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農談影 · 談影

劉半農 《半農談影》
我友疑古玄同說:「凡愛攝影者必是低能兒。」①旨哉言乎!旨哉言乎!夫攝影之為低能玩意,正不待不愛的人說,便是我這冒充愛的人,也肯大承而特認。問其故,則因「攝影太容易了:無論何人,五分鐘之內保可學會。」五分鐘之內可以學得會的東西,當然進不得藝術之宮,因此,我們這班背著鏡箱的特種「皮帶階級」,當然也就沒有披起長頭髮,戴起闊邊帽的福緣! ①此處實際是答客問形式。並不是錢玄同先生真說了這樣的話。兩人慣用這種唱雙簧的形式。另見《奉答王敬軒先生》。 我們既然做不得藝術家,又開不得照相館(我們要想開照相館,一定是「六十天早關門」),而還白天背鏡箱,晚上摸黑房,這究竟為的是什麼?我說:不為什麼;為的是消遣。所謂消遣,乃是吃飽了飯——或者說:吃不飽了飯——尋些事做,把寶貴的光陰在不寶貴中消磨了。八年前,魯迅在紹興館抄寫《六朝墓誌》,我問他目的安在,他說:這等於吃鴉片而已。嗚呼,吾於攝影亦云然。若言「為攝影而攝影」,以自比於藝術家之「為藝術而藝術」,則是冒牌西貝貨,其不為高能諸君所齒冷者幾希! 說到照相,就不得不聯想到照相館。曾有數次,有人看了我的作品,說,「你照得真好;照相館也不過如此!」在他是恭維到了十二分,在我卻氣到了十二分以上。我並不說所有的照相館都是不堪,而不不堪的也實在寥寥無幾。他們的不堪處,還不在於門口掛起軍人政客戲子婊子的照片,而在於把照相當做一件死東西:無論是誰的「臉譜」到了他們手裡,男的必定肥頭胖耳,女的必定粉裝玉琢——揚州剃頭匠與蘇州梳頭娘姨的手藝,給他們一箍腦兒包承去了! 其實,我們也不能完全冤枉照相館;照相館中人,也未必一致願意這樣做。無如他們是營業的;既要營業,就不得不聽社會的使喚。正如沈尹默盡可以不吃豬肉;他若開了飯館,忽然來了一客,叫「夥計!來一個三斤重的肘子」,他也不得不垂著雙手說:「是;紅燒的罷?」 二十年前的照相,照例是左坐公而右坐婆,中間放一張茶几;几上有的是蓋碗茶、自鳴鐘、水菸袋,或者還要再加上些什麼不相干的東西。這種的照片現在已經不大看見了,而照相館裡鬧的笑話,還仍舊是層見疊出。某照相館的掌柜告訴我:「有時候,我們自己覺得照得很不錯,顧客卻以為極壞,說:『這是什麼東西!非給重照不可。』有時候,我們自己覺得照得真不像樣,顧客卻得意非常,添印了一打又一打。有時候,我們覺得面孔太大了,非加上軟光鏡不可,顧客卻憤憤的說:『我好好的臉,怎麼你給照浮腫了!』甚而至於有過一次,有一位老先生要照一個一尺二寸的半身。我們說:『這樣照出來一定不好,不如照了小的再放大。」而他一定不願意,而且還許用軟光鏡;請問這樣照法,如何能照得好?又有一次,一位太太吩咐後面的要用馬路的背景,前面卻要放上幾兒、椅兒、花兒、瓶兒、琴兒、瑟兒,種種的擺設。這樣不倫不類的布置,我們照的時候就在笑了,照出來叫你看見了,如何不搖頭而嘆氣。」嗚呼!吾其搖頭而嘆氣乎?「天下無如吃飯難!」 然而還有更倒霉的咧!人家請了個畫師來,當然要由主人親自招呼,至少也是書記、帳房、侄兒、小舅子之類;先請坐,次請茶,再請煙,也是一定的程序;畫到一半,亦許還端出四碟子的無聊點心來。找了個照相的來可就兩樣啦!「來了麼?叫門房裡等。」於是乎勞你駕,稀臭的門房裡請你坐一下;而門房大爺的底子錢,也就不得不給。說的是三點鐘照,看看已經四點了,上頭還是睬也不睬。於是乎再等;由四點而四點半,而五點,而五點半,夫然後才敢陪著笑臉向門房說:「勞駕上去回一聲:再遲啦光不夠啦。」於是乎門房大爺慢拖慢拖的走進去,一走走了半點鐘。於是乎再過了半點鐘,才見主人們吃得酒醉糊塗的滾也滾的走出來,一走又走了半點鐘。於是乎這樣排,那樣排,一排又排了半點鐘。於是乎照:這可用不著半點鐘,一秒鐘就夠了! 這種的職業簡直不像人做的!幸而我們雖照相而不開照相館,猶得自命清高,竊附於長衫朋友之林。人家見了,也得瞎敷衍兩聲,說:「您照相照得好啊!這玩意兒倒有意思。」其實,這好比我們洗澡之後,自己也會扳起臭腳來修修扦扦,幸而不到澡堂里去做扦腳的買賣,此所以仍得像煞有價事而上傲王侯耳! 「照相是五分鐘之內可以學會的」,這也是句真實不虛的話。譬如我買了一個鏡箱,怎樣裝膠片,有兩分鐘就學會了;怎樣對光,怎樣板機,有三分鐘也就很夠學會了。於是乎我就提了鏡箱出門去,看見有什麼好景致,扳一張,卷一張;便是沒有什麼好景致,茅廁邊也去扳一張,卷一張;而我的親戚、朋友、小弟弟、小妹妹們,知我有了鏡箱了,一個個都來要求我扳一張,卷一張,而我也正苦沒有什麼東西可照,樂得給他們扳一張,卷一張。扳了卷了之後,沖洗的事有別人做,印曬的事有別人做,放大的事也有別人做……總而言之統而言之,我只消能於扳一張卷一張,我就「會了」。 我「會了」之後,每年夏季取出鏡箱來扳,冬季藏著鏡箱聽其陳蛀;到過了十年,作品也就貼滿了十大本了;於是乎我就「會了」而又「會了」。無如我這十年的「會了」,還只等於五分鐘的「會了」!而人家卻有苦心研究了十年還不敢說「會了」的,嗚呼!此「會了」之所以可惡而該打也。 照相總比不上圖畫,這也是件千真萬確的事。不信你拿一幅極好極好的照相給一位品評家看,他必定說:「好是好的,可惜是照的,不是畫的。」這句話里所包含的意義是:先問是畫不是畫,好不好是其次。但是,假使你拿一幅極不堪的畫給他看,他可又要說:「這是什麼東西!算不得畫!」這又是要問好不好,而不問畫不畫了。這是什麼邏輯? 有人說:「照相是有假借的,圖畫是用真本領畫出來的。」不差不差;然而請問老爹:寫生之謂何?且就音樂作一更的切之比喻:口唱是用真本領唱出來的;流氓的唇吹哨,是用真本領吹出來的,其餘無論何種音樂,都是要假借樂器的;然而……然而照相總比不上圖畫,這是千真萬確的! 照相可以分作兩大類:第一類是複寫的,第二類是非複寫的;若加上照相館的「肥頭胖耳」「粉雕玉琢」的一類就是三大類。 第一類的「複寫」二字,要活看,不要死看。譬如一頁古書,一幅名畫,你把它清清楚楚,一絲不變的翻印下來,這是複寫;一個古蹟,一個古董,你把它清清楚楚,一絲不變的照下來,也是複寫;推而至於天文照相,飛艇照相,顯微鏡照相等,也都是複寫。複寫的主要目的,在於清楚,在於能把實物的形態,的的切切的記載下來。所以「寫真」二字,正不妨給這複寫一類獨用了。 那麼,第二類的非複寫,就該稱作「寫假」麼?如果你要這樣說,我也可以答應。但我的意思,卻要稱作「寫意」;這並不是上海人喝了洗鍋窀水坐馬車游夜花園「寫意來西」的寫意,乃是要把作者的意境,借著照相表露出來。意境是人人不同的,而且是隨時隨地不同的,但要表露出來,必須有所寄藉。被寄藉的東西,原是死的;但到作者把意境寄藉上去之後,就變做了活的。譬如同是一座正陽門,若用寫真的方法去寫,寫了一百張還是死板板的一座正陽門;若用寫意的方法去寫,則十人寫而十人異:有的可以寫得雄偉,有的可以寫得清勁,有的寫得熱,有的寫得冷,——我們看到了這種的照相,往往不去管他照的是什麼東西,卻把我們自己的情緒,去領略作者的意境;換言之,我們所得到的,是作者給與我們的怎樣一個印象(impression)而不是包造正陽門的工程師打給我們的一個樣。譬如「雲淡風輕近午天」是個印象;你若說:「雲作灰白色,不甚綿密;風力每秒鐘二公尺;時間為上午十點三十五分」,這就是一篇死帳,還有什麼意趣呢? 然而我們並不菲薄寫真照相。我們承認寫真照相有極大的用處,而且承認這是照相的正用。但我們這些傻小子,偏要把正用的東西借用歪用——想在照相中找出一些「美」來——因此不得不於正路之外,別闢一路;而且有時還要膽大妄為,稱之為「美術照相」。 以寫真照相與寫意照相比,手腕有不同之處:寫真照相只須有得一個「術」(technique)字,而這術字卻必須做到一百分;寫意照相於術字之外更須有一個「藝」(artistique)字,——不過,術字不必到一百分,能有七八十分就夠;藝字卻是不能打分數的:能有幾分就是幾分。寫真照相只須有工夫:寫意照相於工夫外還得有一點小小的天才。有工夫而沒有天才,不如早早罷手;有天才而沒有工夫,結果必至於眼高手底,空口說白話。 無意中寫出了「美」與「藝」「術」等字,真是阿彌陀佛,罪孽不淺!但因一時沒有別的適當的字可用,只得借用了。此外還有一個「畫」字,後文也要借用,其定義只是一幅有花紋的東西,並不必是用筆畫出來的。先此鄭重聲明,免得冒了牌到地方廳去吃官司。 說到寫意照相,「清」「糊」二字就成了大問題了。三年前,光社展覽時,有位批評家對於某號作品,抽出自來水筆來得意洋洋的在批評簿上批了「Out of focus」三個大字,直把作者氣到了發昏章第十一。到近來,居然也有跑到照相館裡去照相的,說明要照得糊塗些,不要太清:這真有些「世衰道微,人心不古」了! 原來「清派」與「糊派」,不但在我們貴國,便是在鬼子國里,也是直到今天還在打得頭破血流,人翻馬仰。而其實,這種的打架真打得太無聊。只須把照相的門類分別清楚,大家盡可以相安無事。如果是寫真照相,就只有一個清字,糊一點便該打手;所以這個清字是絕對的,不是相對的,至於寫意照相,卻要看作者的意境是怎樣:他以為清了才能寫出他的某種意境,那就是他的本事;他以為糊了才能寫得出,那也是他的本事。我們只能問他的意境寫得出寫不出,以及寫的好與不好;至於清與糊,應由他自己斟酌:他有絕對的自由。 不過,就我的意見說,寫意照相中絕對的清是沒有的,絕對的糊也是沒有的:有的是偏於清一點,或者是偏於糊一點;不過這兩個偏於之間,其距離可以有得十萬八千里! 何以寫意照相中能有糊的可能?這卻要在原理上說一說: 第一,人的眼睛有兩隻,而照相鏡卻只有一隻眼。以兩隻眼睛同時看一樣東西,因視線角度之不同,必定比用一隻眼睛看去略略糊塗一點(但若只用一隻眼睛看,就要比用兩隻眼睛看吃力一點);不信你可以閉去一隻眼,用單眼對著無論什麼一樣東西看,其邊緣必定十分光銳,到用兩眼同看時,就可以和混得多。所以,若要畫面上所表現的東西和我們眼睛裡所看見的一樣,必定要有相當的含混;若為獨眼龍計,自然又當別論! 第二,我們看東西,只是看一個大概,並不像看顯微鏡一樣逐絲逐點的研究。所以,我們看見一個人,不必要數清了他的一絲絲的頭髮才知道他是一個人;看見一棵樹,也不必要數清了它的一張張的葉子才知道它是一棵樹。若然一幅畫,把人的頭髮和樹的葉子都一絲絲一張張的表現了出來,它對於人與樹,當然是很忠實的了;但對於我們的眼睛,卻並不忠實,因為它所表現的,並不是我們所看見的。 第三,我們看東西,決不是不論遠近,都是一樣的清楚:必定是愈近愈清,愈遠愈糊,中間可以一層層的分做了無數等。照相鏡就不是如此:你可以做到二三尺之內非常清楚,一到三尺以外就極糊;也可以做到遠處極清,近處反極糊;若是一味求清,也可以做到不論遠近都是絕對的清,——這種都與我們眼睛裡所看見的事物不符,即所謂不合「透視」的原理。若要做到合於透視的原理,就非在清糊之間加以研究不可。 上節從物理上證明糊的可以存在。若然我們只依據了這種的理論做去,則無論何人的作品,清糊的程度應當一樣或者是大致不離左右。事實上卻又不是如此:前文說過,偏清與偏糊之間,距離可以很大。這又是什麼緣故呢?我說這是美術上的安排,是脫離了理知而專屬於情感的一件事。 先說「線」。譬如我們畫一條很光很勻的線(有如用鴉嘴筆畫成的),無論是曲是直,看上去總是死僵僵的,沒有什麼意思的。若然拿枝毛筆,蘸些半濃半淡的墨水,在宣紙上隨意揮一筆,這一筆盡可以不成物形,卻是活的,不是死的,看上去似乎中間含蓄著許多的意味,雖然連我們自己也解釋不出究竟是什麼意味來。照相雖然不是用筆畫成,其線條之是否含有意味,卻是一件異常重要的事。若然你照得極清極清,把所有的線條都照得整整勻勻,露筋見骨,人家看了,必定覺得全無意趣:所有的東西多直現在紙面,更沒有什麼紙背或紙外的東西可資玩味。若然照得糊一點,使所有的線條都不是枯瘦的而是豐腴的,畫中的事物,就可以由死板的變而為生動的;看的人也自然是餘味盎然,不再感覺到平直無聊了。 美術作品的意趣,在於以我自己的情感吸引別人的情感,即所謂同情之徵求。要達到這目的,在消極方面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不要使人感到疲勞;而可以使人感到疲勞的,卻不外乎兩件事:一是瑣碎,二是突兀。譬如一棵樹你把它一張張的葉子都照了出來,人家覺得零零碎碎,看不勝看,心上就討厭了。又畫面上此物與彼物之交界,只是濃淡間的轉移;其由濃入淡或由淡入濃,若然都是驟突的,人家看了,覺得滿紙都是鋒芒稜角,心上也很容易感到疲勞。要是糊一點,使瑣碎的東西消滅了而變為勻和,使鋒芒稜角藉著腴線隱藏了而變為含蓄,於以使看的人先覺得這幅畫沒有什麼討厭處,然後慢慢的來賞鑒它的好處,那就好了。 最後要問作者對於某一作品,所要表現的究竟是哪一種意境。如果是靈秀的,蒼老的,蕭疏的,就應當偏於清一點;如果是朴茂的,濃重的,恐怖的,就應當偏於糊一點。這裡面可以分做了無數的階級,只要作者善於斟酌就是了。 「善於斟酌」四個字,實在是清糊問題的總解決。把這句話解釋起來,就是:「按著物理上說,按著藝術的手段上說,糊不但可以有,而且必須有。不過,要是斟酌不當,就不能有得好結果。」有些人不知道糊只是造美的資料,而竟認做了美的全體,於是乎糊!糊!糊!直糊到一塌糊塗,這就糟不可言了! 就方術上說,糊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透視糊」(frou perspective),是有層次的;一種是「美術糊」(frou artistique),是全體一致,沒有層次的。 透視糊的好不好,只有在對光時可以做得著主。法國Puyo造的一種「風景鏡頭」(Objectif landscape),就我自己的經驗說,是個很好的東西,可惜不容易買得到,買到了也不容易用;而且要用這鏡頭,起碼要用六寸片,最好是八寸片,這對於一般非職業的照相家的經濟與勞力兩方面,都有點不大相宜。就普通的鏡頭而論,則以法國Pulligny在二十年以前所定的一個公式最為簡便而切用。他以為不論鏡頭大小,若然把光圈的直徑收縮到20mm,則透視上的清糊,必能恰到好處:小於這個數目的必定清得太多,大於這個數目的必定糊得太驟。准此推算,則二寸片的光圈應為F3.8,三寸片的應為F5.5,四寸片的應為F68至F75,五寸片的應為F8至F9,六寸片的應為F10至F12。(這只是就普通的風景而言,並不是所有的照相都可以如此。) 至於美術糊的做法,卻以加用軟光鏡為最好。我們可以在照相的時候加上軟光鏡;到印出之後,如果已經夠糊了,就照樣放大,如果還不夠,則放大時不妨再用一次軟光鏡;要是還不夠,還可以增加放大的倍數。有些人以為對光時故意對錯一點,也是造糊的一法。這在放大的時候,亦許可以用得;在照相時,恐怕焦點一錯,光中所含色素都要跟著錯,那就一定沒有好結果。 照相時的「曝露」,即所謂「開鏡門」,真是一件性命交關的事。曝露錯了,無論你用什麼方法補救,總補救不到數。不過,嚴格說來,絕對正確的曝露,是做不到的(亦許三十、五十次中能碰到一次,但只是「碰到」而已),而且就實際上說,也不必做到,只須做到近乎正確,已經很好。因為無論什麼片子,其感光力必有相當的「範圍」(latitude);只須曝露的時間,在這範圍之內,結果就不會很壞。普通片子的感光範圍,必在半與二之間;換句話說,就是應當曝露一秒鐘的,你若減為半秒或加為二秒,結果還是相差不多;若然少於半秒或多於二秒,那就出於範圍之外了。 在這曝露一件事上,已有很多的人用過了很多很多的工夫:做成專書的,做短篇文章的,造表的,造公式的,造特別器具的,總算起來,至少也總有一二百人罷。但到了實用時,這些東西的用處就很少:專書與文章,不能完全讀熟在肚裡;表與公式,一般人都不耐煩用(有時碰到了一樣東西,非用最迅速的手段不能照下來的,若等你三一三十一的算,到算好時,連那東西的影子也沒有了);特造的器具,用顏色玻璃的很靠不住;用感光紙的靠得住些,但就我個人的經驗說,究竟還不大便當。那麼,究竟該用什麼呢?我說,最好的方法是用經驗。你若預備犧牲十打片子,在這十打片子之內,你每照一張,便把曝露的時間仔細寫下;到洗出後,把所有的片子逐張研究,逐張比較;到十打片子用完,你的經驗一定可以批得六十分了;若能犧牲二十打片子,那就可以批到八十分以上。這是個一勞永逸的方法。 不過這種做法,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就很難:恐怕一千個人中,不見得能有一個兩個有這樣的耐心。所以,就一般人而論,簡單的曝露表,還是必要的。而曝露表中最簡單,我自己經驗下來覺得很可以用的,卻要算法國Houdaille所造的一個: 分全年為明暗兩季:明季從3月到10月,暗季從11月到2月。 分物體為三類:在陽光中者屬甲類,不在陽光中而受光強者屬乙類,不在陽光中而受光弱者為丙類。 明季只用F6.3與F9兩種光圈,暗季只用F4.5與F6.3兩種光圈。 片子用普通的快片(133H.D.);如用特別快片或慢片,應照數加減。 這個曝露表是無論什麼人都可以在三分鐘之內記熟的;要是完全依著這個表照相,所得結果雖然未必很好,卻總還可以對付,要是把表里的數目當做折中數,應用時斟酌情形,略為加減,那就更好。可是,這又用得著經驗了。為完全沒有經驗的人打算,最好是用吳郁周先生的曝露表;雖然稍稍麻煩一點,只要能不把你的片子白糟掉,也就很可以賠償你的辛苦了。 有好多照相朋友都很忙,或者是很懶,所做的事,只是一個「扳」字;其餘的事,就完全交給別人去做。這實在不很好。至少至少,洗片子總不能假手於人。因為片子的好壞,一大半是靠托在扳上,餘下的一小半,就完全靠托在洗上。洗手好,即使是扳壞的片子,也可以校正一點;洗手壞,便連很好的片子也給糟蹋了。我並不說代人沖洗底片的商店都是要不得——他們的經驗總比我們多些——不過碰到買賣忙的時候,先生照顧不了,就不得不委之於學徒;要是學徒又倦了,把你的片子浸在顯影盤裡睡上一,到睡醒時然後哎喲一聲取出,那就妙不可言了。而況要判斷曝露的時間的正確與否,最好是在顯影的時候,看影像現出之遲速與程序;要是人家替你把片子洗好了,你依據了片子去判斷受光的深淺,那就未必可靠:安見不是照得很好而洗壞了的呢。所以,洗與扳是相需為用的:能扳而不能洗,猶之乎能識字而不能寫字。又如你要到內地去旅行,自己不會洗也非常不便:不但曝露過的片子擱久了要壞,便是照了而不能立時看看,要到一年半年之後才能知道是好是壞,這種的氣悶,也就有點受不了。 就我的經驗說,洗片子的藥,以Rodinal為最好,而且最經濟,最便當;不過要洗得深一點:不然,到了定影水裡要減了一層,就太淺了。 許多照相朋友以為要把人物照得好,就得有美人兒;要把風景照得好,就得有好景致。這種的見解我實在不敢贊成。因為我們的目的,是要造美,不是要把已有的美複寫下來。 若然把已有的美複寫下來,而其結果居然是美,也就罷了。無如事實上竟不易占到這樣的便宜:往往很美的美人,照到了紙上就全無美處;很好的景致,到了紙上也竟可以變得亂七八糟,不成東西。其故由於眼中所看見的事物的美,與紙上所表現出來的影像的美,並不是一件事:換句話說,這兩種美之成立,所根據的條件是完全不同的。 要照得好相,第一要把目中美即紙上美的見解打破:取景時,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要相信finder(因為它所代表的是目中的影像),所可相信的,只有一塊毛玻璃,因為毛玻璃上的影像,即是將來的紙上的影像。 依紙上美所應有之條件,以判斷毛玻璃上的影像的美不美,這是從事於寫意照相或美術照相的人千萬不可忽略的一件事。 究竟紙上美所應有的條件是怎樣?這就「一言難盡」了。 事物的影像,可以分析為三種原素:一是形,二是光,三是色,——這三種原素本是不能分離的,現在把它分離開來,只是為講說上的便利罷了。 色在美術照相中,並不十分重要;因為現在的顏色照相還很幼稚,不能在美術照相中占到相當的位置;通常所謂美術照相,都是沒有顏色的照相;既然沒有顏色,自然在顏色上不必有什麼討論了。 不過也有兩件事應當注意:第一,在毛玻璃上看影像時,不要被顏色欺矇了:不要說「好!顏色配合得真好!」要知道這種的顏色是不能留存的;你若不預先注意到這一點,到洗出來時必定大失所望,甚而至於一張片子完全沒用。所以在毛玻璃上看影像時,應當牢記著「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專在形與光上用工夫。 第二,照相中只有黑與白,所以無論什麼顏色,到了照相中不變為黑,即變為白。不過,在我們眼睛裡所看見的顏色,藍近於黑,黃近於白,紅處於兩者之間。到了照相里,卻變做了藍近於白,紅與黃都近於黑。這是紙面上所表現的,同我們眼睛裡所看見的衝突了。要免除這弊病,應當用「正色片」,再在鏡頭上加用黃玻璃罩;有一種不用罩的正色片,用起來很便當,不過價錢貴些,而且在中國也不容易買到。 形是畫的骨子,光是畫的命脈。要是一幅畫中,只有形而沒有光,這一幅畫就變做了死的。所以照相不但要善於取形,而且要善於取光。但是,如果沒有形,光就無從附著;所以形的研究,更在光的研究之前。 形是線的集合體:把無論什麼形折開來看,只是幾條線便了。線有垂直線、水平線、斜線、曲線四種;一幅畫中所用的線,必略有所偏:房屋和樹木是偏於垂直線的,草原和海洋是偏於水平線的,山坡和屋頂是偏於斜線的,人像和動物是偏於曲線的。 偏於垂直線的畫,往往宜於直幅;偏於水平線的畫,往往宜於橫幅;偏於斜線與曲線的,橫幅直幅都可以。 但是,所謂偏於某種線,並不是說畫幅中某種線的分量最多,卻是說某種線對於我們的刺激力最大:譬如一幅畫中,有許許多多的樹木房屋,垂直線可以說很多的了;但假使中間有一條S形的路,我們看上去,必定首先看見了這條路,然後才看見樹木和房屋;那麼這一幅畫,就只能說是偏於曲線的,或者說是以曲線為主線的。又如海面和海中的波紋,都是水平線,或者是近於水平線的曲線,但假使畫幅中有一隻很大的船,上面的桅杆,下面的倒影,都非常刺目,我們就應當說這一幅畫是偏於垂直線的,或者說,以垂直線為主線的。 垂直線、水平線、斜線,可總名之曰直線,直線的好處,可以使人振作精神;其壞處,乃在陷畫境於呆板。聯結直線而成的折線(zigzag),要是不很複雜而安排得好,卻可以別有一種風趣;否則稜角太多,易使人感覺疲勞而生厭惡。 要之,直線在畫幅中所占的分量,雖然可多可少,卻不宜多到十分之十;至少至少,也總該有一兩分的曲線去補助它。但曲線不必是顯的,有時候也可以用隱的:例如把許多斜線排成一個輻射形,或把許多平行的水平線排成一個馬蹄形,看畫的人雖然沒有看見真正的曲線,腦子裡卻得到了曲線的印象,而且亦許還是很好的曲線的印象。 反之,十成之十的曲線,卻可以構成很好的畫,不必有藉於直線的幫助。不過在一幅全用曲線的畫中,略略參進一兩條直線去,也可以增加不少的趣味。 這樣一說,就要說到「陪、「襯」兩字了。 前文說過「主線」這個名詞。陪與襯,是對於主而言;故有主線,即有陪線,有襯線。 陪就是重複,襯就是相反。譬如主線是垂直線,主線安排定了,別在一適宜之處作一條次要的垂直線,那就叫做陪線;若然不是垂直線而是水平線,那就叫做襯線。 垂直線以水平線為襯線,水平線以垂直線為襯線,斜線近於垂直線者,以水平線為襯線;近於水平線者,以垂直線為襯線,近於四十五度者,水平線與垂直線均可作襯線。 曲線得取相宜之直線為襯線;直線亦得取相宜之曲線為襯線。 曲線亦得取曲線為襯線,但方向必須近於相反;若然近於相同,那就是陪線了。 所謂陪線或襯線,其所處地位以及給與吾人的刺激力,與主線相較,應處於次要的一個階級上;若然過於這一個階級,那就是一幅畫中有了兩條主線了;若然不到這一個階級,它就不能算得陪線或襯線,只能打在「散線」里算。 一幅畫中有了兩條主線,就要破壞畫幅的「單純」(Unité);若然只有一條主線,其餘都是散線,算不上陪線或襯線,則主線太孤單,決然站立不穩,這都是「章法」(composition)上的大忌。 所以一幅畫中,除主線之外,至少必須有一條陪線或一條襯線;若能兩者兼有,那自然更好。但陪襯線也不宜太多;太多了要使畫面龐雜,不成其為章法。 講到章法,最要注意的是畫主(Subject principal)。 畫主就是畫幅中最重要的一件東西,所謂重要,是說它在全畫中被放最重要的地位,而又最能吸收觀者的趣味。 但「一件東西」的「一件」二字,應當活看:有時是一件,有時卻是許多件的合體。譬如一棵高大的樹,我們可以認為一件東西而當做畫主;但如三五棵樹叢生在一起,我們看上去,只覺它叢生有得有趣,合成了一個美的總體,並不像植物學家一樣把它一棵棵的分析出來看,這也就應當認為一件。 有時候,並不是一件完全的東西而只是一件東西的一部分,在畫幅上也可以認為一件東西而當作畫主;例如照半身人像,或者是單照一個很大的頭,眼睛便是畫主。 畫主既然是一件東西,換句話說,就是線所構成的物形,但畫主與主線是兩件事,不能彼此相混。 有時候,畫主與主線可以並而為一;例如以一棵高大的樹做了畫主,而同時這一棵樹的垂直線,就兼做了畫中的主線。有時候,畫主與主線可以分而為二,例如海面上有兩隻鷗,主線是海面的水平線,畫主卻是鷗;又如半身人像,主線是人身的垂直線,畫主卻是兩隻眼睛。 一幅畫中,只能有一個畫主,不能有得兩個。譬如兩隻石獅子,你若把它端端正正一邊一隻的照下,那就不能算得有章法;必須換一個位置,使一隻近些,一隻遠些,到了畫幅中,一隻大些,一隻小些,大的作為畫主,小的作為「陪從」(Subordonné),這才略略有些意思。 畫主是最能吸收觀者的趣味的東西,所以在造畫時,應當極意斟酌,使它能享受畫面上最好的權利,使全畫的精神,完全集中在它身上。 有時候兩件東西碰在一起,似乎彼此都可以做得畫主的,作者應當毅然判斷:究竟取哪一個。若然遲疑不決,以為兩者不妨兼取,其結果必至於兩敗俱傷。 譬如有一棵很美的樹,其附近處有一條曲線形的路,你若要以樹為畫主,就應當找到一個位置,看上去能把樹的美完全發揮出來,路的美不美,卻不妨看做第二件事;反之,你若以路為畫主,就應當掉換一個位置,把它的曲線美安排到了最美的一步,然後再去顧到樹。 風景帶動物(人或禽獸),是風景為主而動物為從;人物帶風景,是人物為主而風景為從。這兩種畫的作法完全不同;若然一面要顧著風景,一面要顧著人物,實做「物華天寶,人傑地靈」八個字而無所偏重,結果是「戴了石臼跳鍾馗,吃力不討好。」 畫主在畫中,應占有最好的地位。地位的好壞,可以分作兩方面說: 第一,就遠近說,我們可以把畫中所表現的形象,分作近、中、遠三層(這是最粗略的分法)。畫主的位置,通常都在近層或中層上;也有在遠層上的,不過要安排得好。 第二,就幅面說,有「強點」,有「弱點」,畫主應當避去弱點而處於強點之上。 強點是最容易受到觀者的注意的一點;弱點適得其反:是個最不容易注意到的地方。弱點在畫幅的正中央,強點在中央點與四角的半中間。如圖,O為弱點,ABCD均為強點。強點之中,似乎右邊的DC兩點,比左邊的AB兩點又要強一點,這裡面究竟有什麼道理,是沒有方法可以解釋得明白的;亦許因為人的眼睛,不生在中央而生在兩旁,所以注視兩旁的成份,比注視中央的成份多一點,又因為平時做工寫字,用右手多於用左手,從而右目較左目為發達,所以兩目同時看在紙上,右目所得到的印象,比左目所得到的要濃一點。 但是,我所說的強點弱點,只適用於我們這種不登大雅之堂的照片;若然有什麼盛舉,如紀念會歡迎會這類,要照相,當然要請闊老先生坐中央,嗚呼!此亦天經地義也! 半身人像中無所謂近層遠層,只須對光時注意著兩隻眼睛就是。眼睛的位置,多少總要偏於上半幅一點。不要恰恰在上下間的平分線(即橫中線)上;至是否在左右間的平分線(即直中線)上,卻沒有多大的關係;不過偏左的時候,眼光必須向右注,偏右的時候,眼光必須向左注;若然眼光是正的,眼睛的位置卻是偏的,那就不能保持畫面的「均衡」(équilibre),看畫的人就有「不穩固」(instabilité)的感覺了。 風景畫的地平線或水平線,不應在畫幅的橫中線上,總要高一點或低一點。高於橫中線的,全畫的氣息可以高偉些,但太高了要不穩固。低於橫中線的,在穩固上不生問題,不過有時不免有平庸的氣息;而且不宜太低:如將全畫上下間分作三等分,則近底的一條等分線,最適宜於地平線或水平線;如分作四等分,則近底的等分線,便是地平線或水平線的最低界;若比此更低,畫面就要有窪陷的氣息了。 如果是左右平分的景物,就應該取偏一點的景,不宜以景物的中心,置於直中線上;因為「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是世間最討厭的事。 上面說過「陪從」這一個名詞。陪從是對於畫主而言;陪從的作用,第一是免除畫主的孤單,第二是保持畫面的均衡。所謂均衡,是說把全畫面上的東西放在手裡等,其重量應當各部調勻,不要這一部分失之太輕,那一部分失之太重。我們知道畫主的重量是很大的;它的位置,又不在畫幅的中央而在一旁。所以,他若偏於甲面,乙面就覺得太輕了。必須乙面上也配上一個或幾個次要的東西,然後重量才能相稱。但何以不用等要的東西而用次要的呢?因為兩個等要的東西放在一起,就是一幅上有了兩個畫主了。兩個不等的東西又何以能保持均衡呢?因為畫面上的均衡,不是天平式的而是秤式的。 畫主與陪從,不必是同類的東西,卻也不能相異得太離奇。譬如是一間破陋的古屋,旁邊站著個時裝的美女;或者是一叢濃艷的牡丹,旁邊有個灰衣大哥在那兒大罵「他好的!」或者是一株清勁的梅花,有位翎頂輝煌的老爺打著道子來看,——這就不倫不類,破壞了景物的調和了。 畫主與陪從之外,餘下的零碎東西,可總稱曰「附從」。 不論畫主、陪從,對於畫面總擔負著「團結」的使命。所謂團結,亦即前文所說過的「單純」:畫中影像雖多,而主要的意趣,卻只有一個;換言之,即畫中事物,彼此間都應氣息相照,而成為一「局」。若然一幅中有兩個局,我們把它切了開來,還仍舊可以各為一局,這就不能算得有章法。 反之,一局不完,也不能算得有章法。局的完不完,可以看畫的人的眼光的起止為標準。我們看畫,總是從畫主看起,漸次以及於畫邊。假使畫邊有一個人或一件東西,其氣息向外而不向內,我們看到那裡,意境就不免被它拉到畫外去而不能停止於畫中,這就是一局不完。又如畫中有一條路,其一端從我們的近身處起,漸漸的蜿蜒入畫中,我們看起來,當然依著這方向看去,若然它的彼一端,並不在畫中消滅(消滅謂遠至不可見,或被一叢樹遮去了),而仍舊從別一邊緣走出畫外,我們的意境,也不免跟著它到畫外去,這也是一局不完。這類的例,舉不勝舉,只能隨時體味。 還有一件章法中很重要的事,我們可以套用「清黨」的名詞而稱之曰「清畫」。 清畫中包含著兩種職務。第一種是排除沒中用的東西。畫中景物,總是愈簡單愈好,所以一幅畫,只要採取幾件重要的東西,使賓主安排得妥當,便算完事;零零碎碎的不相干的東西,不妨一概割棄。第二種是排除要不得的東西。世間事物,本來是無論其本身之美醜如何,都可以用美術的手腕製造為畫中美的;但也有幾種東西,本身並不甚丑,到了畫中,卻變做了奇醜不堪,簡直是要不得。據我的經驗,廣告牌與電杆,應當歸入此類;最近又覺得高粱也很討厭。但別人的意見是否與我相同,卻不得而知。 光是畫的生命;若然依據章法,將各種景物安排得很好,而不能採取適當的光,這一幅畫還仍舊是死的。 就方術上說,光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玻璃棚里的光,可以用人工調節變化的;一種是室外的天然光,不能調節變化,只能斟酌採取。 處分玻璃棚里的光,另是一種技術,今且不說;至於室外的天然光,卻應避去頂光(即正午的光)、直光(即與鏡頭同一方向的光)、反光(即正對鏡頭的光)三種而用斜光:最好的斜光是四十五度,即上午八九點鐘或下午三四點鐘的光。但是,這隻為謹守繩墨的先生說法;也盡有人用人家所不用的光而出奇制勝。 但無論是謹守繩墨也好,是出奇制勝也好,在光的研究上,總要顧到「參錯」與「調勻」兩件事。所謂參錯,是說畫面上應當有黑處,有白處,不能一套板的平均;所謂調勻,是說畫面上雖然有黑處,有白處,而這黑與白間的精神是融合的,是一致趨向著美而造成一個美的總體的,不是各管各的帳而鬧得亂七八糟的。 參錯與調勻,應當從大處著墨,不應當零碎,零碎了就要變成拍賣旗,甚而至於變成滿臉麻子! 研究光的配合,最扼要的方法是先在畫面上定出一個主光(一塊大黑或大白);主光定了,再找陪光與襯光(主光為黑,則陪光為黑,襯光為白;主光為白,則陪光為白,襯光為黑。陪光與襯光的面積及濃度,總要比主光差一點。)一幅畫中的光,如果能有一主,一陪,一襯,已就很好;陪光與襯光多一點不要緊,主光卻與主線和畫主一樣:只能有一個,不能有兩個。 光有軟硬。黑白間的距離大者為硬,小者為軟。硬光可以喚起精神,軟光可以增加韻味。但太硬了可以使畫境陷於乾枯,太軟了也可以造成混沌的境界而使人不快。 光有深淺。黑的總量多者為深,少者為淺。深光的趣味濃郁,淺光的趣味輕靈。但太深了近於臃腫,太淺了近於鬆懈。 光的軟硬深淺,也和景物的清糊一樣,只是作者意境中的事,不是方術或規律所能限定的。 豈物軟硬深淺清糊而已,寫意照相的總體,主完全寄附在作者的意境之內:必須先有了意境,然後才可以把方術規律拉過來,做個參考;否則無論方術如何高妙,規律如何精嚴,你只有死板板的依著它做,做到完了你還不知道你自己在哪裡,怎還能說這一幅畫是你的! 所以,所有的方術規律,只宜置之一旁,略備顧問,不必依樣畫葫蘆,做到絕對或完全的地步;若然你真能把你的意境表現得好,便在這上面欠缺一點,也全不打緊。 開了這麼一大套的話匣子,可以趕緊「收攤」了!且抄一段故事下來做個尾聲。 「葛延之在儋耳,從東坡游,甚熟。坡嘗教之作文字,云:『譬如市上店肆,諸物無種不有,卻有一物可以攝得,曰錢而已。莫易得者是物,莫難得者是錢。今文章,詞藻事實,乃市肆諸物也;意者,錢也。為文若能立意,則古今所有翕然並起,皆赴吾用。汝若曉得此,便會做文字也。』」 蘇老頭兒想來不見得會欺我們的罷。 再抄一段: 「嘉靖初,南京守備太監高隆。人有獻名畫者,高曰:『好好!但上方多素絹,再添一個三戰呂布最佳。』人傳為笑。沈石田送蘇守《五馬行春圖》,守怒曰:『我豈無一人跟者耶!』沈知,另寫隨從者送入,守方喜。沈因戲之曰:『奈絹短少,畫前面三對頭踏耳!』守曰:『也罷也罷!』」 我們雖然不要把作品送給闊人看,而這一類的倒霉事,卻也盡有機會可以碰到。碰到了怎樣呢?「也罷也罷!」 (附言) 有許多人以為美術是模仿圖畫的,這實在是個很大的錯誤;至少至少,我個人總不願意這樣主張。因為畫是畫,照相是照相,雖然兩者間有聲息相通的地方,卻各有各的特點,並不能彼此摹仿。若說照相的目的在於仿畫,還不如索性學畫甘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