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憲法 · 初版序
這部書是著者於過去五六年間,在北京大學講授比較憲法時編纂的。在這篇序言中,著者並無多話要說;所要說的只有幾句關於本書的態度和方法的話。
本書的態度,是陳述的,不是批評的。本書之所陳述,誠然不以列國憲文的意義或列國政制的內容為限,而往往涉及諸種政制的理論。然本書標舉理論之時,大率兼舉贊成和反對兩方的見解。而且往往僅於陳述兩方見解而止;陳述而外,極少附以評斷或己見。蓋政治制度大都含有時間性與地域性,抽象的評斷,不流於褊狹,即不免失之膚淺;非但無益,且有朦蔽他人思想之虞。
就方法說,西籍中關於比較憲法之著作,通常俱系擇取若干國家,分別說明各該國憲法的內容。這自然也是一種比較方法。這種方法並且可使我們對於幾個特定國家的憲政組織,得到整個的觀念。但是我們如果採用這種方法,所需的篇幅必然甚巨;否則我們所選擇的國家只能限於極少數的國家;我們對於任何國家的憲法,亦俱難給以完滿的說明;其結果,仍不過給予讀者一些浮泛的與破碎不全的知識而已。以故本書內容的分類,不以國別為標準,而以現代一般憲法上所規定之問題為標準:在各個問題之下,本書將摭述列國憲法上或法律上諸種不同的規定,以及學者間諸種不同的意見;即十數年來吾國中央及各省所曾頒布的憲法或法律,凡足為討論之資者,亦當述及。這種方法,雖不能使讀者對於任何國家的憲政組織,得到整個的觀念,也許可使讀者對於各種憲法問題,知道列國間已經採取了一些怎樣不同的解決;並且知道學者間對於那些解決,有些怎樣不同的見解。
十數年來,國人對於憲法問題及憲法學的興趣,總算比較濃厚;然因坊間缺乏參考書籍,普通學子以及一般留心憲法問題的人,雖具研究憲法之願,卻無從得到有系統的憲法知識。本書倘能多少補此缺憾,著者將引為大幸。惟本書陳述,既然涉及多方面的事實和意見,訛誤勢所難免;尚冀省覽是書者不吝指示,俾於再版時得以改正。
北京大學助教向景君襄助著者整理本書文稿,費時甚多;著者謹對向君致其謝意。
王世傑
民國十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