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康有為論革命書

章太炎 · 歷史傳記
章炳麟著。作於光緒二十九年(1903)。康有為在戊戌變法失敗後,仍以君主立憲的改良主義政治觀點,抵制和反對資產階級革命派用暴力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統治。1902年發表的《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仿行立憲不能行革命書》一文即其代表。章炳麟在這封信中批駁了此文對革命的種種非難,闡述了中國必須進行資產階級革命的主張,為當時革命派對改良派進行公開論戰打響了第一炮。文章圍繞著中國應「立憲」還是「革命」這一中心問題,著重駁斥了保皇派康有為提出的中國人民「公理未明,舊俗俱在」,因而只可「仿行立憲,不能行革命」的謬論,指出「公理之未明,則以革命明之;舊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他又針對康有為「保皇是天命註定」的謬論,認為革命是「撥亂反正,不在天命之有無,而在人力之難易」;認為「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開之,而但恃革命以開之」。他深信中國經過「啟迪民智,除舊布新」的革命之後,將建立民主共和的制度,信中表現作者不信天命,信革命的樸素唯物主義思想,有力地鞭撻了勾結帝國主義的滿清政府的罪惡,揭露保皇派的反動本質。此信發表後引起反動派的極端恐懼,對孫中山領導的資產階級革命運動是有力的鼓舞。但信中在反滿思想中摻雜了不少大漢族主義的糟粕。全文萬餘言,以古今中外的實例佐證,闡述民族民主革命思想,觀點鮮明,氣勢凌厲,說服力和感染力極強。

章節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