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陶纇仲傳
陶篨仲,名鑄,以字行世,鄞人。洪武十六年(1383),以國子生的身份提升為監察御史。稽查、彈劾從來不避權貴,並將刑部尚書開濟彈劾至死,其正直名聞天下。不久,提升為福建按察使,處死貪官數十人,興辦學校,獎勵賢士,撫恤軍民。太祖下詔極力褒獎。布政使薛大方十分貪婪殘暴,陶篨仲上奏彈劾他。薛大方供詞牽連陶篨仲,被一起逮捕至京。經審訊得實情,將薛大方定罪,太祖下詔命陶篨仲回鄉任官。陶篨仲說道:「臣父以前是方氏部屬,按以往官例被徙居鳳陽。臣當時年幼孱弱,靠兄長撫養,至今已有所成,兄長也成為鳳陽軍官。臣叨念聖恩,任職朝廷,想辭去餉祿以報養育之恩,使父母兄弟能夠團聚,一起生活,實感戴天子以孝治天下之至意。」太祖特許他前往迎養,免其徙籍。陶篨仲為官清廉,能自我節制,俸祿收入均用以贍養賓客。不久,死於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