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元史 · 周伯琦傳

宋濂 《白話元史》
周伯琦字伯溫,饒州人。年幼時就至京師,入國學,為上等生。離開國學後歷任將仕郎,南海縣主簿、翰林修撰。 至正元年(1335),改奎章閣為宣文閣、藝文監為崇文監,伯琦任宣文閣授經郎,教外戚大臣的子弟,以後又任顧問。帝因伯琦善於書法,命他篆寫「宣文閣寶」,再題匾「宣文閣」;並仿效王羲之所寫的《蘭亭序》、智永寫的《千文》,刻在石閣中。從此每次升官都是在宣文、崇文之間,帝對他的關懷日益深厚,常呼字而不呼名。適逢御史上奏有關監察御史官員,宜用近臣,於是皇帝命他任廣東廉訪使。至正八年調遷翰林待制,預修《后妃》、《功臣列傳》,他一再升官,最後升為直學士。 至正十二年(1346),旨令南士皆住中書省和御史台。任伯琦為兵部侍郎,隨後又與貢師泰同時被選拔為監察御史。兩人都是南方的大族。當時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帶大軍討伐南方,因作戰失利軍隊損失頗大,陝西行台監察御史劉希曾等十人共同上奏彈劾。伯琦則認為希曾等十人的彈劾是越過了自己的職責,希曾等人都因此而降職,補為郡判官。但伯琦的行動並未被公論所讚許。 十三年升遷為崇文太監,兼經筵官,代祭天妃。十四年再起用為江東肅政廉訪使。長槍鎖南班叛亂,陷寧國,伯琦和他的僚屬倉皇出走,不久逃到杭州。任命為兵部尚書,未曾啟程又改任浙江肅政廉訪使。江南行台監察御史余觀,彈劾伯琦失陷寧國,應該治罪。 十七年(1351)江浙行省丞相達識帖睦爾按規定暫委伯琦為參知政事,使招降張士誠。士誠投降後,江南行台監察御史辯解伯琦罪責,任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士誠挽留他,因而未成行,改任資政大夫、江浙行省左丞。從此留在平江十多年,張士誠被消滅,伯琦才回鄱陽,不久就去世了。 伯琦態度溫雅,膚白如玉,即使一生遭到很多磨難,但善於自己保重。他知識廣博,又擅文章,尤其精於書法,篆、隸、真、草各體聞名當時。曾著有《六書正訛》、《說文字原》,還著有詩文稿若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