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 石炭

李時珍 《本草綱目》
釋名 亦稱煤炭、石墨、鐵炭、烏金石、焦石。 氣味 甘、辛、溫、有毒。 主治 刀傷。用石炭搗成粉,敷傷口。瘡口太深不能速合者,加滑石。 誤吞金銀及錢在腹中不下。用石炭(一塊,杏核大)、硫磺(一塊,皂角子大),共研細,酒送下。 月經不通。用石炭末一錢調湯,送下去油的巴豆三粒,有效。 產後兒枕剌。用石炭(火煅、酒淬,凡七次)、石膏(火煅),等分為末。每服一錢半,粥送下。如痛不止,可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