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縣雜記 · ●風俗義舉附考
台南鄉婦常有溺女事。一生女孩,翁姑不喜,氣迫於心,而溺女於水。故郡內紳商有好生之心,聞有此事,不忍坐視,公捐「一文緣」金,置買田產房屋出息,共設育嬰堂於郡城。凡有鄉婦生女不養,准投堂送入。堂設董事,日收女孩,付髮乳母培養,每月給金一圓。乳養數月,俾愛女者到堂選取,回家撫養,為子、為媳聽其自便。因是,而溺女之事始息。此樂善不倦之所為也。
台南寡婦素重節義,每有夫死家貧而口腹難充、亦有夫死子幼而撫養難支者,節惟苦守、情實可憐;故紳商爰同義舉,捐金恤公,置產業,設恤婺局所,每名婺婦月給一圓五角,以充口食,俾守節終身,而不改醮者,所以鼓勵風俗也。
台南向有積榖防飢之舉,紳商倡捐大冬粟入倉數萬石,以為荒年賑濟窮民之備,置設義倉存蓄,紳董輪巡。如年久不用,恐其蛀壞,按年翻新,以垂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