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北史 · 元遙傳

李延壽 《白話北史》
太興的弟弟元遙,字太原,有器度和聲望。他任左將軍跟從孝文帝南征,被賜爵為饒陽男。宣武帝初年,他生母去世,便上表請求免職。下詔讓他用其他辦法表示尊敬。不許解職。明帝初年,經屢次升遷任左光祿大夫,仍帶領護軍。 當時冀州有位僧人叫法慶的能用妖幻之術,他以此勸說渤海人李歸伯跟從他。李歸伯全家都聽從了他。於是,招募率領鄉人,推舉法慶當頭領。法慶就封李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他自稱為大乘。下令殺死一個人就可以當一住菩薩,殺十個人就可以當十住菩薩。又配了一種狂藥,讓人吃過以後,父子兄弟之間相互不認識,全以殺人作為日常事務。刺史蕭寶夤派遣兼長史崔伯..前去討伐,在煮棗城打了敗仗,崔伯..戰死。這些兇殘之徒越加氣盛,在各地毀滅寺院,殺戮僧人尼姑,燒焚佛經佛像。並說:「新佛出世,除去妖魔。」皇帝下詔派元遙為使持節、都督北征諸軍事,打敗了他們。活捉了法慶和他的妻子尼姑惠暉等人,將法慶斬首,首級傳送京都。後來又捉住了李歸伯,把他斬於都市中。 起初,元遙的那些大功服的兄弟們都是景穆帝的孫子,到明帝時本服已經絕服了,所以將元遙等人皇室宗族的屬籍除去。元遙上表說: 「我私下聽說,聖人在其南面而坐,聽理天下大事時,其中有不可改變的東西,那就是尊和親了。四世之後,緦服已除,五世以後僅用袒免之禮,六世以後親屬關係就斷了。從此以後,仍同在一姓沒有區別,停其食祿沒有特殊照顧。又《律》中所說的議親,不僅指當世的屬親,向來也指先帝的五世親屬。我認真考慮其目的,是為了擴大帝室宗親,堅重根基。先皇所以改變原來的規定,重新制定新辦法,是因為太和末年,正有意於用兵吳、蜀,籌措經費,所以事先深加計慮,減少和削割的起因,也是從當時情況出發暫時制定的。況且臨淮王提開始分開屬籍的時候,高祖賜給帛三千匹,以表示分離是很重大的事情;樂良王長命也賜給二千匹縑,以此留存親眷之情。這也都是先朝盡力克制存念,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 「古人說過『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其原因在於輔助的人眾多。我內心並不是想硬和皇上攀親,以求好處,只是感傷於大宗族一分,則天子屬籍只剩下不過十多人而已。在漢代,諸王的兒子,不論多少,都是列土而封的,稱之為侯。到了魏晉,無不廣賜土地,稱之為公。這是因為怕宗族不堅固,骨肉感情疏遠啊! 「我與皇上雖然相距五世之遠,在先帝時仍是皇帝的親孫子。高祖所以規定給予封國秩祿賦稅,又賜給衣食,而皇后親族只給田賦,不給衣食,目的是要區別內外,劃定異同。如今各先帝宗廟之情,銘記在心,念念不忘,而分道之悲,突然降臨。各受封的人,應從皇帝身死之日算起,三年服終,然後更改除籍。如今朝廷仍在服喪期間,便實行這一辦法,實在心中不安。」 下詔將奏書交尚書省廣加審議後將意見上表朝廷。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僕射元暉都上奏,贊同元遙表章的看法,靈太后不肯聽從。死後,諡為「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