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元史 · 塔本傳(附阿里乞失帖木兒等傳)
塔本,伊吾廬人。因好宣揚別人的好處,故又稱之為「揚公」。其父名宋五設托陀「,托陀」是其國王賜他的稱號,意思是「國老」。
塔本最初隨太祖討平蒙古諸部。以後隨軍圍攻燕,征討遼西,攻克平灤、白靅諸城。蒙古軍士濫殺人民,塔本告誡他們「:國家根本在於人民,如果把人民殺盡,得其地於國何益;而且濫殺無辜,只能更加堅定敵人與我們對抗的決心,這不是皇上的旨意。」太祖聞此言大喜,賜塔本金虎符,委任他鎮撫白靅諸郡,稱為行省都元帥,可依制任命縣官,囚犯死罪由他判決。
很久以後,塔本調往興平。興平這地方久經戰火,民不聊生。塔本至興平後,召集父老,訪問民間疾苦,採行輕徭薄賦等措施,減輕人民負擔,人民大喜,奔走相告,並表示不違犯政府法規。逃亡的人民也都從四面八方歸來。塔本初來時,興平只七百戶,不過一二年,增至萬戶。塔本還把自己的馬匹交給驛站使用,以減輕驛站人民的負擔;還借貸「廉吏銀」,凡利息不能償還者,將借券焚毀;農民耕種困難,就給他們耕牛,因此連年豐收,家給人足。太宗二年(1230),朝廷詔令增中山、平定、平原等州,均劃歸行中書省管轄。太宗六年,李仙、趙小哥等作亂,塔本平息,但只誅首惡,受牽者全部釋放。
太宗後二年(1243)立春日,朝廷大宴群臣,塔本參加宴會回府即病卒。當夜,有星墜落,隱隱有聲,塔本逝世。朝廷贈推誠定遠佐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營國公,諡「忠武」。
子阿里乞失貼木兒繼承父職,為興平等處行省都元帥,並遵循父親興學養士、輕刑薄徭的政策。定宗元年(1246)逝世,贈他為宣忠輔義功臣、榮祿大夫、平章政事、柱國,追封營國公,諡「武襄」。
阿台,塔本之孫,阿里乞失貼木兒之子,按規章,阿台應承襲父職,而正逢朝廷改行省為平灤路總管府,於是在憲宗七年(1257)任命他為平灤路達魯花赤。阿台到任後,便奏請減該路銀、鹽、酒等稅課八分之一,而且對小民不征賦稅。
世祖即位,阿台入京朝見,賜金虎符。諸侯王路過平灤,該路供給,費銀七千五百兩,戶部不支付,阿台向世祖請求由他自己償付。至元十年(1273),其官階進升為懷遠大將軍。遇災荒,他主張用府庫糧食賑濟饑民,有人反對,阿台說「:朝廷不允許,我願用自己家中的糧食來償還官府。」於是許多人得到拯救。凡其僚屬來上任,阿台必送他們鹽、米、羊、用器等,對他們說「:我並非有別的意圖,只是要你們不剝削百姓而已。」其親戚貧困,他每月給以補貼;百姓有喪葬無力辦者,他給棺槨、布帛、錢糧。灤為古孤竹國,他建廟祭祀古代聖賢伯夷、叔齊,以淳化風俗。
至元二十一年,進昭武大將軍。二十四年,乃顏反叛朝廷,阿台獻馬五百匹以加強軍力,世祖大喜。二十五年入朝,病卒。賜宣力功臣、資德大夫、中書右丞、上護軍,追封永平郡公,諡「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