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篇 · 相地法

黃妙應 《博山篇》
論曰:凡看山,到山場,先問水。有大水龍來,長水會江河。有小水龍來,短水會溪澗。須細問何方來,何方去。水來處是發龍,水盡處龍亦盡,兩水合才是盡。或大合,或小合,須細認。 善知識,何以相?龍神上聚,登高相之;龍神下降,就下相之;穴土位中,對面相之;水來水去,側身相之;砂左砂右,徒步相之;前朝後應,前後相之;眠彼堂,逼周遭,廣野果,爾俱合,乃論陰陽,定向首,稽氣候,正方隅,形勢符,方位合,斯全吉,闕形勢,不可插。失方位.減福力。善知識.此話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