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急千金要方校釋 · 備急千金要方校釋卷第一序例

朝奉郎守太常少卿充秘閣校理判登聞檢院上 護軍賜緋魚袋臣林億等校正 大醫習業第一 大醫精誠第二 治病略例第三 診候第四 處方第五 用藥第六 合和第七 服餌第八 藥藏第九 大醫習業第一 凡欲為大醫,必須諳①《素問》《甲乙》②,《黃帝針經》,《明堂流注》③,十二經脈,三部九候,五臟六腑,表里孔穴,《本草》④《藥對》⑤,張仲景、王叔和、阮河南⑥、范東陽⑦、張苗⑧、靳邵⑨等諸部經方,又須妙解陰陽祿命,諸家相法,及灼龜五兆,《周易》六壬①,並須精熟,如此乃得為大醫。若不爾者,如無目夜遊,動致顛殞②。次須熟讀此方,尋思妙理,留意鑽研,始可與言於醫道者矣。又須涉獵群書,何者?若不讀五經③,不知有仁義之道;不讀三史④,不知有古今之事;不讀諸子⑤,睹事則不能默而識之;不讀《內經》,則不知有慈悲喜舎之德;不讀《莊》《老》⑥,不能任真體運,則吉凶拘忌,觸塗而生。至於五行休旺⑦,七耀⑧天文,並須探賾,若能具而學之,則於醫道無所滯礙,盡善盡美矣。 ① 諳(ān 安) 熟悉,熟記。《說文解字•言部》:「諳,悉也。」《廣韻•覃韻》:「諳,記也,憶也。」 ② 《甲乙》 即《黃帝三部針灸甲乙經》。晉代皇甫謐撰於公元259年前後。原為十卷,後改為十二卷,一百二十八篇。本書是將《素問》、《針經》(《靈樞經》古名)和《明堂孔穴針灸治要》三書分類合編而成,主要論述臟腑經絡、脈診理論、腧穴部位、針灸法則及禁忌、病因病理及各類疾病的證候、針灸取穴等,是我國現存最早,內容較完整的一部針灸著作,也是研究《黃帝內經》古傳本的重要文獻。本書對古代針灸療法進行了系統的歸納和整理,在針灸學的發展上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③ 《明堂流注》 即《黃帝明堂經》,又稱《明堂孔穴針灸治要》,簡稱《明堂經》。原書已佚,後輯錄於《針灸甲乙經》及《黃帝內經明堂類成》,是繼《黃帝內經》之後一部針灸學專著。作者不詳,著作年代約在戰國後期或秦代前後。 ④ 《本草》 即《神農本草經》,為我國最早的藥物學專著,約成書於秦漢時期(一說戰國時期)。原書早已失傳,其文字經輾轉引錄,仍保存於《證類本草》等書中。該書除總括了藥物總論的序例外,收載藥物三百六十五種,分上、中、下三品(類)。在藥物理論方面,提出了藥有君臣佐使,陰陽配合,七情合和,四氣五味。並介紹了藥物的別名、性味,生長環境及功用主治等。 ⑤ 《藥對》 北齊醫家徐之才撰,二卷。一般認為是在《雷公藥對》的基礎上加以修訂而成。《嘉祐本草》稱此書「以眾藥名品,君臣佐使,性毒相反及所主疾病,分類而記之……其言治病用藥最詳。」 ⑥ 阮河南 即晉代醫家阮炳。參見本書新校備急千金要方序「阮炳」條注釋。 ⑦ 范東陽 即晉代醫家范汪。參見本書新校備急千金要方序「范汪」條注釋。 ⑧ 張苗 晉代醫家。精於脈診,善於治療疑難雜病。 ⑨ 靳邵 晉代醫家。對經方、本草造詣頗深,化裁施治,療效顯著。並曾沉迷於研究服食。 ① 六壬 古代用陰陽五行占卜吉凶的方法之一。六十甲子中壬有六個(壬申、壬午、壬辰、壬寅、壬子、壬戌),叫六壬。其占法分六十四課,用刻有干支的天盤、地盤相疊,轉動天盤後得出所值的干支及時辰的部位,以此判別吉凶。 ② 顛殞(yǔn 允) 此謂因治療失誤而導致病人死亡。按「顛」,墜落。「殞」,死亡。 ③ 五經 儒家的五部經典,即《詩》、《書》、《禮》、《易》、《春秋》。漢武帝建元五年置五經博士,始有五經之稱。 ④ 三史 魏晉南北朝時稱《史記》、《漢書》、《東觀漢記》為三史。唐開元以後,以范曄《後漢書》代《東觀漢記》,與《史記》、《漢書》合稱三史。 ⑤ 諸子 謂先秦至漢初的各派學者或其著作。 ⑥ 《莊》《老》 《莊子》、《老子》的簡稱。莊子,戰國時哲學家。他繼承和發展老子「道法自然」的觀點,認為「道」是無限的,「自本自根」、「無所不在」的,強調事物的自生自化,否認有神的主宰。他的思想包含著樸素辯證法因素。著有《莊子》。老子,相傳春秋時思想家,道家的創始人。著有《老子》。該著用「道」來說明宇宙萬物的演變,提出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觀點,認為「道」是「夫莫之命(命令)而常自然」的,所以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書中包括著某些樸素辯證法因素。老子學說對中國哲學的發展有很大影響,後來唯物、唯心兩派都從不同的角度吸收了他的思想。 ⑦ 五行休旺 「旺」原作「王」,今改。按「王」,通「旺」。《說文通訓定聲,壯部》:「王,假借為旺。」「五行休旺」,指五行(木、火、土、金、水)生克制化規律。 ⑧ 七耀 即七曜,指日、月和水、火、木、金、土五星。《素問•天元紀大論》:「九星懸朗,七曜周旋。」 大醫精誠第二 ① 張湛 東晉學者,字處度,著有《養生要集》和《列子注》。 ② 診候 真本作「診脈」。 張湛①曰:夫經方之難精,由來尚矣。今病有內同而外異,亦有內異而外同,故五臟六腑之盈虛,血脈榮衛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診候②以審之。而寸口關尺,有浮沉弦緊之亂;腧穴流注,有高下淺深之差;肌膚筋骨,有厚薄剛柔之異。唯用心精微者,始可與言於茲矣。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於至粗至淺之思,其不殆哉!若盈而益之,虛而損之,通而徹之,塞而壅之,寒而冷之,熱而溫之,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吾見其死矣。故醫方卜筮,藝能之難精者也,既非神授,何以得其幽微?世有愚者,讀方三年,便謂天下無病可治;及治病三年,乃知天下無方可用。故學者必須博極醫源,精勤不倦,不得道聽途說,而言醫道已了,深自誤哉! 凡大醫③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欲無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④之苦。若有疾厄來求救者,不得問其貴賤貧富,長幼妍蚩,怨親善友,華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親之想,亦不得瞻前顧後,自慮吉凶,護惜身命。見彼苦惱,若已有之。深心悽愴,勿避險、晝夜、寒暑、饑渴、疲勞,一心赴救,無作功夫形跡①之心。如此可為蒼生大醫,反此則是含靈巨賊。自古名賢治病,多用生命以濟危急,雖曰賤畜貴人,至於愛命,人畜一也。損彼益己,物情同患,況於人乎②!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為藥者,良由此也。其虻蟲水蛭之屬,市有先死者,則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只如雞卵一物,以其混沌③未分,必有大段要急之處,不得已隱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為大哲,亦所不及也。其有患瘡痍下痢,臭穢不可瞻視,人所惡見者,但發慚愧淒憐憂恤之意,不得起一念蒂芥之心,是吾之志也。 ③ 大醫 「大」原作「太」,據孫本及本篇前後文改。按「太」,大。《廣雅•釋詁一》:「太,大也。」又,「大」與「太」通。《說文釋例》:「古只作大,不作太。《易》之大極,《春秋》之大子、大上,《尚書》之大誓,大王王季,《史》、《漢》之大上皇、大後,後人皆讀為太。或徑改本書,作太及泰。」「大醫」,謂品德高尚,醫術精湛的醫生。 ④ 含靈 古時謂人為萬物之靈,故稱人為「含靈」。 ① 功夫形跡 「功夫」同「工夫」,時間。《三國志•魏志•曹芳傳》:「昨出已見治道,得雨當復更治,徒棄功夫。」此謂耽擱時間。「形跡」,行動跡象。《梁書•江革傳》:「以革才堪經國,令參掌機務,詔誥文檄,皆委以具。革防杜形跡,外人不知。」此謂婉言推辭。 ② 況於人乎 孫本「於人」作「聖人」。 ③ 混沌 古人想像中的天地未分的狀態,亦作「渾沌」。此謂雞雛未成形前的狀態。 夫大醫之體,欲得澄神內視④,望之儼然,寬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診疾,至意深心,詳察形候,纖毫勿失,處判針藥,無得參差。雖曰病宜速救,要須臨事不惑,唯當審諦覃思⑤,不得於性命之上,率爾自逞俊快,邀射名譽,甚不仁矣!又到病家,縱綺羅滿目,勿左右顧眄,絲竹湊耳,無得似有所娛,珍羞迭薦,食如無味,醽醁⑥兼陳,看有若無。所以爾者,夫一人向隅,滿堂不樂,而況病人苦楚,不離斯須,而醫者安然歡娛,傲然自得,茲乃人神之所共恥,至人之所不為,斯蓋醫之本意也。 ④ 內視 猶言內省,內心反省。《史記•商君傳》:「趙良曰:反聽之謂聰,內視之謂明,自勝之謂強。」 ⑤ 審諦覃(tán 談)思 謂周密審察和深入思考。按「審」,周密,全面。《廣韻•寢韻》:「審,詳審也。」「諦」,審察。《說文解字•言部》:「諦,審也。」「覃」,深入。孔安國《古文尚書•序》:「研精覃思。」 ⑥ 醽醁 美酒名。 夫為醫之法,不得多語調笑,談謔喧譁,道說是非,議論人物,炫耀①聲名,訾毀諸醫,自矜己德,偶然治瘥一病,則昂頭戴面,而有自許之貌②,謂天下無雙。此醫人之膏肓也。 ① 炫耀 自我矜。 ② 貌 原作「皃」,今改。按「皃」,「貌」的古字。《說文解字•皃部》:「貌,籀文皃。」《漢書•王莽傳下》顏師古註:「皃,古貌字也。」 老君③曰:人行陽德,人自報之;人行陰德,鬼神報之。人行陽惡,人自報之;人行陰惡,鬼神害之④。尋此二途,陰陽報施,豈誣也哉。所以醫人不得恃己所長,專心經略財物,但作救苦之心,於冥運道中,自感多福者耳。又不得以彼富貴,處以珍貴之藥,令彼難求,自炫功能,諒非忠恕之道。志存救濟,故亦曲碎論之,學者不可恥言之鄙俚也。 ③ 老君 孫本作「老子」。 ④ 鬼神害之 真本「害」作「報」。 治病略例第三 夫天布五行,以植萬類⑤,人稟五常⑥,以為五臟;經絡府腧⑦,陰陽會通;玄冥幽微,變化難極。《易》曰:非天下之至賾,其孰能與於此。觀今之醫,不念思求經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⑧,始終循舊①。省病②問疾,務在口給③,相對斯須,便處湯藥。按寸不及尺④,握手不及足;人迎⑤趺陽⑥,三部不參;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決診,九候曾無仿佛;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窺管而已。夫欲視死別生,固亦難矣。此皆醫之深戒,病者不可不謹以察之⑦而自防慮也。古來醫人皆相嫉害,扁鵲為秦太醫令李醯所害,即其事也。一醫處方,不得使別醫和合,脫或私加毒藥,令人增疾,漸以致困。如此者非一,特須慎之。寧可不服其藥,以任天真⑧,不得使愚醫相嫉,賊人性命,甚可哀傷。 ⑤ 以植萬類 真本「植」作「殖」,《傷寒論•序》「植」作「運」。 ⑥ 五常 即五行。《禮記•樂記》:「道五常之行。」鄭玄註:「五常,五行也。」孔穎達蔬:「道達人情以五常之行,謂依金木水火土之性也。」 ⑦ 府腧 「府」原作「腑」,據真本、《傷寒論•序》改。按「府」,氣府。「府腧」,即腧穴。 ⑧ 各承家技 「技」原作「伎」,據《傷寒論•序》改。按「伎」,通「技」。《說文通訓定聲•解部》:「伎,假借為技。」 ① 循舊 孫本、真本「循」並作「順」。按「循」,依循,遵從。《淮南子•泛論》:「大人作而弟子循。」高誘註:「循,遵也。」「循舊」,謂遵從舊法。 ② 省(xǐng 醒)病 察病。按「省」,察,診察。《爾雅•釋詁下》:「省,察也。」邢昺疏:「省謂視察。」 ③ 口給(jǐ 己) 猶口辯。謂口才敏捷,善於答辯。《論語•公冶長》:「御人以口給,屢憎於人。」 ④ 尺 謂尺膚,即人手臂寸口後至尺澤的部分。《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楊上善註:「尺之皮膚者,從尺澤至關,此為尺分也。」 ⑤ 人迎 診脈部位之一,在頸部喉結兩旁,動脈搏動應手處,屬足陽明經。《靈樞經•寒熱病》:「頸側之動脈,人迎。人迎,足陽明也,在嬰筋之前。」 ⑥ 趺陽 真本作「跌陽」。 ⑦ 病者不可不謹以察之 上「不」字原脫,據真本、孫本補。 ⑧ 天真 人之與生俱來的自然天性。《素問•上古天真論》高士宗註:「天真者,天性自然之真,毫無人慾之雜也。」姚止庵註:「人生於地,氣稟於天,惟人受之,是謂天真。」 夫百病之本,有中風傷寒,寒熱溫瘧,中惡霍亂,大腹水腫,腸澼下痢,大小便不通,奔豚上氣,咳逆嘔吐,黃疸消渴,留飲癖食,堅積癥瘕,驚邪癲癇,鬼疰,喉痹齒痛,耳聾目盲,金瘡踒折,癰腫惡瘡,痔瘺瘤癭,男子五勞七傷,虛乏羸瘦,女子帶下崩中,血閉陰蝕,蟲蛇蠱毒所傷。此皆大略宗兆,其間變動枝葉,各依端緒以取之。又有冷熱勞損,傷飽房勞,驚悸恐懼,憂恚怵惕,又有產乳落胎,墮下瘀血,又有貪餌五石,以求房中之樂。此皆病之根源,為患生諸枝葉也,不可不知其本末。但向醫說男女長幼之病,有半與病源相附會①者,便可服藥也。男子者眾陽所歸,常居於燥,陽氣遊動,強力施泄,便成勞損損傷之病,亦以眾矣,若比之女人,則十倍易治。凡女子十四以上則有月事,月事來日,得風冷濕熱四時之病相協者,皆自說之,不爾,與治誤相觸動,更增困也,處方者亦應問之。凡用藥皆隨土地所宜,江南嶺表,其地暑濕,其人肌膚薄脆,腠理②開疏,用藥輕省;關中河北,土地剛燥,其人皮膚堅硬,腠理閉塞,用藥重複。世有少盛之人,不避風濕,觸犯禁忌,暴竭精液,雖得微疾,皆不可輕以利藥下之,一利大重,竭其精液,因滯著床,動經年月也。凡長宿病宜服利湯,不須盡劑,候利之足則止,病源未除者,於後更合耳,稍有氣力,堪盡劑則不論也。病源須服利湯取除者,服利湯後,宜將丸散時時助之。 ① 附會 依附。《晉書•卞壺傳》:「楊駿執政,人多附會,而(卞)粹正直不阿。」此謂聯繫相關。 ② 腠理 「理」原作」里」,據孫本、真本、道藏本、四庫本改。按「里」,通「理」。《說文通訓定聲•頤部》:「里,假借為理。」 凡病服利湯得瘥者,此後慎不中③服補湯也,若得補湯,病勢還復成也,更重瀉之,則其人重受弊也。若初瘥氣力未甚平復者,但消息之。須服藥者,當以平藥和之。夫常患之人,不妨行走,氣力未衰,欲將補益,冷熱隨宜丸散者,可先服利湯,瀉除胸腹中擁積④痰實,然後可服補藥也。夫極虛勞應服補湯者,不過三劑即止。若治風病應服治風湯者,皆非三五劑可知也。自有滯風洞虛,即服十數劑,乃至百餘日可瘥也。故曰:實則瀉之,虛則補之。 ③ 不中 不宜。按「中」,宜於,適於。《廣韻•東韻》:「中,宜也。」《史記•外戚世家•衛皇后》:「武帝擇宮人不中用者,斥出歸之。」 ④ 擁積 真本作「瘀積」,四庫本作「壅積」。 夫二儀之內,陰陽之中,唯人最貴。人者稟受天地中和之氣,法律禮樂,莫不由人。人始生,先成其精,精成而腦髓生,頭圓法天,足方象地,眼目應日月,五臟法五星,六腑法六律,以心為中極。大腸長一丈二尺,以應十二時;小腸長二丈四尺,以應二十四氣;身有三百六十五絡,以應一歲;人有九竅,以應九州。天有寒暑,人有虛實;天有刑德,人有愛憎;天有陰陽,人有男女;月有大小,人有長短。所以服食五穀,不能將節,冷熱咸苦,更相觸①,共為攻擊,變成疾病。凡醫診候,固是不易。又,問而知之,別病深淺,名曰巧醫。仲景曰:凡欲和湯合藥,針灸之法,宜應精思,必通十二經脈,知三百六十孔穴,榮衛氣行,知病所在,宜治之法,不可不通。古者上醫相色,色脈與形不得相失,黑乘赤者死,赤乘青者生。中醫聽聲,聲合五音,火聞水聲,煩悶干驚②,木聞金聲,恐畏相刑。脾者土也,生育萬物,回助四旁,善者不見,死則歸之。太過則四肢不舉,不及則九竅不通,六識③閉塞,猶如醉人,四季運轉,終而復始。下醫診脈,知病原由④,流轉移動,四時逆順,相害相生,審知臟腑之微,此乃為妙也。 ① 更相(chéng 成)觸 更相觸犯。按「」,觸犯,碰撞。《玉篇•手部》:「,觸也。」又,真本作「更相當觸」。 ② 干驚 為病邪觸犯而致驚悸。按「干」,觸犯。《國語•晉語四》:「若干二命,以求殺余。」韋昭註:「干,犯也。」 ③ 六識 佛教名詞,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指由色、聲、香、味、觸、法六境而生的見、聞、嗅、味、覺、知六種認識作用。又,真本作「六府」,孫本作「六腑」。 ④ 原由 「原」原作「元」,今改。按「元」,與「原」同。顧炎武《日知錄》卷三十二:「元者,本也。本官曰元官,本籍曰元籍,本來曰元來。唐宋人多此語,後人以原字代之。」元由即原由。又,孫本、真本、元本、明本、道藏本、四庫本並作「源由」。 診候第四 夫欲理病⑤,先察其源,候其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⑤ 理病 真本「理」作「治」。按,改「治」為「理」,為避唐高宗李治名諱而改。 夫診候之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均,氣血未亂,精取其脈,知其逆順,非其時不用也,深察三部九候而明告之。古之善為醫者,上醫醫國,中醫醫人,下醫醫病。又曰:上醫聽聲,中醫察色,下醫診脈。又曰:上醫醫未病之病,中醫醫欲病之病,下醫醫已病之病。若不加心用意,於事混淆,即病者難以救矣。何謂三部,寸關尺也。上部為天,肺也;中部為人,脾也;下部為地,腎也。何謂九候,部各有三,合為九候。上部天,兩額動脈,主頭角之氣也;上部地,兩頰動脈,主口齒之氣也;上部人,耳前動脈,主耳目之氣也。中部天,手太陰,肺之氣也;中部地①,手陽明,胸中之氣也;中部人,手少陰,心之氣也。下部天,足厥陰,肝之氣也;下部地,足少陰,腎之氣也;下部人,足太陰,脾之氣也。合為九候。夫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愚醫不通三部九候及四時之經②,或用湯藥倒錯,針灸失度,順方治病,更增他疾,遂致滅亡。哀哉烝民③,枉死者半,可為世無良醫④,為其解釋。經說:地水火風,和合成人。凡人火氣不調,舉身蒸熱;風氣不調,全身強直,諸毛孔閉塞;水氣不調,身體浮腫,氣滿喘粗;土氣不調,四肢不舉,言無音聲。火去則身冷,風止則氣絕,水竭則無血,土散則身裂。然愚醫不思脈道,反治其病,使髒中五行共相剋切,如火熾燃①,重加其油,不可不慎。凡四氣合德,四神安和;一氣不調,百一病生;四神動作,四百四病同時俱發。又云:一百一病,不治自愈;一百一病,須治而愈;一百一病,雖治難愈;一百一病,真死不治。 ① 中部地 「中」原作「下」,據孫本、真本、元本、明本、道藏本、四庫本改。 ② 四時之經 四時的規律。按「經」,規律,法則。《玉篇•糸部》:「經,義也。」《三國志•魏志•陳思王植傳》:「舉掛時綱,動亂國經。」 ③ 烝民 原作「蒸」,據道藏本、四庫本改。按「蒸」,通「烝」。《詩經•大雅•烝民》:「天生烝民,有物有則。」《孟子•告子上》引「烝」作「蒸」。「烝民」,即眾民。 ④ 可為世無良醫 孫本、真本並無「可為」二字,明本、道藏本、四庫本「可為」並作「可謂」。 ① 熾燃 「燃」原作「然」,據孫本、真本、道藏本、四庫本改。按「然」,與「燃」同。《說文解字•火部》:「然,燒也。」徐鉉註:「然,今俗別作燃。」 張仲景曰:欲療諸病,當先以湯蕩滌五臟六腑,開通諸脈,治道陰陽,破散邪氣,潤澤枯朽,悅人皮膚,益人氣血,水能淨萬物,故用湯也。若四肢病久,風冷發動,次當用散,散能逐邪,風氣濕痹,表里移走,居無常處者,散當平之。次當用丸,丸藥者能逐風冷,破積聚,消諸堅癖,進飲食,調和榮衛。能參合而行之者,可謂上工。故曰:醫者,意也。又曰:不須汗而強汗之者,出其津液,枯竭而死;須汗而不與汗之者,使諸毛孔閉塞,令人悶絕而死。又不須下而強下之者,令人開腸洞泄,不禁而死;須下而不與下之者,使人心內懊,脹滿煩亂,浮腫而死。又不須灸而強與灸者,令人火邪入腹,干錯五臟,重加其煩而死;須灸而不與灸之者,令人冷結重凝,久而彌固,氣上衝心,無地消散,病篤而死。 黃帝問曰:淫邪判衍②奈何。岐伯③對曰:正邪④從外襲內而未有定舍,及淫於髒,不得定處,與榮衛俱行而與魂魄飛揚,使人臥不得安而喜夢也。凡氣淫於腑,則有餘於外,不足於內;氣淫於髒,則有餘於內,不足於外。問曰:有餘不足有形乎。對曰:陰盛則夢涉大水而恐懼,陽盛則夢蹈大火而燔灼,陰陽俱盛則夢相殺毀傷。上盛則夢飛揚,下盛則夢墮墜。甚飽則夢與《巢源》雲夢行,甚飢則夢取《巢源》雲夢臥。肝氣盛則夢怒,肺氣盛則夢恐懼哭泣,心氣盛則夢喜笑及恐畏,脾氣盛則夢歌樂體重,手足不舉,腎氣盛則夢腰脊兩解而不屬。凡此十二盛者,至而瀉之,立已。厥氣客於心,則夢見丘山煙火;客於肺,則夢飛揚,見金鐵之器①奇物;客於肝,則夢見山林樹木;客於脾,則夢見丘陵大澤,壞屋風雨;客於腎,則夢見臨淵,沒居水中;客於膀胱,則夢見遊行;客於胃,則夢見飲食;客於大腸,則夢見田野;客於小腸,則夢見聚邑街衢;客於膽,則夢見斗訟自刳;客於陰器,則夢交接斗內;客於項,則夢見斬首;客於胯②,則夢見行走而不能前進,及池渠穽中居;客於股,則夢見禮節拜跪;客於胞,則夢見溲溺便利。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補之,立已。善診候者亦可深思此意,乃盡善盡美矣。 ② 判衍 謂流散充溢。 ③ 岐伯 原作「歧伯」,據真本、道藏本、四庫本改。 ④ 正邪 各種有礙身心健康的因素。《靈樞經•淫邪發夢》:「正邪從外襲內,而未有定舍。」張景岳註:「正邪者,非正風之謂,凡陰陽勞逸之感於外,聲色嗜欲之動乎內,但有干身心者,皆謂之正邪,亦無非從外襲內者也。」 ① 金鐵之器 《靈樞經•淫邪發夢》「之」下無「器」字,從下讀。 ② 胯 原作「跨」,今改。按「跨」,同「胯」。《集韻•莫韻》:「胯,《說文》:股也。一曰奎也。或從足。」 《史記》曰:病有六不治:驕恣不論於理,一不治也;輕身重財,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適,三不治也;陰陽並,髒氣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也;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生候尚存,形色未改,病未入腠理③,針藥及時,能將節調理,委以良醫,病無不愈。 ③ 腠理 「理」原作「里」,據孫本、真本改。 處方第五 夫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蠱毒以蠱毒藥,癰腫瘡瘤以瘡瘤藥,風濕以風濕藥,風勞氣冷各隨其所宜。雷公云:藥有三品,病有三階。藥有甘苦,輕重不同;病有新久,寒溫亦異。重熱膩滑咸醋藥石飲食等,於風病為治,余病非對;輕冷粗澀甘苦藥草飲食等,於熱病為治,余病非對;輕熱辛苦淡藥飲食等,於冷病為治,余病非對。其大綱略顯其源流,自余睹狀可知,臨事制宜,當識斯要。 《藥對》曰:夫眾病積聚,皆起於虛,虛生百病。積者,五臟之所積;聚者,六腑之所聚。如斯等疾,多從舊方,不假增損。虛而勞者,其弊萬端,宜應隨病增減。古之善為醫者,皆自採藥,審其體性所主,取其時節早晚,早則藥勢未成,晚則盛勢已歇。今之為醫,不自採藥,且不委節氣早晚,只共採取,用以為藥,又不知冷熱消息,分兩多少,徒有療病之心,永無必愈之效,此實浮惑。聊複審其冷熱,記其增損之主耳。虛勞而苦頭痛復熱,加枸杞萎蕤;虛而欲吐,加人參;虛而不安,亦加人參;虛而多夢紛紜,加龍骨;虛而多熱,加地黃牡蠣地膚子甘草;虛而冷,加當歸芎乾薑;虛而損,加鍾乳棘刺肉蓯蓉巴戟天;虛而大熱,加黃芩天門冬;虛而多忘,加茯神遠志;虛而驚悸不安,加龍齒紫石英沙參小草,冷則用紫石英小草,若客熱即用沙參龍齒,不冷不熱無用之;虛而口乾,加麥門冬知母;虛而吸吸,加胡麻覆盆子柏子仁;虛而多氣兼微咳,加五味子大棗;虛而身強,腰中不利,加磁石杜仲;虛而多冷,加桂心吳茱萸附子烏頭;虛而小便赤,加黃芩;虛而客熱,加地骨皮白水黃芪;虛而冷,用隴西黃芪;虛而痰,復有氣,加生薑半夏枳實;虛而小腸利,加桑螵蛸龍骨雞肶胵;虛而小腸不利,加茯苓澤瀉;虛而溺白,加厚朴。諸藥無有一一歷而用之,但據體性冷熱,的相主對,聊敘增損之一隅,入處方者宜准此。 用藥第六 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有毒無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每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凡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①,合和者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又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根莖花實①,草石骨肉。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之時,用意視之②。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又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及有毒無毒,陰乾曝干,采造時月,生熟土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其相使相畏七情列之如左,處方之日宜善究之。 ① 宣攝 謂宣散與收攝。按「宣」,宣散。《廣韻•仙韻》:「宣,散也。」「攝」,收攝。《字彙•手部》:「攝,收也。」 ① 根莖花實 孫本「莖」作「葉」。 ② 合和之時,用意視之 真本、《證類本草》卷一•序例上並作「合和視之」四字。 玉石上部 玉泉畏款冬花 玉屑惡鹿角 丹砂惡磁石,畏鹹水 曾青畏菟絲子 石膽水英為使,畏牡桂菌桂芫花辛夷白薇 雲母澤瀉為使,畏鮀甲及流水,惡徐長卿 鍾乳蛇床子菟絲子為使,惡牡丹玄石牡蒙,畏紫石英蘘草 朴消畏麥句姜 消石火為使,惡苦參苦菜,畏女菀 芒消石韋為使,惡麥句姜 礬石甘草為使,惡牡蠣 滑石石韋為使,惡曾青 紫石英長石為使,畏扁青附子,不欲鮀甲黃連麥句姜 白石英惡馬目毒公 赤石脂惡大黃,畏芫花 黃石脂曾青為使,惡細辛,畏蜚蠊扁青附子 白石脂燕糞為使,惡松脂,畏黃芩 太一餘糧杜仲為使,畏鐵落昌蒲貝母 玉石中部 水銀畏磁石 殷孽惡防己,畏術 孔公孽木蘭為使,惡細辛 陽起石桑螵蛸為使,惡澤瀉菌桂雷丸蛇蛻皮,畏菟絲子 凝水石畏地榆,解巴豆毒 石膏雞子為使,惡莽草毒公 磁石柴胡為使,畏黃石脂,惡牡丹莽草 玄石惡松脂柏子仁菌桂 理石滑石為使,畏麻黃 玉石下部 青琅玕得水銀良,畏雞骨,殺錫毒 礜石得火良,棘針為使,惡虎掌毒公鶩屎細辛,畏水 特生礜石得火良,畏水 方解石惡巴豆 代赭畏天雄 大鹽漏蘆為使 草藥上部 六芝署預為使,得發良,惡恆山,畏扁青茵陳 天門冬垣衣地黃為使,畏曾青 麥門冬地黃車前為使,惡款冬苦瓠,畏苦參青蘘 術防風地榆為使 女萎萎蕤畏鹵咸 乾地黃得麥門冬清酒良,惡貝母,畏蕪荑 菖蒲秦艽秦皮為使,惡地膽麻黃 遠志得茯苓冬葵子龍骨良,殺天雄附子毒,畏真珠蜚蠊①藜蘆齊蛤 ① 蜚蠊 原作「蜚廉」,據孫本、道藏本、四庫本改。又,真本作「飛廉」。 澤瀉畏海蛤文蛤 署預紫芝為使,惡甘遂 菊花術枸杞根桑根白皮為使 甘草術乾漆苦參為使,惡遠志,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 人參茯苓為使,惡溲疏,反藜蘆 石斛陸英為使,惡凝水石巴豆,畏白僵蠶雷丸 牛膝惡螢火①龜甲陸英,畏車前 ① 螢火 原作「熒火」,據真本改。 細辛曾青棗根為使,惡狼毒山茱萸黃芪,畏滑石消石,反藜蘆 獨活蠡實為使 柴胡半夏為使,惡皂莢,畏女菀藜蘆 菴子荊子薏苡仁為使,惡細辛乾薑 菥蓂子得荊子細辛良,惡乾薑苦參 龍膽貫眾為使,惡防葵地黃 菟絲子得酒良,署預松脂為使,惡雚菌 巴戟天覆盆子為使,惡朝生雷丸丹參 蒺藜子烏頭為使 防風惡乾薑藜蘆白斂芫花,殺附子毒 絡石杜仲牡丹為使,惡鐵落,畏菖蒲貝母 黃連黃芩龍骨理石為使,惡菊花芫花玄參白鮮皮,畏款冬,勝烏頭,解巴豆毒 沙參惡防己,反藜蘆 丹參畏鹹水,反藜蘆 天名精垣衣為使 決明子蓍實為使,惡大麻子 芎白芷為使 續斷地黃為使,惡雷丸 黃芪惡龜甲 杜若得辛夷細辛良,惡柴胡前胡 蛇床子惡牡丹巴豆貝母 茜根畏鼠姑 飛廉得烏頭良,惡麻黃 薇銜得秦皮良 五味子蓯蓉為使,惡萎蕤,勝烏頭 草藥中部 當歸惡茹,畏菖蒲海藻牡蒙 秦艽菖蒲為使 黃芩山茱萸龍骨為使,惡蔥實,畏丹砂牡丹藜蘆 芍藥雷丸為使,惡石斛芒消,畏消石鱉甲小薊,反藜蘆 乾薑秦椒為使,惡黃連黃芩天鼠糞,殺半夏莨菪毒 藁本惡茹 麻黃厚朴為使,惡辛夷石韋 葛根殺野葛巴豆百藥毒 前胡半夏為使,惡皂角,畏藜蘆 貝母厚朴白薇為使,惡桃花,畏秦艽礜石莽草,反烏頭 栝樓枸杞為使,惡乾薑,畏牛膝乾漆,反烏頭 玄參惡黃芪乾薑大棗山茱萸,反藜蘆 苦參玄參為使,惡貝母漏蘆菟絲子,反藜蘆 石龍芮大戟為使,畏蛇蛻皮吳茱萸 石韋滑石杏仁為使,得昌蒲良 狗脊萆薢為使,惡敗醬 萆薢薏苡為使,畏葵根大黃柴胡牡蠣前胡 瞿麥蘘草牡丹為使,惡桑螵蛸 白芷當歸為使,惡旋復花 紫菀款冬為使,惡天雄瞿麥雷丸遠志,畏茵陳 白鮮皮惡桑螵蛸桔梗茯苓萆薢 白薇惡黃芪大黃大戟乾薑乾漆大棗山茱萸 紫參畏辛夷 仙靈脾署預為使 款冬花杏仁為使,得紫菀良,惡皂莢消石玄參,畏貝母辛夷麻黃黃芩黃連黃芪青葙 牡丹畏菟絲子 防己殷孽為使,惡細辛,畏萆薢,殺雄黃毒 女菀畏鹵咸 澤蘭防己為使 地榆得發良,惡麥門冬 海藻反甘草 草藥下部 大黃黃芩為使 桔梗節皮為使,畏白及龍膽龍眼 甘遂瓜蒂為使,惡遠志,反甘草 葶藶榆皮為使,得酒良,惡僵蠶石龍芮 芫花決明為使,反甘草 澤漆小豆為使,惡署預 大戟反甘草 鉤吻半夏為使,惡黃芩 藜蘆黃連為使,反細辛芍藥五參,惡大黃 烏頭烏喙莽草為使,反半夏栝樓貝母白斂白及,惡藜蘆 天雄遠志為使,惡腐婢 附子地膽為使,惡蜈蚣,畏防風甘草黃芪人參烏韭大豆 貫眾雚菌為使 半夏射干為使,惡皂莢,畏雄黃生薑乾薑秦皮龜甲,反烏頭 虎掌蜀漆為使,畏莽草 蜀漆栝樓為使,惡貫眾 恆山畏玉札 狼牙蕪荑為使,惡秦艽地榆 白斂代赭為使,反烏頭 白及紫石英為使,惡理石李核仁杏仁 雚菌得酒良,畏雞子 茹甘草為使,惡麥門冬 藎草畏鼠婦 夏枯草土瓜為使 狼毒大豆為使,惡麥句姜 鬼臼畏垣衣 木藥上部 茯苓茯神馬蕳為使,惡白斂,畏牡蒙地榆雄黃秦艽龜甲 柏子仁牡蠣桂心瓜子為使,畏菊花羊蹄諸石面曲 杜仲惡蛇蛻玄參 乾漆半夏為使,畏雞子 蔓荊子惡烏頭石膏 牡荊實防風為使,惡石膏 五加皮遠志為使,畏蛇蛻玄參 黃檗惡乾漆 辛夷芎為使,惡五石脂,畏昌蒲蒲黃黃連石膏黃環 酸棗仁惡防己 槐子天雄景天為使 木藥中部 厚朴乾薑為使,惡澤瀉寒水石消石 山茱萸蓼實為使,惡桔梗防風防己 吳茱萸蓼實為使,惡丹參消石白堊,畏紫石英 秦皮大戟為使,惡吳茱萸 占斯解狼毒毒 梔子解躑躅毒 秦椒惡栝樓防葵,畏雌黃 桑根白皮續斷桂心麻子為使 木藥下部 黃環鳶尾為使,惡茯苓防己 石南五加皮為使 巴豆芫花為使,惡蘘草,畏大黃黃連藜蘆,殺斑貓毒 蜀椒杏仁為使,畏款冬 欒華①決明為使 ① 欒華 為無患子科植物欒樹的花。性味苦寒,主目痛淚出傷眥,消目腫。 雷丸荔實厚朴為使,惡葛根 溲疏漏蘆為使 皂莢柏子為使,惡麥門冬,畏空青人參苦參 獸上部 龍骨得人參牛黃良,畏石膏 龍角畏乾漆蜀椒理石 牛黃人參為使,惡龍骨地黃龍膽蜚蠊,畏牛膝 白膠得火良,畏大黃 阿膠得火良,畏大黃 獸中部 犀角松脂為使,惡雚菌雷丸 羖羊角菟絲子為使 鹿茸麻勃為使 鹿角杜仲為使 獸下部 麋脂畏大黃,惡甘草 蟲魚上部 蜜蠟惡芫花齊蛤 蜂子畏黃芩芍藥牡蠣 牡蠣貝母為使,得甘草牛膝遠志蛇床良,惡麻黃吳茱萸辛夷 桑螵蛸畏旋復花 海蛤蜀漆為使,畏狗膽甘遂芫花 龜甲惡沙參蜚蠊 蟲魚中部 伏翼莧實雲實為使 蝟皮得酒良,畏桔梗麥門冬 蜥蜴惡硫黃斑貓蕪荑 露蜂房惡乾薑丹參黃芩芍藥牡蠣 蟲畏皂莢昌蒲 蠐螬蜚蟲為使,惡附子 鱉甲惡礬石 鮀魚甲蜀漆為使,畏狗膽甘遂芫花 烏賊魚骨惡白斂白及 蟹殺莨菪毒漆毒 天鼠糞惡白斂白薇 蟲魚下部 蛇蛻畏磁石及酒 蜣螂畏羊角石膏 斑貓①馬刀為使,畏巴豆丹參空青,惡膚青 ① 斑貓 即斑蝥。 地膽惡甘草 馬刀得水良 果上部 大棗殺烏頭毒 果下部 杏仁得火良,惡黃芪黃芩葛根,解錫胡粉毒,畏莽草 菜上部 冬葵子黃芩為使 菜中部 蔥實解藜蘆毒 米上部 麻麻子畏牡蠣白薇,惡茯苓 米中部 大豆及黃卷惡五參龍膽,得前胡烏喙杏仁牡蠣良,殺烏頭毒 大麥食蜜為使 醬殺藥毒火毒 右一百九十七種有相制使,其餘皆無,故不備錄。 或曰:古人用藥至少,分兩亦輕,瘥病極多。觀君處方,非不煩重,分兩亦多,而瘥病不及古人者何也。答曰:古者日月長遠,藥在土中,自養經久,氣味真實,百姓少欲,稟氣中和,感病輕微,易為醫療;今時日月短促,藥力輕虛,人多巧詐,感病厚重,難以為醫。病輕用藥須少,疴重用藥即多,此則醫之一隅,何足怪也。又古之醫有自將採取,陰乾曝干,皆悉如法,用藥必依土地,所以治十得九;今之醫者但知診脈處方,不委①採藥時節,至於出處土地,新陳虛實,一皆不悉②,所以治十不得五六者,實③由於此。夫處方者常須加意,重複用藥,藥乃有力,若學古人,徒自誤耳,將④來學者須詳熟之。凡紫石英白石英硃砂雄黃硫黃等,皆須光明映澈,色理鮮靜⑤者為佳,不然,令人身體乾燥,發熱口乾而死。凡草石藥皆須土地堅實,氣味濃烈,不爾,治病不愈。凡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欲得陳久者良,其餘唯須精新也。 ① 委 確知。《資治通鑑•隋煬帝大業十二年》:「臣非所司,不委多少,但患漸近。」胡三省註:「委,悉也。」 ② 一皆不悉 「一」字原脫,據孫本、真本、元本、明本、道藏本、四庫本補。 ③ 實 原作「寔」,今改。按「寔,通「實」。《說文通訓定聲•解部》:「寔,假借為實。」 ④ 將(qiāng 槍) 願,希望。《詩經•衛風•氓》:「將子無怒,秋以為期。」 ⑤ 鮮靜 真本、道藏本、四庫本「靜」並作「淨」。按「靜」,潔淨。《增韻•靜韻》:「靜,澄也。」「鮮靜」,謂鮮明潔淨。 合和第七 問曰:凡和合湯藥,治諸草石蟲獸,用水升數,消殺之法則云何?答曰:凡草有根莖枝葉皮骨花實,諸蟲有毛翅皮甲頭足尾骨之屬,有須燒煉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後法。順方者福,逆之者殃。或須皮去肉,或去皮須肉,或鬚根莖,或須花實,依方煉治,極令淨潔,然後升合秤兩,勿令參差。藥有相生相殺,氣力有強有弱,君臣相理,佐使相持。若不廣通諸經,則不知有好有惡。或醫自以意加減,不依方分,使諸草石強弱相欺,入人腹中不能治病,更加鬥爭,草石相反,使人迷亂,力甚刀劍。若調和得所,雖未能治病,猶得安利五臟,於病無所增劇。例曰:諸經方用藥,所有熬煉節度,皆腳註之。今方則不然,於此篇具條之,更不煩方下別注也。 凡藥,治擇熬炮訖,然後秤之以充用,不得生秤。 凡用石藥及玉,皆碎如米粒,綿裹納湯酒中。 凡鍾乳等諸石,以玉槌水研,三日三夜漂煉,務令極細。 凡銀屑,以水銀和成泥。 凡礜石,赤泥團之,入火半日乃熟可用,仍不得過之。不煉生入藥,使人破心肝。 凡朴消礬石,燒令汁盡,巧入丸散。芒消朴消皆絞湯訖,納汁中,更上火兩三沸,烊盡乃服。 凡湯中用丹砂雄黃者,熟末如粉,臨服納湯中,攪令調和服之。 凡湯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棗梔子之類是也。用細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子蕤核決明子之類是也。細花子物,正爾完用之,旋復花菊花地膚子葵子之類是也。米麥豆輩,亦完用之。 凡橘皮吳茱萸椒等,入湯不咀①。 ① (fǔ 府)咀(jǔ 舉) 碎成小塊。《靈樞經•壽夭剛柔》張景岳註:「咀,古人以口嚼藥,碎如豆粒而用之。」 凡諸果實仁皆去尖及雙仁者,湯柔,撻去皮②,仍切之。用梔子者去皮,用蒲黃者湯成下。 ② 湯柔,撻(dà 達)去皮 用湯浸泡使之柔軟,拍打去皮。按「柔」,使軟,使弱。孟郊《古離別》:「春芳役雙眼,春色柔四肢。」「撻」,拂擊,拍打。李賀《上之回》:「上之回,大旗喜。懸紅雲,撻鳳尾。」 凡麥門冬生薑入湯皆切,三搗三絞取汁,湯成去滓下之,煮五六沸,依如升數,不可共藥煮之。一法薄切用。 凡麥門冬,皆微潤抽去心。 凡麻黃,去節,先別煮兩三沸,掠去沫,更益水如本數,乃納余藥,不爾令人煩,寸斬之,小草瞿麥五分斬之,細辛白前三分斬之,膏中細剉也。 凡牛膝石斛等入湯酒,拍碎用之,石斛入丸散者,先以砧槌①極打令碎,乃入臼,不爾搗不熟,入酒亦然。 ① 砧(zhēn 針)槌 石槌。 凡桂厚朴杜仲秦皮木蘭之輩,皆削去上虛軟甲錯,取里有味者秤之。茯苓豬苓,削除黑皮。牡丹巴戟天遠志野葛等,皆槌破去心。紫菀洗去土,曝干乃秤之。薤白蔥白,除青令盡。莽草石南茵芋澤蘭,剔取葉及嫩莖,去大枝。鬼臼黃連皆除根毛,石韋辛夷拭去毛,辛夷又去心,蜀椒去閉口者及目。用大棗烏梅,皆去核。用鬼箭,削取羽皮。 凡茯苓芍藥,補藥須白者,瀉藥惟赤者。 凡菟絲子,暖湯淘汰去沙土,干漉,暖酒漬經一宿,漉出,曝微白,搗之。不盡者,更以酒漬經三五日,乃出更曬微干,搗之,須臾悉盡,極易碎。 凡用甘草厚朴枳實石南茵芋藜蘆皂莢之類,皆炙之,而枳實去穰,藜蘆去頭,皂莢去皮子。 凡用椒實,微熬令汗出,則有勢力。 凡湯丸散用天雄附子烏頭烏喙側子,皆煻灰炮令微坼②,削去黑皮,乃秤之,唯姜附湯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秤之,直理破作七八片。 ② 坼(chè 徹) 裂開,綻開。 凡半夏,熱湯洗去上滑,一雲十洗四破,乃秤之,以入湯,若膏酒丸散,皆煻灰炮之。 凡巴豆,去皮心膜,熬令紫色。桃仁杏仁葶藶胡麻諸有脂膏藥,皆熬黃黑,別搗令如膏,指視泯泯③爾,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搗令消散,乃復都以輕絹篩①之須盡,又納臼中,依法搗數百杵也。湯膏中雖有生用者,並搗破。 ③ 泯(mǐn 皿)泯 紊亂貌。《尚書•呂刑》:「民與胥漸,泯泯棼棼。」孔安國傳:「泯泯為亂。」 ① 篩 原作「簁」,據道藏本、四庫本及本節下文「令細散不可篩者」改。按「簁」,將物置於篩內搖動,使粗細分離。《齊民要術•大小麥》:「細磨,下絹簁,作餅,亦滑美。」 凡用麥櫱曲末大豆黃卷澤蘭蕪荑,皆微炒。乾漆炒令煙斷。用烏梅入丸散者熬之,用熟艾者先炒細擘,合諸藥搗令細散,不可篩者,納散中和之。 凡用諸毛羽齒牙蹄甲,龜鱉鯪鯉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蛻皮微炙。 凡用斑貓等諸蟲,皆去足翅,微熬。用桑螵蛸,中破炙之,牡蠣熬令黃色,僵蠶蜂房微炒之。 凡湯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黃,須末如粉,臨服納湯中,攪令調和服之。 凡丸散用膠,先炙使通體沸起燥,乃可搗,有不沸處更炙之斷,下湯直爾用之,勿炙。諸湯中用阿膠,皆絞湯畢,納汁中更上火兩三沸,令烊。 凡用蜜,先火煎,掠去沫,令色微黃,則丸經久不壞,掠之多少,隨蜜精粗,遂至大稠,於丸彌佳。 凡丸中用蠟,烊投少蜜中,攪調以和藥。 凡湯中用飴糖,皆湯成下,諸湯用酒者,皆臨熟下之。 凡藥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湯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之。其不宜湯酒者,列之如左: 硃砂熟入湯 雌黃 雲母 陽起石入酒 礬石入酒 硫黃入酒 鍾乳入酒 孔公孽入酒 礜石入酒 銀屑 白堊 銅鏡鼻 胡粉 鉛丹② 鹵咸入酒 石灰入酒 藜灰 ② 鉛丹 又名黃丹、廣丹、東丹、丹粉。為純鉛加工製成的四氧化鉛粉末。按「鉛」,原作「鈆」,今改。《干祿字書•平聲》:「鈆、鉛並同」 上石類一十七種 野葛 狼毒 毒公 鬼臼 莽草 蒴藋入酒 巴豆 躑躅入酒 皂莢入酒 雚菌 藜蘆茹① 貫眾入酒 蕪荑 雷丸 狼牙 鳶尾 蒺藜入酒 女菀 葈耳 紫葳入酒 薇銜入酒 白及 牡蒙 飛廉 蛇銜 占斯 辛夷 石南入酒 楝實 虎杖入酒單漬 虎掌 蓄根 羊桃入酒 麻勃 苦瓠 瓜蒂 陟厘 狼跋子入酒 雲實  槐子入酒 地膚子 蛇床子入酒 青葙子 茺蔚子 王不留行 菥蓂子 菟絲子入酒 ①茹 藥名,毒草類。性味辛寒,有小毒。《神農本草經》謂其:「蝕惡肉敗瘡死肌,殺疥蟲,排膿惡血,除大風熱氣,善忘不寐。」《名醫別錄》謂其:「去熱痹,破癥瘕,除惡肉。」 上草木之類四十八種 蜂子 蜜蠟 白馬莖 狗陰 雀卵 雞子 雄鵲 伏翼 鼠婦 樗雞 螢火 蠮螉 僵蠶 蜈蚣 蜥蜴 斑貓 芫青 亭長 蛇膽 虻蟲 蜚蠊 螻蛄 馬刀 赭魁 蛤蟆 蝟皮 生鼠 生龜入酒 蝸牛 諸鳥獸入酒 蟲魚膏骨髓膽血屎溺 上蟲獸之類二十九種 古秤唯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此則神農之稱也。吳人以二兩為一兩,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今依四分為一兩稱為定。方家凡雲等分者,皆是丸散,隨病輕重所須,多少無定銖兩,三種五種皆悉分兩同等耳。凡丸散雲若干分兩者,是品諸藥宜多宜少之分兩,非必止於若干之分兩也。假令日服三方寸匕,須瘥止,是三五兩藥耳。凡散藥有雲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雲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取一邊爾,並用五銖錢也。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兩勺為一合。以藥升分之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則以昇平之。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納散藥,勿按抑之,正爾微動令平調耳。今人分藥,不復用此。凡丸藥有雲如細麻大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較略大小相稱爾。如黍粟者亦然,以十六黍為一大豆也。如麻子者,即今大麻子,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定。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桐子准之。 凡方雲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先去心皮乃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穰畢,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棗有大小,以三枚准一兩。雲乾薑一累者,以半兩為正《本草》云:一兩為正。凡方雲半夏一升者,洗畢,秤五兩為正。椒一升,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正。庵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此其不同也。雲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為正。 凡方雲桂一尺者,削去皮畢,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兩為正。雲某草一束者,重三兩為正。一把者,重二兩為正。 凡雲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一升二合。 凡湯酒膏藥,舊方皆雲咀者,謂秤畢搗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當。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秤兩則不復均平,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咀者,乃得無末而片粒調和也。凡雲末之者,謂搗篩如法也。 凡丸散先細切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並隨方所言。其潤濕藥如天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干。獨搗令偏碎①,更出細擘,曝干。若值陰雨,可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乃曝之。凡濕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秤之為正,其湯酒中不須如此。 ① 偏碎 特別碎。按「偏」,副詞,表示程度。清•劉淇《助字辨略》卷二:「偏,畸重之辭也。」 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蜜丸即易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令如丸藥者。 凡篩丸散藥畢,皆更合於臼中,以杵搗之數百過,視其色理和同為佳。 凡煮湯當取井華水①,極令靜潔②,升斗分量,勿使多少;煮之調和,候火用心,一如煉法。 ① 井華水 一名井花水,即清晨最先汲取的井泉水。性甘寒無毒,能鎮心安神,清熱助陰。 ② 靜潔 元本「靜」作「淨」。按「靜」,清潔。《增韻•靜韻》:「靜,澄也。」 凡煮湯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二十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率。皆絞去滓,而後酌量也。然則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者,為病須快利,所以少水而多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者,為病須補益,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詳視之,不得令水多少。湯熟,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垽濁③。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紙覆令密,勿令泄氣。欲服,以銅器於熱湯上暖之,勿令器中有水氣。 ③ 垽(yìn 印)濁 沉澱物,即渣滓。按「垽」,渣淀。《爾雅•釋器》:「淀謂之垽。」郭璞註:「滓淀也。今江東呼垽。」 凡漬藥酒,皆須切細,生絹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便可漉出,不必待至酒盡也。滓可曝燥微搗,更漬飲之,亦可散服。 凡建中腎瀝諸補湯滓,合兩劑加水煮竭,飲之亦敵一劑新藥,貧人當依此用,皆應先曝令燥也。 凡合膏,先以苦酒漬,令淹浹,不用多汁,密覆勿泄。雲晬時者,周時也,從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煮膏當三上三下,以泄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乃下之,取沸靜良久乃止,寧欲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焦黃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色為度。豬肪皆勿令經水,臘月者彌佳。絞膏亦以新布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飲之。可摩之膏,膏滓則宜以敷病上,此蓋欲兼盡其藥力故也。 凡膏中有雄黃硃砂輩,皆別搗細研如面,須絞膏畢乃投中,以物疾攪,至於凝強,勿使沉聚在下不調也。有水銀者,於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爾。 凡搗藥法,燒香灑掃淨潔,不得雜語喧呼,當使童子搗之,務令細熟。杵數可至千萬杵,過多為佳。 凡合腎氣署預及諸大補五石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合時煎時,並勿令婦人小兒產母喪孝痼疾六根①不具足人及雞犬六畜等見之。大忌,切宜慎之。其續命湯麻黃等諸小湯,不在禁忌之限。比來田野下里家,因市得藥,隨便市上僱人搗合,非止諸不如法,至於石斛菟絲子等難搗之藥,費人功力,賃作搗者②隱主悉盜棄之。又為塵埃穢氣入藥中,羅篩粗惡,隨風飄揚,眾口嘗之,眾鼻嗅之,藥之精氣,一切都盡,與朽木不殊。又復服餌不能盡如法,服盡之後,反加虛損,遂謗醫者處方不效。夫如此者,非醫之咎,自緣發意甚誤,宜熟思之也。 ① 六根 根是「能生」的意思,佛教認為眼、耳、鼻、舌、身、意具有能取相應之六境(色、聲、香、味、能、法),產生相應之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的六種功能,故名。 ② 賃作搗者 雇用來搗藥的人。按「賃」,傭,雇用。《說文解字•貝部》:「賃,庸也。」《玉篇•貝部》:「賃,借傭也。」 服餌第八 若用毒藥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而後服藥;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凡服丸散,不雲酒水飲者,本方如此,是可通用也。 凡服利湯,欲得侵早③。凡服湯,欲得稍熱服之,即易消下不吐。若冷則吐嘔不下,若太熱即破人咽喉,務在用意。湯必須澄清,若濁,令人心悶不解。中間相去如步行十里久再服,若太促數,前湯未消,後湯來沖,必當吐逆。仍問病者腹中藥消散,乃可進服。 ③ 侵早 凌晨,拂曉。杜甫《杜工部草堂詩箋•贈崔十三評事公輔》:「天子朝侵早,雲台仗數移。」 凡服湯法,大約皆分為三服,取三升,然後乘病人谷氣強進。一服最須多,次一服漸少,後一服最須少,如此即甚安穩。所以病人於後氣力漸微,故湯須漸少。凡服補湯,欲得服三升半,晝三夜一,中間間食,則湯氣溉灌百脈,易得藥力。凡服湯,不得太緩太急也。又須左右仰覆臥各一食頃,即湯勢遍行腹中。又於室中行,皆可一百步許,一日勿出外即大益。凡服湯,三日常忌酒,緣湯忌酒故也。凡服治風湯,第一服厚覆取汗,若得汗,即須薄覆,勿令大汗。中間亦須間食,不爾令人無力,更益虛羸。 凡丸藥皆如梧桐子,補者十丸為始,從一服漸加,不過四十丸,過亦損人。雲一日三度服,欲得引日,多時不闕,藥氣漸漬,熏蒸五臟,積久為佳。不必頓服,早盡為善,徒棄名藥,獲益甚少。凡人四十以下,有病可服瀉藥,不甚須服補藥,必若有所損,不在此限。四十以上則不可服瀉藥,須服補藥。五十以上,四時勿闕補藥。如此乃可延年,得養生之術耳。其方備在第二十七卷中。《素問》曰:實即瀉之,虛即補之,不虛不實,以經調之,此其大略也。凡有臟腑積聚,無問少長,須瀉則瀉;凡有虛損,無問少長,須補即補,以意量度而用之。 凡服痔漏疳等藥,皆慎豬雞魚油等至瘥①。 ① 至瘥 孫本、元本、道藏本、四庫本「瘥」並作「老」。 凡服瀉藥,不過以利為度,慎勿過多,令人下利無度,大損人也。 凡諸惡瘡,瘥後皆百日慎口②,不爾即瘡發也。 ② 慎口 元本、道藏本、四庫本並作「慎口味」三字。 凡服酒藥,欲得使酒氣相接,無得斷絕,絕則不得藥力。多少皆以知為度,不可令至醉及吐,則大損人也。 凡服藥,皆斷生冷醋滑,豬犬雞魚油麵蒜及果實等。其大補丸散,切忌陳臭宿滯之物,有空青忌食生血物,天門冬忌鯉魚,白朮忌桃李及雀肉葫荽③大蒜青魚鮓等物,地黃忌蕪荑,甘草忌菘菜海藻,細辛忌生菜,菟絲子忌兔肉①,牛膝忌牛肉,黃連桔梗忌豬肉,牡丹忌葫荽,黎蘆忌狸肉,半夏菖蒲忌飴糖及羊肉,恆山桂心忌生蔥生菜,商陸忌犬肉,茯苓忌醋物,柏子仁忌濕面,巴豆忌蘆筍羹及豬肉,鱉甲忌莧菜。 ③ 葫荽 即「芫荽」。《食療本草》作「胡荽」。 ① 兔肉 原作「菟肉」,據道藏本、四庫本改。按「菟」,通「兔」。《楚辭•天問》:「厥利維何,而顧菟在腹?」洪興祖補註:「菟,與兔同。」 凡服藥,忌見死屍及產婦穢污觸之,兼及忿怒憂勞。 凡餌湯藥,其粥食肉菜皆須大熟,熟即易消,與藥相宜,若生則難消,復損藥力。仍須少食菜及硬物,於藥為佳。亦少進鹽醋乃善,亦不得苦心用力及房室喜怒。是以治病用藥力,唯在食治將息得力太半,於藥有益。所以病者務在將息節慎,節慎之至,可以長生,豈惟愈病而已。 凡服瀉湯及諸丸散酒等,至食時須食者,皆先與一口冷醋飯,須臾乃進食為佳。 凡人忽遇風發,身心頓惡,或不能言,有如此者,當服大小續命湯及西州續命排風越婢等湯,於無風處密室之中,日夜四五服,勿計劑數多少,亦勿慮虛,常使頭面手足腹背汗出不絕為佳。服湯之時,湯消即食粥,粥消即服湯,亦少與羊肉臛②將補。若風大重者,相續五日五夜服湯不絕,即經二日停湯,以羹臛自補,將息四體。若小瘥,即當停藥,漸漸將息;如其不瘥,當更服湯攻之,以瘥為度。 ② 羊肉臛(hùo 霍) 羊肉作成的肉羹。按「臛」,肉羹。《廣韻•沃韻》:「臛,羹臛。」《楚辭•招魂》王逸註:「有菜曰羹,無菜曰臛。」 凡患風服湯,非得大汗,其風不去。所以諸風方中,皆有麻黃。至如西州續命即用八兩,越婢六兩,大小續命或用一兩三兩四兩,故知非汗不瘥。所以治風非密室不得輒服湯藥,徒自誤耳,惟更加增,未見損減矣。 凡人五十以上大虛者,服三石更生,慎勿用五石也。四時常以平旦服一二升,暖飲,終身勿絕,及一時勿食蒜油豬雞魚鵝鴨牛馬等肉,即無病矣。 藥藏第九 存不忘亡,安不忘危,大聖之至教;救民之瘼①,恤民之隱,賢人之用心。所以神農鳩集②百藥,黃帝纂錄《針經》,皆備預之常道也。且人疴瘵多起倉卒,不與人期,一朝嬰已,豈遑知救③。想諸好事者,可貯藥藏用,以備不虞。所謂起心雖微,所救惟廣。見諸世祿之家,有善養馬者,尚貯馬藥數十斤,不見養身者有蓄人藥一錙銖,以此類之,極可愧矣。貴畜而賤身,誠可羞矣。傷人乎,不問馬,此言安用哉!至如人或有公私使命,行邁邊隅,地既不毛,藥物焉出,忽逢瘴癘,素不資貯,無以救療,遂拱手待斃,以致夭歿者,斯為自致,豈是枉橫。何者?既不能深心以自衛,一朝至此,何嘆惜之晚哉!故置藥藏法,以防危殆云爾。 ① 救民之瘼 「救」原作「求」,據真本改。按「瘼」,病。《爾雅•釋詁下》:「瘼,病也。」「救民之瘼」,謂即解救民眾的疾苦。 ② 鳩(jiū 糾)集 匯集。按「鳩」,聚集。《爾雅•釋詁下》:「鳩,聚也。」 ③ 豈遑知救 「遑」原作「逞」,據真本、元本改。 石藥、灰土藥、水藥、根藥、莖藥、葉藥、花葯、皮藥、子藥、五穀、五果、五菜、諸獸齒牙骨角蹄甲皮毛尿屎等藥,酥髓乳酪、醍醐、石蜜、沙糖、飴糖,酒醋膠曲櫱豉等藥。 上件藥依時收采以貯藏之,蟲豸④之藥不收采也。 ④ 蟲豸(zhì 治) 泛指蟲類小動物。《漢書•五行志》中之上註:「有足謂之蟲,無足謂之豸。」 秤斗升合,鐵臼木臼,絹羅紗羅馬尾羅,刀砧玉槌瓷缽,大小銅銚鐺釜,銅鐵匙等。 上合藥所須,極當預貯。 凡藥皆不欲數數曬曝,多見風日,氣力即薄歇①,宜熟知之。諸藥未即用者,候天大晴時,於烈日中曝之,令大幹;以新瓦器貯之,泥頭密封,須用開取,即急封之,勿令中風濕之氣,雖經年亦如新也。其丸散以瓷器貯,密蠟封之②,勿令泄氣,則三十年不壞。諸杏仁及子等藥,瓦器貯之,則鼠不能得之也。凡貯藥法,皆須去地三四尺,則土濕之氣不中也。 ① 薄歇 減損耗盡。按「薄」,減輕,減損。《孟子•梁惠王上》:「省刑罰,薄稅斂。」「歇」,竭,盡。《爾雅•釋詁下》:「歇,竭也。」又真本「薄歇」後有「無用」二字。 ② 密蠟封之 元本、道藏本、四庫本「密」並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