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元史 · 劉正傳
劉正字清卿,清州人。好學,十五歲就學習衙門公事,初任制國用使司令史,後升遷尚書戶部令史。至元八年(1271)取消轉運司,設局核實拖欠租稅,由劉正主管此事。大都運司欠賦稅銀五百四十七錠,逮捕了倪運使等四人,經審查確實不欠,卻長期不予結案。劉正察出是冤案。至元五年李介甫領取租稅的七張收據,其款與欠稅數相合,字跡是司庫辛德柔寫的。辛原很貧困,發跡後交結權貴,沒人敢問此事。劉正查到實情,告訴尚書審訊他,收回了全部租稅銀。辛服罪,被冤的四人獲釋,劉正因此出名。後調任樞密院令史。
十四年諸王昔里吉反叛,劉正到居庸關,守衛認為前面形勢緊急,要求暫退,劉正說:「我的職務該進而不進,後面的人就更加害怕。」他出關到上都,邊將請求以金銀符充實戰賞,中書令工部鑄造發給,後來要查究處理。劉正說:「軍賞貴在迅速,先造符印再請示,也是可以的!」帝不再追查此事。
十五年提拔為左司都司,當時主持國政的阿合馬與阿里伯、崔斌不合,誣陷二人盜官糧四十萬,命刑部尚書李子忠與劉正兼程前往審查,後又派北京行省參知政事張澍等四人共同處理,竟將二人判處死刑,劉正因此稱病回家。
十八年召入朝為左司員外郎。十九年春,阿合馬合併中書左右司,劉正因而為左右司員外郎。三月阿合馬被罷職,火魯霍孫為左右丞相,再任命劉正任左司員外郎,劉正告假回家。九月中書傳旨,將劉正與參政咱喜魯丁逮捕一同送至京師,帝問:「你們與阿合馬是同黨,能無罪嗎?」劉正說:「我不曾依附他,只是聽從法令罷了。」幾天後阿合馬奸黨多數處死,又將劉正械到拱衛司,火魯霍孫說「:皇上曾說劉正是穿白衣,在炭穴中行走十年而身不污,可稱得上廉潔。」由此免罪回家。
二十年春樞密院上奏舉劉正為經歷,後升參議樞密院事。二十五年桑哥設尚書省,升正為戶部侍郎、戶部尚書。曾核查河間鹽運官虧欠鹽課之事,幾乎判罪,於是告病回家。二十八年桑哥倒台,完澤為丞相,恢復劉正戶部尚書,又升參議。湖南馬宣慰的庶子爭蔭不得而誣告其兄藏宋朝官員金銀,正判他有誣告罪,仍讓其兄為官。濟南張同知的兒子求兩淮轉運使之職,正知不稱職,不准。張散布流言,說他在判處湖南馬宣慰爭蔭的案子上徇私情。帝召正追問,正說明真相,事情終於了結。
三十年先後任侍御史、吏部尚書、江南行御史台中丞。大德元年(1297)改同樞密院僉事,不久出任雲南行中書省左丞。右丞忙兀突魯迷失請求征伐緬甸,劉正認為不可,不久二人都被召回朝廷,正仍極力說明不能征伐的原因,不聽從,這次征伐果然無功,雲南百姓每年要繳納的金銀,接近中慶城所繳納之數,百姓逃到離邊寨遠的地方。秋季行省派遣官吏帶著軍隊去徵收,人馬口糧、草料、往返的費用,每年以萬計。被差遣的官吏必須重重賄賂省臣,才能得到派遣。徵收金銀的數量,一定是十加二成,而贈送的錢財同繳納官府的也一樣多,派遣的人又把銅混在白銀中繳納給官府。劉正首先上疏指出他們弄虛作假,給官秤,使本地的官親自到官府繳納,才革除弊端。劉正到任的官府的儲蓄為二百七十萬索,白銀一百錠,經過四年,儲蓄達一千零七十萬索,金一百錠,銀三千錠。
七年秋,回到清州。八年六月以左丞身份巡察江西,十月巡察江浙。武宗即位,召入朝為左丞,升右丞。至大二年(1309)懇辭回家。仁宗即位,召集老臣商議國事,正到宮廷,提出八項建議:一守成憲,二重省台,三辨邪正,四貴名爵,五正官符,六開言路,七慎賞罰,八節財用。適逢大赦,改年號,召集群臣討論了劉正的八項建議,並付諸實行。
仁宗初期政治產生廣泛影響,其中劉正和老臣們做了很大貢獻。正累次辭官都未獲准,拜榮祿大夫、平章政事、議中書省事。討論如何管理河南、淮、浙、江西的民田,增加茶鹽課稅,正極力反對,終沒聽從。這年大旱,農田無收。監察官認為天災的發生,是由於執政者不稱職,奸邪蒙蔽聖上,百姓多受冤屈,傷了天地和氣所造成的。皇帝詔令朝臣討論,平章李孟說:「調理的責任,儒臣只我李孟一人,請求辭職,讓與賢人。」平章忽都不丁說:「台臣不能明察奸邪,批評時政,還追究別人。」劉正說:「御史台與中書省是一家,應該同心協力,或可或不可,均擇善而行,怎能分彼此?」右丞相帖木迭兒傳旨,廉訪司權太大,審察諸事不能實事求是,從現在起不許獨自決定六品以下官員之去留。忽都不丁、李孟準備討論施行,劉正說:「人可選擇,法不能更換。」延..六年(1319)卒,贈宣力贊治功臣、光祿大夫、司徒、柱國、趙國公,諡號忠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