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元史 · 帖木兒不花傳
帖木兒不花,世祖孫,鎮南王脫歡第四子。起初,世祖第九子脫歡因討安南無功而令終身不許進見皇上,封為鎮南王,出鎮揚州。脫歡死,子老章襲封鎮南王。老章死,其弟脫不花襲為鎮南王。脫不花死,其子孛羅不花尚幼,由其弟帖木兒不花嗣為鎮南王。
文宗天曆初(1328),帝賜帖木兒不花黃金五十兩、白金五十兩、帛三十匹。天曆二年,孛羅不花已長大成人,帖木兒不花請將鎮南王位還予孛羅不花。朝廷允許,改封帖木兒不花為宣讓王,賜金印,移鎮於廬州。
順帝至元元年(1335),撥廬州、饒州牧地一百頃賜予帖木兒不花。二年,賜買房屋錢四千錠,命其王府官員的地位在當地官府官吏之上。
至元五年,伯顏專權,假借聖上名義貶帖木兒不花及威順王寬徹普化。直到脫脫為相,方以實情奏明於帝,威順王與宣讓王皆無辜,詔令復還原鎮。
至正十二年(1352),廬州人民起義,淮西廉訪使陳思廉對帖木兒不花說「:你宣讓王為皇族,鎮撫淮西地區,豈可坐視。且府中官員及怯薛軍人數甚多,其中必有可使摧鋒陷陣者,望王決斷。」帖木兒不花大悟道「:此是我的職責所在。」即命所部兵及諸王乞塔歹等,分路出擊,擒義軍領袖,廬州境內平息無事。順帝聞知,賜金帶銀鈔,以賞其功。十六年,命帖木兒不花及寬徹普化鎮守懷慶路,各賜金銀各一錠、帛九匹、鈔二十錠。不久,汝、潁一帶起義軍南渡淮水,帖木兒不花根據當時當地形勢,自行調芍陂屯軍抵禦。後廬失守,帖木兒不花隻身北歸京師。二十七年,進封為淮王,賜金印,設王傅等官。二十八年,大明兵逼京師,順帝北奔,詔令帖木兒不花留京代行朝政,拜慶童為中書左丞相以為輔佐之臣。不久城破,帖木兒不花殉國,年八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