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李頤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李頤,字惟貞,江西餘干人。隆慶二年(1568)中進士,授職中書舍人。博覽、熟悉典故,盛負才氣。萬曆初年,升為御史。同官胡氵孝、景嵩、韓必顯,給事中雒遵相繼遭到皇上指責,他上疏相救,可惜皇帝不聽。清理湖廣、廣西軍隊,請求免除士民遠戍之苦,只充軍鄰近的衛所,皇上予以批准。因違背張居正意願,他出任湖州知府。改任蘇松兵備副使、湖廣按察使。鄖陽發生兵變,知府沈釒夫被治罪,李頤為他申辯冤情,秘密殺死帶頭叛亂的人。後來因為母親去世回到故鄉。 服喪期滿,官復原職,到陝西上任,升為河南右布政使。提拔為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府。再升為右副都御史。因勘定兵變,提為兵部右侍郎。長昂驕橫,李頤與總兵王保將其心腹小郎兒等七人抓住,叛賊於是害怕。不久,其別部伯牙入寇,李頤率領將士將其擊敗於羅文峪,升左侍郎。過了很久,升右都御史。 其時,徵收礦稅的使者四出。馬堂駐於天津,王忠駐守昌平,王虎駐保定,張曄駐通州。李頤上疏道:「燕京是王氣所鍾之地,離陵寢也近,一開鑿必定損傷靈氣。」又說:「畿輔土地荒蕪,收成不高,而敕令使者索求不遺餘力,恐怕臨清變亂的慘劇,將會重新上演。」不久,遼東稅使高淮誣衊彈劾山海同知羅大器,李頤再一次上疏:「朝廷監官,外省的僚屬,起初並沒有統攝,況且遼陽的礦稅與薊門有何關係?假若都效法高淮的所作所為,有關官吏將無法歸類處理。皇上執掌天下的權力,統治海內外,現在卻盡落入宦官之手,早上上奏,下午回報,如同聲音的迴響。縱使所彈劾的人應當治罪,以什麼名義呢?更何況無辜之人,被暴虐的摧殘。」所上奏疏皆無下文。李頤在鎮任職十年,威望大增。宦官害怕李頤的廉正,故而畿輔的老百姓稍稍能過安寧的日子。萬曆二十九年(1601),以工部右侍郎之職代劉東星管理河道。建議上築決口,下疏故道,為長遠打算。兩個月後,以積勞成疾而死。贈為兵部尚書。 李頤任職三十多年,破車瘦馬,布衣蔬食。初為御史時,第一個請求在文廟祭祀胡居仁,未獲批准。看見胡居仁的孫子希祖幼小且貧窮,就將女兒許配給他,並收留在家中撫養。弟弟謙早亡,把自己的蔭庇特權給了他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