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越錄 · 提要

徐勉之 《保越錄》
臣等謹案:保越錄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載元順帝至正十九年明師攻紹興事。是時明將為胡大海,御之者張士誠將呂珍也。凡攻三月,卒不能下,乃還。是錄稱士誠兵曰「我軍」,稱珍曰「公」,殆士誠未亡時紹興人所紀。其中稱明為「大軍」及「太祖高皇帝」字,則疑士誠亡後,明人傳鈔所改耳。紹興自是以後,獨保守八年,及至正二十六年,始歸於明。珍亦至是年湖州之敗,乃降於徐達。雖初事非主,晚節不終,而在紹興則不為無功矣。大海攻紹興挫衄,及其縱兵淫掠,發宋陵墓諸惡跡,明史皆不載。所錄張正蒙妻韓氏、女池奴、馮道二妻抗節事,明史亦皆不書,尤足補史傳之遺,故錄之以備參考焉。乾隆四十五年六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總 校 官臣陸 費 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