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鍾羽正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鍾羽正,字叔濂,山東益都人。萬曆八年(1580)進士,授職滑縣知縣,剛剛二十來歲,就很有惠政,徵召任命為禮科給事中。上疏說皇帝上朝不應該停頓,張鯨不應該赦免,奏疏送上,沒有回音。 調任工科左給事中,出巡宣府邊防事務。哈剌慎、老把都各部要挾增加互市賞錢二十七萬多兩銀子。鍾羽正建議削減它。又彈劾罷免了副總兵張允實等人,而將各侵吞盜用軍用物資的人交給法官處理。回到北京當吏科都給事中。彈劾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寺少卿楊四知、洪聲遠不盡職守,楊四知、洪聲遠被定罪貶職流放。這時正是上朝的時候,請求禁止饋贈,說:「做臣子的罪過沒有比貪財更嚴重的。然而倘使朝內大臣貪財但朝外的大臣不響應,朝外大臣貪財但朝內大臣不予勾結援手,那麼還可以相互制約而不至於太放肆。現在朝內的把朝外的當作庫府,朝外的把朝內的當作窖穴,相互勾結賄賂,結黨營私,想要為官之途清廉,世風好轉,已經不可能了。」皇帝認為說得好,下詔讓有關部門禁止,並且命令閣部大臣公事在朝廷討論,不要在私人住所接待賓客。吏部推舉孟一脈為應天府丞,呂興周為他副手,蔡時鼎為江西提學,馬猶龍為他的副官。皇帝討厭孟一脈、蔡時鼎曾提過意見,都任用副官。鍾羽正率同僚上疏說:「陛下不任用孟一脈、蔡時鼎,朝廷內外以為曾提過意見的大臣,不僅被斥退一時,而且再次提升的機會也沒有,打擊忠誠正直的風氣,直言的規勸者無法開口,不是國家的福氣。」奏疏呈上,違反聖旨,剝奪各人的俸祿不等。 萬曆二十年(1592)正月,跟同僚李獻可等人一起請求皇太子出宮就學,皇帝生氣,貶李獻可的官職。鍾羽正認為實際上是自己的主意,請求與李獻可一起貶官,竟然被貶斥為平民。閉門讀書,士大夫經過他住的地方,一概推辭不會見。在鄉野居住了近三十年。光宗即位,起用為太僕寺少卿。未到任,提升為太僕寺卿。 天啟二年(1622),吏部將任命他為左副都御史,鍾羽正推辭說:「馮從吾先生做僉都御史已經很長時間了。我是後來人,排在他前面,是助長爭逐之風。西御史台是什麼地方,難道有這種風氣存在的位置?」於是接受僉都御史而讓馮從吾當左副都御史。剛進入官署,就說:「方從哲進獻藥丸討論諡號,封太后遷移宮室,沒有謀略而少決斷,既巧言媚上又妄言欺下,應該免除他的官級,讓他接受法律的懲罰。沈翭與宮內相勾結,攬權行賄,應該立即把他趕走。」朝中邪佞之輩都不高興。熊廷弼、王化貞的官司,大家議論紛揚。鍾羽正說:「以前開原、鐵嶺的罪責不明,導致喪失了遼陽,遼陽的罪責不明,導致喪失了廣寧。國家的疆土,怎麼經受得起三番五次地丟失。」由此這二人都被定罪處以重刑。正好朱童蒙用講學的事情來攻擊鄒元標及馮從吾,鍾羽正說書院的設置,實在是北京城裡的第一好事,不應該禁止,於是請求退休。沒多久,代替馮從吾當左副都御史,後改任戶部右侍郎,監督倉場。 第二年春天,授官工部尚書。太監隔一年發一次冬衣。這年夏天六月份,眾太監一千多人請求預領冬衣,蜂擁入官署,打碎辦公桌椅,毆打辦事員,謾罵著離開了。大概是忌恨鍾羽正的人唆使太監故意與鍾羽正為難。鍾羽正因為這事上疏請求辭職。皇帝下詔讓司禮太監棒打眾鬧事太監,把他們貶職,諭示鍾羽正出來處理事務。鍾羽正請求離職更加堅定,於是說:「現在國庫空虛,九邊的戰士日夜枕戈待旦,卻吃不到一頓飽飯。慶陵的工人登高負重,頂烈日冒酷暑,卻得不到工錢。唯獨宮內的官員有什麼請求,早上報告打上來,晚上就批准了。這事傳揚出去,哪個不憤慨?卑臣不能克盡職稱,按理應該罷官免職。」又上了三道奏疏,自行引退了。 過了一年,閹黨霍維華追查三案,說鍾羽正投身於幫派之中,於是剝奪了他的官級。崇禎初年,恢復他的官級。不久去世,贈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