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元史 · 張文謙傳

宋濂 《白話元史》
張文謙,字仲謙,邢州沙河人。自幼聰敏,記憶力強,與太保劉秉忠同學。世祖即位前為藩王時,封邢州為分地,秉忠向世祖薦舉文謙。定宗二年(1247),世祖召見文謙,命他掌管王府書記,漸漸為世祖所信任。邢州地當要衝,初分二千戶以供勛臣衣食,派去管理的人,皆不知如何治理,而是進行百般搜刮,人民承受不了,有人向王府申訴。文謙與秉忠一同去對世祖說:「今民生困苦,以邢州尤其嚴重。何不擇人去治理,責其成效,使各地向民間征取有一定限度和規定,這樣,天下百姓都受到恩惠。」於是選近侍脫兀脫、尚書劉肅、侍郎李簡一同去治理。三人到邢州後,同心協力,除去弊政,革去貪暴。於是逃亡在外的相繼返鄉,不到一月,戶增十倍。從此,世祖更加重用儒生,讓他們參與政務,這都是由文謙向皇帝建議的結果。 憲宗元年(1251),文謙與秉忠把當前首先要辦的事陳奏於世祖,都予實行。世祖征大理,國王高祥抗拒不服,殺朝廷派去的使臣而逃跑了。世祖大怒,要大肆屠殺大理城的居民。文謙與秉忠、姚樞極力諫阻道「:殺使臣抗拒朝廷之命的是高祥,百姓無罪,請寬大。」大理百姓因此保住性命。憲宗九年,世祖率師伐宋,文謙與秉忠對世祖說:「王者之師,有征討但無戰爭,對南方臣民當一視同仁,不可濫殺。」世祖道:「希望與卿等共同遵守。」入宋境後命諸將不准妄殺和燒毀房屋,所獲人口一律釋放。 中統元年(1260),世祖即位,設立中書省,首命王文統為平章政事,文謙為左丞。建立綱紀,講明利弊,以安國便民為宗旨。詔令一出,天下有太平之望。而文統素好忌恨別人,在商議政務時,每每與文謙相互可否,意見不一,懷怨於心,因此文謙請求出京任職。詔令他以中書左丞之職行大名等路宣撫司事。臨行,對文統說「:民困苦已久,況又逢大旱,若不減稅賦,何以滿足百姓得以休養生息之希望?」文統說:「皇帝新即位,國家經費只是仰給於稅賦,如果再行減免,國家所需如何供給?」文謙說:「百姓足,君怎麼會不足!等到風調雨順的豐收之年,再行徵收也不晚。」於是減常賦的十分之四,商酒稅減十分之二。 中統二年春,回到朝廷,留在政府工作。朝廷始設左右部,推行各項政治措施,事無大小都辦得很好,其中文謙盡了很大力量。三年,阿合馬領左右部,總管國家財政,凡事只由他奏請皇帝,不必稟告中書省。朝廷詔大臣們討論此事,文謙說「:分管財政,古代有這種制度,但說中書不干預其事,是沒有道理的。若中書不問,天子將親自來處理嗎?」世祖認為「仲謙說的是」。 至元元年(1264),詔令文謙以中書左丞之職巡察西夏中興等路。羌族習俗素來與中原不同,辦事無綱無紀,文謙從被俘人口中得蜀士五六人,讓他們出來熟悉政事,一月之內,公文有格式,子弟也知讀書,習俗為之一變。又疏導唐來、漢延二渠,灌田十數萬頃,百姓得其利。 至元三年回朝,諸勢家提出把數千戶強迫為私家奴婢。此事久議不決。文謙認為,當以太宗七年(1235)為斷,奴婢沒有在官府戶籍冊上登記的,可歸屬於勢家,其餘良民無強迫為奴隸之理。議定之後,作為法律共同遵守。五年,淄州妖人胡王惑眾,官府為此逮捕了百餘人。丞相安童轉奏文謙之言:「愚民無知,故被妖人欺騙引誘,殺其首惡就可以了。」朝廷命文謙去處理此案,文謙只處決三人,其餘釋放。 至元七年,拜文謙為大司農卿。文謙奏請設立各道勸農司,巡行勸農,開墾荒田,舉行祭先農、先蠶等禮。又與竇默一同奏請設立國子學。朝廷詔命許衡為國子祭酒,挑選貴族子弟進行教育。當時,阿合馬計劃收民間之鐵,由官鑄造農具,以高價配售與民;創立行戶部於東平、大名,印製鈔票;所遣諸路轉運司干政害民。文謙都將這些弊政在皇帝面前予以彈劾,請求廢除。十三年,升御史中丞。阿合馬怕台諫官揭發其奸詐,奏請廢除了各道按察司。文謙卻奏請恢復,但他自知為奸臣所忌恨,力請辭去御史中丞之職。當時世祖正因《大明曆》成書年代已久,有差錯,命許衡等制定新曆法,於是授文謙為昭文館大學士,領太史院以總管修新曆之事。十九年,拜樞密副使。一年多病卒,享年六十七歲。 文謙早隨劉秉忠研究占卜相命之術;晚年結交許衡,尤精於義理之學。為人剛直明快,凡所陳奏於皇帝者,無不是堯、舜仁義之道。多次違背權臣的意圖,但把因此而蒙受的是非得失,全不放在心上。家中只有藏書數萬卷。他尤以引薦人材為己任,時論更加肯定他。累贈推誠同德佐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忠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