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元史 · 陳佑傳

宋濂 《白話元史》
陳佑,一名天佑,字慶甫,趙州寧晉人,其家世代以農為業。祖父陳忠,精通經史,鄉里皆尊他為師,死後,其學生諡曰「茂行先生」。 佑自幼好學,家貧,母親張氏曾剪髮賣錢,為他買書。長大博通經史。當時諸王可自任官屬,憲宗三年(1253),穆王府任 佑為該府尚書,賜其父母銀十鋌、錦衣一套。穆王的封藩地在陝、洛,任佑為河南總管。他去上任那天,首先去拜訪金末名士李國維、楊杲、李微、薛玄,向他們求教治世之道。他又奏請免徵西軍數百家的各種賦稅,提出二十餘件有利於人民的事,請朝廷施行。這些都得到朝廷的採納。 世祖即位,將陝、洛地區劃為河南西路。中統元年(1260),任命 佑為河南西路總管。當時州縣官吏因為未給俸祿,多貪婪暴虐,而唯有佑以清廉著稱,在此為官八年,始終如一。至元二年(1265),調任南京治中。河南東部發生蝗災,以徐州、邳州尤為嚴重,官府令百姓捕捉。 佑到災區視察後提出:「捕蝗恐傷莊稼,如今蝗蟲雖多,但谷已熟,不如早開鐮收割,可省捕蝗的勞力。」有人說請示上級,不可擅自做主。 佑說:「為救民而獲罪,我也甘心。」即令捕蝗的人回去收割。 至元三年,朝廷賜佑虎符,授嘉議大夫、衛輝路總管。衛輝是四方交通必經之地,一向難以統制。 佑到任後,申明法令,建立孔子廟,修比干墓,進行祭祀。他離任後,這裡的百姓為他立碑頌德。他曾上書世祖,提出創立太平盛世的「三本」:一為太子是國本,應早立太子;二為中書省是行政之本,應責成中書省專心於政務;三曰人材是治國之本,應慎重地選拔人材。這些意見雖未完全被採納,但受到當時人的稱讚。 至元六年,設置提刑按察司,首先任命 佑為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這時,中書、尚書兩省並立,世祖打算把二者合而為一,召集大臣共同討論。佑剛回朝,就特命他參議其事。阿合馬為尚書省平章政事,欲奏請升中書右丞相安童為太師,實際上是要奪中書省的權力,卻又怕 佑反對,因而企圖以進佑為尚書省參知政事的官職來拉攏他。在討論中,佑極力主張中書省為行政之本,是祖宗所創立的,不可廢止;三公本為古代官制,今徒有虛位,不必設。廢中書省的事就此結束。阿合馬惱怒 佑違反了他的意圖,把他調出京外任僉中興路行尚書省事。西涼隸屬於永昌王府,該地達魯花赤及總管為人誣陷,王欲逮捕法辦, 佑竭力為他們申辯。王雖大怒,而佑的辯護更強,王終於醒悟。二人皆免罪,認為佑是他們「再生父母」。 朝廷大舉伐宋,派 佑徵調軍隊,山東百姓多逃避,聞佑來,都出來應徵。十三年,授佑為南京總管兼開封府尹,官吏多驚慌失措。佑對他們說:「何必如此驚慌!你們以前為盜跖,而今為顏淵,我就把你們當好人對待;若前為顏淵,而今為盜跖,我就會把你們當盜賊對待。」於是這些官吏安分守己,不敢違法。許、蔡之間有大盜,聚眾搶劫, 佑追捕則逃入宋朝境內。宋亡後,這些人隨制置夏貴路過汴梁時,佑發現了他們,將他們當眾杖殺。 十四年,調浙東道宣慰使。江南剛剛平定,元軍俘虜溫州、台州百姓男女數千口為奴, 佑強行釋放歸家。不久,行省徵收百姓和商人的酒稅,佑提出:「戰爭之後,對於遭受兵刀之苦的百姓,應寬大憐恤。」但這意見未轉達於朝廷。朝廷派他去查核慶元、台州的民田。回來行至新昌,遇到玉山鄉盜賊,他猝不及防,被殺害,享年五十六歲。詔贈推忠秉義全節功臣、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左丞,追封河南郡公,諡忠定。江浙父老要求葬他於會稽,未獲批准,便立祠紀念。 佑能詩能文,著有《節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