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舊唐書 · 許王李素節傳

許王素節,蕭淑妃生,高宗第四子。永徽二年(651),年六歲而受封為雍王,受雍州牧。素節能日誦古詩五百餘言,授業於學士徐齊聯,精勤好學不倦,高宗很愛他。後又任岐州刺史,年十二歲,改封郇王。 當初,武則天還不是皇后,與素節的母親蕭淑妃爭寵,相互譖毀。永徽六年(655),武則天立為皇后後,蕭淑妃被武則天譖毀,幽禁侮辱而被殺。素節尤其被武則天嫉妒並時時向高宗進讒言,調為申州刺史。乾封初年(666),高宗下敕「:素節既有舊疾病,宜不須入朝。」但素節實際上並無疾病。素節自己因長久未去朝見,於是寫了《忠孝論》來表意。當時王府會曹參軍張柬之便暗將《忠孝論》進上,武則天見了,更加不高興,誣陷素節受賄,降封鄱陽郡王,還是在袁州安置。儀鳳二年(677),禁錮終身,又改遷到岳州安置。永隆元年(680),轉任岳州刺史,後又改封葛王。武則天臨朝,又晉封許王,任舒州刺史。天授年中(691),他與澤王上金同被誣告,追赴京都。臨啟程時,素節聽有遭喪哭啼的聲音,他對左右的人說:「病死都難得到,何須哭!」行至京都南龍門驛,被縊死,年四十三歲,武則天命令以庶人禮安葬。中宗即位,追封許王,贈開府儀同三司、許州刺史,以禮改葬,陪於乾陵。 素節被殺時,他的兒子李瑛、李琬、李璣、李王易等九人並為武則天所殺,只有少子琳、馞、霮、欽古因年小,特令長期禁閉在雷州。中宗復唐,在神龍初年(705),封馞為嗣許王。開元初年(唐玄宗,713)封琳為嗣越王,以繼越王之後;封霮為嗣澤王,以繼伯父澤王上金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