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賈繼春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賈繼春,新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中進士。歷任臨汾、任丘知縣,後入京為御史。李選侍移居噦鸞宮,一時處境頗為窘迫,但仍然無恙。繼春聽信流言,上書內閣方從哲等人,大略說「:新君登基,便違忤先皇,逼逐庶母,舉國痛心。當年孝宗不問昭德妃子之罪,先皇優遇鄭貴妃,今皇上何不效法祖先?況且先皇彌留之際,曾以選侍面諭群臣,而今先皇玉體未寒,愛妾不保。忝為臣子,夫獨何心!」給事中周朝瑞駁斥他,繼春再次上書,說「選侍自經,皇八妹投井」,甚至稱李選侍為未亡人。楊漣於是上呈移宮始末疏,說:「皇帝寢宮未定,應以先帝的社稷為重,則先帝平日的寵愛為輕。到皇帝居室安定後,則既然盡臣子防危之忠,便當體解聖主如滅之度。這是臣請求移宮的原因。而蜚語卻說選侍踉蹌赤腳而走,還屢次想自裁,皇妹失所投井。這些謠傳,恐怕釀成今之疑端,還可能流為他年之事實。」皇上於是宣布敕令數百言,嚴斥廷臣相互包庇。 當時繼春出京按察江西,順便歸鄉,他飛騎傳疏自述先前上書的原因,其中有「賞罰大權,不要聽任旁落宦官手中」之語。王安激怒皇上,傳旨嚴厲斥責繼春,令他說明情況。於是御史張慎言、高弘圖接連上書請求寬貸繼春。皇上更加憤怒,交由廷臣雜議。尚書周嘉謨等人說「:臣等意以為陛下篤念聖母,不能忘掉選侍。到讀過敕諭後,知道陛下聖心自會體恤選侍。而繼春誤聽風聞之語,慎言等人又連疏瀆奏。但他們本意沒有別的用心,其罪當宥。」未見回報。御史王大年、張捷、周宗建、劉廷宣,給事中王志道、倪思輝紛紛上疏論救,給事中、御史又合詞請求,各閣臣又在講筵上說情相救,皇上於是停張慎言、高弘圖、大年的俸祿,寬宥王志道等人。隨後繼春回奏,語詞甚哀,並隱有「自盡、投井」二語。皇上嚴旨窮加質問,令他再次陳奏。周嘉謨等又極力相救,皇上不許。繼春更加窘困,惶恐引罪,說自己的話是得之於風聞。於是將他除名,永遠禁錮,這是在天啟元年(1621)四月。後來議論的人屢次請把他召回,皇上都不聽。 四年(1624)冬,魏忠賢逐出楊漣等人後,即以中旨召繼春復官。繼春到京後重述移宮之事,極力論說道:「楊漣和左光斗目無先皇,罪不容死。並且楊漣借傅鏥揭發汪文言,知道禍將到來,所以他上疏彈劾內宮,先發制人,這種人真是天地祖宗所必誅。而他只被判納賄結黨之罪,這樣楊漣當死之罪並沒有大暴於天下。宜速定刑書,頒布中外,昭示於史冊,使後世知道朝廷判處楊漣等人犯了不道和無人臣禮之罪。」他的奏疏娓娓數百言,並請採納楊所修的建議,儘快編修《三朝會典》,魏忠賢非常高興。 莊烈帝即位,繼春正在南畿督學,他知道魏忠賢必敗,便飛騎傳疏彈劾崔呈秀和尚書田吉、順天巡撫單明詡、副都御史李夔龍,群小開始相互離心了。不久繼春由太常寺卿升任左僉都御史,與霍維華之輩極力壓制正人。崇禎改元(1628)五月,給事中劉斯球極力論奏繼春反覆無常,善於偽裝,繼春於是自請引退歸鄉。後來,楊漣之子楊之易攻擊他,詔令削去繼春官籍。 當初,繼春以移宮事件詆毀楊漣,勾結王安希圖封拜,後來見公議支持楊漣,他怕楊漣得進用,便俯首求和,聲言奏疏並非出於自己之意。回朝後他又極力詆毀楊漣。魏忠賢伏誅後,他又極力讚譽高弘圖之救楊漣,並推薦韓火廣、倪元璐,以求為清議所容。皇上定逆案,不見繼春列名其中,便問原因。閣臣說繼春雖然反覆,但他所持的立場亦還可取。皇上說:「惟其反覆,才是真小人。」於是引結交皇帝近身宦官的條律,判繼春三年徒刑。繼春自恨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