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阮之鈿傳
阮之鈿,字實甫,桐城生員。崇禎年間,下詔舉人才。同郡諭德劉若宰舉薦之鈿,中選,授穀城縣知縣。
崇禎十一年(1638)正月,之鈿還未到任,張獻忠已攻陷谷城,請求招安。總理熊文燦准許了,將獻忠部下數萬置於谷城四郊,居民紛紛不安,都想逃走。之鈿來到後,盡心調理,人民稍安。他上疏朝廷說「:獻忠虎踞谷城,其謀叵測。他所要求之地,實為兵餉供應的咽喉,秦、蜀交會的脈絡,今都為他所占據。一些奸民都甘心為他效力,善良都為他脅迫。臣是守土管民的官,結果是無土可守,無民可管。庫藏空虛,民產被奪,田賦無處征取。我名為縣令,實際上是個多餘的人。而朝廷一心主張安撫,臣愚昧,妄自認為撫剿二策可以合言,不可分言,否則有損國威,挫敗士氣。」但這意見沒被採用。義軍中有些人漸到四鄉行劫,之鈿把他們抓起來並告訴所統領的將官,進行了一定的懲處。再告發義軍有劫掠行為時,義軍領袖再不做處理,對之鈿說:「官府不給我們軍餉,有了餉他們自然不會去劫掠了。」因此,四鄉村民逃亡幾盡。又來掠奪城內,若稍抗拒,即以刀棍相見。監軍僉事張大經奉熊文燦之命來鎮撫,也不能禁止。
崇禎十二年(1639),張獻忠反朝廷的形跡漸漸顯露,之鈿去企圖說服獻忠:「將軍開始的作為是不對的,今幸而為朝廷之臣,應建立軍功,垂名青史。難道未看到劉國能將軍?由於他效忠朝廷,天子親自下詔進他官爵,厚賞金帛。將軍若懷疑天朝另有看法,之鈿願以百口為保。還有什麼可疑而懷有他志?」獻忠素來對之鈿心懷仇恨,對他以惡言辱罵。之鈿憂憤成疾,在壁上題辭表示自己忠於朝廷的決心,不視事。
同年五月,獻忠果然反叛朝廷,劫掠府庫,釋放囚徒,毀壞城池。之鈿服毒自殺未死。獻忠派人向他索取縣印。之鈿堅決不給,為張獻忠所殺。獻忠縱火燒毀公署。之鈿後贈尚寶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