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心理學 · 力比多類型
按語
本文從身體特徵與心理特徵相結合的觀點出發,以力比多為基礎,將人分為性慾型、自戀型和強迫型等三種,並認為混合型遠多於純粹型。而性慾——自戀型也許可視為最普遍的一種。這一分類有助於在正常與病理的溝壑之間搭起一座橋樑。
觀察表明,人類個體可以通過幾乎無法計數的方式達到對人性一般特性的認識。如果按照邏輯的順序對人類眾多的特性進行分類,首先必須確定分類的依據及觀點。就此而言,身體特徵毫無疑問地絕不遜於心理特徵,最富價值的分類應該表現出身體特徵與心理特徵的有機結合。
然而,令人懷疑的是,我們現在是否能發現符合這一標準的類型——無疑我們以後能夠做到,因為現在我們缺少依據。如果我們僅限於確定純心理學的類型,力比多的情形應優先充當分類基礎。當然,這種分類不應只建立於我們對力比多知識的掌握或假設,而應立足於現實的經驗。現實的經驗將澄清我們觀察的混亂,並幫助我們達到對力比多的真正掌握。必須承認,這些力比多類型不應局限於身體的範疇,如果考慮到其他特徵的話,我們可能會確立一套完整的心理類型,但是所有這些類型都不要順應於臨床現象。恰恰相反,它們必須包含根據我們實踐判斷屬於正常範疇的一切變體情況。然而當它們發展到極端時,可能會接近臨床現象,由此有助於在正常與病理的溝壑之間搭起一座橋樑。
既然力比多充滿於整個心理器官,我們便可以區分三種主要的力比多類型。要對這三種類型給予命名遠非易事,按照深蘊心理學(depth-psychology)的觀點,我將它們分別稱為性慾型(erotic)、自戀型(narcissistic)和強迫型(obsessional)。[313]
性慾型特徵很明顯。屬於這種類型的人其主要興趣——力比多的大部分——在於愛,對他們來講愛比被愛更重要。他們最怕失去愛,因此對他們所愛的人有特殊依戀。即便是從純粹的類型上看,這種人也是極為普遍的。該類型與其他類型融合,並表現出不同程度的進攻性,因而產生變體。從社會及文化的角度看,這一類型代表了本我(id)的基本本能需要,而其他心理因素就變成次要的了。
第二種類型,我稱之為強迫型——一個初看起來很奇怪的名稱。這種類型以其超我(super-ego)的主導性為主要特徵(超我在強大的壓力之下從自我(ego)中分化出來)。該類型的人害怕失去良心(conscience)而不是害怕失去愛。他們對內在的東西具有更大的依賴性,他們發展成了高度自我依戀的人。從社會的角度看,他們是文明的真正而又卓越的「保守器」。[314]
第三種類型,名正言順地被稱為自戀型,實在是貶義甚多的一個名稱。在自我與超我之間沒有緊張關係(的確,就這一類型的力度而言,很難對超我做出假設),並且沒有性需要的優勢。該類人的主要興趣在於自我保護,他們具有獨立性並不易受威脅,其自我中充滿了大量的進攻性,並隨時準備付諸行動;在性生活中對愛的偏好明顯大於被愛。他們給人的印象是富有「個性」(personalities),尤其能幫助他人並充當領袖,為文化的發展提供新的刺激或摧毀已有的事態。
這些純類型很難逃脫從力比多理論推論出的懷疑。但當我們轉向混合型(mixed types)時(事實上觀察到的混合型要比純類型多得多),我們感到我們有堅實的經驗基礎。這些新類型——性慾強迫型、性慾自戀型和自戀強迫型——事實上似乎是對我們通過分析所了解的個體心理結構的最佳分類。如果研究這些混合型,我們就會發現我們長期以來就熟悉了的特徵。在性慾一強迫型中,本能生活的優勢因超我的影響而受到限制;對眼前人們的物品和對父母、老師及榜樣的遺留品的依戀達到了極致水平。性慾一自戀型也許可視為最普遍的一種,它將對立面聯合在一起,從而使之互相調和。與其他兩種類型相比,這類人的自戀中攻擊性及其行為占據了主導地位。最後,從文化的角度看,自戀強迫型是最有價值的一種變體,它既有獨立於外部世界的能力,又能滿足良心的需要而從事各種充滿活力的活動,並加強了自我對超我的抵抗。
也許當有人問到這裡為什麼沒有提及另一種混合型——性慾—強迫—自戀型時,人們可能以為他在開玩笑,但給予這種玩笑的回答則是嚴肅的。儘管從理論上講這種混合型是可能的,但它已不能作為一種類型而存在,它也許是一種極端的形態——理想的和諧體。因此我們意識到,類型現象完全源自現實,按照心理的經濟性原則(economy),在利用力比多的三種主要方式中,一種或者兩種受到青睞,其他的類型必然做出犧牲。
另一個問題同樣可能會提出,即這些力比多類型與病理學(pathology)的關係中,是否存在某些類型具有導致神經症(neurosis)的特殊傾向?如果是這樣,哪種類型將導致哪種類型的神經症呢?回答是,力比多類型的確定並未增加對神經症起因的新的理解。經驗表明,任何一種類型均可以不患任何神經症而存在。以一種心理機能的主導性為依據所形成的純類型,似乎在表現純特徵(pure characterological)方面具有優越性,而在考慮神經症的致病原因時,我們期望混合型能夠提供更為有利的依據。但我認為,在未對這些類型做出仔細而認真的檢驗之前,還是不要妄下斷言。
也許引證這樣的材料是容易的,即性慾型易患癔症(hysteria),而強迫型易患強迫性神經症(obsessional neurosis),但我們同樣認為這種引論是不確定的。自戀型的人受到源於外部世界的挫折後,仍會患精神病(psychosis),儘管他們富有獨立性,他們也會表現出犯罪所具有的重要的先決條件。
一個並不令人陌生的事實是,我們尚不能確切地知道神經症的病因學先決條件。致病的原因無疑是挫折和內部衝突:三個主要心理因素之間的衝突;作為兩性人特徵結果的力比多的衝突;性慾及攻擊性本能之間的衝突。神經症心理學,應該努力去發現使得本來正常的心理生活過程成為病症的致病原因。
* * *
【注釋】
[1] 在《論生殖器崇拜期》的論文中(1923e),弗洛伊德本人對這種情形及非連續性做了較詳細的論述。
[2] 精神神經症(psychoneuroses),現代臨床上已不用此診斷名稱,一律改用神經症(neurosis),有些學者將神經症又譯為神經官能症、心理症。——中譯者
[3] 他對於誘惑理論的放棄首次公布在一個較短的章節及本文的腳註中。以後不久,在《性慾在神經症病因中的地位》(1906a)論文的第二章中用更長的篇幅說明了這一點。在《精神分析運動史》(1914d)及《自傳研究》(1925d)中他描述了自己對這一事件的反應。
[4] [1920年之後的版本不再有該序言。]
[5] [在以後的各版中都不再做這種區分。]
[6] [這一腳註僅僅在1915年出現過]在1910年,即在第二版出版之後,由布里爾(A.Brill)翻譯的英文版在紐約出版。在1911年,由奧希波(N.Ossipow)翻譯的俄文版在莫斯科出版。[在弗洛伊德生前,亦有匈牙利文(1915)、義大利文(1921)、西班牙文(1922)、法文(1923)、葡萄牙文(1924)、捷克文(1926)及日文(1931)版出版。]
[7] 本文中的內容選自下列學者的名著:克拉夫特·埃賓(Krafft-Ebing)、莫爾(Moll)、莫比斯(Moebius)、靄理士(Ellis)、施倫克諾辛(Schrenck-Notzing)、洛溫費爾德(Läwenfeld)、尤倫伯格(Eulenburg)、布洛赫(Bloch)和赫希菲爾德(Hirschfeld),特別是赫希菲爾德主編的《性過渡階段年鑑》(Jahrbuch far sexuelle Zwischenstufen)。既然從這些學者的作品中可以找到該主題的所有資料,故我在此就不詳細引述了。關於性變態者的精神分析學研究資料則取自薩德格(Sadger)及我個人的發現。
[8] [1910年增注]不幸的是德語中最合適的詞彙「Lust」是歧義的,指需要及滿足的經驗;不像英語中的「lust」,要麼指欲望,要麼指快樂。
[9] 這毫無疑問引自柏拉圖對話錄中阿里斯多芬所陳述的理論。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六章的結尾再次提到了這一問題。
[10] 要知道對性變態者估計的困難及嘗試,可參照希爾思弗德的著作(1904)。
[11] 一個人反抗性變態衝動的程度或許決定於暗示及精神分析的可能性。
[12] 許多學者堅持認為,性變態者自述的性變態傾向出現的時間並不可信,因為在記憶中他們或許壓抑了對異性的感情。精神分析通過對性變態的分析已證實了這一點。它發現,性變態者用記憶中的一些決定性變化填補了童年遺忘。[在1905年第一版中,這後一句話是:「要決定這一點,必須通過對性變態者的精神分析學調查才能實現。」]
[13] 莫比斯(1900)認為,我們在對退化做出診斷時應當十分謹慎,因為它毫無實踐價值:「如果我們對退化的廣泛領域做些考察,因為它已在上面略顯威力,那麼我們將清楚地看到,對退化做出診斷價值甚微。」
[14] 必須允許「同性戀者」的發言,他們認為歷史上的一些著名人物是性變態者,甚至是完全性變態者。
[15] 關於性變態的病理學研究已為人類學研究所取代。這一轉變當歸功於布洛赫,他強調在古代文明中就出現過性變態。
[16] 關於生理性陰陽人的最近描述,可見特勞菲(Taruffi,1903)的著作及紐蓋堡(Neugebauer)在《性過渡階段年鑑》一書各卷中的許多論文。
[17] 好像格雷(Gley)才是第一個用雙性理論解釋性變態的人(據6卷本的《性過渡階段年鑑》的文獻目錄)。早在1884年1月,他就在《哲學周刊》上發表了題為《性本能畸變》的論文。此外,需要說明的是,大部分主張用雙性理論解釋性變態的作者,也用它來解釋正常人,作為一種邏輯結果,他們認為性變態是發展受挫所致。薛瓦利埃(Chevalier,1893)就表達了這種思想。埃賓(Krafft-Ebing,1895,第10頁)認為,有許多觀察「至少證明第二中樞是存在的」(即異性中樞)。阿爾都因(Arduin,1900)認為,「每個人身上都有男性因素和女性因素(見希爾思弗德,1899),但根據他是男性還是女性,一種因素得到了更好的發展。於是性別特徵才可區分。」赫爾曼(Herman,1903)證明,「每個女人身上都有男性因素及特徵,男人身上則有女性因素與特徵。弗利斯(1906)曾主張雙性觀念(性的雙面性),這是他首創的,但從專業領域看,雙性的假設應歸功於威因格爾(Weininger)。他是一位哲學家,英年早逝,這一觀點成為論精神錯亂的一書的基礎(1903)。以上所述足以表明弗利斯的主張是毫無根據的。
[18] [弗洛伊德關於雙性理論的認識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弗利斯,但他忘卻了這一事實,在《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第七章中,他曾舉過這方面的例子(1901b)。但他認為,弗利斯的觀點不能解釋壓抑,見「孩子挨打」(1919e)第六部分中間的討論。詳情見克利斯(Kris)《弗利斯通信集》引言的第四部分(弗洛伊德,1950a)。]
[19] [最後一句是於1915年加上的——1910年增注]的確,精神分析尚不能對性變態的起源做出充分的解釋,但它已發現了性變態的心理機制,並對有關問題的明朗化作出了貢獻。在所有我們檢查過的性變態者身上,我們發現這一事實,即在他們的童年早期,經歷了一段圍著某一女性(通常是母親)的強烈而短暫的時期。此後,他們將自己認同於這一女性,並把自己當做性愛對象。也就是說,他們起始於自戀基礎,追尋像自己一樣的年輕男人,他們像這樣的男人就像母親愛他們一樣。此外,我們常常發現,性變態者並非對女性的魅力無動於衷,只不過將女性喚起的興奮轉移到了男性身上。於是他們終其一生不斷重複著性變態引發的機制,他們追尋男人的衝動原來是由不斷逃離女人的結果所決定的。[在這一點上,1910年版的腳註中寫到:「必須記住,只有一種性變態類型適於精神分析——總體上這種人的性活動受到阻礙,其殘留物便是性變態,性變態問題極為複雜,包括性活動及其發展的各種類型。關於性變態概念上的嚴格分類須以性對象的性特徵或倒錯的主體為基準。]精神分析的研究非常反對將同性戀者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從正常人中分化出來,通過對較為隱蔽的性興奮的研究發現,所有的人都可將同性作為性對象,事實上在潛意識中做過這種選擇。的確,力比多對同性的附著,對正常心理生活所起的作用並不小,當然,作為致病原因,它比附著於異性更為明顯。恰恰相反,精神分析認為,不分性別的對象選擇——既可選男性也可選女性——像在童年期、原始社會及早期歷史階段那樣,倒是更原始的基礎,由此產生了對某一方向的限制,正常與倒錯便有了區分性發展。因此,從精神分析的角度看,男人僅僅對女人產生性興趣也是一個需要進一步闡釋的問題,這種吸引性遠非化學原理即可釋然。一個人的性態度直到青春期後才能確定,並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們對此並非全然了解,有些是身體方面的,有些則是偶然的。毫無疑問,有時候個別因素會起更大的作用,並影響到發展的結果。然而,一般而言,因素的多重性會在繁多的性態度中反映出來。在性變態者中,常常發現遠古的身體特徵及原始的心理機制占了優勢。他們最基本的特徵表現為自戀式對象選擇及肌欲快感性的持續。若以身體的特殊性為準,將性變態的最極端類型分離出來,我們不會獲得任何新知。對這些類型明了而充足的解釋可通過對轉移型體質及性態度正常的人的研究實現,儘管這樣做力度不夠。結果的區別看似是質的,而分析表明,差異僅僅是量的。在對影響對象選擇的偶發因素的研究中,我們發現,挫折(早期干擾、恐嚇、性活動)需要重視。我們的觀察表明,父母雙方的相伴起著重要作用。童年期若見不到強健的父親,常會導致性變態。最後,我們堅持認為,性對象的倒錯概念應與性特徵的含混做出明確區分,就兩者的關係而言,相當程度的分離性是顯而易見的[1915年版增補]。關於性變態,費倫茨(1914)提出了許多有趣的觀點,他抗議道,既然性變態者的症狀相同,而許多引發條件都相距甚遠,且在肌體及心理方面重要性有別,那麼,全部統在「同性戀」的名義之下便不妥了——他所提供的更好名稱為同性淫(homoerotism)。他堅持認為,至少應對兩種類型做出區別:「主體同性淫」(subject-homoemtism),這類人自覺為女性,並表現為女性風格;「對象同性淫」(object-homoerotism),他們是純粹的男人,只不過用男人代替了女人作為性愛對象。他把前者視為真正的「性中間型」(sexual intermeliates)(按赫希菲爾德的詞義),而並不情願地將後者視為「強迫性神經症」。在他看來,只有「對象同性淫者」才會反抗自己的性變態傾向,或者受到心理學的影響。我們承認這兩種類型的存在,需要補充的是,在許多人身上都可發現並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主體同性淫」和部分的「對象同性淫」[1920年增補]。在過去的幾年中,最著名的生物學家斯坦因奇(Steinach)所做的工作為同性淫及性徵的結構學因素研究注入了生機。通過對不同的哺乳動物施行實驗性閹割及移植異性的性腺,可使它們的性別得到改變。移植的結果或多或少改變了身體性徵及心理性態度(包括主體同性淫和對象同性淫)。結果表明,性的決定力量並非來自組成性細胞的性腺,而是來自性腺的間質組織(interstiral tissue)(青春期腺puberty-gland)。這種移植改變了一個男人,他因結核病而失去了睪丸。在他的性生活中,他像個女性,作為被動的同性戀者,表現出明顯的女性性徵(如頭髮、鬍鬚、乳房及臀部)。當將另一病人的睪丸移植給他之後,他的行為便具有了男性特徵,並按正常方式將力比多指向女性,與此同時,他身體上的女性特徵也消失了(李普什舒茲,1919,第356~357頁)。如果認為這些有趣的實驗為性變態理論提供了新基礎是毫無道理的,若認為它們為醫治同性戀提供了普遍的手段不免失之輕率。弗利斯已正確地指出,這些實驗性發現並沒有推翻關於高等動物雙性特徵的一般理論。相反,在我看來,類似的進一步研究將支持雙性理論的假設。
[20] [1910年增注]古人與我們在性生活方面的最明顯區別無疑在於,古人更強調性本能本身,而我們更重視性對象。古人對本能推崇備至,甚至對低級的性對象也大加讚賞,然而,我們卻蔑視本能活動,只有在對象之美被接受時才放本能一碼。
[21] 說到這種聯繫,我不禁想起了被催眠者對催眠者的盲目臣服。一般認為,催眠的本質在於通過對被催眠者性本能的受虐成分施加影響,而使被催眠者的力比多潛意識固著於催眠者,這不得不使我表示懷疑(1910年追加)。[費倫茨(1909)將這種暗示特徵納入「戀親情結」(parental complex),弗洛伊德對被催眠者與催眠者的關係直到很久之後才做了討論,見《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
[22] [1920年之前的各版中,這一段的結束句為:「這些極端的解剖學上的各種擴展顯然代表著一種求變的需要,豪赫(Hoche)將此描述為『渴求刺激』。」腳註的前兩句為1915年版所加,在此之前,句子為:「進一步的思考使我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布洛赫已經確定了渴求刺激因素的理論重要性。」整個腳註及上文的這一段是1920年出現的]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並不是在對象選擇的每一機制中都有性的高估。以後,我們將對身體其他部位的性的重要性做更直接的闡釋。豪赫和布洛赫用「渴求刺激」解釋性器之外身體其他部位性興趣的擴展,然而,我並不認為它有這樣的重要性。力比多的流向渠道一開始就像通訊管道一樣相互聯繫,我們必須考慮到它們的並行現象。
[23] [1920年增注]在典型條件下,女性從不對男性高估,但她們卻總是對自己的孩子高估。
[24] [1915年增注]這種弱點代表的是肌體性條件。精神分析發現,這種現象也可能是早期性活動受阻(如恐懼)造成的,它使得個體脫離正常的性目的,並激勵他尋找替代。
[25] 摘自《浮士德》第一部,第七場。德語為: Schaff』mir ein Halstuch von ihrer Brust,Ein Strumpfband meiner Liebeslust!
[26] [1920年增注]深層的精神分析研究對比納的觀點做出了公正的批評。所有的該類觀察均發現,第一次接觸崇拜物時,已激起了性興趣,而不存在什麼相伴條件。此外,所有這些「早期」性印象都是在五六歲之後,精神分析對如此晚的時間會產生病態性因素表示懷疑。正確的解釋應當是,在對崇拜物出現的初次回憶之外隱藏著對性發展的某些遺忘,「崇拜物」像「掩蔽性記憶」(screen-memory)一樣代表了這一片斷,是這一片斷的殘跡與積澱。至於嬰兒的早期發展如何變成了戀物癖及導致了對崇拜物的不同選擇,恐怕還是體質因素決定的。
[27] [1910年增注]鞋或拖鞋常常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徵。
[28] [1910年增注]精神分析已為我們對戀物癖的理解掃清了一個障礙。說到對崇拜物的選擇,它已表明了嗅覺中嗜糞快樂的重要性(由於壓抑本已消失)。腳與頭髮均具有強烈氣味,只有當嗅覺變得不愉快並被放棄之後,它們才會變成崇拜物。然而,對於戀腳的變態者而言,只有骯髒難聞的腳才成為性對象。在關於兒童的性理論中,還可找到戀腳的其他解釋:腳代表了女人的「陽具」,因孩子發現女人沒有陰莖[1915年增注]。許多戀腳的例子表明,窺視本能試圖讓人從隱蔽處尋找目標(即性器);但由於禁止或壓抑,不得不半途停止。由於這一原因,腳或鞋才變成崇拜物,女性的性器被想像成與男人的相同(兒童期望這樣)。[在弗洛伊德寫給弗利斯的兩封信中(1897年1月11日和11月14日)(弗洛伊德,1950a,信55和75),弗洛伊德提到了壓抑嗅覺快樂的重要性。在「鼠人」的討論中,他又回到了這一主題(1909d),並在《文明及其缺憾》第四章的兩個長的腳註中對此進行了更詳細的討論(1930a)。關於戀物癖,弗洛伊德專門寫過論文(1927e),在他去世後出版的《防禦自我分裂》(1940e)及《精神分析導論》第八講的結尾處也提到了這一問題(1940a)。]
[29] [這一句話是在1915年加上的。]
[30] [這似乎是弗洛伊德首次公開使用「升華」一詞,儘管早在1897年5月2日給弗利斯的信中就出現了(1950a,信61),在關於「杜拉」的病例中也出現過,雖然清樣的時間為1901年,但出版時間比這一篇為晚。下文還將對這一概念進行討論。1915年補加]在我看來,「美」無疑具有性興奮的根源,它的本義即「性刺激」。[德語中,Reiz既可以作為「刺激」的專用語,又可以作為「魅力」、「吸引力」的日常用語。]這與下列事實有關,我們從未將產生最強烈性興奮的性器本身視為真正的「美」。
[31] [在1924年之前的各版中,這句話是「對一個例子的分析」。]
[32] [1920年增注]通過分析,這些性變態及其他變態表現出了令人驚奇的多種動機與成因。比如,裸露的衝動也與閹割情結有關:這樣可持續地證實自己(男人)性器的完整性,同時也使他在發現女人沒有陰莖時體驗到一種嬰兒式滿足。
[33] [在1905和1910年的版本中,文中的這兩句話是:「至少受虐狂的根源之一可以同樣被確定。它源自性對象選擇的必要心理結果,即性的高估。」從1915年的版本之後,取消了這兩句,並插入了上兩段。]
[34] [1924年增注]基於心理器官結構與作用於它的本能分類假設,我關於受虐狂的觀點在很大程度上已有所改變。我起初將受虐狂分為「原髮型」(primary)和「快感型」(erotogenic),後又分為「女性型」(feminine)和「道德型」(moral);凡在現實生活中不能實現施虐而不得不轉向自身的稱為「繼髮型」(secondary),它是添加在「原髮型」之上的(見弗洛伊德,1924c)。
[35] [這一小節在1905年的首版中就有,以上的兩節及下一節是在1915年加上的。]
[36] 「同類相食慾望」又稱「食人肉慾」,有兩層特殊含義:一是在精神病學中指有的精神病患者想食人肉;二是精神分析學中指性變態者的口施虐欲。——中譯者
[37] [1915年增注]我關於性發展前生殖器階段的觀點證實了這一理論。
[38] [1924年增注]上面提到的研究使我形成了一種特殊的觀點,基於本能的根源,將施虐狂與受虐狂作為對立的方面去看,並將它們從性變態的保留分類中提取出來。
[39] 對這一論斷不必多言,在此我願引用靄理士(1913,第119頁)的一段話:「關於施虐狂與受虐狂的歷史性研究,包括埃賓的(Cocin Scott和Fere早已指出過),總是表明在同一個體身上存在著兩種現象的跡象。」
[40] [1915年增注]見我後面關於「矛盾症」(ambivalence)的討論。
[41] [最後一句話並未出現在1905年和1910年的版本中。在1915年的版本中追加了這樣的話:「一種按精神分析理論推斷的主動與被動的對立。」到了1924年,這段話便為本文所取代。]
[42] inversion一詞原為「倒錯」之意,如「絕對性變態」(absolute inversion)。但在精神分析學中弗洛伊德則專指毫無異性性慾的「同性戀」。——中譯者
[43] [德語為:「vom Himmel durch die Welt zur Holle」引自歌德《浮士德》的序曲,在1897年1月3日寫給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1950a,信54),弗洛伊德建議將這一引言作為《性活動》中一章的題詞,寫該信時,弗洛伊德已開始將注意力轉向性變態。最早提到此事時是在1896年1月1日寫給弗利斯的信中(清樣K)。]
[44] [1915年增注]另一方面,這些阻礙性發展的力量,如厭惡、羞怯和道德,又必須視為人類心理發展史上性本能受外力壓抑的積澱。在個體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已觀察到,在適當的時候,只要受到教養及外力的影響,它們就會即刻表現出來。
[45] [1920年增注]關於性變態的起源,我需補充說明。有理由假設,就像戀物癖一樣,在性變態固著之前曾有過正常性發展的短暫階段。精神分析對某些病例的研究已表明,性變態是俄狄浦斯情結的殘餘,當它被壓抑之後,個體性本能中最強盛的部分便再度出現了。
[46] [在1905年版本中是「10年」,每一版都有變化,包括1920年版。]
[47] [1920年增注]這倒不是什麼證據,而只是充實。或許重新表述為:神經症症狀一方面源於力比多的本能要求,另一方面源於自我對力比多本能的反應。
[48] 布洛伊爾(對第一個病例分析的第二段,布洛伊爾和弗洛伊德,1895年)在用精神宣洩法治療第一個病人時寫道:「性因素在她身上停滯不前令人驚異。」
[49] [在另一篇《神經症發作類型》(1912c)的論文中,弗洛伊德對這一主題進行了更好的加工。]
[50] [在1897年1月24日寫給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用這些明確的術語表達了這一觀點(弗洛伊德,1850a,信57)。但在1896年12月6日及1897年1月11日的信中也涉及(信52和55)。在「杜拉」的病例中亦可見到。性變態者意識清晰的幻想(在有利的條件下可轉化為外顯的行為)、偏執狂的幻想性恐懼(仇視別人的投射)及癔症的潛意識幻想(精神分析發現隱藏於症狀背後)甚至在細節上都是吻合的。]
[51] 精神神經症常伴有明顯的性變態,此時,同性戀的情感趨向完全壓制。公正地講,是柏林的弗利斯首先使我注意到了精神神經症者普遍的性變態趨向,儘管我曾對這些個案做過分析。這一事實雖尚未引起廣泛注意,但對任何同性戀理論都具有決定性影響。
[52] [這是「組元本能」第一次出現於弗洛伊德的公開著作中,雖然這一概念已在前面出現過。]
[53] [在1920年版之前,提到了三種這樣的特殊事實:第一種(後已捨去)表現為:「在神經症的潛意識思想鏈中尚未發現任何對應於戀物癖的趨向。」這為理解這種已很清楚的性變態的心理特殊性增加了新知。]
[54] [這似乎是「快感區」的初次公諸於世。在1896年12月6日寫給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已使用了它(弗洛伊德,1950a,信52)。在「杜拉」的病例中也出現過(1905e)[1901年],它似乎對應於常用的「癔症引發區」(hystero genic zone)。]
[55] [從這裡到該段的結束寫於1915年,在前兩段中(1905和1910),該處寫道:「通過區分組元本能(即本能本身是非性的,並具有動力衝動性),可將它有別於接受刺激的器官(如皮膚、口腔黏膜或感受器)。這類器官可描述為「快感區」——其興奮可使本能帶有性特徵。改寫的時間為弗洛伊德寫《本能及其變化》(1915c)之時,此時,整個主題都做了深刻的檢驗。]
[56] [1924年增注]性本能理論是精神分析中最重要、但最不完整的理論,在此後的《超越快樂原則》(1920g)和《自我與本我》(1923b)中我對此做了更詳盡的闡述。
[57] [1915年增注]僅僅通過對特定神經症的研究,現在就證明這些假設是不容易的。但另一方面,若對它們隻字未提,便不可能為本能提供任何依據。
[58] [該句補加於1920年。]
[59] 在此我們想起了莫爾(Moll)的性本能分析,他將本能分為「觸摸異性慾」(contrectation)和「性器腫脹度下降」(detumescence)兩種。前者代表皮膚接觸的需要。[莫爾(1898)認為,後者旨在通過痙攣使性器的緊張得以放鬆,前者則是與他人接觸的衝動。他相信,後者在個體發展中來得更遲。在1905年和1919年版中,曾有這樣的句子:「Strohmayer通過觀察正確地做出結論,強迫性自我譴責源自壓抑的施虐衝動。」]
[60] [1915年增注]在對童年期的作用辨明之前,不可能正確估計出遺傳的作用。
[61] 我曾認為,這句話說得未免太大膽,為準確起見,我又重新查遍了文獻,結果是,我仍認為這一結論無須更改。關於童年期性活動生理及心理方面的科學檢驗才剛剛開始。有位叫貝爾(Bell)的學者寫道:「我不知道有哪位科學家對青少年的情緒問題做過仔細的分析。」只是在探討退化現象及作為退化的標誌時,才留意青春期前身體的性表現。在我所談過的描寫青春期發展的心理學著作中,根本沒有一章是描寫兒童的性生活的,諸如普萊爾(Preyer,1882)、鮑德溫(Baldwin,1893)、普雷茲(Perez,1886)、斯圖呂貝爾(Strümpell,1899)、格羅斯(Groos,1904)、海勒(Heller,1904)、蘇里(Sully,1895)及他人的著名著作均是如此。通過對創刊於1896年的期刊Die Kinderfehler的檢查,對這一領域的現狀更可獲得更清晰的印象。然而,他們卻認為,童年期的愛並不需要去發現,普雷茲(1886,第272頁)強調了它的存在;格羅斯(1899,第326頁)將其作為普遍現象:「有些孩子很早就有性衝動,並執意要與異性接觸」;貝爾(1902,第330頁)發現的「性愛」的最早例子是在3歲時。此處可再參照靄理士(1913,附錄B)的作品[1910年增注]。自從霍爾(Hall,1904)詳盡無遺的作品問世之後,關於幼兒性活動文獻缺乏的這種判斷便不妥了。莫爾的近作卻並未改變原狀。另外,可參見布洛伊爾的作品[1915年增注]。自此之後,海爾姆爾(Hellmull,1913)對被忽視的性因素做了充分的探討。
[62] 在《掩蔽性記憶》(1899a)中,我試圖解決與童年期早期記憶的有關問題。亦可參見《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01b)第四章。
[63] [1915年增注]若不能將這兩個過程同時考慮,那就無法理解壓抑的機制。這種情況類似於旅遊者攀登Giza大金字塔,必須一邊推一邊拉才能成功[參見弗洛伊德《壓抑》(1915d)一文]。
[64] 見《癔症的病因》的第一部分的最後一段(1896c)。
[65] 我們可以利用第二種材料,因為神經症者的童年生活與正常人的童年生活並無本質上的差異[1915年增注]。只不過在有關現象的強度和清晰度方面有所不同。
[66] 我所相信的幼兒性功能的發展歷程,在解剖學上可找到類似的現象。拜耶(Baywe,1902)發現,新生兒的內性器官(如子宮)總是比年齡大的孩子還要大。只不過我們找不到解釋這一退化現象的確切觀點。哈爾班(Halban)認為生殖器的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哈爾班認為,退化中止於出生後的數周之內[1920年增注]。堅持用性腺解釋性的權威們,在解剖學研究的影響之下,也承認了幼兒性活動及性的潛伏期。我曾引用過李普什舒茲(Lipschfitz)書中的說法(1919,第168頁):「更公正地講,完成於青春期的性徵的成熟,是更早期發展歷程的加速——在我看來,這一過程始於胎兒期。」「從總結的角度稱之為青春期的階段,或許該稱為青春期的第二個主要階段,它始於第二個十年的中間……童年期,即從出生到第二個主要階段,可視為青春期的間歇階段。」費倫茨(1920)在一篇評論中(關於李普什舒茲的書評)注意到了解剖學發現與心理學研究的吻合性。這種吻合的事實僅僅在於,性器發展的「第一次高峰」出現在胎兒早期,而嬰兒性生活的明顯表現卻是在3歲到4歲時。當然,無須期望解剖學上的發展與心理上的發展具有同步性。這種研究主要以人類的性腺為對象,既然從心理學的角度看,動物不存在潛伏期,那麼,知道下列現象將是十分有趣的:高等動物是否也存在著性發展的兩次高峰。
[67] 「性潛伏期」也是借用靄理士的術語。
[68] [1915年增注]在我現在所討論的情形中,性本能力量的升華是按反向形成的途徑進行的。但一般而言,升華與反向形成涇渭分明的兩個過程。升華可按其他和更簡單的機制形成。[關於升華的更進一步討論可參見弗洛伊德《論自戀》(1914c)的第三部分及《自我與本我》的第三、四、五章(1923b)]。
[69] 在英語中,幾乎沒有德語「lutschen」、「ludeln」及「wonnesaugen」的對應詞。康拉德在Struwwelpeter一書中使用的是「lutscher」;但從上下文來看,「suck-a-thumbs」及「thumbsucking」似乎比本文要窄。
[70] 由此可見,即使在這麼早的時候,當然也終其一生,性的滿足都是最好的安眠藥。許多神經性失眠皆由於性滿足的缺乏使然。眾所周知,一些無恥的保姆會通過抓摸孩子的生殖器使其從哭叫中入睡。
[71] [這一段補於1915年,在1905和1910年的版本中,此處僅有這樣的內容:「沒有一個觀察者會對這些活動的性本質表示懷疑。然而,成人關於兒童性行為的最好理論也令我們陷入困境。比如,莫爾(1898)將本能分為性器腫脹度下降(detumescence)和觸摸異性慾(contrectation)兩種。前者對此不適用,後者也難以辨別,因為在莫爾看來,後者比前者出現的晚,並指向他人。在1910年版中,如下的腳註是為去掉的這一段的第一句話做注的,「只有莫爾例外」。]
[72] [1920年增注]1919年,葛蘭特(Galant)醫生以《吸吮者》為題發表了一篇文章,敘述一個已長大的女孩從未放棄嬰兒的性活動,並將吮吸所獲得的滿足等同了性滿足,尤其在得到愛人的親吻時:「並不是每個吻者都是吸吮型的(Lutscherli)——不,不,絕對不是!當你吮吸時,遍及全身的那種可愛體驗實難描述,你好像離開了塵世。你絕對滿足,快樂得不再欲求。這真是一種奇妙的感覺,你只求安靜——永無干擾的靜謐。可愛之處,難於言表;既無痛苦,也無哀怨。啊!你已置身另一世界。」
[73] [1920年增注]的確,靄理士是從另外的意義上使用「自體性慾」的,它指來自內部而非外部的一種興奮。在精神分析看來,最基本的不是興奮的來源,而是與對象的關係。[在1920年之前的各版中,這一腳註均為:然而。靄理士已經毀掉了他所創立的這一術語的本意,因為他將所有的癔症及手淫表現均歸入「自體性慾」之列。]
[74] [這句話加於1915年。見弗洛伊德《論自戀》論文的第二部分(1914c)。]
[75] [只有在第一版中,「許多」是用「全部」替代的。]
[76] [這句話於1915年插入。在這之前的各版中,「兩個」特徵代替了「三個」。]
[77] [1915年增注]經過更進一步的思考和觀察後,我認為身體的各個部位及所有的內臟器官均有快感的性質。可參見《論自戀》。[僅在1910年版中,在此的腳註是:「阿德勒(1907)曾討論過與快感區假設有關的生物學問題。」]
[78] [1920年增注]在生物學的討論中很難避免目的論的思考方式,雖然我們意識到,在任何特定情況下都難免犯錯誤。
[79] [一種特定的性慾望如何在「滿足的經驗」之上才能建立,僅僅是弗洛伊德願望機制一般理論的特殊運用。這一理論在《釋夢》第七章的C部分做了解釋(1900a,標準版,第5卷,第565頁)。這一理論在此之前已勾勒出來。見他去世後出版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附錄,第一部分,[16])。兩處所舉的例子都是胸前的嬰兒。在《否定》一文中,對這一主題的全部與弗洛伊德關於「現實性檢驗」的關係進行了討論(1925h)。]
[80] 雖然關於手淫的文獻極為豐碩,但就大部分而言,在主要問題上仍令人茫然,如羅赫利萊(Rohleler,1899)的作品[1915年增注]。再見維也納精神分析學會關於該主題討論的報告,狄斯庫遜(Diskussionen,1912)。[尤其是弗洛伊德本人對該問題的觀點(1912f)。]
[81] [1910年增注]參見我的論文《性格與肛欲》(1908b)[1920年補加]。及參見《關於在肛欲中所證明的本能轉變》(1917c)。
[82] [這一段加於1915年,其內容已擴展為上一腳註中所提到的論文(1917c)。]
[83] [1920年增注]安德烈斯·薩洛姆(Lou Andreas-Salomé,1916)的一篇論文,使我們對肛原性慾的意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文中表明,兒童所遇到的第一次禁止——禁止從肛門活動及其產物中獲得快感——對孩子的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這是嬰兒第一次意識到環境對其本能衝動的敵視性,學會將自己與環境分開,並第一次開始「壓抑」快樂。此後,凡與「肛門」有關的便成了可惡的象徵,難於被生活接受。人們總是堅持將肛門和性器過程清晰分開,這與它們解剖學、功能上的類似及關係是矛盾的。性器一直與泄殖腔為鄰,事實上(引用安德烈斯·薩洛姆的話),「在女人中,它是由泄殖腔租借來的。」
[84] [在1905年和1910年的版本中,這句話的後半部分為:「大自然使幼兒早期的自慰活動為這一快感區的性活動奠定了基礎,無人例外,要忽視這一點是困難的。」在維也納精神分析學會1912年關於該問題的討論中,支持幼兒自慰普遍性的目的論觀點受到了賴特勒(R.Reitler)的猛烈抨擊。在該討論中,弗洛伊德承認他所用的語句是不恰當的,並試圖在以後改換。本文的句子便是從1915年開始變化的]。
[85] [1915年增注]成年後仍有異常的自慰技巧,這表明它雖被克服,但影響猶在。
[86] [這一段加於1915年]在那一版中同時加了下一段的標題及「通常在四歲之前」。此外,在這一段的第一句話中,用「很快」代替了1905年和1910年版中的「潛伏期確定」。最後,在前兩版中,後一段均以這樣的話開始「在童年期(還無法確定為生理年齡),早期的幼兒性興奮復甦……」。1915年所做的所有改變無非是想對幼兒性活動的第一和第二階段做出更明確的區分,並在第二階段加了更明確的時間「大約在4歲左右」。
[87] [1915年增注]正像布洛伊爾(Bleuler,1913)最近所確認的,神經症者的罪疚感總是與某些自慰活動的記憶有關聯(通常在青春期的自慰),但這仍需更精緻的分析解釋[1920年加]。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因素應當是手淫代表了嬰兒性活動的整個操作代理,故能將罪惡感附著其上。
[88] [關於該問題的詳細討論可見弗洛伊德論性活動在神經症形成中作用的第二篇論文(1906a)]靄理士(1913,附錄B)出版了許多人的自傳性敘述,他們的成年生活主要是正常的,他們講述了童年期的第一次性衝動及其條件;但這些報道卻忽視了這樣的事實,即漏掉了作者性生活的史前階段。因為它已被遺忘,只有通過精神分析對神經症者的研究才能將其彌補。這些論述不只具有單方面的價值,同樣的敘述使我做出了病因學的假設,這已在文中提到了。
[89] 組元本能,又譯局部本能,指由局部衝動所引起的行為,如吸吮、抓取、咬嚼等。弗洛伊德認為,在兒童性本能發展過程中,口欲、肛欲為第一階段性慾力部分,在性成熟期綜合起來,形成以性器為主導的正常人性慾。以往那些性本能部分,成了成熟性本能的組成部分,並持續保留其性快感區作用。這些組成部分叫「組元本能」或「局部本能」(partial instinct)。——中譯者
[90] [在本版中「性」的原文為genital,在1905年和1910年版中,使用的是「sexual」。]
[91] [在第一版中(1905),這句話為:「相反……的加入直到以後才出現,當……」到1910年,增加了「也許」。到1915年「加入」被「明顯表現」所代替。到1920年,在「以後」之前加了「稍」。在《釋夢》第五章第四節,弗洛伊德對裸露問題進行了更詳細的討論(標準版,第4卷,第224頁)。]
[92] [最後兩句出現於1915年的版本。在1905年和1915年版中,此處寫道:也許可以這樣設想,殘酷的衝動源於性活動之外的本能,但由於解剖學(相互交叉)上的接近,或許在早期就與性活動聯手。]然而,經驗表明,性的發展與窺視、殘酷本能的發展相互影響,從而使這兩組本能的獨立發展受到了限制。
[93] [1910年增注]當1905年我首次出版本書論及幼兒的性活動時,大部分結果均以精神分析對成人的研究為依據。在當時,不可能對孩子進行充分的直接觀察:故只能從中得到少許的印跡及一些有價值的證據。此後,我有機會對童年期的神經症者進行研究,從而直接認識了幼兒的性心理(psycho-sexuality)。令人欣喜的是,直接觀察完全印證了精神分析的結論——同時也有力地證明了這一方法的可信性。此外,《對一個5歲男孩的恐怖症的分析》(1909b)還教給了我們許多精神分析尚未發現的新知識,比如,性象徵——以與性無關的對象和關係代替性對象與關係——甚至在牙牙學語的初期就存在了。同時我還意識到了本書中關於該問題的另一缺憾,即為了清晰起見,將自體性慾與對象愛作為兩個階段性概念加以區分,好像它們分別出現在不同的時間。但以上的分析及貝爾的發現表明,兒童在3~5歲之間就能清楚地選擇對象,且伴有強烈的情感。[只是在1910年一版中,該腳註繼續道:「文中尚未提到的童年性生活的另一方面包括兒童的性研究,引導兒童行為的性理論(我關於該問題的論文,1908c),這些理論對未來神經症的重要作用、幼兒探究的結果及其與幼兒智力發展的關係。」]
[94] [在以後的作品中,弗洛伊德(1925j)更正了這種說法,女孩並非如此,男孩也並非總是如此。]
[95] [1920年增注]我們也可以說女人同樣具有閹割情結問題。男孩和女孩起初都認為,女人像男人一樣也有陽具,只因閹割而不復存在。男人一旦確信女人沒有陽具時,常令他們對女人產生永久性的歧視。
[96] [1924年增注]在童年後期,兒童的性理論已極為豐富,本文僅舉了少許幾例。
[97] [整個部分也是在1915年才出現的。性生活的「前性器組織」概念似乎是在弗洛伊德的論文《強迫性神經症的傾向》(1913i)中首次出現,但此時只討論了肌欲攻擊組織(sadisticanal)。將口欲組織當此看待似乎本文是第一次。]
[98] [1920年增注]關於成人神經症中這一階段的殘跡,可參見阿伯拉罕(Abraham,1916)的作品。在作者的另一篇文章中(1924),對口欲攻擊階段與肛欲攻擊階段做了區分,它們對對象的態度當然也是不同的。
[99] [1924年增注]阿伯拉罕在其1924年作品中指出,肛門由萌芽期的胚孔發展而來,這似乎是心理性發展的原型。
[100] 矛盾症(ambivalence),又稱「矛盾心態」,指對同一對象同時存在相互矛盾的兩種態度,包括矛盾情感、矛盾思維、矛盾意向等。——中譯者
[101] [1924年增注]在稍後的時間(1923),我對這一歷程做了修正,增加了前性器組織之後的第三階段,雖然這一階段亦可稱為「性」期,有性對象並對之有相當程度的性衝動,但在最根本的方面,與性成熟的最終組織仍有區別。因為在這一階段只知道一種性器,即男性性器。故我稱之為「陽具崇拜階段」(phallic)(弗洛伊德1923e)。據阿伯拉罕(1924)的觀點,它具有生物學的原型,即男女性器尚未分化的胚胎形態。
[102] [在1915年版中,此處是「3歲」,1920年改為「2歲」。]
[103] 有些人記得,當被旋轉時,流動的空氣作用於其性器會產生即刻的性快感。[在《釋夢》中,專門討論了這一問題,在第五章的一個腳註中還專門引用了一個例子(標準版,第4卷,第272頁)。]
[104] [後兩個字,即「or chemistry」於1924年加上。]
[105] [原文為「Was sich liebt das neckt sich」,意即「相愛者的爭吵是有口皆碑的」。]
[106] [1910年增注]關於「神經性步行失能」(或步癱症)(neurotic abasia)與「廣場恐怖症」(agoraphobia)的分析,消除了運動中性快樂實質的所有疑團。我們知道,為轉移青年人的性慾,現代教育極力加強競賽活動。更正確的說法應當是,這些青年人用運動快樂代替了性的享受——迫使性活動回到「自體性慾」的成分之中。
[107] [1924年增注]我在此指的是「受虐色情狂」(erotogenic masochism)。
[108] [弗洛伊德對該問題的早期研究可參見他的《性慾在神經症病因中的地位》(1898a)首篇論文的中部及《有終結的分析與無終結的分析》(1937c)第三部分一個腳註。]
[109] [1920年增注]這種思考的必然結果是,我們必須承認每個人都有口欲、肛欲及尿道欲等,與此對應的心理情結的存在不能作為判斷正常或是否神經症的標準。正常與異常的區分僅僅在於,性本能構成要素及其在發展過程中的強弱有所不同。
[110] [1915年增注]本文中我所以將問題圖式化(schematic),無非是強調差異性,前已述及,幼兒的性活動由於出現了對象選擇及生殖器崇拜階段,已開始接近最終的性組織形式。
[111] [這句話於1920年才加上。]
[112] [1924年增注]在《受虐狂的節制問題》(1924c)一文的第一部分,我試圖解決這一問題。
[113] 見1905年出版的《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第四章結尾處)。由詼諧而產生的前期快感,可通過移走內在抑制獲得更大的快感。[在論創作的論文中(1908e),弗洛伊德認為審美快感也有同樣的機制。]
[114] 頗具啟發性的事實是,德語「Lust」一詞,正如上面所描述的那樣,指準備期性興奮,即包含滿足因素,也產生性緊張。「Lust」有兩種含義,一般用來描述性緊張感(Ich habe Lust=我喜歡,我覺著必須)及滿足感。
[115] [這一假設早被弗洛伊德討論過。參見《焦慮性神經症》(1895b)的第三部分。]
[116] [這句話加於1920年。]
[117] [在1920年之前的版本中,該處是:「性腺並不生成性活動,對閹割後的男人的觀察證明了早先摘除性腺的情形,即性腺的消除不會消失性特徵。」同樣,下一句第二部分為「然而問題不在於性腺的實際缺失,而在於抑制……」]
[118] 見李普什舒茲(Lipschütz)的作品(1919)。
[119] 「雙性」(bisexuality),指動物和人是雌雄同體,即在軀體和心理上同時存在著兩性的成分。——中譯者
[120] [就這一點而言,整個這一段是從1920年才這樣寫的。在第一版(1905)及隨後的兩版中,此處寫道:「真情是我們對性興奮的實質一無所知,尤其是對與性有關的器官仍不清楚(性腺的重要性被高估的現象已經發現)。在我們驚奇地發現了甲狀腺在性活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後,我們有理由認為自己對性活動的基本因素仍是無知的。任何人若要用有限的假設填補這一知識的空缺,或許會把在甲狀腺中發現的動力性物質作為起點,並沿著該思路深入下去。也許可以這樣設想,作為快感區適宜刺激的結果,或作為伴隨性興奮的其他情形,通常被有機體播撒的一些物質開始分解。分解的結果作為一種特殊刺激作用於生育器官或與此有關的脊髓中樞(我們已熟知毒物進入人體的現象,特定的器官會出現類似的毒性變化)。性興奮如何由快感區的刺激引起了純粹的毒性刺激與生理刺激在性過程中會起什麼作用?諸如此類的問題即使在假設的層面上,也非我們目前的知識所能解釋。我要補充的是,我並不認為這一假設如何重要,如果它的基本本質保持不變,即對性化學的強調,那麼,我隨時會放棄這一假設而代之以更好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性激素被發現之後,弗洛伊德對這一假設僅做了極小的改變。他不僅在1905年,而且早在1896年他就看到了這一點。參見他1896年3月1日和4月2日寫給弗利斯的信(1950a,信42、44)。他對化學因素重要性的更進一步強調可見他《性慾在神經症病因中的地位》的第二篇論文,幾乎與《性學三論》同時出版(1906a)。]
[121] [除最後一節外,本部分寫於1915年。主要依據弗洛伊德《論自戀》(1914c)的論文。]
[122] [說到力比多對「對象」的專注或撤離等問題,在此處及別處均無解釋的必要。弗洛伊德指的是對象的心理表征(Vorstellangen),而不是外部世界中的對象。]
[123] [1924年增注]既然移情性神經症之外的神經症已在很大程度上可接受精神分析,那麼,這種早期的局限性也就不那麼明顯了。
[124] [1924年增注]參見前一腳註。
[125] [1915年增注]參見《論自戀》(1914c)。[1920年增注]「自戀」並非由納科(Naecke)所創,在那篇論文中我有失誤,它由弗利斯所創。[靄理士本人此後對此有更詳細的討論,並認為這種榮譽應當分享。]
[126] [這一段於1920年加入。]
[127] [在1924年之前的各版中,從「力比多」到這句話的結尾,印刷時均有空格。1919年加的腳註]清楚地意識到這一點是重要的,對一般人含混不清的「男性」、「女性」概念,在科學中也是最易混淆的概念之一。「男性」和「女性」的含義至少有三種用法:有時指「主動」和「被動」;有時指生物學含義;有時指社會學含義。第一種含義最為基本,也常為精神分析所用。比如,當我們在本文中說「力比多」具有「男性」特徵時,指的是,這種本能總是主動的,即使在目的為被動時也是如此。男女兩性的生物學含義極易確定,因為精子(spermatozoa)與卵子(ova)及其功能決定了兩性性別。主動性與有關現象(更強壯的肌肉、侵略性及更強烈的力比多)通常與生物學的男性特徵有關。但又未必總如此,比如在有些動物中,這些特徵卻屬於雌性。社會學的含義則由對男、女個體的觀察所得。觀察表明,無論從心理學或生物學的意義上看,純粹的男性或女性是根本不存在的。相反,每一個體都是兩性特徵的混合體,併兼有主動性與被動性,不管這些特徵與其生物學特徵是否相吻合[在《文明及其缺憾》(1930a)第四章結尾的一個腳註中,弗洛伊德又討論了這一問題]。
[128] [只是在1905年版中才說「通過弗利斯我熟悉了……」]
[129] [關於女性性活動的發展過程,弗洛伊德在以後的四種條件下進行了更專門的探討:關於女性同性戀的個案研究(1920a);關於性的解剖學區別結果的討論(1925j);關於女性的性活動(1931b);《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33講。]
[130] [1915年增注]精神分析表明,對對象的發現有兩種方法:第一種如在本文所介紹的,是基於對幼兒早期原型的依附。第二種為自戀的,旨在在人群中重新找到自我。第二種方法極易導致疾病的產生,但這與該文無關[弗洛伊德在《論自戀》一文的第二部分深化了這一問題(1914c)。寫於1905年的這一段,與1915年和1920年關於該問題的評述並不協調]。
[131] 凡認為這種觀點具有「瀆聖」的人,可參見靄理士(1913,第18頁)關於孩子與母親關係的觀點,幾乎與我的觀點完全相同。
[132] 我對於幼兒焦慮起源的解釋得益於一個3歲男孩,因有一次我聽到他在黑屋裡喊道:「姑姑,請與我說話!因為黑,我害怕!」他的姑姑回答道:「那管什麼用?你又看不見我。」「沒關係,」孩子答道,「如果有人說話,就不黑了。」由此可見,他怕的不是黑,而是見不到所愛的人,一旦他看到她,他也就不害怕了[1920年增注]。精神分析研究最重要的成果之一便是發現了神經性焦慮源自力比多,即這是力比多的轉移之物,兩者的關係猶如醋與酒的關係。在《精神分析導論》第25講中,我又討論了這一問題,儘管如此,仍不能說已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弗洛伊德關於焦慮的最新觀點可參見《抑制、症狀與焦慮》(1926d)和《精神分析新論》第32講(1933a)。]
[133] [也許由於疏忽,從1924年之後,這一小標題就被取消了。]
[134] [1915年增注]參見前文兒童的對象選擇與「情潮」的關係。
[135] [1915年增注]亂倫的屏障作為人類的歷史成就之一,像其他的道德禁忌一樣,對許多人而言是生物遺傳的產物(見《圖騰與禁忌》1912~1913);然而,精神分析的研究卻表明,在成長的過程中,個體為抵抗亂倫的誘惑曾進行過強烈的抗爭,且這一屏障常在幻想甚至現實上被侵犯。[雖然這是首次公開討論這一問題,但關於「亂倫的恐懼」已在1897年5月31日的信中討論過(原件N,1950a),即在俄狄浦斯情結被揭示之前的幾個月。弗洛伊德當時就認為亂倫是「反社會的」。]
[136] [1920年增注]青春期的幻想是童年被遺棄的嬰兒式性探索的起點。無疑在潛伏期前就出現過。它們或許全部,或者在很大程度上是潛意識的,因此很難確定其準確的時間。它們對許多症狀的形成至關重要,由於它確實構成了症狀的初期階段,所以便以症狀形式使壓抑的力比多獲得滿足。同樣,它們還是被意識為夢的夜間幻想的原型。夢不過是青春期幻想的重現,它通常受到前一天有關刺激的影響,或與這些刺激有某些關係(白天的殘餘)[見《釋夢》第七章第一節,標準版,第4卷,492頁]。青春期的某些性幻想極為明顯,與其他幻想截然不同,且在很大程度上與個人的經驗無關。如在少年的幻想中聽到了父母性交的聲音,受到他所愛的人的引誘,或受到閹割的威脅(見「原始幻想」的討論,《精神分析導論》,第23講)。他還會幻想到在子宮及其經驗,幻想到所謂的《家族倚奇》,他對父母的態度已與童年期有所差異。這種幻想與神話間的密切關係在蘭克(Otto Rank,1909)的作品中已有所展示。[同時參見弗洛伊德本人關於《家族倚奇》的論文(1909c)及《對「鼠人」的分析》(G篇)中第一部分的一個較長的腳註(1909d)。]我們已經認為,俄狄浦斯情結是神經症的核心情結,構成了神經症的基本內容。它代表了幼兒性活動的高峰,通過其後效應對成人的性活動具有決定性作用。每一個來到塵世的新人都面臨著戰勝俄狄浦斯情結的重任,誰若不能戰勝它,便註定要成為神經症者。隨著精神分析研究的進展,俄狄浦斯情結的重要性會日趨明朗。對它的認識便構成了精神分析與其他觀點的區別。[1924年增注]在另一篇文章中(1914),蘭克將孩子對母親的依戀追溯至胎兒期,從而表明俄狄浦斯情結具有生物學基礎。與上所言不同的是,他認為反對亂倫的屏障源於生育時焦慮所造成的創傷效應。[參見《抑制、症狀與焦慮》第十章,1926d。]
[137] 參見《釋夢》中我關於俄狄浦斯神話命運的不可避免性[第五章第四節(B),標準版,第4卷,260頁]
[138] [1920年增注]參見我的論文《男人對象選擇的一個特殊類型》(1910h)。
[139] [1915年增注]人類的性愛生活充滿了無數特性,戀愛過程又具有衝動性特徵,若不能將這些追溯到童年期,並視為童年期生活的持續性影響,那是很難做出解釋的。
[140] [1924年增注]讀者可注意費倫茨的作品《一種生殖器理論的嘗試》,雖然不乏幻想色彩,但極有興趣,因為高等動物的性生活被追溯到生物進化的過程之中了。
[141] [這句話的後半部分及其後的兩句寫於1915年。在1905年和1910年兩版中,此處寫為:「對女孩而言,若在青春期受到壓抑,競爭的衝動便部分地決定了她們不愛同性。」]
[142] [1915年增注]這不僅適於神經症的「負面」變成傾向,而且也適於所謂的「正面」性變態。只不過後者並非只源於幼兒傾向的固著還是其他性流(sexual current)被阻後的「退行」結果。有鑒於此,正面的性變態亦可接受精神分析的治療。
[143] [最後的7個詞於1915年加入。然而當時說的是「3~5歲」,兩歲於1920年被替換了。]
[144] [破折號之中的話加於1915年。]
[145] [「並未匯聚起來,起初……」於1920年加上。]
[146] [這句話及下面的兩節於1920年加上。]
[147] [最後一句話於1924年加上。]
[148] [固著點與神經類型的關係,即「神經症的選擇」問題,在這些文章中並未探討,儘管弗洛伊德早有這方面的思想。參見1896年5月30日、1899年12月9日寫給弗利斯的信(1950a,信46、125)。在與該文同期的另一篇論文中,涉及了這一問題(1906a),在此後論《強迫性神經症的傾向》(1913i)中對此做了更深入的探討。]
[149] [在給弗利斯的信中(1897年1月11日)(1950a,信55),弗洛伊德詳細地給出了這種家族譜。]
[150] [1915年增注]人們經常發現,在這種情況下青春期正常的性傾向先行活動;但由於內在的弱點,第一個出現的障礙就會使其更轍改道,經退化而被倒錯的固著所替代。
[151] [1920年增注]有些人的性格特徵甚至可追溯到與某些快感成分的聯繫,如固執、節儉、秩序源於肛欲,而野心由強烈的尿道快感素質決定。
[152] 作為人類本質的敏銳觀察者,左拉(E.Zola)在其《生之歡樂》中描述了一個歡快無私的女孩,可以不計任何報答為其所愛的人犧牲一切:金錢與希望。這個女孩的童年期充滿了感情的渴望,當她發現由於別的女孩的原因而受冷落時,開始變得殘酷起來。
[153] [這二節的後半部分及整個下一節於1915年加上。]
[154] [在1915年版中,所用的術語為「aetiological series」,到1920年被「complemental series」所替代。後者在第一次似乎出現於《精神分析導論》第22講中(1916~1917)。然而,在此後不久出現時,又沒有繼續更正。]
[155] [在《對「小漢斯」的分析》第三章第三節的開始,弗洛伊德對此有所評論(1909b)。後面的一節是1915年加的。]
[156] 早期性活動在身體方面的強烈表現也可能增強頑固性。
[157] [靄理士,1903,見附錄8,弗洛伊德在《性學三論》(1905d)第二版的腳註中討論了這些問題,標準版,第7卷,第190~191頁。]
[158] [這一趣事出現於《釋夢》(1900a),第一版,標準版,第四卷,第251頁。]
[159] [參見前面的腳註(標準版,第9卷,第135頁)。]
[160] [「生活的危急」對於心理發展的作用在《釋夢》第七章第三節有所論及。標準版,第5卷,第565頁。在1895年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中也涉及過(第一部分,第一節)。]
[161] [在此之後不久,比如在《對「小漢斯」的分析》(1909d,標準版,第10卷,208頁)中弗洛伊德將此等同於俄狄浦斯情結(1910h,標準版,第11卷,第171頁),此處是第一次出現,故用義也更廣。]
[162] [這種歪曲的知覺,或如弗洛伊德以後所說的「否定」(denial)或「否認」(disavowal),直到很久之後才成為討論重要理論問題的基礎,尤其在關於《拜物教》(1927e)的論文及《精神分析綱要》(1940a)第八章中。]
[163] [幾乎與《對「小漢斯」的分析》中的說法相同。標準版,第10卷,第11頁。]
[164] [最初公開出版時的術語即為現在的這一個,而不是出現在《對「小漢斯」的分析》中的那一個,因為腳註是錯的,標準版,第10卷,第8頁。「閹割威脅」的觀點是在《釋夢》的一句話中出現的。標準版,第5卷,第619頁。]
[165] 指陰蒂。——中譯者
[166] [見《性學三論》,標準版,第7卷,第220~221頁。關於這方面的更早說法出現在給弗利斯的信中(1950a)。]
[167] [見《對一個5歲男孩的恐怖症的分析》(1909b),標準版,第10卷,第133~134頁。]
[168] [最後一句引自弗洛伊德的《達·芬奇的童年回憶》(1910c)的腳註。標準版,第11卷,第79頁。]
[169] [同樣的論述在《對「小漢斯」的分析》中也有,標準版,第10卷,第93頁。只是到後來,尤其在「狼人」的分析中,弗洛伊德才在肛欲期性慾和女性態度間建立了一種密切關係。]
[170] [布雷頓(Restif de la Bretonne)在其自傳《尼古拉斯先生》(1794)中講了一個他4歲時的故事,他的印象證實了他對性交的施虐狂誤解。弗洛伊德對這一問題在10餘年後進行了更深刻的討論,見《對「狼人」的分析》,標準版,第17卷,第48頁。]
[171] 這些遊戲對於神經症者與「醫生」和「父母」的遊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72] 某些原始部落的風俗,丈夫在妻子分娩時也模仿分娩而臥床並行禁食等儀式。——中譯者
[173] 普瑞斯特:《月光夜晚》,《新女性文學》。
[174] [弗洛伊德在以後《男人對象選擇的一個特殊類型》(1910h,標準版,第11卷,第170頁)論文中重複了這一趣聞,並對此進行了更深刻的討論。]
[175] 參見我關於神經症理論的短篇論文集(1906,標準版,第3卷)。
[176] 20世紀初精神醫學尚不發展,器質性神經疾患與心因性精神疾患未有明確劃分,故弗洛伊德常用nervous disorder神經(質)疾病以表示心理疾病。目前所謂的神經症(neuroses),當時弗洛伊德認為包括兩種:一種是因神經系統化學中毒所致的神經衰弱;一種是因心理因素所致的精神神經症(psychoneuroses)或稱神經精神病(neuropsychosis),包括癔症等。當然,今天已不採納神經衰弱系由神經系統中毒所產生的「神經疾病」的病因說,統統歸之為神經症,屬於心理疾病的範疇。——中譯者
[177] [原文為英文。本節的要點,包括「神聖」(「sacred」)(「heilig」)可在弗洛伊德1897年5月31日寫給弗利斯(Fliess)的信中查到(弗洛伊德,1950a,手稿N),該詞在《摩西與一神教》(1939a)第三章第二節(D)中再予以討論。]
[178] [此處「缺失」的德語詞為「Versagung」。後來弗洛伊德在更寬泛的意義上使用它,以描述神經症的主要致病因素。就此而言可等同於英語的挫折(frustration)。參見《神經症發作類型》一文的編者序(1912c),標準版,第12卷,第229頁。]
[179] [見《性學三論》(1905d),標準版,第7卷,第197頁。]
[180] 弗洛伊德專指對異性毫無性慾的同性戀者。——中譯者
[181] [弗洛伊德對該問題的看法首先見於《性學三論》(1950a),標準版,第7卷,第165頁。但從這一段的腳註上看,這一想法早在許多年以前就在給弗利斯的信中提到過。]
[182] 克勞斯(Karl Kraus,1874~1936),奧地利記者和詩人,以好鬥與刻薄著稱。[弗洛伊德在《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50c)中引用了他的軼聞趣事(第二章第二節),並在《對「鼠人」的分析》中重新引用,1909d,標準版,第10卷,第227頁。]
[183] 埃倫費爾(Christian yon Ehrenfets,1859~1932),布拉格的哲學教授,對婚姻制度進行了勇敢的批評。[弗洛伊德對此十分讚賞。見弗洛伊德《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第三章第三節。]
[184] 德語為「Dirne」,此處及本文的其他地方,很難用「妓女」一詞作為合適的譯詞,因為英語詞彙更強調關係的金錢方面,用「Harlot」似乎更貼切,只可惜它在今天看來過於古老,甚至有《聖經》色彩。
[185] [1924年之前的各版中,「shaped」一詞全為「deformed」,意為「變形」。]
[186] [弗洛伊德在《達·芬奇的童年回憶》(1905c)文章中也涉及到了這一點(1910c)。]
[187] [在《釋夢》(1900a)中,弗洛伊德已提到了這一事實(標準版,第4卷,第318頁)。在《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第六章中做了更精心的描述。]
[188] [見弗洛伊德《兒童性理論》(1908c)論文的最後一節。]
[189] [這好像是弗洛伊德第一次公開使用該術語,當然,對這一概念他早已熟悉(見標準版,第4卷,第263頁),他曾經說過「核心情結」(nuclear complex),比如上一腳註中所指的論文中及《精神分析五講》(1910a)中。]
[190] 見弗洛伊德《關於蘭克英雄出生的神話》(1909c)。弗洛伊德用此語指嬰兒對父母與其關係變幻多端的幻想性想像。如想像自己是被遺棄的孩子,這樣的幻想與俄狄浦斯情結有密切的關係。對這種幻想故事,弗洛伊德稱為家庭羅曼史。——中譯者
[191] 戀親情結(parental complex),指子女對異性父母的性戀,包括俄狄浦斯情結。——中譯者
[192] [這是弗洛伊德對生育與焦慮關係的初次擴展性闡述。在為《釋夢》(1900a)第六章(五)所加的腳註中(1909),他已涉及到了該問題(標準版,第5卷,第400~401頁),在1909年11月17日召開的維也納精神分析學會的會議上也提到了它(見瓊斯,1955,第494頁)。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5講的開始對此進行了更深的探討。然而,關於該問題的最長討論見於《抑制、症狀與焦慮》(1926d),尤其在第二、八、十一章的A(b)部分,此處他已大大改變了原來的觀點。在精神分析研究的初期,弗洛伊德並未將焦慮的症狀與分娩經驗相聯繫,而是與性交的伴隨物相聯繫,見關於焦慮性神經症第一篇論文第三節的倒數第二段(1895b)及寫給弗利斯(Fliess)的清樣(E)接近結尾處的一節(1950a)。]
[193] [見《釋夢》第二章中的第一節(1900a)(標準版,第4卷,第98頁)及1914年追加的一個腳註。]
[194] [在1911年為《釋夢》第六章(E)所追加的一節中,弗洛伊德提到了拯救方面的夢(標準版,第5卷,第403頁),在《夢與心靈感應》(1922a)的論文中,弗洛伊德分析了女人的拯救之夢(標準版,第18卷,第212頁)。]
[195] [在此文之後多年所寫的一篇論文中(1920a),弗洛伊德對發生在一個同性戀女孩身上的相同類型的對象選擇做出了解釋。]
[196] [德語為「Libidinos」,在這裡用了「Libidinons」,以區別於技術性詞彙「libidinal」。]
[197] [相對於「false connection」,這好像是有點區別的比喻。前者在《癔症研究》(1895d)中有過描述(標準版,第2卷,第67頁)。]
[198] [斯特納(Steiner,1907)、斯泰克爾(Stekel,1908)及費倫茨(Ferenczi,1908)。弗洛伊德為斯泰克爾的書寫過序言(弗洛伊德,1908f)以後,為斯特納的書也寫過(弗洛伊德,1913e)。]
[199] 斯泰克爾(1908,第191頁)。
[200] [在此後關於《論自戀》(1914c)的論文中,弗洛伊德對對象選擇的「依戀性」做了更充分的討論。]
[201] 《創世說》第2卷,第24頁。
[202] [在1924年以前的版本中,此處所用的是一個不常見詞彙「Unbewusstsein」,即「unconsciousness」。]
[203] [這一術語借自榮格的詞彙聯想實驗,弗洛伊德在《對「鼠人」的分析》(1909d)中也使用過,標準版,第10卷,第210頁。]
[204] 壓抑回歸(return of the repressed),指被壓抑的東西並未被完全消滅,而經過妥協機制後,以一種經過歪曲或偽裝的形式再現出來。可見於神經症症狀與夢中。——中譯者
[205] 同時我寧肯承認,女人的性冷淡是一個可從其他角度予以研究的複雜問題。該問題在《處女的禁忌》中有更深刻的探討。
[206] [德語為「Reizhunger」。霍克(Hoche)與布洛赫(Bloch),好像用過這個術語。見弗洛伊德《性學三論》(1905d),標準版,第7卷,第151頁。]
[207] 見《文明及其缺憾》(1930a)第六章的兩個很長的腳註。
[208] 在《有終結的分析和無終結的分析》(1937c)最後一篇論文結尾處,有一個腳註專門提到了這一點。
[209] 見克羅萊(Crawley,1902)、普洛斯與巴特爾斯(Ploss and Bartels,1891)、弗雷澤(Frazer,1911)及靄理士(1913)的作品。
[210] [這寫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中。]
[211] 在許多的婚禮中,毫無疑問會有丈夫外的他人,如他的助手或同伴(傳統的男儐相),被允許與新娘有完全的性接觸。
[212] [見《圖騰與禁忌》(1912~1913),標準版,第13卷,第141~144頁。]
[213] [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六章及《文明及其缺憾》(1930a)第五章中,弗洛伊德又討論了這一問題。]
[214] 普里阿普斯(priapus)系希臘男性生殖之神,醫學中則指「持久勃起」。——中譯者
[215] 陰莖嫉羨(penis envy),弗洛伊德用語,指性心理發展過程中,多於3~5歲陽具欲期,女孩由於發現缺乏陰莖而對男孩產生嫉妒心理。——中譯者
[216] [見弗洛伊德《精神分析運動史》(1914d)第五部分。]
[217] 維也納喜劇家(1839~1889)。
[218] 施尼茨勒(Arthur Schmitzler,1931~1962)是奧地利劇作家和小說家。他所作的傑出短篇小說《萊森波男爵的命運》,雖然所描述的情景不同,但也值得引述。一個愛上了女演員的男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喪生。為使這個女演員保持新的貞操,他詛咒第一個占有她的男人將不得好死。在一段時間裡,該女子在這一禁忌下未敢再涉愛河。後來她愛上了萊森波,他已追求了她許久,並決定將第一個晚上獻給他。這一詛咒果真應驗,當他知道隱藏在這不期而遇的桃花運之後的動機時,便一命歸天了。
[219] belladonna,一種有毒植物,其根和葉含阿托品。——中譯者
[220] 赫貝爾(Feriedrish Hebbel,1813~1863)是德國詩人和劇作家。——中譯者
[221] 《偽聖經》(Apocrypha)。當公元初基督教處於非法狀態時,其經書也只有偷偷傳抄。到2~3世紀《新約全書》編集問世後,許多傳抄的經文視為不可靠,且被羅馬教廷否定,這些以後不斷出現的偽經,統稱為《偽聖經》。——中譯者
[222] [弗洛伊德在1920年為《性學三論》(1905d,標準版,第7卷,第218頁)加的腳註中說到,本文所說的自戀為納克所用是錯誤的,他應將其歸功於靄理士。但靄理士在1928年寫的短篇論文中更正了弗洛伊德的結論,認為這種優先權應為他和納克共享。因為在1898年他用「似自戀」(narcissus-like)描述一種心理態度,而納克於1899年用「自戀」(narcismus)描述性變態。弗洛伊德所用的德語詞為「Narzissmus」。弗洛伊德在《施萊伯的分析》(1911c)一文第三部分的開始,考慮到聲音的和諧性,用「Narzissmus」替代了更正確的「Narzissismus」。]
[223] 蘭克(Otto Rank,1911c)。
[224] 見《移情動力學》(1912b)的腳註。
[225] 與此有關的討論可參見我在「Senatsprasident Schreber」第三部分中的「世界的末日」(1911c),還可見「阿伯拉罕」(1908)及下文。
[226] [在《圖騰與禁忌》(1912~1913)的第三篇論文中專門探討了這一問題。標準版,第13卷,第83頁。]
[227] 參見《費倫茨》(1913a)。
[228] [弗洛伊德不止一次使用過這種相似的類比。比如,《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6講報告及關於《精神分析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困難》(1917a)一文中均有,標準版,第17卷,第139頁。此後,他更正了此處的觀點。]
[229] [這是弗洛伊德第一次做出的區分。]
[230] 這種「世界末日」的觀念有兩種機制:一是整個的力比多貫注全部指向所愛對象;一是全部指向自我。
[231] 見《性學三論》(1905d)第二部分,標準版,第7卷,第181~183頁。
[232] [在《本能及其變化》(1915c)的開篇中,弗洛伊德擴展了這一思想。]
[233] [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六章中,弗洛伊德對魏斯曼(Weismann)「種質」理論的心理學意義做了更大篇幅的探討。標準版,第18卷,第45頁。]
[234] [在1924年版之前用的是「首選」(Ersterwahhe),以後用的是「首次提到」(ersterwahnte),意思反而不明確,也許是印誤。]
[235] [這句話源於讓內:「La fonction du reel」。見弗洛伊德(1911b)作品的開篇句。]
[236] [原文用的就是英語。]
[237] [所有的德文版都為「Seiten」,即頁碼,這是對「Zeilen」的印誤。]
[238] Einzig in der engen hähleDes Backenzahnes weilt die Seele.Balduin Böhlamm,第八章。
[239] [在關於一個偏執狂病人的分析中,接近第二部分結尾處的腳註中第一次出現過這種說法(1911c)。在維也納精神分析大會(1912f)關於手淫討論的閉幕詞中,弗洛伊德又做了簡短而更複雜的評述。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4講報告中他又涉及了這一主題。在更早的時候,弗洛伊德已涉及過疑病與其他「真性」神經症的關係問題,見《焦慮性神經症》(1895b)論文第一部分的第二個問題。]
[240] 《性學三論》(1905d),標準版,第7卷,第183頁。
[241] 見《神經症發作類型》開篇頁(1912c)。
[242] [對整個問題更充分的討論可見《本能及其變化》(1915c)第119頁(指標準版,第14卷頁碼,下同。——中譯者)之後。最後一句中關於「數量」的使用可參見弗洛伊德寫於1895年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第一部分[1]。]
[243] [關於這一問題的更精確探討同樣見《本能及其變化》(1915c)第134頁下面。]
[244] [德語為:Krankheit ist wöhl der letzte Grund Des ganzer Schäpferdrangs gewesen;Erschaffend konnte ich genesen,Ersehaffend wurde ich gesund.見Neue Gedichte,「Schenfungslieder」,第七部分。]
[245] 偏執狂(paranoia),又譯「妄想狂」,弗洛伊德當時使用此詞時較寬泛,不符合臨床精神病學的嚴格規定,如將帶有病理妄想的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症也稱為偏執狂。——中譯者
[246] [德語為「Anlehnungstypus」,意為「依靠型」(leaning-on type)。英語中使用的「依戀型」(anaclitic type)是「enclitic」的同義語,從語法上講,「enclitic」是小品詞,不能用在句子的首位,必須附著於或依靠於一個更重要的詞,比如拉丁語的「enim」或希臘語的「δε」。這好像是「Anlehnungstypus」的第一次公開出現。關於兒童最初的性對象建立在營養本能之上的觀念,可在第1版的《性學三論》(1905d)中找到,標準版,第7卷,第222頁。但關於「依戀型」的兩次或三次更複雜的陳述直到1915年版才加上去。這一概念清楚地出現於弗洛伊德《愛情心理學》(1912d)第二篇論文的一開始。標準版,第11卷,第180~181頁。「angelehnte」(附著)以相似的含義出現在關於《施萊伯的分析》(1911c)的第三部分開頭。但隱含的假設當時並未提出。必須明確的是,這裡的「附著」指的是性本能對自我本能的附著,而不是兒童對母親的依附。]
[247] [關於愛的討論在弗洛伊德《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中可再次看到。]
[248] [弗洛伊德在此後的一系列論文中發展了他關於女性性活動的觀點:《一個女性同性戀者的心理發生》(1920a);《兩性解剖差異所帶來的心理後果》(1925j);《女性性慾》(1931b)及《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23講。]
[249] [弗洛伊德已在《達·芬奇的童年回憶》(1910c)的第三部分提到過這一點。]
[250] [原文為英文,這也許引自愛德華安時期(Edwardian age)著名的皇家學院故事。當時授權兩個倫敦警察,在擁擠的人群中護送一個託兒所的女孩乘坐童車越過大街。「自我陛下」(His Majesty the Ego)出現於弗洛伊德關於《作家與白日夢》(1908e)的論文中。]
[251] [在回答魏斯(Edoard Weiss,他非常友好地引起了我們對該問題的注意)問題的信中(1926.9.30),弗洛伊德寫道:「你對我論自戀中問題的發問,即是否閹割情結對神經症的發生不起任何作用,令我十分尷尬。我已記不起當時我怎麼想的。的確在今天看來,我無法說出哪一種神經症會與這一情結無關,而且我無論如何不會在今天寫出曾經寫過的話。不過,既然我們對整個問題知之甚少,我還是不願以任何方式給出結論。」對阿德勒「男人抗議」觀的進一步批評可見《精神分析運動史 》第54頁之上。]
[252] [有關評論可見《壓抑》(1915d)的論文。第150頁。]
[253] [關於該句話的評論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第十一章的腳註中可以找到,標準版,第18卷,第131頁。]
[254] [在1924年之前的版本中,這句話為「……是唯一的替代……」]
[255] [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中,弗洛伊德重新探討了理想化問題。標準版,第18卷,第112頁。]
[256] [在《自我與本我》(1923b)第三章的開始,弗洛伊德討論了升華及性對象力比多轉化為自戀力比多的可能聯繫。]
[257] [正是依據這一器官與自我理想的結合,弗洛伊德此後才提出了「超我」(superego)。見《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十一章和《自我與本我》(1923b)第二章。]
[258] 對此我將建議增加一些觀點,這種觀察器的發展與增強也許包含記憶(主觀的)的相應形成及時間因素。而時間因素對潛意識過程無用。[關於這兩點可參見《論潛意識》第187~189頁。]
[259] [西爾伯勒(1909~1911)。在1914年所寫的《釋夢》中弗洛伊德對該現象進行了更多的探討(標準版,第5卷,第503~506頁)。]
[260] [弗洛伊德在此處下一句的開始及後面均使用了他自創的「Zensor」,以替代幾乎普遍使用的「Zensur」。參見《釋夢》中的腳註,頁碼同上。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6講結尾處,弗洛伊德對這兩者的區別做了明確的說明:「我們知道,作為自我稽查的自我觀察器是良心,正是良心在夜晚執行了夢稽查的任務。」]
[261] 在此我無法確定,自我中其他的稽查器是否有區別,這種區別是否構成了意識與自我意識哲學分界的基礎。
[262] [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中,弗洛伊德擴展了這一主題(標準版,第18卷,第113頁)。]
[263] [德語為「Darstelh」。在第1版中為「herstellt」,「establishes」。]
[264] [同性戀對群眾結構的重要性首先出現在《圖騰與禁忌》(1912~1913),標準版,第13卷,第144頁。此後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中再次提到。標準版,第18卷,第124和141頁。]
[265] 此處的德語詞及關於「Schreber」分析中所引用的均是「Reprgsentant」這是一個主要用於法律或官方的特別正規的詞彙。在此後的引文及所有以後的引文中,弗洛伊德用了「Reprasentanz」,這是一個更抽象的形式,英語的對應詞應為「representance」,可惜這不存在;如果不是太含糊,也可譯為「representation」。(與「representation」對應的德語詞為「Vertretung」,在弗洛伊德為《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寫的文章中用過(1926f)。在許多場合,弗洛伊德都用「Triebreprfisentanz」意為「一種本能表征」,但又經常縮寫為「本能表征」(instinctual representative)。
[266] 德語為「Triebregungen」。
[267] 見弗洛伊德《焦慮性神經症》(1895b)論文第二節的結尾。
[268] 見《論自戀》編者導言的結尾,關於「現實檢驗」的討論可見《心理學對夢理論的一個補遺》編者序。
[269] 比如,在《性學三論》(標準版,第7卷,第181~182頁)中關於自我保護的明確表述是在1915年追加的。
[270] 在弗洛伊德寫給波那帕特(P.M.Bonaparte)的兩封信中(1937年5月27日和6月17日,見瓊斯所著的《弗洛伊德傳記》,第3卷的附錄第34和35(1957),對破壞本能及其升華的可能性做了論述。
[271] [在《論自戀》(1914c)中也有類似的思想。]
[272] 當然,可以假定這些內部過程是饑渴需要的生物基礎。
[273] [關於原始生物體行為及基本的「恆定性原則」的設想,在弗洛伊德的一些早期著作中作過類似的論述,如《釋夢》(1900a)第七章第三和五部分(標準版,第5卷,第565和598頁)。不過更早的時候他是用神經學的術語表述的,見寫於1895年而逝世後出版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第一編部分[1]。更為簡要的論述可見弗洛伊德與布洛伊爾《緒言》中的講座(1893b)及《癔症發作理論》法語論文倒數第二節(1893c)。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一和第四章中他又論述了該問題(標準版第18卷,第1和26頁),在《受虐狂的節制問題》(1924c)中再次考慮了這一問題(第121頁的腳註)。]
[274] [很快就會看到,這裡涉及到兩個原則,一個是「恆定性原則」。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一章中(標準版,第18卷,第9頁),弗洛伊德寫道:「心理器官努力使興奮量保持在儘量低的水平或至少使其保持恆定。」關於這一原則,弗洛伊德在該部著作中使用了「涅槃原則」(Nirvana principle)。第二個原則為「快樂原則」,見這一節的開始,在《超越快樂原則》中也有重述:「心理事件的過程是受快樂原則自動調節的……這一過程所選取的方向是,其終極結果要麼伴隨著無法迴避的不愉快,要麼伴隨著愉快的產生。」弗洛伊德似乎一開始假定,這兩個原則相互緊密聯繫,甚至是統一的。因此,在《科學心理學設計》中(見標準版,1950a,第一部分第八節),他寫道:「既然我們確實認識到,心理生活的趨向是避免不愉快,那麼我們就可將這一趨向確定為基本的慣性趨向(比如迴避興奮)。」同樣的觀點還可在《釋夢》(1900a)第七章(五)中找到(標準版,第5卷,第598頁)。然而,在本文的這一節中,弗洛伊德似乎又對這兩個原則間關係的徹底性表示了懷疑。這種懷疑持續到了《超越快樂原則》(標準版,第18卷,第8頁、第63頁),並在《受虐狂的節制問題》(1924c)中進行了更深刻的討論。弗洛伊德爭辯道,既然存在著愉快的緊張增強狀態(如性興奮),那麼這兩個原則就不可能是統一的。他進而建議(在以上所指的《超越快樂原則》的兩節中已說過),一種狀態的愉快或不愉快性質,也許與興奮量變化的「時間性」(或節奏)有關。他做出結論,在任何情況下,這兩個原則都不應視為等同的:快樂原則是涅槃原則的變異。涅槃原則屬於「死的本能」,當其變異為快樂原則時,是受「生的本能」(Life instinct)或力比多影響的結果。]
[275] [弗洛伊德在1915年為自己《性學三論》(1905d),第三篇,第二節所加的腳註中探討了本能的主動本質(標準版,第7卷,第219頁)。在《對「小漢斯」的分析》中(第三篇第二節),弗洛伊德對阿德勒誤解本能的「壓力」特點做出了批評(1909b),標準版,第10卷,第140~141頁。]
[276] 在《對「小漢斯」的分析》(1909b)中,弗洛伊德舉了兩個例子。標準版,第10卷,第106、127頁。
[277] [在《性學三論》(1905d)首版中,弗洛伊德已公布了這一假設(標準版,第7卷,第216頁)。不過,有此想法至少已有10年,比如可見弗洛伊德寫給弗利斯的信原件(1950a)(約寫於1895年)。]
[278] [「器官快感」(快樂附著某一特定的身體器官)好像為弗洛伊德在此首用。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1講中的開始部分,弗洛伊德對這一術語進行了更深刻的探討。當然,其隱含的觀點還要早很多,比如可見《性學三論》(1905d)第三篇的開頭一段,標準版,第7卷,第207頁。]
[279] [見《論自戀》,第87頁。]
[280] [雖然這些章節的一般意義是清楚的,但在使用「主體」(subject)時仍有一些混亂,作為一條規則,「主體」與「對象」分別指本能(或心理的其他狀態)的根源,及本能所指向的人或事。然而,在這裡,「主體」似乎指在關係中起主動作用的人——代理人。在這個意義上,「主體」更明確的用法在下文中還有。]
[281] [見上一腳註。]
[282] [1924年增注]在涉及本能生活的最新作品《受虐狂的節制問題》(1924c)中我表達了一種相反的觀點。
[283] 這是希臘語動詞的暗喻。
[284] [見《性學三論》(1905d)第二篇結尾處的一節。標準版,第7卷,第203~204頁。]
[285] [尚不知此處指哪一節,也許指遺失了的關於升華的論文中的一部分。事實上,在《目前對戰爭與死亡的看法》(1915b)中確實討論了這一問題。但這卻不是弗洛伊德的本意,因為這出現在不同的作品中。在1915年為《性學三論》(1905d)加的腳註中(寫該文的這一年),弗洛伊德堅持認為,升華與反向形成是不同的過程(標準版,第7卷,第178頁),在德語中,「同情」用的是「Mitleid」,本意為「同時遭受」、「憐憫」。關於這種感情的起源問題在《對「狼人」的分析》(1918b)中亦可見到,標準版,第17卷,第88頁,它寫於1914年,僅在本文之前的幾個月。]
[286] [僅在第一版中用了「jeder」意為「每一個」,後用「jener」意為「這一個」。]
[287] [布洛伊勒(1910b,1911,第43頁和第305頁)的術語「矛盾」,似乎並未被他用做此意。他將矛盾(症)分為三種:(1)情緒的,如愛與恨之間的擺動;(2)意願的,如無法決定一個行為;(3)理智的,如對矛盾觀點的相信。弗洛伊德一般是在第一種意義上使用該術語的,比如,在《移情動力學》(1912b)結尾處第一次出現及在本文中的使用(第133頁和第139頁)。在本文的這一節中將它用於主動性與被動性,這是他僅有的幾次之一。在《對「狼人」的分析》(1918b)的第三部分他也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它的。標準版,第17卷,第26頁。]
[288] [見《圖騰與禁忌》(1912~1913),標準版,第1~3卷,第66頁。]
[289] [在1924年之前的德語版中,這句話是「愛與恨之間的轉化」。]
[290] [參閱《強迫性神經症的傾向》(1913i)。]
[291] [弗洛伊德似乎是首次使用該術語。]
[292] [見前面。在《對心理活動的兩個原則的系統論述》(1911b)一文中,弗洛伊德已引介了「現實自我」與「快樂自我」。]
[293] [見前面的腳註。]
[294] [參閱《強迫性神經症的傾向》(1913i)。]
[295] [弗洛伊德以《死的本能》的假設為基礎,對愛與恨的關係作了更進一步的探討,見《自我與本我》(1923b)第四章。]
[296] [關於疼痛及其消除的生物方法的討論可見《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四章。標準版,第18卷,第30頁。該問題在《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1895])第一部分(6)也出現過。]
[297] [在《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1895],第一部分[1]中用的是「特殊行為」(specific action)。]
[298] [德語為「Nachdrangen」。弗洛伊德在《施萊伯的分析》及《論潛意識》兩文中均使用了這一術語。但在20多年後《有終結的分析和無終結的分析》(1937c),第三部分,他使用了「Nachverdrangung」,即後壓抑(after-repression)。]
[299] [以上兩段分析的壓抑兩階段理論在弗洛伊德4年前出版的《施萊伯的分析》中第3部分就出現過。(雖然形式上有區別)。在寫給費倫茨的信中也出現過(1910.12.6),見瓊斯(1955b,第499頁);也可見標準版,第5卷,第547頁和第7卷,第175~176頁。]
[300] [此處所討論的問題在《論潛意識》第六部分中有更長的論述。]
[301] [在1924年的德文版中,該句的後半部分寫為「Welches sichden ihm versagten Zugang vom Bewusstsein endlich erkämpft hat」最初翻譯為「which has finallywrested from consciousness the right of way previously denied it」從1924年以後的德文版起,「vom」更正為「zum」,於是上文的意思便有所改變。]
[302] [見弗洛伊德《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50c)一書的第二章。]
[303] [同上]
[304] [見《釋夢》第七章,1900a,標準版,第5卷,第567~568頁。]
[305] [德語為「Vorstellung」。]
[306] 這一適於壓抑過程的明喻,也可用前已提及的壓抑的特徵作說明:我需要增加的是,為了拒絕這位客人的進入,我必須在門口設立一個永久的衛士,否則,這位客人會破門而入。[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五講》(1950a)的第二個演講中對此做了精彩描述。]
[307] [弗洛伊德關於最後一點的修正了的觀點可在《抑制、症狀與焦慮》中找到,尤其在第四章的結尾和第十一章的第一節,1926d。]
[308] [「回歸壓抑」(return of the repressed)是弗洛伊德較早使用的概念之一,曾出現在《再論防禦性神經精神病》第二部分(1896b)及1896年1月1日送給弗利斯的論文清樣中(1950a,清樣K)。]
[309] [弗洛伊德在《論潛意識》一文的第四部分專門探討了這一問題。]
[310] 這當然是《對「狼人」的分析》的一種參考(1918b)。雖然該病例在本文出版後的三年才印行,但在這之前已基本完成。
[311] [弗洛伊德已在《癔症研究》中引用過,1895d,標準版,第2卷,第135頁。]
[312] 見《對「鼠人」的分析》第二部分C。標準版,第10卷,第241頁。
[313] [弗洛伊德在其《文明及其缺憾》的第二章中(第83頁)探討了這種分類。]
[314] 《一個幻覺的未來》,1927,第二章,第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