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舊唐書 · 王方慶傳
王方慶,雍州咸陽人,前朝周代少司空石泉公王褒的曾孫。原籍琅笽,後南遷居丹陽,為江左名門望族。王褒北遷入關,才家居咸陽。王方慶的祖父,是隋衛尉丞。他的伯父王弘讓,有美名。貞觀年間為中書舍人。他的父親王弘直,是漢王元昌的朋友,漢王打獵無節制,就上書提意見,情意懇切。元昌看了,便馬上停止,不再打獵。後漸被疏遠排斥,龍朔年中去世。
王方慶十六歲,就被任用為越王府參軍。曾經向記室任希古學習《史記》、《漢書》,任希古升遷太子舍人,王方慶也受業終止。唐高宗永淳年中(683),王方慶任太僕少卿。武則天臨朝當政時,王方慶授廣州都督。廣州在南海之濱,每年有馬來人乘船運珍物珠之類貨到中國來賣。舊都督路元容貪求他們的貨物,被馬來人殺了。王方慶在任期間,秋毫無犯。另外他所管轄之內的各州首領,過去多貪婪放縱,有百姓到官府訴冤,官員因先受首領賄賂,也未追查。王方慶就禁止府僚,斷絕他們與各州首領的私人交往,放縱殘暴的首領均以法律來制裁,由此,境內清靜肅穆。當時人們議論,認為唐以來治廣州的官長沒有誰能超出王方慶的。皇上也親筆褒揚「:朕因為卿一貫很稱職,所以授此官,這使大唐的美名遠聞,這的確符合朝廷的希望,現賜卿雜彩六十段並瑞錦等物,以彰善政。」
證聖元年(695),王方慶被任洛州長史,不久加銀青光祿大夫,封石泉縣男。萬歲登封元年(696),調任并州長史,封琅笽縣男。未走馬上任,又升遷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即代理宰相)。不久又任鳳閣侍郎,依舊代理宰相主持政事。
神功元年(697)七月,清邊道大總管建安王攸宜攻破契丹凱旋歸來,想在七月上朝廷獻俘。內史王及善認為將軍入城,按例應有軍樂,但此月又是孝明高皇帝的忌月,只要備軍樂而不奏,王方慶上奏道:「臣查了禮經,只有忌日,沒有忌月。晉穆帝納皇后,用九月九日,這是晉康帝的忌日,在這個時候持疑問不能定,下太常討論,禮官荀訥議道:『禮只有忌日,無忌月,如有忌月,就有忌時、忌歲,這就更加沒有理據了。』當時皇上聽從荀訥的意見。軍樂是軍容,與常樂不能等同看待,臣認為奏軍樂對國中有振作而沒有什麼犯嫌的。」武則天聽從了他的意見。武則天曾到萬安山玉泉寺,因為山路危險,準備用轎抬上去。王方慶提意見道「:過去漢元帝曾經去祭廟,出便門,乘樓船,光祿勛張猛上奏道:『乘船危,走橋安。』元帝就徒步行走過。這是前代的舊事。今山路危險,石路曲狹,向上看駭目,向下視寒心,把這比於樓船,安危相等。陛下是眾人的父母,怎麼能走這可怕的險道呢?伏望陛下停止這一行動。」武則天採納了他的意見而沒去。這年,王方慶改封石泉子。
當時有常制,每月一日在明堂行告朔之禮,司禮博士辟閭仁訁胥奏議,大意是「:經史正文,沒有天子每月告朔的事。臣等請求,既然沒有這個禮就不可習非,以天子之尊來用諸侯之禮。」王方慶又奏議,大意是:「明堂是天子布政的地方,根據《春秋穀梁傳》記載:『閏月,就是加上十二月之餘日,天子不在閏月告朔。』但又說:『這樣非禮。閏月是為了正時,正時是為了指導農事,農事是維持人類生存的,人類生存之道,就在於此。閏月不告朔,這就是棄時政。』臣據此文,天子閏月也要行告朔之禮,豈有另外的月份而廢棄此禮的呢!先儒舊說,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的祭祀不問卜,第一次入明堂;每月的告朔,十二次入明堂;四時迎氣,又四次入明堂,巡狩之年,又一次入明堂。今禮官議論只每年正月初一一次入明堂告朔,這與先儒的說法已經很不同,臣不敢苟同。劉宋時,何承天的《禮論》,梁代崔靈恩的《三禮義宗》,隋煬帝命學士寫的《江都集禮》,以及《貞觀》、《顯慶禮》和《詞令》不講告朔,不等於沒有告朔,只是其文乃缺。各書都有各書的緣由,不足為依據,今禮官引用來做證據,在臣來說確實感到有疑惑。」武則天又令禮官廣集眾儒,取王方慶、辟閭仁訁胥所奏議的內容,來定得失。當時成鈞博士吳揚善、太學博士郭山惲等上奏:「按周禮及三傳(春秋、穀梁、公羊三傳)皆有天子告朔之禮,秦滅《詩》、《書》,由此告朔禮廢。望依王方慶說。」武則天下詔書,按王方慶的主張每月行告朔之禮。
武則天以王方慶家多藏書,曾經找他訪求王羲之墨跡。王方慶奏道「:臣十代從伯祖王羲之的書法,先有四十餘張,貞觀十二年(639),太宗購求,先祖一併進獻。只有一卷還在家中珍藏,現進獻皇上,並進獻臣十一代祖王導、十代祖王洽、九代祖王王旬、七代祖王雲首、七代祖王僧綽、六代祖王仲寶、五代祖王騫、高祖王規、曾祖王褒,並九代三從伯祖晉中書令王獻之已下二十八人書法共十卷。」武則天武成殿傳示群臣,又令中書舍人崔融編《寶章集》,來敘這件事,又賞賜王方慶,當時很是榮耀。
王方慶又上告「:法令明文規定『:期喪,大功未葬,不參加朝賀,未終喪,不能參加宴會,』近來朝官不遵禮法,身有哀容,隨同參加朝會,手舞足蹈,公然違背禮法,名教既虧,實在是玷污風化。伏望陛下申明禮法,加以禁止。」武則天聽從了這意見。王方慶慢慢因年老多病,請求不參與政事,於是被授麟台監修國史。到中宗立為太子,王方慶兼檢校太子左庶子。
聖歷二年(699)元月,武則天想在冬十二月講習練武,有司考查,緩延到第二年早春二月。王方慶上疏「:謹按禮記月令『:孟冬之月,天子命將帥講武,練習射箭和御馬比武。』這就是三季務農,一季抓練武,來練習射箭、御馬、比武,這是王者常規,表明安不忘危之道,『孟春之月,不可以舉兵。』兵,是甲冑干戈的總名。兵,金性,金克木,春盛德在木上,而去舉金害盛德,違逆生氣,如果『孟春行冬令,那麼水澇而敗壞莊稼,霜雪大至,首種不入。』蔡邕月令章句說:『太陽剛剛休息,少陽還很微弱,而行冬令來導水氣,故出現水災而敗壞生物。霜雪大至,挫折陽氣。太陽干擾時令,再雪進而大霜,故大大傷首種。首種,就是宿麥,一般麥子秋天種,宿麥春種,所以叫首種。入,收也。春天嚴寒冰凍所傷,所以導致夏麥不能成長。』今春二月講武練兵,是行冬令,以陰政犯陽氣,傷害萬物生長之德。臣擔心水澇敗壞莊稼,霜雪損壞莊稼,夏麥不能很好生長,沒有糧食收入,伏望陛下能順時令,到冬月講武習兵,來順應天道。」武則天親筆下詔「:這次講武練兵是因為長久太平,多歷年載,人皆廢戰,均去學文。現在講武其目的在整兵威,故此令教習演武。卿以春行冬令,則水澇傷莊稼,舉金傷木則影響農業生產。卿所陳述,深合典禮,若違此請,這就是使月令虛行,希望倡導直言,依表行事。」
這年,授太子左庶子,封石泉公,其他職務如故,俸祿等同職事三品,兼侍皇太子讀書。王方慶又上言「:謹按史籍所載,人臣和君主在上表中,沒有直接寫皇太子其名的,皇儲太子名應尊重,所以不直接寫名,今東宮殿和門名,皆有觸犯,臨事論議,迴避甚難。孝敬皇帝李弘為太子時,改弘教館為崇教館;沛王李賢為皇太子,改崇賢館為崇文館。皆避名諱,以遵典制。這已成常例,應成為軌模,望陛下能因循舊式,交付有司改換。」武則天下旨聽從。
長安二年(702)五月,王方慶去世,贈兗州都督,諡號貞。中宗即位,以宮僚之舊,追贈吏部尚書。王方慶博學好著述,所撰寫的各種書有二百餘卷。他尤其精通三禮,好講究禮節的人大多向他討教。他每有酬答,都有典據,當時人把他所講的禮,編輯成禮雜答問。他家藏書多,不少於礻必閣,至於圖畫,也多異本。但他的子孫不能守其業,他死後不久書畫也多散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