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蕭岐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蕭岐,字尚仁,泰和人。五歲時就成了孤兒,事奉祖父母以孝順聞名。有司多次舉薦而不就。洪武十七年(1384),詔令徵召賢良,強制起用他。他上十便書,大意是說皇上的刑罰過重,訐告風熾,請求禁止實對以杜絕誣告,依法定刑,以忠實詔令,奏章長達萬餘言。皇上召見他,授予潭王府長史。極力推辭。違忤聖旨,貶為雲南楚雄訓導。蕭岐當天即前往,皇上派快騎追回他。一年後,改授陝西平涼,一年後辭官。朝廷再次徵召他,令與錢宰等人考定書傳,賜給幣鈔,賞賜驛馬歸鄉。他曾編輯了《五經要義》,又取《刑統八韻賦》,引用律令作解,二者合而為一集。他曾說「:天下的理本為一體,違背道的就必定走入歧途。我把二書合而為一,使讀者能有所反省。」學者稱他為正固先生。 當時,太祖的治理十分剛嚴,使中外深感凜凜,奉法救過毫不寬恕,而蕭岐上書切中時弊,言語耿直,太祖並不以為忤逆。這以後因提建議而破格提拔的,還有門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