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縣雜記 · ●通商局(原缺題)

通商局開創年紀 道光末年,清廷始行外國通商之例。同治九年,台南道台衙門設通商總局,安平、旗後、基隆、滬尾各設分局。光緒十三年,又於藩司衙增設一通商總局,歸藩司主政;台南歸道台主政。而基隆、滬尾歸藩司管,安平、旗後歸台南道管;概歸台灣巡撫總管。 局中役員 提調官二、委員四、翻譯官二、稿案書二、清書二、局勇四、分局委四、分局勇八。 役員薪水 提調貼夫價月四十兩,分局委員四十兩,翻譯官四十兩,稿書十二圓,清書八圓,局勇每人四圓,差遣委員三十圓,紙筆茶炭十圓。 局中辦理事務 一、疆外交涉事宜。 一、外國租界事宜。 一、洋行通商事宜。 一、保護外國人遊歷及文書事件。 一、教堂交涉事宜。 一、照會往來文函事件。 一、各國領事拜會事宜。 一、中外民人互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