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金史 · 韓礟傳
韓窻,字公美,燕京人。他的先人在遼國做官,幾代官運亨通,地位顯達。韓窻五歲喪父,哭泣能盡哀。遼天慶二年(1112),韓窻高中進士第一名。補任右拾遺的官職,後轉史館修撰。曾遷任少府少監、乾文閣待制。又加任衛尉卿、知制誥,並充任高麗國信使。
高麗國雖然過去就和我朝互通友好,但是在天會四年(1126),他們奉表稱藩而不肯進獻有諾言條款的誓表,屢次派人去要盟約,都不得要領。而韓窻又到高麗,再三督促。高麗徵求國中讀書知古今的人,商榷宗旨措辭,讓酬答有針對性。大概經過十天才開始設對。他們對韓窻說:「我們小國侍奉遼、宋二百年來沒有誓表,不曾失藩臣禮。現在侍奉貴國應當和對遼、宋是同樣的禮節。而屢次盟誓卻常常違犯是聖人所不讚許的,一定不敢用誓表。」韓窻說:「貴國一定要用古代的禮制,那麼舜帝五年出巡狩獵一次,諸位后妃四出朝拜;周代六年五服一朝,並且六年君王才巡幸一次,諸侯各自向方岳朝拜,現今天子正在西部狩獵,貴國也應當隨從向西朝會了。」高麗人無言以對,才說:「這件事情慢慢商議。」韓窻說:「進誓表朝會,一句話就決定了。」於是高麗才進誓表像約定的那樣,韓窻還朝。宗干非常高興,說「:如果不是卿前往,誰能辦成這件事?」因此對執事的人說「:從今天開始出境的使者都應當選擇。」
第二年(1127),加授韓窻昭文館直學士之職,兼任堂後官,再加授諫議大夫,遷翰林侍講學士。後改任禮部尚書,遷升翰林學士,兼太常卿、修國史,尚書之職如故。韓窻自從天會十二年(1134)進入禮部,在職共七年。當時,朝廷剛開始討論禮儀,有的制度沿襲前朝,有的制度要改革,所以韓窻在禮部兼任太常卿時間很久。後被任命為濟南府尹,拜參知政事。皇統四年(1144),上表請求辭去官職,未獲批准。六年(1146),再次上表請求辭職,又拜汴京留守,封鄆國公。韓窻仍像當初那樣請求辭職,結果按儀同三司的待遇辭了職。天德初年(1149),加封開府儀同三司。韓窻逝世的時候,是六十八歲。
韓窻性情仁厚,待人接物很寬厚。有個家奴告韓窻把馬送給叛徒資助他逃出邊境,經考查沒有這事,有司把這個家奴還給韓窻,韓窻待他像以前一樣,說:「奴才誣告主人有罪,是為了求得好人,有什麼值得怪他的呢?」人們稱韓窻為長者。韓窻地位雖然尊貴,讀書從不曾中斷,書不離手,善於寫文章,最擅長的是起草詔冊,他的著作《太祖睿德神功碑》,當時很被世人稱道。自從出使高麗歸來,後來高麗使者到我朝一定問候韓窻是否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