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馬森傳
馬森,字孔養,懷安人。父親馬俊,晚年得子,家僕抱他不慎墜地摔死。馬俊哄騙妻子說「:我的過失啊!」沒有追究僕人的罪過。過了一年有了馬森。嘉靖十四年(1535),中進士,授職為戶部主事,歷任太平知府。民間有兄弟間訴訟的案子,馬森給他們鏡子命令彼此照照,說「:如果兩個人老了,忍心損傷兄弟情份嗎?」都感激得流淚含羞而去。又升遷江西按察使。有位進士寵愛別的女人而殺害妻子,撫按想輕判,馬森最終使他伏法。
歷任左布政使,擢升巡撫右副都御史。入朝任刑部右侍郎,改派到戶部。起初,馬森在江西舉薦布政使宋淳。宋淳後來巡撫南、贛,因貪贓敗績,馬森因過失調任大理卿。幾度駁辯疑案,與刑部尚書鄭曉、都御史周延並稱「三平」。因病歸鄉,重新啟任南京工部右侍郎。改派到戶部,督察倉場,不久轉任左侍郎。以右都御史身分總督漕運,兼任鳳陽巡撫,晉升南京戶部尚書。隆慶初年,改任北部的官職。
當時,皇帝登基詔書減免了國家一半的田租。太倉的年收入減少,不能應付開支,而且京、通二倉的儲藏無幾。馬森查對搜剔,處理十多件事。又列出錢穀出入的數目,勸諫皇帝節儉。皇帝親擬詔書責令他安排處置,馬森上奏:「祖宗的舊制度,黃河、淮河以南地區供給京師四百萬銀兩,黃河、淮河以北地區供給邊關八百萬銀兩。一年的收入,足以供給一年的費用。後來邊陲戰事頻繁,開支逐漸繁多,一變而有外籍部隊的年度給養,再變而有本地部隊的年度給養。起初的費用只三百五十萬兩,後來漸漸增至六百三十多萬兩。屯田的十有七、八受虧損,鹽法也十折四、五,民糧運輸十有二、三被拖欠,全部用補給邊關的年度費用彌補。在邊關則兵卒馬騎少於往昔,在太倉則輸入之數不及以往,而且耗費數倍於以前。又下詔書減免賦稅,所以今日宣告匱乏,比往年更甚。我以前的籌劃,算及錙銖細利,不過是解救燃眉之急,但對國家大體,民眾的元氣,沒有閒暇做進一步考慮。而當集思廣益,指令朝廷中大臣各陳己見。」又奏請河東、四川、雲南、福建、廣東、靈州的鹽課事宜。詔令都依從了他的請求。皇帝曾經任命宦官崔敏撥戶部的六萬銀兩買黃金。馬森堅持不贊同,而且聲稱,以往皇帝的詔令都由內閣下發,沒有由司禮徑直傳遞的,此事才休止。既而皇帝又下令購置珠寶,馬森也極力爭辯,沒有聽從。隆慶三年(1569),以母親年邁為由請求回家養老送終。皇帝賞賜他乘驛車歸鄉的禮遇,後來幾度舉薦他都不出山。
馬森任考官時,夏言的女婿出自他的門下,想介紹他見夏言,他辭謝而沒有前往。嚴嵩聽說後很喜歡他,馬森也沒有趨附。被徐階看重後,引薦錄用。居住鄉里,支持巡撫龐尚鵬施行一條鞭法,鄉里的人替他修築報功祠。萬曆八年(1580)去世。追贈太子少保,諡號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