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瑪

簡·奧斯汀 · 外國名著
長篇小說。奧斯丁著。作於1816年。女主人公愛瑪聰明自負、愛做媒人,把鄰近的一個私生女哈里特置於自己保護之下,誘說她拒絕羅伯特·馬丁的求婚,而為她與牧師埃爾頓撮合,後來發現埃爾頓追求的卻是自己,於是計劃成為泡影。接著愛瑪又給哈里特挑選了翩翩少年弗蘭克,但弗蘭克早與品貌雙全的簡·費爾法克斯私訂終身,哈里特私下傾心於地方長官奈特利,而奈特利愛的卻是愛瑪。經過一番周折,三對新人舉行了婚禮。作者通過曲折跌宕的故事情節,表明了她的婚姻觀:既要趣味相投,又要門當戶對,才能各得其所。小說被認為是作者藝術上和思想上最為成熟的作品,與其他小說相比,現實主義成分增多,戲劇性的誇張減少,結構更為嚴謹,技巧更加嫻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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