產少,生活方式仍宜力持儉約。像美國人那樣的生活方式,固可羨慕,但是不可立即模仿。
談禮:
除非太不合理總比沒有禮好
禮不是一件可怕的東西,不會「吃人」。禮只是人的行為的規範。人人如果都自由行動,社會上的秩序必定要大亂,法律是維持秩序的一套方法,但是關於法律的力量不及的地方,為了使人能更像是一個人,使人的生活更像是人的生活,禮便應運而生。禮是一套法則,可能有官方制定的成分在內,亦可能有世代沿襲的成分在內,在基本精神上還是約定俗成的性質,行之既久,便成為大家公認共守的一套規則。一套禮法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事實上是隨時在變,不過可能變得很慢,可能趕不上時代環境之變遷得那樣快,因此至少在形式上可能有一部分變成不合時宜的東西。禮,除非是太不合理,總是比沒有禮好。這道理有一點像「壞政府勝於無政府」。有些人以為禮是陳腐的有害的東西,這看法是不對的。
我們中國是禮義之邦,一向是重禮法的。見於書本的古代的祭禮喪禮婚禮士相見禮等等,那是一套,事實上社會上流行的又是一套,現行的一套即是古禮之逐漸的個別的修正,雖然各地情形不同,大體上尚有規模存在,等到中西文化接觸之後便比較有紊亂的現象了。紊亂儘管紊亂,禮還是有的,制禮定樂之事也許不是當前急務,事實上吾人之生活中未曾一日無禮的活動。問題是我們是否認真地嚴肅地遵循著禮。孔門哲學以「克己復禮」為做人的大道理。意即為吾人行事應處處約束自己使合於禮的規範。怎樣才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那是值得我們隨時思考警惕的。
讀書人應該知道禮,但是有些人偏不講禮,即所謂名士。六朝時這種名士最多,《世說新語》載阮籍的一句話最有趣:「禮豈為我輩設也?」好像禮是專為俗人而設。又載這樣的一段:
阮步兵喪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發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於地,哭諺畢,便去。或問裴曰:「凡吊,主人哭,客乃為禮,阮既不哭,何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禮制,我輩俗中人,故以儀軌自居。」
時人嘆為兩得其中。
沒有阮籍之才的人,還是以儀軌自居為宜。像阮步兵之流,我們可以欣賞,不可以模仿。
中西禮節不同。大部分在基本原則上並無二致,小部分因各有傳統亦不必強同。以中國人而用西方的禮,有時候覺得頗不合適,如必欲行西方之禮則應知其全部底蘊,不可徒效其皮毛,而亂加使用。例如,握手乃西方之禮,但後生小子在長輩面前不可首先遽然伸手,因為長幼尊卑之序終不可廢,中西一理。再例如,祭祖先是我們家庭傳統所不可或缺的禮,其間絕無迷信或偶像崇拜之可言,只是表示「慎終追遠」的意思,亦合於我國所謂之孝道,雖然是西禮之所無,然義不可廢。我個人覺得,凡是我國之傳統,無論其具有何種意義,苟非荒謬殘酷,均應不輕予廢置。再例如,電話禮貌,在西方甚為重視,訪客之禮,探病之禮,均有不成文之法則,吾人亦均應妥為仿行,不可忽視。
禮是形式,但形式背後有重大的意義。
結婚典禮:
結婚這件事,並不需要第三者參加
結婚這件事,只要成年的一男一女兩相情願就成,並不需要而且不可以有第三者的參加。但是《民法》第八百九十二條規定要有公開儀式,再加上社會的陋俗(大部分似「野蠻的遺留」),以及愛受洋罪者的參酌西法,遂形成了近年來通行於中上階級之所謂結婚典禮,又名「文明結婚」,猶戲中之有「文明新戲」。婚姻大事,不可潦草,單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把一對無辜男女捏合起來,這不叫做潦草;只因一時衝動而遂盲目地訂下偕老之約,這也不叫潦草;惟有不請親戚朋友街坊四鄰來胡吃亂叫,或不當眾提出結婚人來驗明正身,則謂之曰潦草,又名不隆重。假如人生本來像戲,結婚典禮便似「戲中戲」,越隆重則越像。這齣戲訂期開演,先貼海報,風雨無阻,「撒網」斂錢,鼎惠不辭;屆時懸燈結彩,到處猩紅;在音樂方面則或用乞丐兼任的吹鼓手,或用賣仁丹遊街或綢緞店大減價的銅樂隊,或鋼琴或風琴或口琴;少不了的是與演員打成一片的廣大觀眾,內中包括該回家去養老的,該尋正當娛樂的,該受別種社會教育以及平時就該攝取營養的……演員的服裝,或買或借或賃,常見的是藍袍馬褂及與環境全然不調和的一身西裝大禮服,高冠燕尾,還有那短得像一件斗篷而還特煩兩位小朋友牽著的那一橛子粉紅紗!那出戲的尾聲是,主人的腿子累得發麻,客人醉翻三五輩,門外的車夫一片叫囂。評劇家曰:「很熱鬧!」
這戲的開始照例是證婚人致辭。證婚人照例是新郎的上司,或新娘家中比較拿出來最像樣的貴戚。他的身份等於「跳加官」,但他自己不知道,常常誤會他是在做主席,或是禮拜堂里的牧師,因此他的職務成為善頌善禱,和那些在門口高叫「正念喜,抬頭觀,空中來了福祿壽三仙……」的叫花子是異曲而同工!他若是身通「國學」,詩云子曰的一來,那就不得了,在講易經陰陽乾坤的時候,牽紗的小朋友們就非坐在地上不可,而在人叢後面伸長頸子的那位客人,一定也會把其頸項慢慢縮回去了。我們應該容忍他,讓他畢其辭,甚而至於違著良心地報之以稀稀拉拉的掌聲。放心,他將得意不了幾次!
介紹人要兩個,仿佛從前的一男媒一女媒,其實是為站在證婚人身旁時一邊一個,較有對稱之美。介紹人宜於是麵團團一團和氣,誰見了他都會被他撮合似的。所以常害胃病的,專吃平價米的,都不該入選。許多榮任介紹人的常喜歡當眾宣布他們只是名義上的介紹人,新郎新娘早已就……好像是生恐將來打離婚官司時要受連累,所以特先自首似的。其實是他多慮。所謂介紹,是指介紹結婚,這是婚書上寫得明明白白的,並不曾要他介紹新郎新娘認識或戀愛,所以以前的因誤會而戀愛和以後的因失望而反目,其責任他原是不負的,從前俗語說,「新娘攙上床,媒人扔過牆」,現在的介紹人則無須等待新娘上床便已解除職務了。
新郎新娘的「台步」是值得注意的,從這裡可以看出導演者的手法。新郎應該像是一隻木雞,由兩個儐相挾之而至,應該臉上微露苦相,好像做下什麼壞事現在敗露了要受裁判的樣子,這才和身份相稱。新娘走出來要像蝸牛,要像日移花影,只見她的位置移動,而不見她行走,頭要垂下來,但又不可太垂,要表示出頭和頸子還是連著的,扶著兩個煞費苦心才尋到的不比自己美的儐相,隨著一派樂聲,在眾目睽睽之下,由大家儘量端詳。禮畢,新娘要準備迎接一陣「天雨粟」,也有羼雜糧的,也有帶乾果的,像冰雹似的沒頭沒臉地打過來。有在額角上被命中一顆核桃的,登時皮肉隆起如舍利子。如果有人掃攏來,無疑地可以熬一大鍋「臘八粥」。還有人拋擲彩色紙條。想把新娘做成一個繭子。客人對於新娘的種種行為,由評頭論足以至大鬧新房,其實在刑法上都可以構成誹謗、侮辱、傷害、侵入私宅和有傷風化等罪名的,但是在隆重的結婚典禮里,這些醜態是屬於「撐場面」一類,應該容許!
曾有人把結婚比做「蛤蟆跳井」——可以得水,但是永世不得出來。現代人不把婚姻看得如此嚴重,法律也給現代人預先開了方便的後門或太平梯之類,所以典禮的隆重並不發生任何擔保的價值。沒有結過婚的人,把結婚後幻想成為神仙的樂境,因此便以結婚為得意事,甘願鋪張,唯恐人家不知,更恐人家不來,所以往往一面登報「一切從簡」,一面卻是傾家蕩產地「敬治喜筵」,以為誘餌。來觀婚禮的客人,除了真有友誼的外,是來簽到,出錢看戲,或真是雙肩承一喙地前來就食!
我們能否有一種簡便的節儉的合理的愉快的結婚儀式呢?這件事需要未婚者來細想一下,已婚者就不必多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