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金史 · 張行簡傳
張行簡,字敬甫。他聰明而又苦學,博通經史。大定十九年(1179)考中第一名進士,被任命為應奉翰林文字。因母親去世而服喪,葬母於益都,閉門讀書,沒有人能夠見到他。服喪期滿,恢復原職。金章宗即位後,轉任修撰,進讀上奏朝廷的奏疏等,代太常博士。夏國派使者前來慰問,準備在皇帝去世的靈殿舉行祭祀。張行簡說:「他是被派來訪問的,不是專祭的使者,不能這樣。」朝廷商議準備廣賜給高麗物品。張行簡說「:近時我國派使者前去報喪,他們因一些小事加以阻攔,況且出言不遜,必須等移問的文書答覆之後,再廣賜不遲。」徒單克寧認為他說得對,對他十分器重。又轉任翰林修撰,和路伯達一同進讀上奏的疏文。累遷至禮部郎中。
司天台劉道用修改了新曆法進上朝廷,皇帝下詔讓學士院重新確定曆法的名稱。張行簡上奏說,請再校正和測驗一段時間,等以後月食時計算得沒有差錯,然後再賜給歷名。皇帝詔令翰林侍講學士党懷英等人再行校正。党懷英等校定劉道用上奏的新曆:明昌三年不設閏月,就將閏月作為三月;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金星和木星都在危十三度的地方,而劉道用的曆法是在十三日,相差一天;三年四月十六日夜裡發生月食,新曆計算的時刻和實際月食時刻不同。劉道用沒有考察和檢驗古今的記載,也沒有經過事實的驗證,輕率進上朝廷,不能使用。劉道用被判了一年徒刑先關押後被贖出,任長行的彭徽等四人各被責打八十杖後罷免。
群臣多次請皇帝上尊號,章宗不答應。當準備下詔書頒布天下時,張行簡上奏說「:往年饑民遺棄子女,有的送給人家收養,後來朝廷下詔讓官府為他們收養或贖回,有的其父母衣食稍微充裕之後,就又去領認,官府也就判還給他們。從此之後,災荒年景,孩子流亡於道路之上,沒有人肯去收養,許多人因而餓死和病死於溝壑之中。我見近代發布的救災詔書,上面都寫上『以後不得復取』的字樣,如今請仍依照施行。」皇帝贊同他的話,令中書省照辦。過了許久,張行簡又兼同修國史,又改為禮部侍郎、提點司天台,直學士、同修國史如故。
張行簡進言說「:唐朝制度,僕射、宰相上任時,百官通班祝賀,僕射、宰相降階答拜。國朝的皇太子在正月初一、生日時,三師、三公、宰相以下官員同班前往拜見祝賀,皇太子站立接受拜賀然後答拜。而現今尚書省正副主官上任之日,分為六品以下官員排為一班拱手祝賀,正副官員坐而答禮;左右司郎中五品官員上堂拱手祝賀,正副官員也是坐著答禮。我認為身體坐著舉手答禮,近於坐下接受祝賀。這樣,正副官員接受祝賀的禮儀,比皇太子還隆重,恐怕於理不妥。區別事情的大小,這是禮儀方面的重要問題,請讓宰執官員上任之時,令三品以下官員同班祝賀,宰執官員起立,依照見三品官的儀式拱手答拜。」皇帝說:「這種事情怎麼不早些加以區分和糾正呢?或者是都省擅作主張的,卿所論極是。」張行簡回答說「:禮部曾經參考古今的禮儀,擬定了各種儀式,但省廷不肯聽從,便更改以後上奏了。」皇帝將張行簡的意見交尚書省商議,於是照他辦法實行了。所以宰執們上任之日,三品以下官員一起向他祝賀,宰執們起立答拜的禮節,是從這時開始實行的。
張行簡又在和皇帝對問時,論及典章制度的故事是一門學問,請求在太常博士下面設置兩名檢閱官員,讓精通禮學但資歷較淺的人擔任,等資格比較深了就升為博士。又說「:現今雖然有國朝所編的《集禮》,可是有關食貨、官職、兵刑沿革等方面,都尚未成書,請求編成會要,以傳於後世。」承安五年(1200),他被升任侍講學士,同修國史、提點司天監如故。
泰和二年(1202),他擔任了給宋朝國君生日祝壽的副使。皇帝召見了正使完顏瑭,告誡他:「你過境以後不要喝酒,各事聽從張行簡的。」又對張行簡說「:宋人行禮時,喜歡關注一些細節問題,如果有不合適的,都應加以糾正,凡是舊例有的不能不辦。」接著又說「:我聽說以前派去的使者過淮河時,往往到中流,就在分界線爭渡船,這實在非禮,你自己事先告訴船工,並且對宋國使者說:『兩國和好日久,不要爭論細節小事傷了大體。』多說幾遍,讓他們都知道我方意圖。」泰和四年,又下詔說:「每當奏事時,必須讓張行簡常在身邊。」
泰和五年,群臣又上疏請皇帝上尊號,皇帝不答應,讓張行簡寫詔書做批答,同時又詢問他宋朝的范祖禹曾經寫了《唐鑒》一文論述上尊號的事情。張行簡回答說「:司馬光也曾經反對上尊號的事情,不過文章沒有范祖禹的言詞深刻,范認為臣子在皇帝活著的時候就給國君上諡號,頗令人想起傷感的事情。」皇帝說「:你就用范祖禹的意思加以回答,並且說,太祖雖然有尊號,太宗卻沒有接受過。」張行簡要求寫文詞時不拘泥於用對偶句式,引用范祖禹的一些看法來說明問題。皇帝答應了,這篇詔文寫得深刻而有雅意,是一篇很好的代言體文章。
後來,張行簡改任順天軍節度使。皇帝對張行簡說「:你過去沒有治理過民眾之事,如今前往保州,這裡民情奸偽,難以一時揣測,怎樣治理比較合適?」張行簡回答說「:微臣遵奉法令,不敢違背,獄訟之事,以詳情細察,管好官吏,抑制豪強姦猾之徒,以安定為主,大概能有所成就吧!」皇帝說:「你到任半年或一年後,將所了解到的利害方面重要問題上奏。」張行簡到保州以後,上書奏說:「近些時候,收官田給軍隊所用,早已定過。有再來請求另外撥給的,也都按照要求給予,這事至今不停。但這些名為官田,其實是收取民田送給的,奪民與軍,只會開啟爭端。我所管轄的地方已撥給深澤縣田地三百餘頃,但又來報告說水淹和沙鹼地有三分之二,如果全部聽從,什麼時候才能結束。我認為應當確定一個日期,不允許再求告為便。」皇帝將奏書批下尚書省議定,尚書省奏請:「如實有被水淹和因河岸崩塌不能耕種的,由本路和運司的佐官查驗,尚書省批給按察司覆核無誤後,再行改撥。如沙鹼地貧瘠,應當照已撥為定。」皇帝批示「:可以。」
泰和六年(1206),召回任禮部尚書,兼侍講、同修國史。秘書監送上《太一新曆》,皇帝詔令張行簡校定。七年,皇帝派中使馮賢童送來一封封好口的御書給張行簡,信上說:「朕念及鎬、鄭二王違背天理,自遭災禍。草草葬於郊野,已歷多年,朕十分痛惜。想追改恢復原來爵位,備禮改葬。卿可詳細查閱唐貞觀年間追贈隱、巢,以及前代故事,密封奏聞。」又說「:我想讓石古乃在威州選擇地方埋葬,按時令進行祭奠,同時讓衛王從幾個孩子中選一人立為鄭王的後嗣,認真祭祀。此事既已實行,以理必須下詔,你可草寫一封詔文,大體寫就後一起封好進上。」張行簡便將漢朝淮南厲王劉長、楚王劉英、唐朝隱太子建成、巢剌王元吉、譙王重福的故事一起進奏,並寫好了詔書同進,於是加以施行。累遷至太子太保、翰林學士承旨,尚書、修史如故。
貞..初年,轉任太子太傅,他上書談論議和一事,大意說:「東海郡侯曾經派人來商定議和,因計較一些細節,拖延不決。如今都城危急,怎能拒絕。臣願陛下再加考慮,暫且包容荒垢,以救生靈。或者如同遼、宋,同為敵國,每歲送去幣帛,或二三年送一次。要選派忠誠幹練的人員,前去議和,大概可以成功,這樣可以緩解目前困境。」當時,百官們的議論,雖然有所差別,但大體以和為主。莊獻太子去世後,宮中不設師傅官員,張行簡被升為翰林承旨,二品,以示優寵,其餘所兼任職務如故。
三年七月,朝廷預備秋天防敵的器械,下令內外官員不論服喪或退休在家的,都要預備弓箭。張行簡上書說:「弓箭不是通常使用之物,那些家境清貧以及中下級官員,服喪退休者,哪會有所規定的兵器。如今以軍期規定,只能修補殘破損壞的,以求應付命令而已,這和倉促製造出來的有何區別?如果在各州郡和猛安謀克人的家裡收取,選擇優良的購買下來,不夠的部分,讓有關部門按價購買,這樣就能不擾民而事情可以辦好。」左丞相仆散端、平章政事高琪、盡忠、右丞相賈益謙也都說:「服喪和退休的人可以免去。」代理參政烏古論德升說「:官員們長期享有爵位俸祿,戰事興起以來,對國家沒有一點裨益,況且如今事情已確定並在實行中,再為更改,怎麼取信於天下?」這次爭議結果,那些服喪和退休在家的官員因而得以免除。當年,張行簡去世,贈封銀青榮祿大夫,諡為文正。
張行簡品行端正,辦事細心謹慎,被皇帝所知遇。他從初入翰林院到太常寺、禮部,終身掌管貢舉官員的要職,縉紳們都以此為榮。他和弟弟張行信同居幾十年,沒有人說過閒話。所寫的文章有十五卷,《禮例纂》一百二十卷,有關會同、朝獻、..舉祭禮、喪葬等事,均有記錄,同時還有《清台》、《皇華》、《戒嚴》、《為善》、《自公》等書,都收藏在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