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曹學亻全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曹學亻全,字能始,侯官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他二十歲就中進士,授戶部主事。調南京添注大理寺左寺正。閒居七年,致力於學習。後歷任南京戶部郎中、四川右參政、四川按察使。蜀王府失火,估算修建費七十萬金,要求撥款,學亻全根據《宗藩條例》拒絕。天啟二年(1622)任廣西右參議。 當初,萬曆四十三年(1615)發生「梃擊案」,劉廷元等主張將兇手作為瘋癲奸徒之罪處置。學亻全著《野史紀略》一書,記述事件的本末。天啟六年(1626)秋,學亻全調任陝西副使,尚未起程,劉廷元依附於宦官魏忠賢而受到寵幸,彈劾學儉私撰野史,淆亂國法。將學亻全削職為民,燒毀《野史紀略》的雕板。巡按御史王政新,因曾薦舉過學亻全,也被勒令閒住。廣西大吏估計學亻全將來必有大禍,把他留在廣西,後來知魏忠賢無意殺學亻全,才放他回家。崇禎初年,起任廣西副使,學亻全力辭不肯受任。 學亻全居家二十年,著書於所居之石倉園,其《石倉十二代詩選》盛行於世。他收集經、史、子、集,按類分輯,進行了十餘年,尚未完成,北京、南京相繼陷落。唐王在福建即位,起任學亻全為太常寺卿。不久,轉為禮部右侍郎兼侍講學士,進升尚書,加太子太保。南明亡,學亻全避入山中,自縊而死,年七十四歲。 學亻全詩文甚多,總名為《石倉集》。萬曆年間,福建文風頗盛,實為學亻全提倡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