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翁正春傳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萬曆中期,擔任龍溪教諭。萬曆二十年(1592),考中進士第一名,授職為修撰,升任少詹事。
萬曆三十八年(1610)九月,被任命為禮部左侍郎,代替吳道南負責禮部事務。十一月,出現日蝕,翁正春極力陳述朝廷的過失,皇帝沒有答覆。第二年秋天,萬壽節,翁正春提出八點勸告:即清淨君王的心緒,遵循祖制,振奮國家綱紀,信賴臣僚,珍重賢才,節儉開支,體恤百姓,重視邊防。皇帝並不省悟。吉王翊鑾奏請冊封他的旁系兒子常源任郡王。翁正春稱翊鑾受封在《宗藩條例》已經確立之後,他的旁系庶子只能限於該爵位。於是授任他為鎮國將軍。王貴妃去世,許久不占卜葬地時宜,翁正春因此諫言。皇帝命令宦官去選擇墓地,選取吉地。宦官認為麻煩費事,翁正春發怒道「:貴妃生育了太子,以後是國母,為什麼讓天下儉樸待她?」啟奏皇帝,答覆可以。代王想廢黜長子鼎渭,冊立次子鼎沙,朝廷議論持續了二十多年。翁正春匯集眾多意見上奏,鼎渭最終被冊立。琉球中山王派遣使者朝貢,翁正春稱:「中山王已歸附倭寇,現在的使者多是倭國人,貢物大都是倭國的器皿,斷絕與其往來比較好;要不也可以令福建的地方官約略留下一些土產,不要讓他們到京都朝貢。」皇帝對此表示贊同。
萬曆四十年(1612),進士鄒之麟分管鄉試,對舉人童學賢徇私,被御史馬孟禎等人告發。翁正春提議廢黜童學賢,貶斥鄒之麟,卻不涉及主考官。給事中趙興邦、亓詩教於是彈劾翁正春徇私。翁正春請求辭官,皇帝不同意。不久,言官告發湯賓尹、韓敬在科舉考場上的罪行。翁正春治韓敬不恭謹的罪名,韓敬的黨羽很惱恨。亓詩教再次彈劾翁正春,翁正春上奏爭辯,更加懇求辭官。皇帝雖然安慰挽留了他,他卻從此不安心自己的職位。不久,改派到吏部,負責詹事府,以侍養的名義回鄉。
天啟元年(1621),出任禮部尚書,協助掌管詹事府的事務。言論逆拂了魏忠賢,被皇帝下旨責備。第二年,御史趙胤昌迎合上級而彈劾他,翁正春再度上奏請求辭官回鄉。皇帝因為翁正春曾擔任皇祖的講官,特意加封他為太子少保,賜與敕令乘驛車馳歸。當時翁正春已經年過七十,母親百歲,他率領子孫孝敬老母,鄉里人都讚美他。不久,他去世了,崇禎初年,諡號文簡。
翁正春的風度峻肅,整天沒有輕慢的話。疲倦了不東斜西靠,暑天不裸露身體,眼睛不四處張望。看見他的人無不肅然起敬。整個明朝,科目的官吏在廷對中稱雄的有兩人:即典史曹鼎,教諭翁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