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種粗重犯墮 · 八種粗重犯墮

馬鳴菩薩造 最上尊師於花足,以真實心而頂禮。 諸本續中所宣說,粗重犯墮略演說。 且「最上尊師」者,是聖天菩薩,所禮住;能禮人,馬鳴。初欲禮足功驗,因禮聖天之足,有多應驗,□聖天之威德。後馬鳴啟最上志誠,三業虔恭,頂禮聖天之花足也。 聖天問禮者:「禮住云何禮?禮因?禮緣?」故馬鳴造十四根、八粗重,依禪定本續中,略開演觸犯儀軌。 第一頌云: 持密禪定母,強為自受用。 此中有二種:初是新授戒母,二已授戒母。 無有人見禪定母,勇猛等要受用,作無二加行。故不依法作強受用者,犯粗重罪。 西天有一在於竭[羅-糸]怛山初受大乘戒人,見持禪定母,要行淫染,令誑受用禪定母。實不解無二加行,於禪定母處起淫染心故,馬鳴菩薩造第一粗重罪。此是說初受戒人犯罪。 二,已受戒人犯罪者,勇猛等先來受戒,解無二加行。女人剏初發心受戒,勇猛等不依法作,犯第一重罪。 西天競伽河側有一持禪定人,名折[羅-糸]沒怛,自七歲來時,受大乘秘密戒。因有一女人河邊過來,見自女人顏貌端嚴,此法師心中起淫染心,言:「你受大乘秘密戒,速疾成佛。」因自行遂淫慾。故馬鳴造第一重罪。 第二頌云: 棄捨自禪定,於聚輪中諍。 初受戒人,不了聚輪義中諍話,犯罪。 西天有一人,實持禪定人,八月十五日於屍堂林中持禪定。或至一更來,有多勇猛作集輪時,於時此人問師:「因緣法滅後,再在不作?」師當時生瞋,默然不答。勇猛等驚疑。依此,馬鳴造第二重罪。 第三頌云: 非器有情處,說秘密法者。 此中有二種:一初,未受戒人處說此法者,或見本尊等像,或見秘密禪觀文字,犯罪。 二後,持禪定者,先受大乘戒已,不作禪定、不念真言、不放施食等,經一年,不依法修習者,此人處以不說秘密法。若說時犯粗重罪。若再受戒時,許說法,不犯罪。 第四頌云: 具信心有情,所說顛倒法。 此中有二種:一,無說句師,不解秘密法。第二習故,所說顛倒法。 西天有一法師,名山及多羅,先受小乘別解脫戒,能講三乘、五性一切法門。見此一人法師說,有多人受戒,卻將顯教法,充作秘密而說,實不解秘密,就利養故,所說顛倒法。因此馬鳴造第四粗重。 第五頌云: 我慢聲聞者,共宮在七夜。 持秘密禪定人與小乘聲聞等不得同房在七夜,犯粗重罪。 西天有一法師,常持小乘戒,或於一日,逢著一個持禪定人,同房共住七夜。持禪定人依法修作,法師心生譭謗。馬鳴因此造第五粗重。 第六頌云: 若不作法事,密者自受用。 持禪定者受大乘秘密戒已,不作禪定、不念真言、不放施食等,系破戒。再不受戒,但名持禪定人者,犯重罪。 西天有一般彌怛法師,常與人受密戒。有一人受了密戒已經一年,於上師處並不學此法戒相。此人不肯懺悔,死入地獄。因此馬鳴造第六粗重。 第七頌云: 不解禪定智,密者起我慢。 持禪定者不解此教法義,強言「我能解秘密法。」誑初受戒人。實不解,妄生解。犯粗重罪。 西天有一法師,實不解秘密法,或與多人說法。有一僧到說法處:「法師!你說法有其差別。」此法師生瞋。犯粗重罪。 第八頌云: 無記句明母,倚託故受用。 持禪定者,要行加行,倚托秘密法,於無記句母,住作加行,犯粗重罪。 若或此故觸犯者,依此建立於壇場, 隨依聚輪所作法,以實思慮皆懺悔。 若有人犯此粗重,須是集輪中作懺悔,對本尊面前名白懺悔,方可滅罪了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