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元史 · 李好文傳
李好文,字惟中,大名東明人。中至治元年(1321)進士,受任為大名路氵睿州判官。進京任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國子助教。泰定四年(1327)任命為太常博士。適逢盜賊偷竊太廟已故皇帝靈位牌,好文說:「按禮教,已故皇帝靈位牌應用木製造,金玉祭器應該貯存另室。」「祖宗建國以來,每遇大禮,都是臨時去取祭器,博士不過是遵循先例應答罷了。往年有詔編《集禮》,而今又令各省及各郡、縣編纂,禮樂來自朝廷,郡縣有什麼呢?」經三年書成,共五十卷,名曰《太常集禮》。
升遷為國子博士後,因親喪歸家,期滿又起用為國子監丞,授予監察御史。當時要再用「至元」為紀元年號,好文說:「年號承襲沒聽說過,只沿襲名聲而不求實際,未見得有好處。」後來他出任檢察河南、浙東道廉訪司的事務。
至元六年(1340)召任太常禮儀院事。至正元年(1341)任國子祭酒,後改任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又升遷河東道廉訪使。三年舉行郊祀,召他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帝親自祭祀,至寧宗室,派遣阿魯問「:兄祭拜弟可以嗎?」好文與博士劉聞回答說「:做人臣的為之子啊!」帝於是拜祭。此後每當親自祭祀,一定命好文任禮儀使。四年(1344)任江南行台治書侍御史,尚未啟程,又改任禮部尚書,參與編寫遼、金、宋史,任治書侍御史,仍參與寫史的事務。不久又任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當時缺少台臣,好文獨自代理台事。西蜀奉使因私恨彈劾廉訪使曾文博、僉事兀馬兒、王武,文博死了,兀馬兒被誣陷伏法,王武不屈,以輕視上級而治罪。好文說「:奉使代天子行事,應問民間疾苦,按官吏的功績差錯給以升降,現在行省以下,以至郡縣,沒聽說有一個人受到彈劾,只有御史們沒有一個倖免,這難道是正大光明的做法嗎?」於是他率領御史為武等申辯其冤屈。並揭發奉使十餘件不法之事。六年(1346)任翰林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後又遷改集賢侍講學士,仍兼祭酒。
至正九年,出任參與湖廣行省政事,不久又召為太常禮儀院使。命好文以翰林學士兼諭德。好文極力辭謝,上書宰相說「:三代聖王,莫不以教子作為首要任務,所有帝王治本的方法在於行道,而聖賢之道在於經典之中,傳授經典就在於明白其中的道理,國家要出色地治理就在於學習經典,而最重要的是要培養人才,自身在道德方面不是模範的人,就不能輔佐出好的德性。自己學習沒有完善,就不能啟迪教育者的聰明。應讓道德高尚,學識淵博的儒家學者來完成此事。而我天資既低,威望又不高,粗俗成性,因忙於事物,把所學的經典荒廢了,若突然讓我肩負此重託,實難勝任。望另選高明,可望國家有輔佐人才,而好文也免於妨賢之譏。」丞相把他的上書呈報皇上,帝更加讚嘆,仍不允他辭官。好文說「:要尋求二帝三王之道德,一定要從學孔孟之書開始,如《孝經》、《大學》、《論語》、《孟子》、《中庸》。」他摘出其中要點,解釋經義,用古代儒家的論說,仿效宋代真德秀的《大學衍義》的例子,作書十一卷,書名叫《端本堂經訓要義》,寫成奏摺,奏與皇上,讓太子學習。他又集歷代帝王的事跡一百零六篇,分為四類:一曰聖慧,如漢孝昭、後漢明帝自幼聰敏;二曰孝友,如舜、文王及唐玄宗友愛;三曰恭儉,如漢文帝卻千里馬、罷建露台;四曰聖學,如殷宗好學及陳隋皇帝之不善學。以供太子學習參考。又取自三皇至金宋歷代皇朝的更迭。國運的久暫及治亂興衰輯為一書,名曰《大寶錄》。又取前代帝王之是非善惡以及應當效法、應當引以為戒的事,輯為一書,名曰《大寶龜鑑》。將這兩部書進呈皇帝。過了許久,好文升為翰林學士承旨,進階榮祿大夫。
至正十六年,又上書皇太子說:「臣之所言即前日所進經典大意,殿下宜以所進諸書,參照《貞觀政要》、《大學衍義》等篇,果能一一施行,則國家政務不難辦好,太平之治不難達到。」皇太子深為敬重他,採納他的意見。其多次請求告老還鄉。皇帝不准,拜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以翰林學士承旨一品俸祿而終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