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鄭士利傳
鄭士利,字好義,寧海人。兄長士元,剛直有才學,由進士歷官至湖廣按察使僉事。荊、襄的士兵乘亂掠奪婦女,官吏不敢追問,鄭士元立即言告將領,歸還士兵所掠。安陸有冤案,御史台已經審判定罪,士元上奏,冤案得以平反。會考校錢穀冊書,空印事件被發覺,凡主印者處以死刑,佐貳以下榜一百,戍守邊疆。士元也因此入監牢。
當時太祖十分惱怒,認為這是欺罔行為,丞相御史沒人敢進諫,士利嘆道:「皇上不知,把空印定為大罪。誠得人言之,皇上聖明,哪有不省悟的?」遇上星變訪求進言。士利說「:可以。」既而宣讀詔令,有假公言私者罪。士利說:「我想所說的,是天子殺害無罪的人。我兄不是主印者,應當出獄。需等我兄受杖擊出獄後我再說,就是殺頭也不怨恨。」
士元出獄後,士利於是作書數千言,談了好幾件事,而對於空印事件談得十分詳細,他說:「陛下想重重地處罰持空印者,恐怕奸吏挾持空印紙,為文移以虞害萬民。文移必須完全印好。今考較書策,較理想的是合兩縫印,非一印一紙可比。即使得到,也不能通行,更何況不能得到呢?錢穀的數量,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數難懸決,至部乃定。省府距離戶部較遠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冊成而後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所以先印而後書,這是權宜之計,由來已久,又何以重罪。況且國家立法,一定得先明示天下,此後犯法的,是故意犯罪。自立國至今,未曾有空印之法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誅之,又怎麼能使受誅者無詞?朝廷求賢士,置庶位,得到他們十分艱難。位至郡守,都是數十年的成就。通達廉明之士,不是草菅,可以割了而後又長。陛下又為什麼對不足以判罪的判罪,而折損有用之才呢?我為陛下感到惋惜。」
奏章寫成,士利閉門哭泣數日。他的侄兒問他「:叔叔為什麼悲痛?」士利回答說「:我有奏章將要呈上,觸犯天子發怒就一定會深罹其禍。然而殺了我卻能使數百人得以活命,我又有什麼可以怨恨的呢?」於是上奏。太祖看了奏章,大怒,下令丞相御史訊問,追究使者。士利笑道「:看了我的奏章是否有用?我為了國家而談事。自己感覺必死無疑,誰又為我設想了呢?」案件審理完畢,和士元一道輸作江浦,而空印者大多沒有得到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