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熊鼎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熊鼎,字伯顏,臨川人。元末鄉試中舉,主持「龍溪書院」。江西兵亂,鼎組織鄉兵自衛。陳友諒多次脅迫他加入其反元隊伍,鼎不肯。鄧愈鎮守江西,認為鼎是個奇才,多次請求相見,向太祖推薦。太祖欲任他官職,他以父母年邁為理由而推辭,只願留在鄧愈幕府中參與軍事。母親去世,他守孝期滿,被召至京師,授德清縣丞。松江民錢鶴皋叛亂,鄰郡大受震動,而鼎卻鎮靜如常。 吳元年(1367),太祖即吳王位,召集大臣議論建立朝廷的禮儀,任鼎為中書考功博士。後調去專管撰述《起居注》。他奉詔搜集已往事例作為懲戒的借鑑,寫於新宮殿壁上,舍人耿忠出使廣信回來,奏報郡縣官吏的一些違法事實,太祖遣御史去核查。這時朝廷已頒布赦令,丞相李善長再三勸阻派遣御史,不聽。鼎與給事中尹正上書說「:朝廷已向全國頒布了赦令,現在又因小事派御史核查,這樣不僅失信於民,且有損朝廷威嚴。」太祖沉默了許久,決定不派遣御史。 洪武元年(1368),新設浙江按察司,任鼎為僉事,分管台州和溫州。台、溫自方國珍占據後,其文官悍將共二百人,都十分橫暴。鼎把他們遷到江、淮一帶,人民才得安寧。平陽知州梅鎰被誣告貪贓枉法,但定不了案,百姓數百人至官府申訴知州無罪。鼎聽取了民眾的申訴,有個官吏對鼎說:「如果釋放了知州,以後有人援例將怎麼辦?」鼎嘆息道「:法只懲辦有罪的人,難道我怕受到譴責而去誅無罪之人嗎!」將鎰釋放,然後上報朝廷,得到朝廷的認可。寧海民陳德仲殺害了黎異,異妻多次上訴,得不到官府的處理。鼎查閱了檔案,逮捕陳德仲審訊,得其殺人實情,將德仲正法。 是年秋平定山東,朝廷在山東設按察司,任鼎為僉事。鼎到任後,奏請罷黜不稱職的官吏數十人,還準備考核官吏的利弊,令郡縣各設兩個日誌,每天將所辦理的訴訟、錢糧等事記載在日誌上,一份留郡縣備查,一份上報省府,以後按日誌上的記載來考核官吏的政績,無人敢於隱瞞。不久進升為副使,又轉任晉王府右傅。因犯過失而降為左傅。其後授為王府參軍,又召回朝任刑部主事。 洪武八年(1375),西部朵兒只班率所部歸附明朝,因此改任鼎為岐寧衛經歷。鼎到任後,探知朵兒只班是假降,密告朝廷。太祖遣使慰勞鼎,賜裘帽。又遣宦官趙成召鼎回朝。鼎剛要離開岐寧衛,朵兒只班果然反叛,強迫鼎等隨他去北方蒙古。鼎對朵兒只班責以大義,而同趙成及知事杜寅一齊被殺。太祖聞知,非常哀痛惋惜,命葬於黃羊川,為他建祠,將所食俸祿都給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